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01•【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支持深圳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香港、澳门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促进科研资金便利流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融合,根据国家鼓励港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内地相关科技计划的原则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是深圳市科技计划的组成部分,是深圳与香港、澳门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的重要载体,每年在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
第三条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以下简称“深圳申请单位”)。
(二)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者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以下简称“香港申请单位”)。
(三)澳门高校与科研机构(以下简称“澳门申请单位”)。
前款第(二)项所称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是指在香港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根据香港法例《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的自资本地学位颁授院校、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制衣业训练局以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等机构。
第四条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面向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开发和成果产业化,包括以下三类:(一)A类为深港、深澳联合资助项目。
深圳与香港、深圳与澳门通过政府间合作协议设立的深港澳联合资助项目,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香港创新科技署以及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征集、联合评审、联合资助。
深港、深澳两地申请单位就同一合作项目分别向本地科技部门递交申请,通过两地联合评审立项后,由两地科技部门分别给予资助。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31•【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9〕4号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深圳市科技项目评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规范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9年7月31日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圳市科技项目评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规范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提高科技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专家的选取、管理和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专家库建设和运行遵循“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资源共享、规范使用”的原则开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符合规定资格和条件的,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专家库管理的,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技项目提供评审及咨询服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第五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家库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开展专家库建设、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专家主要来源于国(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金融财税、法律等专业服务机构。
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学风严谨、信誉良好;(三)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者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四)热心科学技术评审工作,身体健康,拟入库时从事研究开发或者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六)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练掌握系统操作
•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广系统使用,提高系统
覆盖率
02
系统定制与集成
• 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系统定制开发服务,实现系统功能
的个性化和差异化
• 与其他系统进行接口集成,实现系统数据的共享和功能
的互补
03
系统运维与支持
• 提供系统运维服务,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 提供系统技术支持,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科研项目管理
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资源共享
• 项目申报与审批、项目进度跟踪、
• 科技服务发布、需求对接、成果转
• 科技资源统一管理、调配、共享等
项目成果管理等功能
化评估等功能
功能
02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架构设计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架构
前端技术
后端技术
数据库技术
部署技术
• 采用HTML5、CS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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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s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部署方案
云服务器部署
• 使用云服务器部署系统,提供高可用、可扩展的计算资源
• 通过云安全、自动化运维等技术,保障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
虚拟化部署
• 使用虚拟化技术,实现系统的资源隔离和动态分配
• 通过虚拟机模板、自动化部署等技术,提高系统部署的效率和可扩展
性
⌛️
容器化部署
• 使用容器化技术,实现系统的轻量级部署和快速扩展
• 使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发布
项目申报和审批,提高项目申报和审
科技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科技服务需求,实现科技服务的交流
批的效率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二、设定依据(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三)《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四)《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税函〔2021〕46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发证日期为2019年或2020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发证日期为2018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事项再申请认定;(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同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四)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2020)
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2020)为了进一步优化深圳市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和创客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2月10日附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优化深圳市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支持企业和创客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新券,是指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创客团队向服务机构购买与其科技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科技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
创新券由企业、创客团队申领和使用,由服务机构收取和申请兑现。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创新券相关政策,编制年度申请指南,建设服务机构库,管理和监督创新券的使用相关事宜,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四条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普惠、自主申领、专款专用、据实列支的原则。
第二章创新券申请第五条申请创新券的企业或者创客团队,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应当在本市或者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应当为入驻市级以上(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二)上年度应当产生研发费用支出;(三)购买的科技服务应当与开展的研发活动有直接相关性;(四)上年度创新券无剩余额度;(五)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指南
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指南一、受理对像市财政专项资金事前资助、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应当申请验收的项目。
二、设定依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号;《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号。
三、验收方式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进行集中答辩或者现场答辩。
具体答辩日期和地点以市科技创新委事前通知内容为准。
四、申请条件(一)合同到期申请验收.承担单位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研究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承担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个月内,将纸质验收申请资料交至行政服务大厅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执为准)。
(二)申请复议验收.承担单位已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复议验收通知书》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承担单位在《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复议验收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将纸质复议验收申请资料交至行政服务大厅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执为准)。
(三)申请项目延期.承担单位为完成合同约定的研发任务,被迫延长开发周期,无法按期申请验收;.承担单位在合同到期前个月之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申请交至行政服务大厅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
五、申请材料(一)合同到期申请验收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原件。
.主项目的验收通过证明复印件(仅限配套类项目,且主项目已经上级部门验收的提供)。
.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原件(编写提纲见附件)。
.证明合同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其中,送检单位必须是合同约定的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单位为家或家以上时,必须由所有承担单位同时送检),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相应检测资质。
.合同约定了知识产权指标的,应提供知识产权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合同约定了文章指标的,应提供已发表的文章复印件,文章未正式发表但已收到用刊通知的,应同时提供用刊通知和文章全文复印件。
变更业务申请操作指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变更业务申请操作指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变更申请业务操作指引业务办理流程:项LI负责人在业务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至单位管理员一>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提交申请一> 变更申请人向科创委窗口,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3-14号窗口,提交变更申请书的纸质材料,需单位盖章,一〉窗口接受纸质材料后受理。
详细说明:1.通过单位账号登录市科创委业务管理系统2.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业务申请”-> “市科技创新委”-> “科技计划”- > “项LI变更”〜此时会显示U前您所有已立项的项LI数据。
3. 勾选一个后〜点“申请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先保存〜再添加变更的 具体内容。
・ C*B>IWA4UW ・MAK* ■BMUI W■FM ・•rm4. 待申请表填写好后〜提交变更申请表。
nnniiMun umii洋“巾 F* I Wild,卫只:Tip'.WI:*-*9 j •:丄 H3lE3tE3E>“・3Ti* ■工•••&■・・E¥•・・二0|・ I KilTK^ri •・»■'. I|;XLO|;M ;L|P3'.2' ■-■=•.■?? I :・• C . •»5. 曲单位管理员在“单位意见”-> “项目变更”-> “未审核”中进行给定单位意见6・单位管理员确定后〜点“单位审核”〜提交变更申请至市科创委〜完成后 续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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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研人员入库操作指南
XX集团科研人员入库操作指南一、关于科研人员入库的通知近期,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市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情况(研发人员指直接从事科技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我委拟开展研发人员备案工作,经备案的研发人员相关信息将作为科技计划、科学技术奖励、人才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重要参考。
请各单位组织正式在编研发人员(所在单位缴纳社保),进入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科研人员(专家)登录界面认真填报。
具体步骤如下:1、单位研发人员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有效,并上传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等)以及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2、单位科研管理员完成研发人员信息的审核工作并提交我委备案。
由于我司长期致力于科技研发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我司内部的科研人员(大专以上学历)需要进行入库备案,入库后的人员即为深圳市企业科技人员。
为了保证科技人员的真实性,科技人员需要自己在科创委注册账号,并加入我公司的科技人员库中。
二、科研人员条件及入库所需资料科研人员要求:在企业任职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含大专)准备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档、证件照电子档(工牌上的照片即可)、毕业证书电子档、学位证书电子档;三、具体操作流程1、在浏览器中打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地址为:https:///,在此页面的左下角点击“科研人员(专家)登陆”按钮。
如下图2、已有账号人员可以直接登陆,没有账号人员点击“科研人员(专家)注册”选项。
如下图3、进入注册页面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注册。
如图4、完成注册后登入系统。
进入系统后跳转到如下界面5、进入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按钮,选择子目录中的“科研人员登记表”在弹出的界面中填写信息,如图:在此页面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且上传个人照片注意:①照片需要在浏览选中后,点击上传按钮,方能上传成功;②最熟悉专业不要求为所学专业,可以为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对应专业;③是否申请成为科创委专家统一填“否”;除个人之外的所需填写公司信息如下: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所在单位:单位性质:企业银行名称:所属支行:开户账号:组织机构代码:5、填完以上信息后,点击页面顶端的保存按钮,会弹出新的页面,可以填写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9年度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对服务机构已接收科技创新券并完成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科技服务事项后的兑现。
二、设定依据(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二)《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科技创新〔2017〕278号;(三)《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四)《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五)《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三、受理数量和方式受理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受理方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委托审计、社会公示、受理机关审定。
四、受理条件(一)创新券兑现需满足下面全部条件:1.申请单位是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已入库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与持券单位签订了科技服务合同、接收了创新券并按服务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科技服务事项;2.科技创新券仅支持2017年1月1日(含)之后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协议);科技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所在年度审核入库的服务内容为准(详见附件);3.服务协议(合同)的双方应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4.企业持创新券缴费的科技服务项目的兑现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50%,实际资助金额以创新券兑现金额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现:1.未按要求提供兑现申请材料(如自筹资金财务凭证、服务证明材料等)的项目,不予兑现;2.未按服务内容要求使用创新券的项目,不予兑现;3.科技服务合同(协议)签订日期和科技服务项目完成日期不在资助期限,不予兑现;4.持券单位与服务机构存在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不予兑现;5.服务机构提供的间接服务(如外包服务),不予兑现;6.已申请或取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不予兑现;7.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不予兑现,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28•【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的全过程科技创新产业链,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2月28日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库管理第三章贴息贴保管理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深圳科技和金融结合,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构建具有活力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科技计划中设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以下简称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并且对纳入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库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利息、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用(以下简称保费)和担保费用资助。
第三条贷款贴息贴保项目遵循合法、规范、简明、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贷款贴息贴保项目资金纳入市科技研发资金预算,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第五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库,遴选合作银行,编制和发布项目申请指南,组织或者委托组织开展项目受理、评审、审核(审计)、立项等工作。
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合作银行遴选标准,以公开、公平方式,确定合作银行,并且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约定合作银行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等事项。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每两年对合作银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合作银行的重要指标。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指南【模板】
附件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技术攻关面上项目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领域,着力突破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的技术攻关予以资助,以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
二、设定依据(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5号;(二)《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6〕7号;(三)《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四)《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五)《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资金纳入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支持方式:事前分期资助或事后一次性补助。
四、申请条件申请技术攻关面上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2017-2019年获得认定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2019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3.2019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且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的申报生物与人口健康技术领域(仅限医药生物技术、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研发技术、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技术子领域)项目的药品研发生产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只能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二)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深圳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三)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金额;(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请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半年以上;(五)有合作单位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2.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果项目无合作单位,则明确填写“无合作单位”;3.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其中申请单位应当负责研发内容的50%以上;4.申请单位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5.项目组5位主要成员中至少3位为申请单位人员。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由本市负责管理、验收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实施;无具体规定的,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开展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依约、客观公正,科学规范、重质求效,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原则。
第四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是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与验收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签订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任务书),出具项目批复文件或者其他立项(备案)文件;(二)对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三)受理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申请、撤销申请、验收申请,并作出决定或者结论;(四)追缴项目承担单位的应收回财政资金;(五)与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具体履行以下事项:(一)对项目组、资金使用、科研诚信、安全和伦理等承担科研主体责任;(二)按照合同书(任务书)、批复文件或者其他立项(备案)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项目,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三)项目发生变化的,根据变化的事项按照规定时限提出项目变更申请、撤销申请或者报备;(四)配合主管部门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中期评估报告或者整改报告,按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五)承担相应违规责任后果,按要求退回被追缴的财政资金;(六)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监督、验收后评价等工作。
第六条受主管部门委托,或者具有相应职能的第三方机构可以开展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规范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程序,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设施;(二)根据过程管理和验收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制订过程管理和验收方案,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开展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三)及时汇总专家组过程管理和验收意见,分析过程管理和验收情况,整理和归档相关材料;(四)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配合开展涉及过程管理和验收评审工作的检查和调查工作。
深圳市科研人员入库操作指南
XX集团科研人员入库操作指南一、关于科研人员入库的通知近期,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市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情况(研发人员指直接从事科技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我委拟开展研发人员备案工作,经备案的研发人员相关信息将作为科技计划、科学技术奖励、人才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重要参考。
请各单位组织正式在编研发人员(所在单位缴纳社保),进入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科研人员(专家)登录界面认真填报。
具体步骤如下:1、单位研发人员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有效,并上传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等)以及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2、单位科研管理员完成研发人员信息的审核工作并提交我委备案。
由于我司长期致力于科技研发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我司内部的科研人员(大专以上学历)需要进行入库备案,入库后的人员即为深圳市企业科技人员。
为了保证科技人员的真实性,科技人员需要自己在科创委注册账号,并加入我公司的科技人员库中。
二、科研人员条件及入库所需资料科研人员要求:在企业任职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含大专)准备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档、证件照电子档(工牌上的照片即可)、毕业证书电子档、学位证书电子档;三、具体操作流程1、在浏览器中打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地址为:https:///,在此页面的左下角点击“科研人员(专家)登陆”按钮。
如下图2、已有账号人员可以直接登陆,没有账号人员点击“科研人员(专家)注册”选项。
如下图3、进入注册页面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注册。
如图4、完成注册后登入系统。
进入系统后跳转到如下界面5、进入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按钮,选择子目录中的“科研人员登记表”在弹出的界面中填写信息,如图:在此页面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且上传个人照片注意:①照片需要在浏览选中后,点击上传按钮,方能上传成功;②最熟悉专业不要求为所学专业,可以为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对应专业;③是否申请成为科创委专家统一填“否”;除个人之外的所需填写公司信息如下: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所在单位:单位性质:企业银行名称:所属支行:开户账号:组织机构代码:5、填完以上信息后,点击页面顶端的保存按钮,会弹出新的页面,可以填写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常见问题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常见问题1.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是什么?由谁主办?安全吗?A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建立的一套系统,它向上对接了国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系统,向下对接了省内各级政府部门的业务系统,围绕可信数字身份整合各种核验方式,为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面向互联网用户(自然人、法人),提供注册、登录、实名核验、账户信息管理等服务,实现“一次登录、全省通办、全国通办”。
2.我要申办事项,基本流程是怎样的?A : 开始打开“系统入口”注册或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核验是否个人用户添加为经办人是是单点登录成功否否是业务申办结束是否实名否3.是否实名认证用户才能单点登录到委申报系统吗?A :是。
用户需要完成实名认证(四级(原L2)及以上)。
4.委申报系统对接了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原有系统的数据会不会丢失?如何才能使用原账号办理事项?A:不会丢失。
系统对接后,委申报系统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获取用户数据,根据法人证件号码(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等)、申请人证件号码(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港澳台居住证等)唯一匹配到原账号,保证账号的延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5.我是学校或大型科研院所的科研工作者,想用自己的个人账号登录委申报系统,可以吗?如何操作?A:个人用户可以做为科研人员登录委申报系统。
如果要申办业务需要通过法人用户的经办人登录委申报系统,单独使用是不允许的。
具体操作参照添加经办人。
6.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分为个人和法人用户,委申报系统则有单位管理员、普通申报人、科研人员(专家)之分,关系如何对应?A:实名认证的法人用户单点登录委申报系统(法人登录),默认角色为单位管理员;实名认证的个人用户单点登录委申报系统(个人登录),如果没有绑定为单位的经办人,直接以科研人员(专家)的身份进入委申报系统,如果绑定了单位的经办人,登录成功后,提示用户以经办人的身份还是个人用户身份登录,选择个人用户身份则为科研人员(专家),选择经办人身份则为普通申报人。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doc
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科技计划业务申报—单位用户说明手册1.1 计划业务申报过程说明计划业务申报过程见科信局网站通知说明,对应系统功能,描述如下:(1)申报准备:单位注册->单位用户登录->单位信息维护—>单位申报人管理(用于添加单位项目申报人及维护管理)—〉单位用户把项目申报人帐号密码告知给具体申报人.见本说明书1.3-1.7节。
(2)项目填报:申报人从单位用户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申报人登录系统->个人信息修改(完善申报人信息)->选择申报类型进行项目填报-〉生成和打印申报文档—>提交电子版申报书-〉提交纸质到单位用户。
具体操作见单位申报人说明书。
ﻫ(3)单位核审:单位用户收到纸质文档—〉单位用户登录—>核对审核纸质和电子申报书->如需修改退回给申报人修改(申报人修改后需重新打印提交)->单位用户审核通过电子申报书—>提交纸质申报书到市民中心科信局受理窗口。
见本说明书1.8节.(4)窗口受理:受理窗口收到的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和附件)->受理窗口登录系统->受理窗口审查资料(电子和纸质,若满足条件如需完善,退回修改)->受理打印符合受理条件->交还报送人.1.2 角色及相关功能介绍本章主要介绍项目申报单位如何在“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注册并使用相关的功能。
项目申报单位可以使用的主要功能如下:⏹注册本单位基本信息;⏹登录与工作助理;⏹本单位信息管理,完善和更新单位信息;⏹为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创建帐号,并审核管理其个人信息;⏹向科信局提交本单位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获得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个人信息管理。
1.3 申报单位注册1.3.1功能介绍当申报单位在系统中注册时,系统将要求申报单位输入本单位的各类信息。
在注册完成后,申报单位获得使用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后被允许在网上从事深圳市各类科技计划业务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单位的信息将作为各类科技计划业务审核的重要依据。
科创委系统月报填报指南
科创委月报填报流程指南1、打开浏览器,输入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站页面,系统入口:2、登陆系统企业用户进入系统主界面,输入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进入系统即可。
3、进入系统在左侧功能导航栏点击“月报统计”,在右上方功能导航栏年份选“2017”弹出2017年月报数据填报界面,如图所示:4、填报2017年月报数据,填报完之后保存-提交。
注意事项:1.月报数据填报时,要及时保存,可填报完1个月点保存。
避免系统故障,填报的数据会清空,又要重新填报。
最好不要1-12月的数据填完在保存。
2.月报数据要全部填报完之后才能提交,没填报完之前只能保存,不能提交。
3.如临时有事没有填报完记得点保存,下次登陆系统还会有保存的数据记录。
4.月报数据填报注意事项见“附件一“往下拉附件一填写注意事项:月报填写:一、主营业务收入一般与营业收入一致。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根据公司情况而定,但不低于营业收入的80%,也可与营业收入一致。
软件产品及服务收入根据公司情况有没有软件收入来确定,若没有软件收入,填0即可。
二、工业总产值=该月收入+该月存货—上月存货,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根据公司情况而定,但不低于工业总产值的80%,也可与工业总产值一致。
三、增加值按照公司做账实际情况填写。
(此项不用填,系统自动计算)四、营业利润按财务报表填写。
五、实际上缴税费按照每个月上交税收填写。
六、净利润按财务报表填写,高新技术产品净利润根据公司情况而定,但不低于净利润的80%,也可与净利润一致。
七、科技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6%。
1、总营业收入在5000万以下的,研发投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2、总营业收入在5000-20000万以之间,研发投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3、总营业收入在20000万以以上的,研发投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附件二,科创委月报计算公式,往下拉科创委月报计算公式:1、营业收入(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3、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营业收入×80~90%4、软件产品及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不是软件产品的填0)5、工业总值=营业收入+该年存货-上年存货(如果是累计数的就是该年或该月的累计存货)6、其中: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工业总值×70~90%之间7、增加值:不用填8、其中:劳动者报酬=所有人的工资9、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10、营业利润=营业利润11、实际上缴税费总额=国税+地税合计12、增值税=增值税13、所得税=企业所得税14、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其他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除外)15、净利润=净利润16、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利润=净利润×80~90%(也可以跟净利润一致)17、科技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每个月的营业收入x 6%以上18、出口总额:(如果公司有做出口的按照公司账上来填,没有的就填0)19、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出口总额(如没有的就填0)备注:研发投入如果账上有做研发经费的按照账上实际的数据填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登录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申报高新区行政审批业务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登录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申报高新区行政审批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8.29•【字号】深科技创新函[2013]744号•【施行日期】201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登录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申报高新区行政审批业务的通知(深科技创新函〔2013〕744号)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委电子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申请单位办理深圳高新区审批业务,我委决定从2013年9月1日起使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申报深圳高新区行政审批业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和厂房及配套住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审查”的单位请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网站(http://)点击“园区管理”进行在线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在线如实填写相关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申报系统中打印出相关《申请书》,连同其他申请材料(按照《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的要求)递交至我委受理窗口。
租用(包括增租)高新区厂房、高新区内迁址、租用高新区配套住房窗口受理地点: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东厅14号;招标拍卖挂牌使用高新区土地竞买人入围资格审查窗口受理地点: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1110室;购买高新区厂房、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审查窗口受理地点: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1111室。
三、2013年9月1日起我委窗口开始受理申报系统填报的《申请书》,原通过word文档方式下载的《申请书》使用至2013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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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一、前言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是深圳市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
科技相关业务而建立的一套管理系统,旨在促进科技的发展,提高科技产业的竞争力。
本文将介绍系统的主要功能、技术架构和应用情况。
二、系统功能
1、科技项目管理:该模块主要用于管理科技项目申报、
审批、评审、验收和结题等各个环节的信息。
通过该模块可以实现科技项目的在线申报和管理,提高了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
2、科技成果管理:该模块主要用于管理科技成果的申报、审核、评定和转化等各个环节的信息。
通过该模块可以实现科技成果在线申报和管理,提高了审核效率和管理水平。
3、专利管理:该模块主要用于管理专利的申请、审批、
权属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信息。
通过该模块可以实现专利在线申请和管理,提高了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
4、人才管理:该模块主要用于管理科技人才的信息,包
括人才的基本信息、职称评定、奖励和激励等。
通过该模块可以实现人才的在线管理和评定,提高了人才管理的水平。
5、数据统计分析:该模块主要用于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
统计分析,为科技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该模块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取各种科技项目、成果和人才的信息,为科技管理提供依据。
6、在线沟通交流:该模块主要用于系统内部人员之间的
沟通交流,包括邮件、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
通过该模块可
以及时高效地进行信息交流,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技术架构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采用B/S架构,前端采用HTML5和CSS3技术,后端采用Java语言编写。
数据库采用MySQL和Oracle等常用数据库。
系统具有高度的可扩展性和稳定性。
四、应用情况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已经在深圳市各个科技部门得
到了广泛的应用,如深圳市科技局、深圳市工信局、深圳市发改委等。
系统在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人员负担、方便信息共享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了用户的一致好评。
总之,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是一套高效、可靠、安
全的科技管理系统,为深圳市的科技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未来,我们将继续改进和完善该系统,为深圳市的科技业务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