农村信用社年度信贷投向指引
2025年信用社信贷工作计划
3.第三季度:提升信贷服务质量,满足农户、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的融资需求;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4.第四季度:总结全年信贷工作经验,对信贷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改进措施,为下一年的信贷工作做好准备。
2.小微企业信贷: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创业、绿色产业等发展,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3.社区信贷:重点关注社区经济发展、居民消费升级等,满足社区居民的融资需求。
4.绿色信贷:加大绿色产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四、风险管理
1.强化信贷风险识别与评估:提高信贷风险识别与评估能力,确保信贷资金投向安全、有回报的项目。
4.建立健全信贷风险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信贷风险责任。
五、保障措施
1.完善信贷管理制度,确保信贷业务规范运行。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信贷人员业务水平。
3.强化激励约束,激发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
4.加强与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形成信贷工作合力。
六、工作计划
1.第一季度:完成信贷政策体系梳理,明确信贷工作重点。
2.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信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3.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信贷业务绩效。
4.加强合作与协调:加强与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形成信贷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信贷业务发展。
六、工作计划
1.第一季度:组织信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贷业务水平;梳理信贷政策,明确信贷工作重点。
二、工作措施
1.完善信贷政策体系,区分客户类型,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及建议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及建议去年,银监会相继发布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即:《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理论界将之称为贷款新规。
贷款新规的出台将对中国银行业的管理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也对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提出严峻挑战,认真解读这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对于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贷款新规出台的背景由美国房产市场泡沫引起的次贷危机,如病毒般迅速蔓延全球, 演变为世界性金融风暴,各国纷纷寻找“救市”措施,加大了政府干预的力度,迅速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和防止这场危机进一步扩大。
中国也不能独善其身,从去年下半年至今,我国为了应对金融危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应对方案,即“一揽子计划”,包括大规模的政府投入和结构性的减税、大范围内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大力度的科技支撑、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四大方面的内容。
作为“一揽子计划” 重要组成部分的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均已出台,为进一步巩固及提高前一阶段的一系列措施所带来的积极效果,使整个中国进入良性的金融恢复趋势。
在上述宏观大背景下,货币监管当局也加强了银行监管和金融市场的调控,2009 年7 月18 日,银监会发布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7 月23 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为堵住个人贷款违规操作和资金挪用问题,10 月27 日银监会又发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紧接着10 月29日,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出台,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有利于银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的系统化调整与完善,促进贷款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有利于规范和强化贷款风险管控,支持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贷款新规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贷款新规出台目的是确保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增强金融数据与经济实际的一致性,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和信贷管理将产生重要影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37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37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现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认真学习和落实,并督促农村信用社省(区、市)联合社、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制定实施细则。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银监会。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满足农村企业客户的有效贷款需求,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的社团贷款,是指由两家及两家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共同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社团贷款业务应遵循“自愿协商、权责明晰、讲求效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以下简称省级联社)负责指导、监督、协调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社团贷款。
第五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业务接受银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社团贷款业务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章贷款对象、用途和期限第七条社团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参加社团贷款成员社开立基本结算账户;(二)还款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发生拖欠贷款本息的情况;(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相关的企业;(四)符合法律法规对借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调查指引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调查指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调查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信贷业务调查内容与方法,规范调查行为与程序,明确调查工作尽职要求,落实调查工作责任,促进信贷业务审慎经营,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是各类信贷业务调查活动的基本规范与行为准则,县级联社客户经理部的信贷业务调查要按此要指引进行.第三条概念释义:(一)本指引中的信贷业务,既包括县级联社对客户的授信业务,也包括客户具体用信时的信贷业务.(二)本指引中的调查,是指县级联社客户经理部实施的,运用一定的程序与方法,对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表内外信贷业务的非农户进行信息搜集、资料核对、分析论证及形成结论的一种决策活动。
(三)本指引中的信贷调查人员,是指客户经理部中按照岗位职责要求,专业从事或参与信贷业务调查工作、直面客户与市场的相关客户经理.(四)本指引中的实地调查,是指调查人员亲赴客户现场或其他现场搜集第一手材料的活动;本指引中的书面调查,是指调查人员不需亲赴现场,通过收集资料、查阅信息、核对数据、分析论证等方法获取客户信息的活动。
第四条调查的总体要求是真实、客观、全面与规范。
(一)真实性要求是指,调查的方法应坚持实地调查为主、非现场调查为辅的原则,认真细致地搜集第一手材料,对取得的第二手材料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与方法进行核对、甄别与鉴定,调查报告所揭示的全部论点应有相应可佐证的书面或电子材料、资料,做到有据可查、证明有力。
(二)全面性要求是指,除非是客户申请一次性信用的低风险信贷业务或风险完全可控的信贷业务,调查的内容应当全面完整,调查人员既要对客户整体情况、发展前景进行充分摸底、分析,又要对客户申请的具体信贷业务进行调查、论证,也要对相关情况进行必要揭示、提示,做到重点突出、兼顾全面.(三)规范性要求是指,调查活动应当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方法,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与内容完成调查活动,也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处理具体工作环节,做到程序合理、行为恰当。
2024年农村信用社信贷总结
2024年农村信用社信贷总结
会涉及以下方面:
1. 信贷规模:2024年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规模将取决于经济发展态势、农民需求和政策支持等因素。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信贷总额可能会呈现增长趋势。
2. 信贷结构: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结构将继续倾向于支持农村经济和农民发展。
重点领域包括农业生产、农村企业发展、农村建设等。
同时,还将关注农村消费金融需求,并加大对农村居民的消费信贷支持力度。
3. 利率水平:2024年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可能受到央行政策利率调整的影响。
如果央行降低利率,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也有望下降,以提高对农民和农村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4. 风险防控: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经营中需要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严格的信用审查、合理的贷款利率定价、科学的抵押品评估等。
此外,农村信用社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改进信贷流程,提高信贷业务风险管理能力。
5. 信息技术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农村信用社在信贷业务中将大量应用各种新兴技术。
包括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风险判断、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将提高信贷业务的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
总之,2024年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仍将以支持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主导,力争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信贷服务,促进农
业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同时,风险管理和信息技术应用将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等宏观调控政策,以及监管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的要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银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督促落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绿色信贷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信用社(银行)项目融资指引
信用社(银行)项目融资指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信用社项目融资贷款审慎经营管理,提高项目融资贷款经营管理水平,防范信贷风险,促进项目融资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等法规、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项目融资业务是以对融资项目专门成立的项目法人为借款人,以项目自身现金流和收益为主要还款来源,以项目资产为保障而提供的融资,项目融资业务具有贷款期限长、金额巨大、大多都以银(社)团方式组成等特征。
第三条项目融资业务纳入信贷业务授权授信管理,业务办理程序执行参照《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
第四条项目融资借款人应符合《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实施细则(试行)》贷款准入条件,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应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或具备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相适应的能力、经验和实力。
第五条办理项目融资业务的经办机构应配备具有较强的项目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能力的客户经理、风险经理等人员,对于金额较大、情况较复杂的项目融资业务,应组建专业团队进行评估论证和管理。
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委托符合经办机构规定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六条对项目融资业务的调查执行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的有关制度要求外,还需重点调查以下内容:(一)借款人主体的合法性、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高级管理层信用记录、能力和经验是否适应项目建设管理需要、法人治理结构等。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指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4.01.05•【文号】银发[2004]4号•【施行日期】2004.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指引》的通知(银发〔2004〕4号)中国人民银行沈阳、上海、南京、济南、武汉、成都、西安分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长春、杭州、南昌、贵阳中心支行:现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工作,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总体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试点省(市)所在地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切实做好辖区内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的实施与考核工作,推动改革试点顺利开展,促进改革试点取得预期成效。
二○○四年一月五日附件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实施与考核指引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借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3〕181号)要求,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的实施与考核工作,促进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目标,制订本指引。
第一章考核的组织及人民银行分支行的职责第一条改革试点省(市)所在地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含营业管理部,下同)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国发〔2003〕15号、银发〔2003〕181号文件,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主要内容,准确掌握中央银行资金支持方案的实施条件、操作程序、考核内容和组织安排,切实做好辖区内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的实施与考核工作。
农村信合作联社农村信贷管理办法
农村信合作联社农村信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本办法旨在规范农村信合作联社的农村信贷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信贷审批
第一节贷款申请
1. 农民可向农村信合作联社提出贷款申请,包括用途、金额、还款方式等相关信息。
2. 农村信合作联社应当向贷款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其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第二节贷款审批程序
1. 农村信合作联社应当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信贷审批。
2. 信贷审批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章贷款管理
第一节用途监督
1. 农村信合作联社应当对贷款资金用途进行监督,确保符合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
2. 贷款资金不得用于非法经营活动、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二节还款管理
1. 农村信合作联社应当建立健全还款管理制度,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2. 借款人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如逾期还款,农村信合作联社有
权采取相应追偿措施。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
第一节监督机制
1. 农村信合作联社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2. 监督机制应当包括对信贷审批、贷款管理等方面的监督。
第二节违规处罚
1. 对违反农村信贷管理办法的行为,农村信合作联社可采取纪
律处分、行政处罚等措施。
2. 违规行为严重者,农村信合作联社应当报请有关部门予以查
处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农村信合作联社所有,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仅为草案内容,最终农村信合作联社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农村信用社统一授信指引
ⅩⅩ农村信用社统一授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的授信风险管理,规范统一授信标准及操作,并配合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兑付考核工作,完善信贷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统一授信是指对单一法人客户(以下简称客户)统一确定包括本外币贷款、贴现、承兑、保函等表内外业务在内的最高授信额度。
该额度只是农村信用社内部掌握的、能够承担的客户信用风险的上限,不是农村信用社必须向客户提供信用支持的额度,不作为对客户提供信用支持的承诺。
农村信用社向该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额度。
第三条为提高信贷工作效率,农村信用社可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在其最高授信额度内提供一定期间内可具体使用的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分为单项授信额度和综合授信额度。
单项授信额度是指对某一特定信贷业务品种的授信。
综合授信额度是指对多种信贷业务品种的授信。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经审批明确了各业务品种授信限额的,不能突破限额,不能相互混用。
第四条授信额度按使用方式分为不可循环使用和可循环使用。
农村信用社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客户,可提供不可循环单项授信额度或不可循环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只能用于办理一定期间内一次性的授信业务,不能循环使用。
农村信用社仅对符合优质客户标准的客户提供可循环单项授信额度或可循环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在一定期间内一次性授予客户、并允许客户在规定条件下循环使用。
第五条为加强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系统性风险,各联社应将集团客户、关联客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授信。
第二章最高授信额度第六条最高授信额度以人民币表示,有效期为一年,期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对与本社已有信贷业务往来的客户,必须评定最高授信额度;对于新发展的客户,必须在核定其最高授信额度之后才能发生信贷关系。
信用社信贷资金投向及行业集中度情况的报告
ⅩⅩ区信用社信贷资金投向及行业集中度情况的报告根据银监会关于农信社筹建农村银行机构的相关要求,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ⅩⅩ】246号)的相关规定,对现有贷款的资金投向及行业集中度情况全面进行清理和核对。
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信贷资金投向基本情况截止ⅩⅩ年6月末,ⅩⅩ区联社各项贷款余额157835万元,比年初增长17926万元。
按涉农与非农性质划分:涉农贷款95030万元,占比60.21%;非农贷款62805万元,占比39.79%;按行业投向划分:农林牧渔贷款36857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3.35% ;房地产业贷款23280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4.75% ;商业贷款41337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6.19%;服务业贷款3500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22%;基础设施贷款3200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03% 。
消费类贷款49661万元,占贷款总额的31.46%。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ⅩⅩ区联社在信贷资金投向上,坚持了服务“三农”的宗旨,做到了以“三农”为主,以支持农林牧渔和农村工商业为主,客户主体也是辖内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
二、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及安排ⅩⅩ区联社根据银监会监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依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信贷资金管理制度,信贷资金优先满足“三农”需求。
贷款业务均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进行,对贷款受理、审查、审批、发放和管理、支付严格按照新规执行,真正做到实贷实付,确保贷款进入实体经济。
主要管理制度有:1、Ⅹ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2、Ⅹ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3、Ⅹ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4、Ⅹ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资产管理清收实施细则。
三、二十八大户中非农贷款基本情况截止ⅩⅩ年6月末,ⅩⅩ区联社前二十八大户贷款共48笔,28户,金额25200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5.97%;其中24户为涉农贷款,金额21600万元,占28大户的85.7%,4户为非农贷款,金额3600万元,占28大户的14.3%。
信用联社(农商银行)信贷工作指导意见+信贷工作要点
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年度,全辖信贷管理工作要在年基础上,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三个大市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抓住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通过增资扩股、清非盘活等多种渠道大力组织资金,突出点多面广、遍布城乡的特点,继续调整贷款投向,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
以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切入点,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为依托,以规范管理、便民服务为保障,继续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以效益为中心,抓经营,严管理,力保效益最大化。
一、总体目标(一)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力争全年累计投放各项贷款30亿元,贷款规模净增6.5亿元。
(二)多措并举清收不良贷款,按照改革要求,结合全市农村信用社的实际,实现不良资产全年净下降16521万元,不良贷款占用率控制在25%以内。
(三)切实提高贷款收息水平,增加新增贷款创利,年全市农信社收息必保实现2.6亿元,力争实现3亿元。
(四)提高贷款质量,积极消化应转未转不良贷款,实现余额净下降40%。
(五)继续做好信贷支农工作,全年计划投入支农贷款20亿元,支持农户35万户,实现覆盖农户数净增5万户,支持温室大棚新建4万栋,养殖小区新建40个,林果面积新增10万亩,拉动农业产值增加18亿元,促进农民户均增收3000元(所支持农户),实现农民、社会和自身效益的三提高。
二、支农工作有关意见(一)要求各联社对支农工作早安排、早落实,要结合实际,组织人员,深入实际地搞好春耕备耕生产调查,算好资金大帐,资金不足的,要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或进行调剂,保证资金供给,全力做好春耕备耕信贷支持工作。
(二)在支农贷款发放上,要坚持六个严禁:一是严禁以物抵贷;二是严禁挤占挪用;三是严禁吃拿卡要;四是严禁以贷收息;五是顶名冒名;六是严禁扣收贷款利息、强制保险、代缴统筹和扣收股金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
在支农贷款的管理上,要坚持六个原则:一是把握投向,突出重点的原则;二是农民自愿的原则;三是农民有一定比例自筹资金的原则;四是完善手续确保安全的原则;五是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六是有偿使用,有借有还的原则。
领导在信用社(银行)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促进信贷工作健康发展
领导在信用社(银行)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促进信贷工作健康发展开拓市场创新思维同志们:根据高理事长关于今后五年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和今年最大限度挖掘“三农”市场潜力,大力开拓城镇市场,探索小企业贷款领域,积极拓展存款市场的总体要求,全省农村信用社要认真研究并解决好规模如何扩大、质量如何提高、成本如何下降、风险如何控制、精品如何构架等业务管理与操作层面面临的实际问题。
下面我就今年全省信贷市场开发、风险控制、资金营运讲一点思路,供大家参考。
一、宏观、微观两个层面需认清和解决的问题(一)宏观层面需要提高认识的两个问题1、进一步巩固农村信贷市场制高点的垄断性经营能力。
要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做成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知名的信贷品牌,做出品质、做出品位。
在农业基础产业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这一品牌不仅要具有固定操作程序、快速、简便、到位,又不失其对客户需求的灵活性;既要有固定的管理模式,又要有应对市场变化的变术。
通过散的矩阵做大,通过散的灵活做优,通过这一品牌的城乡变异,也促进了城镇市场的开拓,实现小资本在大矩阵中按市场要素有序流动,成为民间资本市场的最强矩阵和农村贷款市场独占鳌头的集散地。
通过这一品牌做优,夯实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信贷市场中的自然垄断地位。
2、加速扩大城区农村信用社市场份额。
亚当斯密在生产力开篇中讲到“分工产生生产力”,分工的目的是当事人职责更明确,把份内的事情做得更好。
在城区市场开发中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我们能做的事和能做好的事,商业性银行做大户我们做散户,商业性银行作龙头我们做基地。
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成熟,个贷及小企业信贷市场将成为银行最具魅力的朝阳市场。
因此,城区农村信用社研究并做好这一市场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最明智的选择,唯有理智地进入并做好这块市场,我们才有机会在城区信贷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份额和最大的收益。
(二)微观层面需要解决好的两个方面问题1、“三农”市场深度开发要重点解决好的三方面问题。
2023年农村信用社年度信贷工作计划
农村信用社年度信贷工作计划为保证全县农村信用社##年度各项信贷计划目旳旳全面实现和农村信用社改革顺利稳步推进,充足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旳主力军作用,服务××县委、县政府确定旳全县“十一五”期间农村经济工作目旳,抓住信用社改革和发展旳良好契机,确实改善信贷支农方式,提高信贷支农水平,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根据××实际状况,经研究,特对全县农村信用社##年度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经营目旳计划:⒈各项存款净增××万元;⒉累放各项贷款××万元,累收××万元,净投××万元;⒊不良贷款净压××万元,其中净压隐性不良贷款××万元,净压显性不良贷款××万元,净压已置换不良贷款××万元,净压已核销不良贷款××万元;⒋贷款利息收入抵达××万元;⒌代理中间业务收入抵达××万元;⒍信贷基础管理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全县农村信用社全面符合一级信贷等级社原则。
二、工作要点:㈠、壮大实力,优化构造,大力组织支农资金。
##年各信用社要以壮大支农资金实力为目旳,强化存款营销意识,保证存款迅速、稳定增长。
按照巩固储蓄存款、扩大对公存款和派生性存款以及优化存款构造旳总体规定,着重在抓深入、抓巩固、抓贯彻、抓稳定上下功夫,扎实有效地做好如下工作。
⒈完善组织资金考核机制。
今年联社对各社存款实行分月净增和年末净增双重考核,各社在制定各自组织资金考核措施时,要将存款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个网点和岗位,安排到每个时段,做到有旳放矢。
实行绩效挂钩,贯彻鼓励机制。
2.加强对信贷人员组织资金旳考核力度。
各社要把组织资金工作纳入贷款经营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大对信贷客户资金回笼旳考核力度,促使信贷员向综合客户经理角色转变。
至年末我行信贷投放目标及措施
至年末我行信贷投放目标及措施一、目标明确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金融行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作为一家知名的银行机构,我们一直致力于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并在信贷投放方面制定了明确的目标。
截止年末,我行信贷投放的目标主要包括:1.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支持国家制造业的升级和转型,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 服务民生领域:加大对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满足社会各界对生活品质的需求。
3. 推动创新创业:加大对科技创新、文化创意、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促进创新创业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二、措施落实为了实现以上信贷投放目标,我行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具体如下:1. 强化风险管控:加强信贷审查与风险管控,严格控制信贷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 创新金融产品:根据不同行业和客户的需求,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融资需求。
3. 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包括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等,提高融资的多元化程度。
4. 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客户体验。
5. 加强交流合作:与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各项信贷投放目标的实现。
三、展望未来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信贷投放的形势也将不断发生变化。
我行将继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改善。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风险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四、结语信贷投放是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之一,我行将不断强化风险管控,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行的信贷投放目标一定能够得到圆满的实现。
为了实现以上信贷投放目标,我行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具体如下:6.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中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由于其规模小、信用记录不足等因素,常常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信用社银行信贷工作指导意见
信用社(银行)信贷工作指导意见为确保我市今年信贷计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和信用社改革整体推进,全市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目标,抓住我市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新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做到改革和工作两不误,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增加对农业的有效投入。
以此同时,进一步改进支农服务,提高信贷支农水平,加强信贷管理,建立健全信贷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全市计划信贷工作目标:各项存款净增亿元,股金净增亿元,贷款净增亿元,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万元。
为此,特对****市辖内农村信用社今年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壮大实力,优化结构,大力组织支农资金今年是我市信用社改革关键时刻,也是信用社发展的大好时期,各级信用社要在抓改革的同时狠抓业务不放松,尤其是资金组织工作。
一年之计在于春,做好的资金组织工作,也就走活了全年工作这盘棋。
为此,我们要求: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储户的信心。
各地要结合今年全市信用社改革和增资扩股的宣传机会,充分利用当地的广播、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增资扩股的意义和作用,特别要抓好柜台宣传。
要大力宣传农村信用社是由社员入股、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要大力宣传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
要通过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认识和信任以及对改革工作和增资扩股的理解和支持。
2、坚持存款总量、质量两手抓。
各县的存款工作要围绕“总量上台阶,结构降成本”的目标,千方百计使各项存款在质上和量上再上新台阶,要在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办各项新业务,通过代办农村保险、代发工资等,广泛开拓低成本存款来源。
同时,要充分发挥信用社职工的积极性,利用自身点多面广的优势,深入到村、到户,最大限度地把农民手中的闲置资金吸收到信用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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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年度信贷投向指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家发改委会近期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银监会、人民银行金融方针政策。
结##省经济发展情况及全省ⅩⅩ年信贷计划工作目标 ,引导信贷资金投向 ,有效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优化信贷资金结构,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指引。
一、本指引相关概念解释本指引中的“行业分类”标准是依据国家统计局 2002 年 10 月编制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确定的,同时,结合国家发改委 2005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不同行业及同行业内区别不同情况划分为“支持”、“控制”和“禁止”三类,在信贷资金的投向上,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信贷政策。
(一)支持类行业及客户:是指符合国家宏观产业及信贷政策,同时符合我省农村信用社战略目标的行业及客户。
我省重点支持行业:管理规范、效益好的优质公司;经营正常、诚信度高并经评定为AA 级(含)以上的中、小型企业;授信风险度较低的信用业务及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对上述行业及客户在贷款的支持上要体现“贷款投量优先、审批流程高效、差异化服务”的原则。
(二) 控制类行业及客户:是指不符合农村信用社战略目标支持的行业及客户;业绩一般的客户;经评定为 A 级 (含) 以下的客户;生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信誉度差的客户;授信风险度高以及对信用社存款支持力度小的客户;另外在以前的新增授信业务中,发生不良贷款或垫款的行业和客户。
对此类行业及客户要采取“压缩、退出”的信贷政策。
(三)禁止类行业及客户:是指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淘汰的产品;低水平盲目扩张行业;环境污染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的行业及项目;经评定为 B 级以下的客户。
(四) 集团客户是指: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信用社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五) 关联企业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
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亲以内血亲和二亲以内姻亲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可能转移资产和利润的企业。
二、关于行业及产业投向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结合云南省各地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发展要求,对不同行业、产业及同行业内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区别对待的信贷政策。
(一)支持类:1 、农、林、牧、渔业: (1)基本农田建设; (2)林、果业的种植生产; (3) 传统种养业; (4) 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地方优质涉农企业;2、制造加工业: (1)重点支持我省烟草等优质大中型企业及相关上下游配套企业; (2) 通过国家相关认证的医药生物制品企业; (3) 支持紧缺资源型生产资料的生产及加工企业;3、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支持纳入国家水电重点建设规划的新建电站或已建成投产 /总装机容量 20 万千瓦 (含) 以上的授信项目;城市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天然气开发和运用 ;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重点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业、航空客货运输业;5 、批发及零售业: (1)支持国内知名品牌汽车在省内一级经销商以及独家代理商; (2) 支持有不动产做抵押,资金周转快的中小型零售企业;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重点支持有国债配套资金,列入省、市州年度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偿还贷款的项目;7 、教育业: (1)支持重点中、高等院校经政府批准,有固定还款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 (2) 对普通高校的二级学院、普通高校分院、软件学院、民办高校、民办公助学院、高职院校应视历年招生情况有选择的进行支持;8、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重点支持经政府批准,有固定还款资金来源的省、市、州级大型综合类医院的项目建设;9、文化、体育及娱乐业:重点支持大型报业集团、省、市、州级电视台。
(二)控制类1、建筑业:严禁向建筑企业发放用于垫款的流动资金贷款,对其发放购置施工设备的贷款,要进行严格控制;2、批发与零售业:严格限制对大型商品零售企业、贸易企业类行业及客户办理授信业务;3 、住宿和餐饮业;4 、水电业:适度支持已建成投产或新建电站/单位装机投资成本和发电投资成本低/调节能力强/经济效益好/总装机容量在 20 万—6000 千瓦(含)的授信项目;5、房地产业:对“四证齐全” 、“定向开发,且买方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项目资本金”符合要求、企业持续经营在二年以上、按照信用评级在A 级(含)以上、开发资质在三级(含)以上、承诺经办社为业务主办银行,贷款期限在 2 年以内可给予贷款支持。
禁止向房地产开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
对土地储备贷款要从严掌握,土地储备贷款的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机构,实时掌握土地价值状况,避免由于土地价值虚增或其他情况而导致的贷款风险,贷款额度应掌握在土地评估价值的 70%以内,应对发放的土地储备贷款设立土地储备机构资金专户,加强对土地经营收益的监控;6、教育业:对新建院校,招生不明确的要严格控制发放贷款;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严格控制“支持类”中第 (9) 条以外的客户;8、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对未列入财政预算、超财政能力及无明确还款资金来源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各类搭桥贷款要严格控制。
(三)禁止类:1 、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2、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新上项目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工艺技术落后、已有先进、成熟工艺技术替代的项目;3、总装机容量 6000 千瓦以下的水电项目;4 、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行业或产业。
三、关于授信客户投向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及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需求,结合客户信用评级及行业、产业状况将客户分为“巩固支持型”、“争取渗透型”、“发展培育型”、“限制监控型”及“退出淘汰型”五类,对前三类客户在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对后两类采取限制或禁止措施逐步退出。
(一)支持类1 、农村中诚实守信、合法生产、经营、有收入来源的农户;2、有稳定的职业、较高的收入,还款能力强、信誉良好、贷款用途明确且有足额抵押的个人客户;3、经评定的 A 级(含)以上的客户;4、管理规范、实力雄厚、市场前景良好的优质省、市属企业;5 、已形成规模、技术成熟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6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出口创汇型、技术创新型、专业配套型、环保形,成长性强、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好、还贷能力强、信誉良好,且担保抵押落实的中、小型企业;7、改制后产权清晰,产品适销对路,效益良好,担保落实的市属中、小企业。
(二)控制类1、经评定为 B 级(含)及以下的客户;2、在信用社或其他银行曾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含农户) ;3、正在进行改制或产权尚不明晰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的客户;4 、在信用社基本无结算、无派生存款等合作前景不佳的客户。
(三)禁止类1、经信用社评定为 c 级(含)以下的客户;2、目前在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尚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含农户);3、亏损企业及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报表不全或有虚假成分的客户;4、领导班子不团结,管理不力的企业,有严重违规、违法记录的客户;5、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出现预警信号或已列入信用社风险预警名单的客户;6、虚假贸易背景,要求提供贸易融资和票据服务的企业;7 、无明确用途、抵押物不落实的个人客户。
四、关于信贷产品投向根据我省各地农村信用社总体盈利能力及水平不强,在信贷产品上主要体现结构不尽合理,品种单一的特点,今后在大力支持“三农”经济发展,满足农户面贷款要求的同时,要向资本占用少、流动性强、创利能力高的信贷产品倾斜,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综合盈利能力。
(一)支持类1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联保贷款;2、个人消费性贷款。
重点区域位置较好、结构合理,适应市场消费需求,面积在 80 至 150 平方米的自住普通商品房按揭;3、个人经营性贷款。
重点支持用途明确、周转快,所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符合市场需求,且有足值抵(质)押物的个人经营性贷款;4 、流动性较强的短期贷款。
重点支持经评定为“A”级以上中小企业并有足额抵押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5、可循环使用的内部综合授信。
明确内部授信与公开授信的差别,不允许内部授信公开化;6、农村信用社不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或多方委托贷款;7、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对票据贴现业务应进行综合评价,一定时期内应对综合收益和综合成本进行精细测算,确定定价区间,在确保收益的前提下给予支持。
(二)控制类1 、流动性较差的中、长期贷款;2、区域位置差,建筑面积超过 200 平方米的住房和别墅的一手房按揭贷款。
建盖时间较长(十年以上)的二手房按揭贷款;3、对不属于城市商业区,空置一年以上难以出租且有价无市的商铺按揭贷款要严格控制;4、个人汽车消费贷款;5 、各类授信承诺、授信意向函;6、集团客户、关联企业贷款。
(三)禁止类1 、禁止发放无单位承诺回购的经济适用房按揭贷款;2、禁止发放建盖时间超过十五年,面积不足 60 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二手房按揭贷款;3 、本车抵押的汽车按揭贷款;4、融资类保函及其他高风险保函;5 、信用社承担风险的各类委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