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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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煤改电补贴新政策(附各区补贴标准汇总)

2017年北京煤改电补贴新政策(附各区补贴标准汇总)

2017年北京煤改电补贴新政策(附各区补贴标准汇总)北京电力2017年“煤改电”全面开工,下面我们来为你汇总北京市2017年昌平、密云、顺义等区县煤改电补贴政策细则(包括农村平房和残疾人取暖等)的信息。

近日,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建设的2017年“煤改电”配网工程全面开工,将完成522个村、约20.5万户的“煤改电”改造任务,覆盖全市13个区。

改造后,北京市“煤改电”总户数将达到近80万户,基本实现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房山、大兴平原地区“无煤化”,预计2017年采暖季前完工。

洪士庄村共有居民171户,全部将进行“煤改电”改造,改造工作将在今年5月底全部完工。

“改造后,该村的户均用电容量将由原来的1.5千瓦增加至9千瓦,以满足居民冬季电采暖的用电需求。

”国网北京大兴供电公司副经理刘鹏说。

北京市自2003年开始实施“煤改电”工程,截至2016年,累计完成58.25万户“煤改电”,每年可减少燃煤18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68万吨、二氧化硫4.34万吨、氮氧化合物1.24万吨,首都核心区已基本实现无煤化。

一、煤改电采暖工程实施的主要原则?根据保护区整体规划和前期示范工程经验,在此次平房煤改电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符合国家政策和城市规划要求,与平房保护区改造,与城市整体规划、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

二是改造费用由市区政府、供电部门和居民共同承担。

三是采用蓄能式电采暖。

二、采用煤改电采暖有什么好处?冬季燃煤取暖存在着很大的潜在危害。

大量的煤灰对人体存在着极大的危害,粉尘易导致肺病,燃烧未尽的废煤容易导致煤气中毒及火灾。

长期燃煤产生的大量废煤垃圾量大而且难以清理,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目前,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电力设施建设已经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各项生活需求,另外电作为一种能源方式,运用于电采暖也是一种安全、清洁、舒适的取暖方式。

三、煤改电居民享受哪些补贴政策?《2017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补贴1、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

北京自采暖补贴标准

北京自采暖补贴标准

北京自采暖补贴标准
北京市自采暖补贴标准是指针对自行采暖的居民和企业提供的
补贴政策,旨在鼓励采用清洁能源,减少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自采暖补贴标准主要包括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等方面。

首先,补贴对象主要包括居民和企业两类。

对于居民来说,符
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自采暖补贴,而对于企业来说,符合条件的
企业也可以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比如安装清洁能源设备,达到一定的排放标准等。

其次,补贴标准是衡量补贴金额的重要指标。

根据北京市政府
的规定,补贴标准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比如,对于
居民家庭来说,补贴金额会根据家庭所采用的清洁能源设备类型和
性能等因素做出具体的补贴标准。

而对于企业来说,补贴标准也会
根据企业所采用的清洁能源设备和排放情况等因素做出相应的补贴
金额。

另外,申领流程也是补贴政策的重要环节。

居民和企业需要按
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领,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并经过相
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才能享受到相应的补贴政策。

申领流程的简化和透明化,能够更好地方便居民和企业享受到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的执行效率。

总的来说,北京市自采暖补贴标准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政策,对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燃煤污染具有积极的意义。

通过规范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能够更好地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燃煤污染,为北京市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高补贴标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让更多的居民和企业受益,共同建设美丽的北京。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09.01•【字号】京经电管[2002]121号•【施行日期】200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经电管[2002]121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有关措施,推动我市电采暖工作健康发展,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物价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的通知》(京经电管[2002]100号)。

根据该文件精神,制定了《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价格联动实施细则》、《北京市电采暖市场规范细则一》三个细则(试行),与《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同步实施。

现予以公布。

附:1、《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实施细则》2、《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价格联动实施细则》3、《北京市电采暖市场规范细则一》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2002年9月1日附件一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一、优惠政策及适用范围(一)《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以下简称《优惠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北京行政区域内的电采暖用户。

(二)根据《优惠办法》,电采暖是指以电能为主要能源的采暖方式,包括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热泵系统、电热锅炉、电热膜、发热电缆、普通电暖器(没有其它采暖方式)等。

(三)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00至次日早7:00。

(四)在低谷优惠时段内,不区分用电性质、供热对象,一律按0.2元/千瓦时(含三峡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计费;其他时段按照其用电性质电价不变。

各省市低谷用电优惠政策

各省市低谷用电优惠政策

各省市低谷用电优惠政策电采暖作为一种舒适的采暖方式,被国家及各地政府认定为有利于环境改善,对治理城市空气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显著的作用。

本着国家关于可再生资源持续发展的原则,各地区相关部门也都制定出改变采暖方式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电采暖。

北京市:低谷优惠时段采暖设备、居民生活用电一并享受优惠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00至次日早7:00。

在低谷优惠时段内,不区分用电性质、供热对象,一律按0.2元/千瓦时(含三峡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计费。

对于居民用户来说,采用分户式电采暖的,低谷优惠时段内采暖设备、居民生活用电一并享受低谷优惠。

天津市:峰谷电价享优惠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推行可中断负荷补偿电价政策对已采用电采暖的居民用户,凭供热部门出具的证明,采暖期间用电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每度0.51元执行;非采暖期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

河北省:电采暖期间不执行阶梯电价关于实行电采暖居民用户电价问题,《通知》明确规定:居民小区整体或整栋楼统一建设安装电采暖设施,且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居民用户(不含小区管理单位按住房面积计收电采暖费的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其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每年11月份到次年3月份采暖期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其他月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吉林省:电采暖供热电费优惠采暖期内电取暖用电价格标准:1、单户式居民客户:已采用电锅炉或电地热取暖的居民客户,电价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峰谷时段电价,峰时(8:00—21:00)电价为每千瓦时0.562元、谷时(21:00—次日8:00)电价为每千瓦时0.329元。

2、非居民客户(含集中式居民电采暖客户):1千伏以下客户用电每千瓦时0.5424元,1千伏及以上客户用电每千瓦时0.5324元。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采暖救助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采暖救助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采暖救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1.21•【字号】京民社救发〔2018〕429号•【施行日期】2018.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采暖救助的实施意见京民社救发〔2018〕429号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城管委: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城乡低收入家庭获得感。

经市政府同意,参照现行集中供暖、燃煤自采暖、城镇居民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和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救助(补助、补贴)标准,就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采暖救助提出如下意见:一、救助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

二、救助内容及标准根据不同供暖方式,对集中供暖、城镇居民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的,分别按600元/采暖季·户的标准予以救助;燃煤自采暖按300元/采暖季·户的标准予以救助。

城乡低收入家庭不能重复享受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城镇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救助。

三、救助程序(一)采用集中供暖的低收入家庭在当年法定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集中供热采暖补助申请,并提供缴纳采暖费的票据,经审核后,由区民政部门审批。

(二)采用燃煤自采暖的低收入家庭于每年9月底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燃煤自采暖申请,经审核后,由区民政部门审批。

(三)采用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的低收入家庭,于每年9月底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由区民政部门审批。

(四)采用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的低收入家庭于每年9月底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由区民政部门审批。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6.30•【字号】京发改[2008]1150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08〕1150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华北电网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7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调整北京地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居民、农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本次电价调整范围和调整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执行。

具体价格见附件。

二、调整后的各类销售电价均为到户价格,即已包含应收取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三、以上电价调整自2008年7月1日起抄见电量执行。

四、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附件1:北京市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 │1-10千│35千伏│110千│220千│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 千伏│伏││伏│伏及以│元/千瓦·月│千伏安·月)│││││││上│)││├────────┼───┼───┼───┼───┼───┼──────┼────────┤│一、居民生活用电│0.4883│0.4783│0.4783│0.4783│0.4783│││├────────┼───┼───┼───┼───┼───┼──────┼────────┤│二、非居民照明用│0.7785│0.7685│0.7585│0.7485│0.7385││││电││││││││├────────┼───┼───┼───┼───┼───┼──────┼────────┤│三、商业用电│0.7885│0.7785│0.7685│0.7585│0.7485│││├────────┼───┼───┼───┼───┼───┼──────┼────────┤│四、非工业用电│0.7385│0.7235│0.7085│0.6985│0.6885│││├────────┼───┼───┼───┼───┼───┼──────┼────────┤│五、普通工业用电│0.7565│0.7415│0.7265│0.7165│0.7065│││├────────┼───┼───┼───┼───┼───┼──────┼────────┤│六、大工业用电││0.5995│0.5795│0.5595│0.5445│32.00│21.00│├────────┼───┼───┼───┼───┼───┼──────┼────────┤│其中:1、电石、││0.5895│0.5695│0.5495│0.5345│32.00│21.00││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生产用电││││││││├────────┼───┼───┼───┼───┼───┼──────┼────────┤│2、中、小化肥生││0.3250│0.3170│0.3110│0.3060│18.00│12.00││产用电││││││││├────────┼───┼───┼───┼───┼───┼──────┼────────┤│七、农业生产用电│0.5160│0.5060│0.4960│││││└────────┴───┴───┴───┴───┴───┴──────┴────────┘附件2:北京市电网趸售电价表附件3:北京市电网中、小化肥用电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 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电│├───┬───────────┬─────────┼──────┬──────┤│分││ 高峰│平段│低谷│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类│││││)│(元/千伏安││││││││ ·月)│├─┼─────┼───┼───────────┼─────────┼──────┼──────┤│单│不满1千伏│0.6470│0.4300│0.2260││││一├─────┼───┼───────────┼─────────┼──────┼──────┤│制│1-10千伏│0.6430│0.4240│0.2190││││电├─────┼───┼───────────┼─────────┼──────┼──────┤│价│35千伏及以│0.6340│0.4160│0.2120│││││上││││││├─┼─────┼───┼───────────┼─────────┼──────┼──────┤│两│1-10千伏│0.4380│0.3250│0.2220│18.00│12.00││部├─────┼───┼───────────┼─────────┼──────┼──────┤│制│35千伏│0.4290│0.3170│0.2150│18.00│12.00││电├─────┼───┼───────────┼─────────┼──────┼──────┤│价│110千伏│0.4220│0.3110│0.2090│18.00│12.00││├─────┼───┼───────────┼─────────┼──────┼──────┤││220千伏│0.4150│0.3060│0.2090│18.00│12.00│├─┼─────┼───┼───────────┼─────────┼──────┼──────┤│合│1-10千伏│0.4240│0.3190│0.2220│18.00│12.00││成├─────┼───┼───────────┼─────────┼──────┼──────┤│氨│35千伏│0.4150│0.3110│0.2150│18.00│12.00││生├─────┼───┼───────────┼─────────┼──────┼──────┤│产│110千伏│0.4080│0.3040│0.2090│18.00│12.00││用├─────┼───┼───────────┼─────────┼──────┼──────┤│电│220千伏│0.4080│0.3040│0.2090│18.00│12.00│└─┴─────┴───┴───────────┴─────────┴──────┴──────┘ 附件4:北京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非夏季)附件5:北京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夏季)附件6:北京电网峰谷分时结构调整后销售电价表附件7: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电价表注:1.附件1至附件7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排用电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除趸售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附加,其中:中小化肥用电为0.1分钱,其它用电为0.2分钱。

北京市执行的峰谷平电价

北京市执行的峰谷平电价

北京市执行的峰谷平电价峰谷平电价是指在不同时间段内电力负荷不同,电价也会有所调整的一种电价政策。

根据北京市2024年8月执行的峰谷平电价政策,电价分为峰电价、平电价和谷电价三个时间段。

以下将对该政策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峰电价是指电力负荷最高时段的电价,也即是电力供应高峰期的电价。

在北京市2024年8月,峰电价的时间段为每天的8:00-12:00和18:00-22:00。

这个时间段内的电价较高,主要是因为此时电力需求量大,电力系统负荷高,电网运行压力大。

因此,北京市将峰电价设定为高价,以鼓励用户在高峰期间减少用电,以平稳电网负荷。

其次,平电价是指电力负荷一般时段的电价,也即是电力供应平峰期的电价。

在北京市2024年8月,平电价的时间段为每天的12:00-18:00和22:00-23:00。

这个时间段内的电价相对峰电价较低,但又高于谷电价,主要是因为此时电力需求相对较为平稳,电力系统负荷相对较低,但仍需要一定的供电能力保障。

因此,北京市将平电价设定为中价,以维持电力系统的平稳运行。

最后,谷电价是指电力负荷最低时段的电价,也即是电力供应低谷期的电价。

在北京市2024年8月,谷电价的时间段为每天的23:00-8:00。

这个时间段内的电价是最低的,主要是因为此时电力需求最低,电力系统负荷最轻,供电能力相对充足。

因此,北京市将谷电价设定为低价,以鼓励用户在低谷期间适当增加用电,实现电力资源的合理调配。

通过这样的峰谷平电价政策,北京市可以在高峰期鼓励用户减少用电,避免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发生,同时在低谷期鼓励用户增加用电,更好地利用电力资源。

这种差别化的电价政策不仅可以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成本,也可以降低电力系统负荷压力,提高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总之,北京市2024年8月执行的峰谷平电价政策,通过不同时间段内电价的区别设定,既满足了用户的用电需求,又减轻了电力系统的负荷压力,实现了电力资源的合理调配。

这样的政策措施可以促进能源的节约与保护,提升城市的电力供应水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清洁采暖用电用气价格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清洁采暖用电用气价格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清洁采暖用电用气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02•【字号】京发改〔2017〕1749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清洁采暖用电用气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7〕1749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促进冬季取暖煤改清洁能源政策要求,推进清洁能源改造,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清洁采暖有关用电用气价格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本市居民“煤改电”分户自采暖用户峰谷电价、具备分表计量的集中电供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谷段时间(调后时间详见附件1)。

农村村集体改造的“煤改电”集中供暖用电价格执行居民峰谷电价。

本市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供暖用电,22:00-次日7:00输配电价在现行输配电价基础上减半收取。

电价相关政策执行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二、调整农村地区管道天然气分户自采暖用户采暖用气阶梯气量(调后气量详见附件2)。

农村村集体改造的“煤改气”集中供暖用管道天然气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标准。

农村“煤改气”分户自采暖用户阶梯气量按全年累计。

三、经区政府认定的城区“煤改电”分户自采暖用户,经市农委认定的农村“煤改电”“煤改气”分户自采暖用户、农村村集体改造的“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热用户,执行上述相关价格政策。

四、市电力公司、各相关管道燃气企业要及时做好价格实施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价格政策,做好供电、供气保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同时加强对用户用电、用气情况的监测统计,在每采暖季结束后,按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其他与本通知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浅谈分布式区域冷热电联供系统

浅谈分布式区域冷热电联供系统

2 由房 地 产开 发 公 司 或 产权 单 位 等 到 供 电企业 办 理 业 扩 报 装 手续 。 、
三 、 好 电 采暖 工作 的 措 施 做
( ) 电企 业 在 执 行 电采 暖优 惠政 策过 程 中 , 示 相 关 工作 流 程 , 强 透 明 度 ; 保 证 质 量 的前 提 下 尽 可 能 降 低 工 程 造 价 一 供 公 增 在 降低 成 本 ; 过 咨 询 投诉 电话 “ 5 9 ”, 受 用 户 的咨 询 、 诉 . 好 电采 暖 的 有 关统 计 分析 工 作 。 通 9 58 接 投 做
时 段 内 , 暖 设 备 、 民 生 活用 电~ 并 享 受低 谷 优 惠 。 采 居

( ) 中供 热 的用 户 , 六 集 电采 暖 设 备 单独 计 量 户式 电采 暖 居 民需 实施 “ 户 一 表 ”, 分 一 安装 一块 分 时 电 能计 量 装置 , 谷 优 惠 低 ( ) 京 市 政府 确 定 的历 史 文 化保 护 区 、 七 北 电采 暖 示 范 工 程 项 目范 围 内  ̄- 房 居 民 采 用 电 采 暖 , 照 北 京 市 配 电设 施 改造 及 T ' - 参 同步 实施 “ 户 一表 ”的技 术要 求 , 行 内 、 线 改造 并 实 现 “ 一 进 外 一户 一 表 ”。 改造 工 程 以供 电企业 与 用户 的产 权 分 界 点 为界 , 电企 供 业 负 责 分界 点 以 外 的外 电源 、 电线 路 以 及 用 户 电 能计 量 装 置 的 改造 工 程 及 资 金 . 界 点 以 内 的 线 路 ( 括 户 内线 ) 产权 单 位 配 分 包 由 居 民 用户 自筹 资 金解 决 , 费标 准 按 市 物 价 部 门核 定 后 的价格 执 行 。 收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细则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细则

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细则一、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和电价标准北京市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其中:第一档电量为240千瓦时及以下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即0.4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4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即0.53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52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即0.7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7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二、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1、北京市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2、已执行居民峰谷试点电价的居民分户电采暖用户继续执行现有居民峰谷试点电价政策,暂不执行阶梯电价。

对现有的尚未执行居民峰谷试点电价的居民分户电采暖用户,由用户自行选择执行居民峰谷试点电价或阶梯电价政策,选择居民峰谷试点电价政策的,由用户于2012年7月31日之前提出申请,经市电力公司认定后执行,2012年7月31日之前未申请的,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2012年7月1日后,政府政策明确新增的居民分户电采暖用户,市电力公司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统一执行居民峰谷试点电价政策,其他新增的居民分户电采暖用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居民分户电采暖用户是指不具备集中供暖,采用以下分户独立供暖设备,市电力公司对其分户计量,且以电能为唯一采暖能源或以电及新能源混合能源采暖的居民用户:电锅炉、蓄能式电热器、电热膜、电地热、以电及新能源混合的分户采暖设备(太阳能辅助电加热、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

3、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统一提高0.022元/千瓦时,即:城镇居民合表用户的总表结算价为0.473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463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农村居民合表用户的总表结算价为0.443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433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供应
【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15]4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0.18
【实施日期】2015.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
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5〕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8日
北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在推进本市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切实保障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和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以下统称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冬季采暖需求,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资金的申请、发放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本办法规定的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在本市所有。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6.29•【字号】京发改[2006]1013号•【施行日期】200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06〕1013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北京电力公司: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调整北京地区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征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整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执行。

具体价格见附件1至附件10。

二、调整后的各类销售电价均为到户价格,即已包含应收取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三、居民生活用电征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标准为每千瓦时0.0083元。

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到户价格每千瓦时由0.48元调整为0.4883元;1千伏及以上到户价格每千瓦时由0.47元调整为0.4783元。

城镇居民合表用户及城镇高压自管户供居民生活用电,供电企业总表结算价为每千瓦时0.4513元(不满1KV)和0.4413元(1-10KV、35-110KV);对农村地区尚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农村居民用电,供电企业与乡(镇)供电所或村结算价为每千瓦时0.4213元(不满1KV)和0.4113元(1-10KV、35-110KV)。

四、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五、实施居民峰谷电价试点。

居民峰谷试点电价采用两段制,峰时段为6:00-22:00,电价标准为0.4883元/千瓦时;谷时段为22:00-6:00,电价标准为0.30元/千瓦时。

2006年试点范围为西城区已使用单相电子式网络表的居民一户一表用户、东城区已使用单相电子式网络表的分散式居民电采暖用户。

北京市的采暖费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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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的采暖费补贴标准北京市的采暖费补贴标准冬天来了,北京的小伙伴们不要被冷着哦。

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的采暖费补贴标准,喜欢的朋友不要错过了。

根据《北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实施细则》,依靠集中供热采暖的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还可以领取采暖补助!补助对象优抚对象:(1)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2)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3)复员军人(4)参战参试人员(5)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6)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含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含生活困难补助人员)(2)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补助标准优抚对象①在乡优抚对象每户每采暖季按居住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

其中,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按实际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80平方米的,按8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②非在乡优抚对象(含离退休人员)本人在单位没有享受供热采暖补助或已享受供热采暖补助的,可按照以下标准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申请补助或补差: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按实际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或补差;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80平方米的,按8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或补差,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在单位享受供热采暖补助达到和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再享受集中供热采暖补助。

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①每户每采暖季按居住房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

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②家庭同住人员中的在职或离退休等人员已经享受本单位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待遇,但低于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享受集中供热补助标准的,可差额享受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高于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享受集中供热补助标准的,该家庭不再享受上述补助。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87]4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87]4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的若干规定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87〕48号4月15日)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管理、供应、使用等多方面节约能源,特作如下规定: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全面执行《条例》和本规定。

二、市人民政府建立节能工作办公会议制度,研究贯彻国家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决定全市节能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协调全市节能工作。

市人民政府节能工作办公会议由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市长主持,以市经委、市计委等有关委、局和各供能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市节约能源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办)是全市节能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条例》和本规定,其主要职责:(一)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节能工作办公会议决定事项。

(二)会同有关部门规定节能技术政策和节能管理的措施、制度、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制订节能规划和计划,并督促实施。

(三)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培训。

(四)组织全市用能节能的监测、检查和考核评比。

(五)统筹、协调各部门完成节能工作任务。

四、市节煤、节电、节油等专业节能办公室,是受市政府委托设在各供能部门负责全市专业节能的管理机构,在供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业务上受市节能办领导。

其主要职责:(一)执行市人民政府节能工作办公会议的决定事项。

(二)组织制订专业节能规划、计划、规定专业节能措施和管理办法,并对专业的用能节能进行监督检查。

(三)参与制定节能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的起草工作。

解读电采暖优惠政策(2)

解读电采暖优惠政策(2)
外容 易感 冒。 燃煤 取 暖 同时 对 大气 造 成 的 污 染 十分 严 重 , 保 环
其生 活 紧密 相连 和 低 谷用 电实 施细 则 没 有解 释 清楚 的问题 。为 角度 上 讲 , 内 的温度 过 高 , 室 而室 外 的气 温 又很 低 , 人们 走 出户
此, 记者就这些老百姓普遍关心 的话题采访了有关部门。
平房区和天坛北里一栋楼 , 还有南昌街等一些散户共计 2 0多 0
户 居 民中进 行 电采 暖 试 点 。使 用 的是 低 谷 电价 每 度 O2 O元 的
19 9 9年 以后 , 国 电 力系 统 改 革步 伐 加 快 , 全 华北 电力 集 团 价格。 公 司特 别是 京 津唐 电网基 本 实 现 了厂 网 分开 。但 发 电厂 独 立起 试点 工 作 比较 成 功 。一 切都 俱 备 之 后 ,于 是就 有 了今 年 9 O 来 以后 , 造 成 电厂 上 网 电价 较 高— — 因 为 当时 由 国 家计 委 定 月 1 日关 于 电采 暖低 谷 用 电优 惠办 法 的公 布 和 实施 ,并 且 国 又 价 , 的发 电厂 每度 电 的价格 最 高 达到 O4 有 8元 。而供 电公 司 向 家和 百姓 都是 受益 者 。 居 民用 户 提 供 的 电每 度 为 O3 3元— — 这 种 由 于 上 网 电价 偏 9 暖 亏 损严 重 。 为 了改 善 首都 大 气 环 境 , 高居 民 生 活质 量 , 京 市 政府 提 北
20 0 0年 , 京 市 政 府 下 文 件 , 了减 少 大 气 污 染 , 求 推 北 为 要
广 电采暖 3 0万平 方米 ,成 为 市 政府 为百 姓 办 的 6 0 O件 大事 之


并成立督察处 , 督促 电采 暖的推广情况。到 了年底 , 全北京

7025679_北京市电采暖市场规范细则一(试行)

7025679_北京市电采暖市场规范细则一(试行)

荣事达空气能———低碳热能专家为了规范北京市电采暖市场,引导用户采用安全可靠、售后服务好的电采暖设备,实行电采暖设备生产、销售、安装企业登记制度和电采暖设备业绩择优公示制度。

通过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网站(w w w .b j d s m.c o m )等媒体公布有关信息,为电采暖用户和经营者提供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鼓励电采暖用户和经营者共同参与维护电采暖市场秩序。

北京市电力管理办公室负责规范北京市电采暖市场。

一、电采暖设备生产、销售、安装企业登记制度(一)鼓励在北京地区生产、销售、安装电采暖设备的企业进行登记。

登记企业生产、销售的电采暖设备,择优对其业绩进行公示。

(二)按照生产、销售、安装三个类别,在网站等媒体上公布登记企业的有关情况,以便用户了解、查询、监督。

(三)登记的程序1.生产、销售、安装企业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等文件,以及2000年以来业绩报表、联系方式,详见网站。

2.持以上材料到北京市电力管理办公室指定地点登记。

3.材料真实、齐备的企业,于5个工作日内登记完毕,不收取费用。

4.完成登记程序的企业,于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的登记企业名录上予以公布。

5.生产、销售、安装企业的上述材料如有变更,应及时申请修改登记的内容。

二、电采暖设备业绩择优公示制度(一)为给用户在选择电采暖类型、设备时提供更好的帮助信息,对经过登记的电采暖设备生产企业的产品,择优进行业绩公示。

(二)业绩公示的主要依据:电采暖设备的应用面积、运行状况、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水平、投诉及处理情况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三)在网站上公示业绩较好的电采暖设备;鼓励电采暖用户、经营者参与、监督公示标准的制定。

(四)根据销售、投诉等最新信息,对公示名单进行动态管理。

(五)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有资格进入公示名单:1.已经登记;2.按期、按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3.在北京地区安装运行的电采暖设备、产品(使用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运行二年以上且无安全质量事故;4.电采暖设备的应用面积、平均运行费用、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水平、投诉及处理情况等方面在同类产品中较好。

夜间采暖用电有优惠

夜间采暖用电有优惠

龙源期刊网 夜间采暖用电有优惠作者:来源:《大众健康》2002年第11期在新建住宅楼中,虽然小区电容量够大,但许多人还是因怕用电采暖花钱太多而不使用电暖气。

现在好了,北京市颁发了《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规定电采暖用户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间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时间为晚11时至次日7时。

低谷优惠时段不区分用电性质、供热对象,一律按0.2元/千瓦时计费,这比原来的电价低了将近一半。

公共图书馆不再有假日为依法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黑龙江省卫生厅制定并下发了《二、三级产科设置基本标准及职责》,作为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基本标准。

其中二级标准要求住院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大于90%,血样采集合格率大于等于98%,产后42天复查率大于80%,孕产妇宣教率大于90%;三级标准要求产科住院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大于95%,血样采集合格率大于98%,产后42天复查率大于85%,孕产妇宣教率大于90%。

与此同时,两项标准均要求医疗事故发生率、会阴三度裂伤发生率、产褥感染发生率及住院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零。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达到相应标准,方可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这一标准的实施,无疑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了更大的保障。

医院电脑忙改程序北京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图书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将不再有休息日,每天都要向读者开放,其中市公共图书馆每周的开放时间不少于70小时,区县公共图书馆每周的开放时间不少于63小时。

少年儿童图书馆每周的开放时间不少于43小时。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生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公共图书馆因故变更开放时间或者闭馆的,至少应提前3日进行公示。

据悉,此条例将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峰谷电价补贴政策将统一

北京峰谷电价补贴政策将统一

北京峰谷电价补贴政策将统一第一篇:北京峰谷电价补贴政策将统一北京峰谷电价补贴政策将统一时间:2015年08月26日来源:新京报作者:新京报分享到:根据近日下发的《关于完善北京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的意见》规定,今年北京市峰谷电价补贴政策将统一,农村地区“煤改电”居民也可享受到与城区一样的补贴,即在供热季低谷电价时段,每度电只需花1毛钱。

北京市峰谷电价补贴政策将统一《关于完善北京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市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

北京市发改委能源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开始,“煤改电”补贴政策将扩大到农村地区,农村地区的煤改电也将享受与城区一样的补贴标准,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补贴0.1元/千瓦时,这样,农村“煤改电”居民冬季夜间用电的电价也将是0.1元/千瓦时。

此前,北京地区“煤改电”在采暖季每千瓦时电量收费0.3元,但是城区居民享受补贴标准为0.2元/千瓦时,也就是说居民本人只需要每度电花0.1元;但是农村地区则不享受该补贴,使用成本相对较高。

此外,农村地区的峰谷电价优惠时段也将统一。

农村“煤改电”用户享受谷段电价优惠的时间与城区“煤改电”用户相统一,即谷段由现在的22:00至次日6:00调整为21:00至次日6:00。

电采暖比烧煤省一千多元根据《意见》,北京将允许农村地区部分散户居民享受峰谷电价政策,在郊区村庄电力负荷有富余,暂不需要实施电力提升改造工程的村庄,允许部分住户采用电采暖。

居民需要向所在村申请,由所在村进行审核,乡镇(街道)将各村的申报集中组织起来,报各区县政府主管部门和电力公司联合审批,电力公司负责村庄电力负荷评估和设计安装。

居民申请获批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将给予安装峰谷电价表,并享受峰谷电价优惠政策。

以平均每户两间房30平方米计算,安装两台3.2千瓦的电采暖器,每晚9时至早6时加热9小时,每小时耗电6.4度,在低谷电价时段每度0.3元,每天采暖费约为17.28元,一个采暖季以150天计花费2592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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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一、优惠政策及适用范围
(一)《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以下简称《优惠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北京行政区域内的电采暖用户。

(二)根据《优惠办法》,电采暖是指以电能为主要能源的采暖方式,包括蓄能式电采暖设备、热泵系统、电热锅炉、电热膜、发热电缆、普通电暖器(没有其它采暖方式)等。

(三)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 1日起至次年3月 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2:00至次日早6: 00。

(四)在低谷优惠时段内,不区分用电性质、供热对象,一律按0.3元/千瓦时(含三峡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计费;其他时段按照其用电性质电价不变。

(五)集中供热的电采暖设备用电,全部用于居民采暖的,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即非低谷优惠时段0.4833元/千瓦时,低谷优惠时段0.3元/千瓦时;含有非居民采暖的,可按居民采暖面积和非居民采暖面积比例分摊后;对居民采暖部分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六)集中供热的用户,电采暖设备单独计量;分户式电采暖居民需实施“一户一表”,安装一块分时电能计量装置,低谷优惠时段内,采暖设备、居民生活用电一并享受低谷优惠。

(七)北京市政府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电采暖示范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平房居民采用电采暖,参照北京市配电设施改造及同步实施“一户一表”的技术要求,进行内、外线改造并实现“一户一表”。

改造工程以供电企业与用户的产权分界点为界,供电企业负责分界点以外的外电源、配电线
路以及用户电能计量装置的改造工程及资金;分界点以内的线路(包括户内线)由
产权单位、居民用户自筹资金解决,收费标准按市物价部门核定后的价格执行。

二、优惠政策执行方法
(一)已采用电采暖的用户
l、已采用电采暖的用户是指2002年11月1日前电采暖设备已投入使用的用户。

2、集中供热的电采暖用户到属地供电企业办理确认手续;分户式电采暖用户由产权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统一到属地供电企业办理确认手续。

3、供电企业自接到办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其中已经过一户一表改造且需要更换为分时电能计量装置的,由供电企业无偿更换;如供电设施不能满足电采暖用电要求的,应进行改造,经供电企业验收合格后装表供电。

(二)改用电采暖的用户
1、改用电采暖的用户由产权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向供电企业办理业报装手续。

分户式电采暖的改造应按照有规模、有计划的由产权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集中采暖用户改为分户式电采暖,需先向区(县)、市两级供热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业报装等手续。

2、产权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保温性能差的旧房屋进行必要的保温改造,以降低运行费用。

3、对户内线、电能计量装置等进行改造,需满足电采暖设备的用电需要。

4、改造完毕后,由产权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申请,供电企业验收合格后,安装分时电能计量装置。

(三)新建建筑中采用电采暖的用户
1、在规划、设计、施工中,应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和对电采暖设备单独计量的条件。

2、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产权单位等到供电企业办理业报装手续。

三、做好电采暖工作的措施
(一)供电企业在执行电采暖优惠政策过程中,公示相关工作流程,增强透明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降低成本;通过咨询投诉电话“95598”,接受用户的咨询、投诉;做好电采暖的有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房地产开发公司、产权单位等在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应注重采暖设备的安全、装置的蓄能、建筑的保温等工作,以达到低成本安全运行;产权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管理单位等应根据北京市有关规范规定确定室内采暖温度,计算确定每平方米的用电负荷水平。

(三)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电采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予以监督。

四、附则
(一)本细则由北京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 本细则与《优惠办法》同步实施,原电采暖有关优惠政策与本细则矛盾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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