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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5.30•【字号】东府办〔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1〕6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各级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公开职责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规划、部署、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组织本镇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中央、省驻莞单位要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市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按照《条例》规定,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2]160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2]160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2〕160号)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31日东莞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方案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建筑的产生,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东莞市查处在建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不断优化城市宜居环境,为我市的高水平崛起提供战略依托。

在近期内通过集中清理,确保在建违法建筑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建立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为总协调,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属地镇(街)为责任主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查处有力的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直至无新的违法建筑产生。

二、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动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协调,市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市法院、检察院、监察局、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法制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工商局、公路局、供电局和市三打办、市两建办等单位组织实施。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1•【字号】东府[2008]46号•【施行日期】2008.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府〔2008〕4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07年8-12月,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积极投身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这场特殊战役,打了一场漂亮的硬仗,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充分肯定,涌现了一批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的先进单位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个人。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2008年是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深化年。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我市决定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23个先进单位和248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奋发努力,扎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东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四月十一日附件1: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市政府办公室、市质监局、市经贸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松山湖管委会、莞城街道办事处、虎门镇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洪梅镇人民政府、厚街镇人民政府、长安镇人民政府、大岭山镇人民政府、大朗镇人民政府茶山镇人民政府附件2: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市府办公室邓涛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三科科长钟仲贤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副科长杨广伦市委、市政府接待办接待一处副处长张景志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副主任科员陈毅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办事员市整治办欧南燕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马锋市质监局食品科科长林祖军市质监局办公室副主任李智勇市质监局办公室科员刘超群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工作人员市经贸局陈桂明局长叶葆华副局长刘广林市场管理科主任科员叶剑亮市场管理科副科长肖燕璇市场管理科工作人员市农业局黄力平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长卢炽根畜牧兽医办主任范永柏种植业管理科科长苏杰湘市场与经济信息科主任科员李明阳市农检所所长市工商局张弢东城分局分局长黄陈炳桥头分局分局长刘建新虎门分局分局长史帅峰经检科副科长林青平市场合同科副科长市质监局李日强质量科副科长叶柱棠质量科副科长余锐祥食品科副主任科员邓毅永稽查分局举报投诉中心主任刘旭标稽查分局一大队队长市卫生局叶向阳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梁剑辉市卫生局科员张榕青市卫生监督所科员刘志方市卫生监督所科员李梅芳东城医院副院长市食品药监局周卫平食品科科长梁厚安监科副主任科员曹华器械科副主任科员李伟流通科科员庄树贤稽查局科员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叶创绍法综科科长王少彬植检科科长周润华食检科科长苏南轻纺科副科长周达君办公室副主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陈锐光综合科副科长商雯直属分局副科长市发改局XXX雄社会发展科科长文浩泉综合科科员市科技局吴美良副局长谢华知识产权法制科副主任科员市公安局刘诺贤治安巡警支队治安科副科长袁文仔治安巡警支队治安科科员市监察局王亮涛审理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邢晖效能监察室办事员市财政局万亮德社会保障科科员黎锦培工贸外经科办事员市外经贸局郭茂松加工贸易二科主任科员阮剑平政策法规科办事员市海洋与渔业局黄林波渔业科科长卢伟华环境监测站站长市国税局祁雄副局长罗文稽查局科员市地税局叶建维稽查局科员陈晓燕稽查局见习市府新闻办蔡景安副调研员何碧怡新闻宣传科科员市府法制局巫有武执法监督科科长黎振声法规科科员东莞海关庄长合副调研员陈富树机关服务分中心副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黄泽恩机动巡逻大队科员翁伟斌东城大队科员何箕球南城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叶锦昌茶山大队勤务中队副中队长李伟平洪梅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市松山湖管委会王晓舸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梁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副局长胡志鹏宣传科科员黄鹏宇经济贸易发展局办事员钟向阳工商分局副股长东莞广播电视台李萌新闻中心记者刘星新闻中心摄像洪伟新闻中心摄像蓝立新广播中心记者邵蓝阳光网站记者东莞日报社郑俊彦时政要闻部记者黄基尧时政要闻部记者莞城街道周健强经贸办副主任周锦辉工商分局局长黄基球环保分局局长伍志军罗沙社区书记利绍权食品公司总经理石龙镇姚炳森经贸办副主任李文创食品药监二分局局长陈海翔农业办主任潘海恩卫生防疫站副主任庄社祥工商分局局长虎门镇潘继军副镇长陈炳光经贸办副主任陈景其工商分局市场股股长孙祥亮食药监局稽查第一分局副局长刘云涛卫生防疫组小组长东城街道刘尹波办事处副主任袁满坤经贸办主任祁桂森经贸办副主任谢佛满经贸办副主任卢飞鸿经贸办办事员万江街道王景良经贸办主任陈泽光农业办主任叶广宣外经办主任王毅工商分局副局长叶毓粦万江医院院长南城街道殷校明工商分局副局长古思权南城医院防疫科主任陈志旺南城食品分公司经理周满仔兽医站站长、农业办副主任李佩怡经贸办办事员中堂镇黎玉岗副镇长陈伟全外经办主任黄毅均工商分局局长黎达文质监站站长黎河防疫站主任望牛墩镇伦宝明副镇长吴旭瑜经贸办主任张贵阳工商分局局长陈仲勤医院院长袁仲谋下漕村委会支部书记麻涌镇丁炽奇经贸办主任麦景郁农技中心主任杨钜滔工商分局局长蔡浩根麻涌医院副院长林伟宁经贸办副主任石碣镇王伟东镇长黄子成镇委委员、财政分局局长何湛雄经贸办主任袁玉钧农业办主任叶炬新工商分局局长高埗镇莫富权经贸办主任黎见钦农办主任颜汉文工商分局局长莫学文质监站站长李朝厚卫生监督小组组长洪梅镇陈莫能经贸办副主任陈权光工商分局局长陈锡其质监站站长石显平洪梅医院主任黄宝光亚洲制药厂副总经理道滘镇梁达文工商分局副局长吴颂尧经贸办科员丁喜朋经贸办办事员梁定宇道滘医院防保股股长周任佳农技中心检疫员厚街镇王智彪文广中心主任邓海俦工商分局局长郑少敏卫生防疫组主任陈骥烈经贸办科员尹宇宙三屯村书记沙田镇李志权工商分局局长李志雄医院副院长曾巧雅农技中心主任梁振明外经办投资服务中心负责人吴志雄民田村委会主任长安镇蔡周海经贸办副主任陈润发工商分局市场监督管理股股长陈达荣质监站办公室主任许伟田市场肉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广安食品检测中心主任寮步镇尹树文农办主任艾国利工商分局局长梁灿林卫生监督小组监督员叶满全质监站站长陈进轩经贸办办事员大岭山镇李伟平镇委委员何海波经贸办主任林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锦球经贸办肉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队队长叶朗光农技中心兽医分所所长大朗镇傅秩恩副镇长黄柱轩经贸办主任香镇祥工商分局局长陈仲轩质监站站长余祖卫防疫科主任黄江镇曾清林经贸办副主任杨敏波农业办主任李路明农技中心副主任黄维军黄江医院防保股股长钱贺怀工商分局副局长樟木头镇黄志宽经贸办办事员王树广工商分局副局长蒙国辉农技服务中心检疫员黄汉先樟木头医院防保股组长黄世雄质监站办事员凤岗镇邹朝航经贸办副主任、质监站站长梁远玉农业办主任邹伟工商分局副局长张国雄凤岗医院股长杨腾康食品公司经理塘厦镇赵彩云妇联副主席钟煦光农业办副主任黄伟年塘厦医院院长蔡耀坤工商分局局长赵磨胜动物检疫所所长谢岗镇黄建中工商分局局长罗郁松工商分局副股长钟海医院主任朱梅盘农技中心副主任罗志通经贸办办事员清溪镇钟锦堂宣传教育办主任韩辉经贸办副主任许峰农林水办主任王冠清外经办主任蔡伟雄工商分局局长常平镇任卓效镇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尹志伟外经办副主任王炀宣传办副主任袁钦发常平医院副院长李信华工商分局经检股股长桥头镇吴柏安镇委委员莫永祥经贸办主任黄陈炳工商分局局长莫仲开农办主任钟世忠卫监办主任横沥镇陈细钿党委委员、副镇长吴绍华经贸办主任朱叠华农办主任梁志强工商分局局长邓健祥横沥医院院长东坑镇卢浩华镇委委员、副镇长卢浩棠经贸办主任卢创志质监站站长张纪文工商分局局长李汉华医院防保股股长企石镇XXX伦农业办副主任麦满钦工商分局经检股副股长邓周企石镇防保科主任姚灿强企石镇食品公司办事员黄建华综合执法分局办事员石排镇叶创新经贸办副主任邓玉棠工商分局副局长陈浩田石排医院防保股股长杨焕明质监站副站长黄桥暖经贸办办事员茶山镇钟亻愚仔副镇长钟伟发超朗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何志红工商分局局长卢汝滔东莞市圣心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小燕东莞康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7.04•【字号】东府办〔2011〕81号•【施行日期】2011.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8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幸福东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及范围(一)分配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兼顾现状与发展、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保护、优先保证生活和生态基本用水等原则。

(二)分配范围。

东莞市水资源分配范围为东莞全部行政区域,包括28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及3个园区。

(三)总体要求在确保河道内生态基本需水、全面节水和充分利用非常规水源的前提下,按照防洪、供水、发电的顺序优化水库群调度,安排各镇街(园区)正常来水年(90%保证率)和特枯来水年(95%保证率)情况下的取水量分配指标。

二、具体分配方案(一)正常来水年份按全市年最大取水量为231158万m3(其中常规水资源209502万m3,非常规水资源量为21656万m3,各镇街(园区)分配水量详见附件1、2)。

黄江镇“”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黄江镇“”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黄江镇“12·1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12月14日下午4时40分许,东莞市华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庆公司)的工作人员何德元在东莞市金鑫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公司)民用生产车间五楼的喷油房天花网上维修灯管电路时由于电路故障引发火灾。

火灾造成何德元一人死亡。

为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413号)精神,市政府成立了由黄江镇党委委员梁伟光担任组长,黄江镇消防大队、黄江镇供电分局、黄江镇公安分局、黄江镇安全监管分局、黄江镇监察室、黄江镇总工会、黄江镇应急办、黄江镇司法分局、黄江镇社保分局、黄江镇人力资源分局、黄江镇宣传教育文体局、黄江镇住房规划建设局、黄江镇梅塘社区等部门有关同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有关单位基本情况(一)东莞市金鑫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和生产地址为东莞市黄江镇田心村嘉宾路中段,法定代表人胡阳艳,实际负责人是胡海波,胡海波为胡阳艳的亲哥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6月27日,公司年产值约2000万元人民币,现有工人80人左右。

公司实际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家具,为本次事故的事发所在地单位。

(二)东莞市华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为东莞市黄江镇龙见田村公常路118号一栋民宅的底层,法定代表人是何利云,实际负责人为陈锦城,陈锦城为何利云的丈夫。

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为2015年5月22日,公司经营范围为销售、维修机电设备、空调、通风设备,室内水电安装、室内装修工程。

乡村振兴背景下东莞村史馆建设及使用评价研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东莞村史馆建设及使用评价研究

1692024.05 / Architectural Design and Theory 建筑设计·理论要》,该纲要从城乡档案与国家现代治理、公共服务的角度,提出各地要加强农村档案工作,鼓励开展“乡村记忆工程”。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指出乡村振兴必须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

村史馆作为承载乡村文化记忆的重要场所,自21世纪以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的促进下,伴随着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推进兴起了建设的热潮。

1 东莞村史馆建设概况1.1 村史馆建设及使用评价的相关学术研究20世纪60年代,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就开展了村史馆建设。

改革开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学界对此仅有零星研究,直到2013年前后才开始引起学者的关注,之后村史馆研究热度持续升温,反映出村史馆研究具有政策导向、实践导向的特征。

近几年,村史馆建设在全国大有全面普及之势,也初步形成了以村史馆为载体的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模式和较为典型的布展结构,即通过文字、图片、实物、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村史、民俗风情、生产生活用具、乡贤名人、发展成就等[1]。

目前,学者对村史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展陈空间、建设模式、文化价值三个方面。

村史馆展陈空间如何设计、如何布展、展示哪些内容是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如王桉以武家嘴村史馆展陈设计为例,提出展陈空间主题表达需要对设计符号进行凝练,需要对展陈空间各界面及陈列进行主题设计,以便构建起展陈空间与观者之间的主题表达和情感传递[2]。

李真等以大谢村史馆为例,提出村史馆从叙事要素和叙事结构两个方面将记忆元素转译为空间信息和活动组织,来串联集体记忆空间场景的叙事性展示空间设计方法[3]。

杜世虎等以郑州市五龙口村的村史馆为例,提倡采用用户参与式设计模式,使村史馆设计具有地域性[4]。

村史馆如何建设才能最大化地发挥其价值,学者也提出了不同意见。

摘要 东莞村史馆建设分为缓慢的起步期、平稳的发展期和迅猛的飞速期三个阶段,具有政策导向性的特征。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进基层三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进基层三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进基层三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26•【字号】东府办〔2016〕48号•【施行日期】2016.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进基层三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6〕4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全面推进基层三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6日东莞市全面推进基层三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要求,抓好基层三防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基层三防应急管理能力,根据《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国汛〔2011〕13号)和《省防总关于加强全省三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粤防〔2011〕50号),积极探索创新基层三防管理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先、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立足现有条件,以强化非工程措施为突破口,着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为在“十三五”时期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建立镇级三防“十有”标准:有牌子、有工作场所、有办公设备、有挂墙三防工作制度、有值班工作记录本、有应急预案、有物资仓库、有防汛抢险救灾队、有辖区卫星影像图或水利工程分布图、有三防信息接收系统。

建立村级三防“八有”标准:有牌子、有工作场所、有办公设备、有挂墙三防工作制度、有值班工作记录本、有应急预案、有物资仓库、有防汛抢险救灾队。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第二次网吧发证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第二次网吧发证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第二次网吧发证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6.12.15•【字号】•【施行日期】2006.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第二次网吧发证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市第二次网吧发证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东莞市第二次网吧发证方案按照“程序公平公正、总量反映需求、布局方便群众、授权考虑发证、审批完善管理”的总原则,根据省文化厅核定的网吧总量和市场需求,为公正、透明、有序地做好新增网吧指标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我市第二次网吧发证方案。

一、规划布局新增网吧数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按照各镇(街道)申报数量、全国、省连锁网吧东莞落地指标数量和安排开设“残疾人就业网吧”的需要,发放656个指标作为我市第二次网吧发证数量,今后视市场情况在省控制总量内再作发放。

各镇(街道)按基本满足市场需求确定网吧指标数量,并布点到具体区域,形成全市第二次网吧发证布点规划。

(一)规划原则第二次网吧发证规划布局遵循如下原则:1.基本满足市场需要的原则。

既符合本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又基本满足市场需求。

2.方便就近上网的原则。

尽可能在“黑网吧”存在的区域布点,既及时填补“黑网吧”查处后的市场空间,又方便群众就近上网。

3.满足“三个距离”要求的原则。

按照《东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网吧不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网吧之间同一街道的直线间隔距离不得少于300米,不同街道方圆距离不得少于150米。

(二)指标分配第二次网吧发证的656个指标中,625个指标采用抽签方式产生,26个指标用于全国、省连锁网吧落地,5个用于开设“残疾人就业网吧”。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3.09•【字号】•【施行日期】2007.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对各镇街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情况的考核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东府办〔2005〕2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对象内容考核对象是各镇街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责任人”)在2005年至2006年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内容按《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05〕23号),考核前具体准备工作另行通知。

二、方式要求(一)考核方式为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临时委员会,市政府副市长邓志广任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吴湛辉、市政府副秘书长赖源顺、市安监局局长陈建国、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均耀任副主任;下设5个小组,小组长分别由市直有关单位一名副处级领导担任,每个小组负责对7个镇街进行考核。

相关工作结束后考核临时委员会自动撤销。

各小组必须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书面考核情况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组织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对各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后形成意见报市政府,市政府审定后向全市通报。

(二)考核程序考核小组对每个镇街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5天。

具体:1.听取被考核人述职汇报,组织被考核镇街领导和安委会成员单独谈话,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并做好记录(一天);2.核查被考核镇街相关的资料、数据与市所掌握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半天);3.抽查1—2个村,每个村抽查至少3家不同类型的企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一天半);4.与被考核镇街交换意见(半天)。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25•【字号】东府办函〔2021〕152号•【施行日期】2021.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15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管理全市政务新媒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责任本通知所称的政务新媒体,是指各镇街(园区)、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APP)等。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主管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各镇街(园区)党政综合办负责主管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市直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科室负责主管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工作。

上述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相关机构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

各级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

二、加强日常管理(一)严格开设要求。

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只建设一个移动客户端。

单位内设机构不得开设政务新媒体,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

各镇街(园区)、市直行政机关新开设政务新媒体须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批同意,各镇街(园区)部门、市直部门下属单位新开设政务新媒体需报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各类政务新媒体开设3日内须通过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进行备案(需分别在国务院办公厅、市开普云监管平台2个系统同时备案)。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9•【字号】东府办〔2016〕101号•【施行日期】2016.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东府办〔2016〕10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9日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统筹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加强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力度,深化环保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坚持系统精准治污,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管治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东莞绿色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为东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1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下降,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处理率稳步提高,为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环境基础;到2020年,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再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面貌,力争2019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3.07.25•【字号】东府办函[2003]149号•【施行日期】2003.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03]149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东莞市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东莞市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前一阶段,我市开展了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是,传销活动在我市仍时有发生,有些地区甚至有抬头的迹象,严重影响了我市的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彻底打击我市的传销活动,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用1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高度认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把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综合治理社会治安以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责任制,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的综合手段,狠狠打击传销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要求,对聚集传销人员的出租屋和传销窝点及其他传销场所进行清查,坚决查禁和取缔从事传销活动的一切组织,发现并教育转化及遣送传销人员,摧毁传销窝点和传销网络,深挖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上级别的传销头目,依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予以坚决的惩处。

通过行动,建立打击取缔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明确职责,形成对传销活动的经常性打击态势,坚决遏制传销在我市的发生和蔓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东府办函〔2020〕685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东府办函〔2020〕68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季度抽查的要求,我市于2020年9月至11月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共41家。

第四季度,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按季度组织开展的网站抽查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我市对全市运行的41家政府网站及“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中32个镇街和6个部门频道进行抽查,并对全市在运行的354家政务新媒体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从抽查结果看,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能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各项要求,运维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抽查总体合格率为100%,政务新媒体检查总体达标率为97%。

二、存在问题(一)问题整改不到位。

12月初,我市将本次网站抽查的检测报告下发给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进行整改。

12月16日复查问题发现,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网站的“投资动态”栏目、“党务公开”专题的“政策法规”及“最新活动”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重大项目建设”栏目未按更新要求完成整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时间和落款时间不一致、公开的网址未更新以及未对照2019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公开申请的时限更新为20个工作日。

2019年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认定名单

2019年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认定名单

附件22019年东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认定名单(93名)1 刘守君 东莞外国语学校2 秦曙红 东莞市万江中学3 周平凡 东莞市长安中学4 潘礼宏 东莞市常平中学5 朱雄宇 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6 杨志坚 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7 张福利 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8 钟钧锷 东莞市第七高级中学9 姚义攀 东莞市第八高级中学10 王绪冰 东莞市东华高级中学11 李汉周 东莞市光明小学12 徐淑兰 东莞启智学校13 黄海滨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14 赵健成 东莞市商业学校15 石伟坤 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16 陈瑜明 东莞市信息技术学校17 黄裕棠 东莞市机电工程学校18 刘志伟 东莞市轻工业学校19 刘榕梅 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20 殷应麟 东莞市电子商贸学校21 张念伟 东莞开放大学22 刘文香 东莞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23 严考全 东莞市教育局教研室24 谢洪涛 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33 —25 黎镇坚 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26 刘玉侠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7 卢东亮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8 刘海光 东莞市技师学院29 林 珊 广东省东莞卫生学校30 王曙光 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31 何 芳 东莞市东华幼儿园32 冼 涛 东莞市莞城实验小学33 林的萍 东莞市莞城英文实验学校34 冷芬腾 东莞市石龙第三中学35 夏品山 东莞市石龙明德小学36 陈志坚 东莞市虎门第四中学37 周善林 东莞市虎门宇华学校38 郭日顺 东莞市中堂中学39 黄学明 东莞市中堂朝阳学校40 袁惠强 东莞市望牛墩中学41 周兴福 东莞市望牛墩多维学校42 袁浩标 东莞市东城第二小学43 周瑞谕 东莞市东城朝晖学校44 张志昌 东莞市万江小享小学45 李莉梅 东莞市万江智新小学46 刘利玲 东莞市南城宏图小学47 吴昭辉 东莞市南城中心幼儿园48 刘晓媚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49 黄雪琼 东莞市麻涌镇大步幼儿园50 黎瑞和 东莞市高埗镇西联小学51 杨玉雪 东莞市洪梅天星乐乐幼儿园52 莫旭华 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53 郭建新 东莞市道滘镇新城小学54 肖 聪 东莞市道滘圣广小学55 李应昌 东莞市厚街镇双岗小学— 34 —56 金 成 东莞市厚街丰泰外国语幼儿园57 谢木深 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58 张远广 东莞市沙田实验中学59 欧阳飞 东莞市沙田鹏远学校60 陈康和 东莞市长安镇第一小学61 赵晓卫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幼儿园62 周少玲 东莞市寮步群星幼儿园63 袁洪发 东莞市寮步镇香市中学64 李伟明 东莞市大岭山中学65 李 睿 东莞市大岭山镇实验幼儿园66 范观琳 东莞市大朗镇中心幼儿园67 谢慰意 东莞市大朗镇鸣凤小学68 谢婉娇 东莞市黄江镇实验小学69 丁金平 东莞市黄江育英小学70 马祖斌 东莞市樟木头百顺小学71 林秀媚 东莞市樟木头镇蓓蕾幼儿园72 邓静想 东莞市凤岗镇端风小学73 许明勇 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74 刘向强 东莞市塘厦第二小学75 朱贤态 东莞市谢岗振华学校76 徐东亚 东莞市清溪联升小学77 黄颂辉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78 古 松 东莞市常平中学初中部79 肖木华 东莞市常平常青学校80 罗水旺 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小学81 姜晓茹 北京师范大学东莞石竹附属学校82 赵世华 东莞市横沥镇中心小学83 姚金平 东莞市横沥东豪学校84 卢玉华 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85 刘 莹 东莞市东坑金太阳现代幼儿园86 武模伟 东莞市企石中学— 35 —87 陈志高 东莞市企石华海学校88 曾云峰 东莞市石排镇教育办89 曾文云 东莞市石排东翔学校90 孙 煜 东莞市茶山中学91 陈道育 东莞市茶山京华学校92 赵晓天 东莞松山湖中心小学93 黄 晓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区艺鸣幼儿园 — 36 —。

黄江镇“”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黄江镇“”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黄江镇“5·14”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5月14日15时25分许,东莞市黄江镇2015-2017截污次支管网工程B线,B12号-B13号井的埋管施工发生坍塌事故,两名工人被掩埋,事故发生地位于黄江镇梅塘社区生态路路边,事故造成一死一重伤。

为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413号)精神,市政府成立了由黄江镇党委委员梁伟光担任组长,黄江镇消防大队、黄江镇住房规划建设局、黄江镇公安分局、黄江镇安监分局、黄江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黄江镇应急办、黄江镇司法分局、黄江镇社保分局、黄江镇人力资源分局、黄江镇监察室、黄江镇总工会、黄江镇宣传教育文体局、黄江镇管网办、黄江镇梅塘社区等部门有关同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工程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黄江镇2015-2017批次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程投资估算为3.43亿元,建设长度约38.23公里,服务面积约9.9平方公里。

主要服务范围为黄江镇南部片区,包括梅塘北部片区(以烈士公园为界)、北岸片区、中心片区的黄牛埔村和黄江村(芙蓉水沿线)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管径DN400~DN1350,管道长约22.71公里),全部工程预计2018年年底建成。

(二)项目各相关单位情况施工单位:中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莲西路325号1栋1单元401室,法定代表人胡志清,公司于2003年1月3日成立,注册资本88888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的施工;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园林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璜及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矿山工程的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建筑设计院;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监理咨询;建筑工程技术信息咨询;劳务分包;项目代理;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国内贸易等。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7.05•【字号】东府办〔2007〕66号•【施行日期】200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7〕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镇、村发展的决定》(东委发〔2006〕24号)精神,为更好地推进三级转二级办学体制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全面整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的层次和水平。

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提高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着眼长远,全面统筹,因地制宜,合理布点,整合现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式办学,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化建设,打造全省高中教育高地。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满足需求。

根据我市高中阶段学生增长情况、省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及我市户籍人口增长情况,结合城镇化建设进程,一次性统筹规划,满足我市未来一定时间的高中阶段学位需求。

(二)优化资源,提高效益。

整合优化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保留条件较好的学校,逐步撤并每年招生小于6个班的完全中学高中部、所有普通中学附设的职业高中班以及在校生规模小于800人或校园面积不达标的中职学校,减少重复投资,提高学校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合理布点,创办特色。

依据各镇(街道)高中阶段学生情况,重新合理分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分配镇(街道)生源。

中职学校依据所在地及周边镇(街道)的产业结构建设骨干专业,配备专业教师和实训设施设备,创办专业特色和专业品牌,为地方支柱产业培养大量具有一定素质的技能人才。

东莞涉黄老总太子辉起底:最早时经营色情发廊

东莞涉黄老总太子辉起底:最早时经营色情发廊

东莞涉黄老总太子辉起底:最早时经营色情发廊东莞涉黄老总太子辉起底:最早时经营色情发廊2014年02月15日09:40东莞“色戒”“过年前就听到风声,公安系统部署行动。

”东莞一名酒店业老板说。

在东莞从事酒店经营必须有某些“过人”的本事,提前知道公安行动并不稀奇。

让该酒店老板感到不寻常的是,行动最终以中央电视台暗访色情场所报道的形式开篇。

2月9日,央视曝光东莞多家酒店涉黄。

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随即作出重要批示。

当天下午,东莞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统一部署全市查处行动。

13日,虎门镇公安分局公布首个被带走审查的酒店老板。

该分局表示,9日将新世界酒店主要股东郑某林带回派出所审查,其后又抓获了酒店桑拿部副经理胡某强和酒店桑拿部总管钟某富。

这让酒店业界更加惶恐,因为以前东莞的扫黄行动还没有出现过带走幕后老板的情况。

2月14日的消息称,广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严小康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东莞市内有星级酒店86家,普通酒店、宾馆、酒吧等更是多不胜数。

政府尚未公布有多少场所涉黄,但可以肯定的是,场所提供色情服务能为幕后老板带来可观的收益。

东莞色情服务由来已久,已形成稳定成熟的产业链。

因为“钱来得快”,吸引投资者和从业者为其冒险,所以东莞色情行业屡打不掉。

色情行业兴旺,让这个城市的主政者相当纠结,某种程度上说明这个城市缺乏更有吸引力的产业。

经过金融海啸和转型不顺,东莞正在努力寻找出路。

但正当它用高调宣传来试图吸引高端产业的时候,却被曝光“性都”之实。

东莞的前路,似乎更加迷茫。

“太子辉”和他的酒店其中一家被央视曝光的涉黄酒店是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奥威斯集团董事长梁耀辉的太子酒店。

事实上,这家酒店历史悠久、服务创新,东莞本地无人不知。

梁耀辉今年42岁,绰号“太子辉”。

一名在黄江镇经商的人士与梁耀辉有过接触,他形容梁“聪明,胆大,有经商头脑”。

梁耀辉的发家史能折射出相当一部分东莞富豪与酒店业的渊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27•【字号】东府〔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东府〔2021〕2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规定,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附后),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范围的各制定主体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中,市人民政府及办公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他市级部门、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二、各制定主体要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合法性审核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评估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制度。

三、清单以外的其他单位、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等不得以自己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部门或本级政府制定。

四、实行规范性文件垂直管理的驻莞单位,依照本系统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执行,不纳入市级清单管理。

因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正在推进中,相关事业单位暂不纳入清单管理,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照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3.23•【字号】东府[2005]52号•【施行日期】2005.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2005]52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教兴粤、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在全市10个镇区建成省教育强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创建省教育强镇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努力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我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创建意义和目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学习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确保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加快我市现代制造业名城、生态绿城、文化新城的建设步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创建省教育强市的总目标是: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巩固,财政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依法治教水平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育结构不断优化,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教育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教育创新成效显著,教育普及程度得到巩固和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优质发展,教育特色凸显;营造全社会重教兴教的文明风尚和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建成满足全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型社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力争在2005年底有70%的镇区建成省教育强镇,并向省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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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办公室
黄江镇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教育、卫生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东府[2007]24号和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全市教育、卫生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东纠办发[2007]2号)的精神,为了加强我镇普教系统行风建设,切实做好行风评议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东莞市黄江镇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镇普教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并对各学校进行检查考核。

名单如下:组长:李权昆(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刘锋(宣教办主任)
谢宝珠(宣教办副主任)
冼兰(宣教办副主任)
叶满海(中学校长)
李婉贞(中心小学校长)
成员:袁淦波黄道全梁洪旺陶建岐梁海华
张小玲胡祥明曾吉英曾庆文吴东海
袁耀明陈永良黄沛光叶玉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我镇普教系统行风评议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如下:
主任:刘锋(宣教办主任)
副主任:谢宝珠(宣教办副主任)
成员:冼兰袁淦波曾庆文吴东海
行风评议信息联系人:曾庆文
办公室联系电话:83602962
行风评议监督电话:83602962
网上投诉电子信箱:zdaye@
二○○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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