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说明、法律依据及法律风险
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是民事法律中一个重要的领域,一向备受社会关注。
最高法发布
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进行了进一步的司法解释,为人身损害受害者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解释》,对于因他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应当采用赔偿金的
方式进行补偿。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当综合考虑受害者的实际损害情况、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受害者的实际损害情况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这些均应当得到合理的赔偿。
另外,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应当在赔偿金中加重赔偿。
在《解释》中还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项。
除了直接经济损失的赔
偿外,还应当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因受害人的死亡、重伤等导致家庭成员受到精神创伤的情况,应当给予相应的抚慰金。
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弥补人身损害带来的精神创伤,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也应当更加注重法律适用的准
确和公正。
对于受害者提出的各项损害赔偿要求,应当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权衡,确保给予受害者合理的赔偿。
同时,对侵权行为的性质也要有所考虑,应当对故意犯罪、恶意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予以更严厉的惩处,从而保护人身安全和尊严。
综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为人身损害赔偿提供了更加明确和细化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了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使受害者能够更加公正地得到补偿,同时也更好地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稳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是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
这一解释于2010年11月9日发布,共计6章70条,包含了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定义、赔偿责任、赔偿范围、赔偿计算等方面的规定。
下面将逐步回答相关问题,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介绍和解读。
第一章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案件受理、赔偿标准等内容。
该章强调了司法解释的适用对象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包括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缺陷、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等引起的赔偿案件。
第二章第二章主要是针对赔偿责任的规定。
其中第五条明确了人身损害案件中的过错责任原则,确认了谁的过错便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该章还规定了对于无过错责任或者减轻过错责任的情况下,赔偿责任的分摊原则。
第三章第三章详细阐述了赔偿范围的具体内容。
该章明确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撤销馈赠等具体赔偿项目,并对这些项目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此外,该章还提出了因人身死亡引起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要求和计算方法,以及对继承、受扶养人等相关权益的保护。
第四章第四章规定了对赔偿金额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该章规定了赔偿金额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方式,并强调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支付要求。
同时,该章还明确了对于赔偿金额非时值因果关系的考量,从而保证了赔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第五章强调了强制执行和优先受偿权的保障。
该章规定了相关机构对赔偿判决的强制执行要求和特殊措施。
同时,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该章还规定了赔偿权的优先受偿权,确保受害人的赔偿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第六章第六章规定了该司法解释的解释和适用时间,以及适用条件的说明。
这一章主要明确了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和对于旧案件的适用情况。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规定,包括赔偿责任、赔偿范围、赔偿计算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该司法解释的发布使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更加清晰和有序,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正与公平的司法实践。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直是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中最主要的类型。
我国在对人身损害作出规定的时候,往往也是针对这个赔偿的纠纷进行的规定。
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接下来由我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医疗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法律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3、护理费法律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旨在规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标准和判决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个人身体受到损害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
在我国日益完善的法治体系下,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精神,以确保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本司法解释共分为六章,包括总则、受害人权利、侵权人责任、赔偿责任、数额认定和司法实践。
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适用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和理论依据,为后续具体规定打下了基础。
受害人权利部分明确规定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权等,保障受害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权益得到维护。
侵权人责任部分明确规定了侵权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责任,包括过错推定、举证责任等,以确保侵权行为得到应有的制裁。
赔偿责任部分明确规定了对于受害人的损失应当如何赔偿,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为具体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指导。
数额认定部分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和原则,以确保赔偿数额的公正和合理。
最后的司法实践部分对本司法解释的适用和执行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法官和律师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提供了指导。
在这份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有助于确保受害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其中,对于受害人的权利予以明确规定,如对于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名誉权受到侵害等情况提供了相应的赔偿标准和原则,从而使受害人在获得赔偿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与此同时,对于侵权人的责任也予以明确规定,如对过错推定、举证责任等提供了相应的规定,使侵权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赔偿责任方面,司法解释也对于赔偿数额的认定提供了相应的原则和标准,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能够依法依规确定赔偿数额,使受害人得到合理的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6篇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6篇篇1甲方(赔偿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赔偿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发生人身损害事件,为妥善解决此事,达成以下赔偿协议:一、协议背景及事实陈述甲方在XXXX年XX月XX日发生的意外事故中导致乙方受伤。
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此次事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双方确认的事实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以及乙方的受伤情况。
二、赔偿原则1. 甲方对乙方因本次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深感歉意,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赔偿应公正、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乙方的实际损失和需要。
三、赔偿范围及标准1. 医疗费用: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住院费、药品费、检查费等。
2. 误工费: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误工情况支付误工费,按乙方原工资标准计算。
3. 护理费:乙方在康复期间需要护理的,甲方应支付护理费。
4. 营养费:甲方应支付乙方康复期间所需的营养费用。
5. 精神损害赔偿: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本次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
6. 其他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甲方应按照实际情况支付。
四、赔偿方式及期限1. 赔偿方式:甲方选择一次性赔偿方式,即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确定的赔偿金额给乙方。
2. 赔偿期限: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XX日内完成赔偿支付。
五、免责条款1. 乙方在获得甲方赔偿后,不再就本次事故向甲方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2. 双方均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为了依法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交通费以及因人身损害造成被害人的收入减少、生活费增加、交通费增加、住宅无障碍改造费等合理费用。
其中,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情况予以补偿,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医疗救助、护理补助标准。
第二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侵权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的认定应当参考医学鉴定意见,综合考虑损害后果的轻重程度、持续时间、对被害人正常生活、社会活动的影响等因素。
第三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被害人的损害程度;(二)被害人的年龄、职业、收入情况;(三)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四)社会保障和救助情况等。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还应当参考当地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对于因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予以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救济方式人身损害赔偿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定期支付、抚恤金等多种形式。
在确定赔偿救济方式时,应当综合考虑被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损害后果的轻重程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时效被害人可以自人身损害事实知晓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到人身损害的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晓该事实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未提起诉讼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消灭。
第六条人身损害赔偿的支付义务侵权行为人应当依法履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
未依法履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变卖财产、划拨收入、限制出境等措施强制执行。
第七条人身损害赔偿的审理程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程序应当便捷、高效,人民法院应当当庭宣判,并通知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当事人因他人侵犯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而遭受到损害,请求法院给予损害赔偿的一类民事案件。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规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解释。
本文将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讨论。
一、人身损害的主体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人身损害的主体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定权益和责任的组织,如公司、企业等;其他组织是指非法人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
这一界定有利于保护各类主体的人身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与限额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具体情况和损害后果进行评估。
对于一般人身损害,可以根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具体损失进行计算,并且可以适当考虑精神抚慰金;而对于特殊人身损害,如丧失生命或者导致严重残疾的情况,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受害人年龄、工资收入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提出了限额的规定。
根据不同类型的人身损害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划定了相应的限额范围,以保障赔偿的公正合理,避免过高或者过低的赔偿金额。
三、证据的认定和举证责任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应当提供能够证明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强调了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鉴定报告的证据效力,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损害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这些医疗鉴定和损害鉴定的报告能够直接证明受害人的损害情况,为受害人主张权益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强调了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
被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或者责任有限,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最新版本)
为了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一般原则,结合审判实践,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年最新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年最新版]第一条赔偿权利人因侵害生命、健康和身体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起诉赔偿义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或者其他原因直接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赡养义务的受扶养人和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本人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造成损害的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受害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的,可以根据民法一般原则第131条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但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致死造成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赔偿义务人的责任不减。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责任时,如果受害人有过失致死,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损害,或者其侵权行为与同一损害后果直接相结合,构成共同侵权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由于多人间接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按照过失的大小或者因果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共同危险行为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增设其他共同侵权人为共同被告人。
赔偿权利人放弃诉讼中对某些共同侵权人的赔偿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不承担放弃赔偿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的连带责任。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济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安全义务,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的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最新版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全文)资料来源:赵彩华律师,2020年3月8日,23056人观看为依法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1。
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对其适用作如下说明。
法律:第一条第一条对生命、健康、人身侵权赔偿权利人提起诉讼,被请求赔偿损失的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就本条而言,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或者其他损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其受扶养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以及死者的近亲属。
中国绿本条所称赔偿责任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或者其他侵权行为和其他损害原因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被害人故意或者过失参与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债务人的责任。
侵权人的责任是不赔偿侵权人的一般过失。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确定债务人责任时,被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债务人的责任。
第三条两人以上因共同故意或者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或者侵权行为直接合并,造成相同损害后果的,依照总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
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错,但已经采取多次行动间接造成相同损害结果的,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或者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因。
第四条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造成损害,无法确定实际侵权人的,依照《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
共同危险行为人可以证明损害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赔偿权利人对数个共同侵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增设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某些共同侵权人的请求权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放弃请求权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相同,则应承担共同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最新版本)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最新版本)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20最新版本)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意见(人身伤害)
法律意见XXX 项目部:你部2012年3月23日报来《关于XXX 项目A区20#楼东单元电梯基坑坠人的经过汇报》,并转交受害人家属计算的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明细。
集团风险控制中心初步了解事情经过、审核了你部提交的报告和费用计算明细,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风险控制中心了解的基本事实经了解,受害人徐某某,62岁,退休干部,2012年2月临时受聘于XXX 项目部工作。
2012年2月17日受害人操作电梯时,由于XX 机电公司电梯维修人员未作警示将电梯升高检查,导致受害人进入电梯时坠入电梯基坑受伤。
事发后项目部及时将受害人送医院救治,目前受害人伤势恢复良好,已具备出院条件,由于受害人担心后续赔偿的问题,未办理出院手续。
受害人人身损害赔偿的各项费用,由受害人家属计算,要求费用总计210450元,你部未对此进行审核,也未提交各项费用产生的事实依据,包括:1、医院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尚未办理出院手续);2、医院关于休息、营养、后续护理、后续治疗、辅助器材的建议;3、受害人的户籍、年龄、收入证明;4、陪护人员的收入证明;5、伤残鉴定结论(鉴定条件尚不具备)。
二、对受害人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费用的意见受害人系退休后受聘于XX地产XXX 项目部工作,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受害人在雇用活动期间遭受人身损害,应按人身损害赔偿对待。
根据受害人伤情及恢复情况,依据侵权责任法、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陕西省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司法实践,参考具体案例,对受害人人身损害赔偿的各项费用初步核定如下:1、后续治疗费:包括复查费、二次手术费,应以医院出具的直接相关的票据为准。
根据患者恢复情况及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预计后续治疗费用应不超过5000元。
2、误工费:应以医院建议休息的时间为准,或截止定残日前一天,按实际情况预计误工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按受害人要求的1100元收入标准计算,误工费应不超过3300元。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一种赔偿方式,当一个人的人身受到损
害后,赔偿的标准和金额应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
下面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1.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药品费、康复费、交通费等;
2.护理费用:指因治疗、恢复期间需要雇佣护工或请亲友照料而产生的费用;
3.误工费用:指因受伤致使受害人不能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4.精神抚慰金:因意外事件受害人遭受严重精神痛苦的,应当向其支付适
当的精神抚慰金;
5.残疾赔偿金:指因意外事件造成受害人永久或长期丧失或者功能障碍的,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6.丧葬费用:指因意外事件导致的人身损害造成死亡,应当向受害人的家
属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
7.其他合理费用:按照实际需要向受害人支付必要的其他费用。
以上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细节上仍需根据法律规定、案情等具体情况进行确认和适用。
如果您遇到人身受到损害的情况,建议您及时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加详细和准确的建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年7月2日院审判委员会第16次会议讨论通过)为了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参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关于保险理赔的医药费范围问题依据法律规定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保险人只承担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的,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确定保险人赔偿的数额。
保险人主张应剔除非医保报销部分医药费的,由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二、关于误工费问题。
(一)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参照上一年度农林牧副渔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二)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已年满60周岁,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误工费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劳动收入且该劳动收入是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应予支持。
(三)误工时间,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确定,但有相反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除外。
三、关于护理费计算标准问题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上一年度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政府统计部门没有公布该项统计指标的,参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四、关于营养费问题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生活补助费标准计算。
如医疗机构没有关于加强营养的意见,则一般不支持赔偿权利人关于营养费的请求。
五、被扶养人为多人时,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的问题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一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一人),即:累计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一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一人)的部分,不予支持。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第一条为依法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因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生命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益而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
第三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因侵犯个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第四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侵害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承担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公正、合理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依法保护权利,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标准,促进当事人依法协商解决纠纷。
第六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主要责任在理由关于人身损害的发生、损害的性质和后果、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事实,有需要的还需出具医疗证明、工伤鉴定书等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
第七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医疗证明书、工伤鉴定书等相关证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权威性的医疗机构或工伤鉴定机构出具,具备合法证明效力。
第八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受损程度、侵害行为的性质、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赔偿意愿等因素确定损害赔偿标准。
对于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精神损害及死亡的情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第九条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或其家属在追索赔偿过程中对达成和解表现出不合理、过分的要求,并对侵权人、保险公司等造成了不合理的损失,人民法院有权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对于因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产生的民事诉讼费用,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承担。
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人身损害是指由于他人的过错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个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健康受到损害、生命受到威胁等情况。
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是维护公民基本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现行的全面统一的民法典,其中包含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包括受害人和侵权人。
受害人是指遭受人身损害的个人,侵权人是指造成人身损害的个人或者单位。
受害人拥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获得赔偿的权利,而侵权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损害的程度和具体情况,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具体金额的计算和赔偿标准应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由法院进行裁定。
同时,侵权人还需承担造成人身损害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主要分为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因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侵权人虽然没有过错行为,但由于特定的法定情形下造成了人身损害,依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无过错责任主要包括危险责任、产品责任等情形。
四、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典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进行了规定。
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即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年内未行使诉讼权利的,将被认定为诉讼时效已过。
但对于遇有特殊情况的受害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用相应的特殊诉讼时效。
五、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保护民法典赋予受害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保护权利。
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赔偿,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一系列保护受害人利益的措施,比如保护受害人的隐私权、刚性财产保护等。
人身损害赔偿分解
借用人与出借人基于不同的债的发生原因而对同一债务人负担相同 的损害赔偿责任。
(3)擅自驾驶
机动车的无权占有
A:原本有权占有,后因本权丧失而成为无权占有 租赁或保管期限届满、质权合同无效
B:自始即为无权占有 盗窃或者抢劫的方式获得机动车的占有
单一计算方法:将双方各自损害额相加,乘以各自的 过失比例,计算各自应分担的损害金额,一方超过其应当 分担的损失额,就是应由对方赔偿的数额。
例:甲乙两车损害
10万元
30万元
自行承担 40×70%=28万元 40×30%=12万元
甲赔偿乙:30万元-12万元=18万元
(二)无过错原则下的过失相抵
问题: 1、 出借人张清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原则:出借人负危险责任,借用人负过失责任 张清承担连带责任 2、名义车主张杨是否承担责任? 张杨不承担责任
A:机动车名义所有人不承担责任,实际所有人承担责任 B:机动车名义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机动车的法律地位相当于一般动产,其所有权的转让以交付 为生效要件
雇主承担
雇主或侵权第三人
擅自驾驶人自行承担 (车辆所有人或保管人负连 带责任)
类型 6、出租、承包
7、出借 (出借人有过错)
8、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 挂靠单位不收管理费
9、车辆送交修理或保管 10、车辆被质押 11、好意同乘或无偿搭乘
受害人自己有过错
责任承担
出租方、发包方与承租方、承 包方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借用人 (出借人与借用人负连带责任) 挂靠单位 行为人 修理厂或保管人
损害赔偿金提存 婴儿出生 活体 赔偿金交婴儿监护人 死体 赔偿金返还赔偿义务人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3全文《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下称《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有关问题作出的解释,目的是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中解决争议,明确适用法律,保障受损害人的权益。
以下是2023年版《司法解释》的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下称《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要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确定赔偿标准、责任承担方式及赔偿数额。
本司法解释所称人身损害,是指因犯罪行为、意外事故或其他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的身体受伤或健康受到损害的情形。
第二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应当依法维护受损害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实情,在既保护受损害人权益又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判决合理、公平的赔偿数额。
第三条在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医疗费用、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二)受害人的生活护理费、接送费等;(三)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费、事后心理咨询费等;(四)受害人的残疾赔偿费;(五)受害人的死亡赔偿费、死者家属的丧葬费等。
第二章责任承担第四条人身损害赔偿依法由侵权人承担,但以下情况除外:(一)履行法律义务的人对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导致损害发生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二)受害人自愿承担风险的,根据情况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三)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可以相应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五条当多人共同侵权致使人身损害时,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人身损害责任发生时,受害人部分或全部迟延报案,导致损害加重或难以查证的,可以相应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三章赔偿数额确定第七条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确定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合理期望利益。
第八条受害人因人身损害导致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或无法自理的,其抚养、扶养、赡养的亲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第九条受害人的生活护理费、接送费和特殊交通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共分为六章,包括了总则、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赔偿标准、抚慰金、诉讼时效等内容,下面将对该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对人身损害进行赔偿,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司法解释。
该条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立法依据和目的,即在依法维护受害人的权益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第二条本解释所称人身损害,是指对自然人身体、健康、生命造成的直接侵害,包括当事人死亡、受伤、伤残,以及其他身体损伤等。
该条定义了人身损害的范围,其中明确了人身损害的涵盖范围,包括了死亡、受伤、伤残和其他身体损伤等情形。
第三条侵权行为人在民事诉讼中以犯罪的判决、裁定为由认定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在民事诉讼中提供相关依据。
该条规定了侵权行为人的证明责任,即侵权行为人如果以犯罪的判决、裁定为由认定不承担侵权责任的,需要在民事诉讼中提供相关依据。
第四条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殡葬费、抚恤金。
该条阐明了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了直接经济损失、殡葬费和抚恤金。
第二章责任承担第五条未成年子女构成侵权,对其不成年人的侵权行为,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该条规定了未成年子女构成侵权的责任承担,即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第六条提供者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人及其行为所造成的伤害,适用侵权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的规定。
该条规定了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人及其行为所造成的伤害的情形,适用侵权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的规定。
第七条非侵权行为人在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的证明期限届满前,请求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人及其行为所造成的伤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条规定了非侵权行为人在证明期限届满前,请求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人及其行为所造成的伤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章损害赔偿第八条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指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指南当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赔偿案件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读者提供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的指南,帮助受害人或者其家属了解应如何应对此类事件。
第一,了解人身损害赔偿的定义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中,造成人体受到伤害或死亡的情况下,对受害人或其家属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助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方面的赔偿。
第二,寻求及时的医疗救治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后,受害人应尽快确保自己或被急需的家属得到合适的医疗救治。
此举是因为及时治疗可以避免伤势进一步恶化,并为后续的赔偿申请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据。
第三,保留证据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保留相关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这包括现场照片、事故报告、医疗记录、交通摄像头录像或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可以印证事故的发生和受害人的伤势,进而为赔偿申请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四,寻求法律援助当受害人或其家属遇到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获取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律师的加入不仅能为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还能协助受害人制定申请方案,并与承办方进行协商或诉讼。
第五,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事故涉及到保险公司,则受害人或其家属应与保险公司进行及时的协商。
在此过程中,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证据和资料,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进行赔偿评估和支付。
第六,积极参与调解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各方还可以选择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手段。
调解可以帮助各方以友好和谐的方式达成共识,并避免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诉讼。
调解过程需要各方积极参与,讨论双方的利益,最终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七,维护合法权益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或其家属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包括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履行举证义务、要求及时支付赔偿款等。
在法律的保护下,受害人应获得应有的赔偿,而不会受到不公正待遇。
2021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2021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或健康受到损害,造成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精神损失、收入损失等经济损失的赔偿行为。
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侵权责任法》,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具体经济损失。
受害人因受伤或者感染疾病需要就医治疗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必要费用。
受害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他人为了护理受害人的,行为人也应当赔偿护理费用。
此外,行为人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因伤害造成的精神损害、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的抚养费、被扶养人的赡养费等其他损失。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收入损失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
医疗费用是指受害人因治疗人身损害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护理费用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或疾病而需要的护理费用,包括护工费、护理用品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因人身损害所导致的精神损害,根据受害人的痛苦程度和影响进行赔偿。
收入损失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或疾病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应当赔偿受害人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残疾赔偿金是指因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行为人应当按照受害人的残疾程度和影响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主要目的是让受害人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恢复受害人的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减轻受害人的经济负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和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损害程度、损失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受害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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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说明、法律依据及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赔解释》”)
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受害人可能获得以下赔偿:
一、死亡赔偿金803040元
1、法律依据:
《人赔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赔偿标准:
2017年3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16年江苏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152元。
3、计算方法:
40152元/年×20年=803040元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46257.75元
1、法律依据:
《人赔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2、赔偿标准:
2017年3月1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16年江苏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6433元。
3、计算方法:
(1)母亲:26433元/年×5年÷4=33041.25元。
计算说明:母亲已超过75周岁,按5年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母亲有4个子女,因此只能主张赔偿其中1/4的份额。
(2)孩子:26433元/年×1年÷2=13216.5元。
计算说明:孩子已超过18周岁,按规定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基于孩子仍在读书,尚有一年大学毕业,读书期间无生活来源,且双方需要先行就赔偿数额进行调解,因此,可以比照
《婚姻法》的规定,按1年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夫妻双方均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主张赔偿其中1/2的份额。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1、法律依据:
《人赔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2、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抚慰金(除伤残、死亡赔偿金外)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因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法院通常判决赔偿5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受害人亲属也可以多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丧葬费35787元
1、法律依据:
《人赔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赔偿标准:
2017年6月7日,江苏省统计局年度统计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1574元。
赔偿标准说明:该平均工资金额为江苏省统计局公布数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就2016年平均工资,发布正式通知。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微调。
3、计算方法:
71574元/年÷12月×6月=35787元。
五、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10000元
1、法律依据:
《人赔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赔偿标准: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的赔偿标准,由法院酌情确定,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10000元。
如果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受害人亲属也可以多主张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的赔偿金额。
以上各项赔偿合计:945084.75元
特别说明:
一、本起事故的致害人涉嫌刑事犯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主观上系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
二、如果致害人是为自己干活,赔偿责任由致害人承担。
如果致害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可能无法获得支持(当事人自行调解除外)。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
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4、最高人民法院《新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适用解答》
(1)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切实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如通过调解结案,在不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前提下,赔偿范围和数额不受限制。
(2)如调解不成,通过判决结案,则应当充分考虑刑事案件被告人多为没有正常收入的无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赔偿能力很低的实际,实事求是地仅就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作出判决。
对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该具体赔偿项目的列举,实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除被告人确有赔
偿能力的以外,原则上不应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判决赔偿的范围。
三、如果致害人是受雇佣于他人,则应由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所主张的项目应当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以上计算金额、分析意见及风险提示,供调解时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