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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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风险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选择广发证券!
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将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昭示着创业板市场退市机制实施的渐行渐近,创业板的投资风险日渐凸显。为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理性参与创业板投资,广发证券特向您提醒以下创业板投资事宜:
(一)创业板市场投资特别风险揭示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有其特有的风险:
首先,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等业务规则与现有的主板、中小企业板市场的相关业务规则存在一定差别。
其次,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与现有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相比较,一般具有成长性强、业务模式新,但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等特点。
第三,为确保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稳定健康发展,创业板市场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化市场监管。请您务必密切关注有关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公告、风险提示等信息,及时了解市场风险状况,依法合规从事创业板市场投资。
因此,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切勿随意将创业板市场投资与主板市场等同。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除面对与主板市场投资同样的风险外,还应特别关注五大类风险。
一、规则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
我国创业板市场与现有主板市场在制度和规则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如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创业板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与主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创业板市场股票发行人的基本
条件是:
1)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
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二、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与主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临时报告仅要求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和
公司网站上披露。如果投资者继续沿用主板市场信息查询渠道的做法,可能无法及时了解到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内容,进而无法知悉公司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变动。
3.三、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
4.四、其他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则差异。
二、退市风险
根据深交所下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1.创业板股票退市风险较高;
2.深交所作出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工作日,该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
市整理期;
3.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转让;
4.财务报告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又不予以纠正的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将快速退市。
因此,与主板市场相比,可能导致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更多,退市速度可能更快,退市以后可能面临股票无法交易的情况,购买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三、公司经营风险
与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相比,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发展初期,经营历史较短,规模较小,经营
稳定性相对较低,抵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此外,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发展潜力虽然可能巨大,但新技术的先进性与可靠性、新模式的适用面与成熟度、新行业的市场容量与成长空间等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高成长的预期并不一定会实现,风险较主板大。
四、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以下原因可能导致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股价发生大幅波动:
1.公司经营历史较短,规模较小,抵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股价可能会由于公司业绩
的变动而大幅波动;
2.公司流通股本较少,盲目炒作会加大股价波动,也相对容易被操纵;
3.公司业绩可能不稳定,传统的估值判断方法可能不尽适用,投资者的价值判断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五、技术失败风险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不确定性,相关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创业板市场的所有风险因素,您在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前,还应认真阅读相关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有所了解和掌握。我们诚挚地希望和建议您,从风险承担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合理配置金融资产。
(二)创业板退市制度解读
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些绩差上市公司死而不僵、僵而不退,不断演绎“乌鸡变凤凰”的神话,吸引着无数投资者抱着赚快钱、赚大钱的梦想,卷入绩差公司、壳资源的炒作,大盘蓝筹股常被冷落,理性投资理念尚未建立。目前,创业板退市制度已似开弓之箭,我们提醒那些热衷于“炒作”二字的投资者,在面对退市风险这种终极市场风险时,切实树立理性投资的正确理念,以良好的心态迎接理性投资新时代的到来。
一、吃透创业板退市制度“六项内容”
深交所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采取了六个方面措施,一是在创业板现有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二是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三是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四是设立“退市整理板”,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间,将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五是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调整“*ST”制度,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六是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一律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从长期来看,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六个方面有助于形成创业板市场吐故纳新的动态平衡,进一步健全创业板优胜劣汰机制,以提升创业板公司的整体质量,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创业板长期健康成长乃至整个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认识创业板退市风险的“三个注意”
对于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不仅要看到创业板实施退市制度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净化证券市场方面的正面作用,还要充分认识到创业板公司存在相对较大的退市风险。
首先,要注意到创业板公司经营规模小、经营模式不成熟、抗风险能力弱、业绩波动大的特点,更容易触发退市条件。某些过度依赖单一客户、单一产品的公司,当外部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时,例如客户的需求变化、替代产品出现,公司订单将急剧减少导致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创业板运行两年多来,上市公司业绩分化已经开始出现,部分公司业绩出现下滑,投资者应当关注个别创业板公司的市场风险可能向退市风险转化。
其次,要注意创业板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更加困难,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加大了恢复上市的难度。暂停上市的公司只能切实提高自身经营能力才能恢复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