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讲解讲解学习
土地资源管理基础知识
土地资源管理基础知识
土地资源管理基础知识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的基本知识。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资源的概念和分类:了解土地资源的定义,以及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特点和用途。
2. 土地利用规划:掌握土地利用规划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包括对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定位和布局。
3. 土地资源评价:学习土地资源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包括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质量评价等,用于判断土地适宜用途和开发潜力。
4. 土地利用权管理:了解土地利用权的概念、种类和获得方式,以及土地利用权的出让、转让和收回等管理制度。
5. 土地资源保护和管理:掌握土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征收和补偿等。
6. 土地利用决策支持系统:了解土地利用决策支持系统的原理和应用,通过模拟、预测等手段为土地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 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掌握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和运行,包括土地资源数据库建设、空间分析等技术,用于土地资源管理的数据管理和决策支持。
掌握这些基础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土地整理基础知识最全版PPT课件
材
计划工程量,完成工程量,季度计划用款总额
料
等
内
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
容
工程监理对本季度工程进度及质量出具监理报 告书
33
项目实施阶段注意的几个问题
应在项目实施前公开发布,
贯穿实施建设整个过程
项目基本
情况公告
应当在有关乡(镇)、
村进行公告,公告期 为15天
权属调整 方案公告
项目公告 基本类型
土地整理的难度越来越大 我
县
土
地 整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要求越来越高
理
开
发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体制的转变
复
垦
现
状
验收要求越来越严
4
土地整理工作今后努力方向
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
努力方向
加强项目规划执行力度 加大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项目区土地的权属管理
加强工程后期管护建设
5
第二部分
项目 基础 知识
C 财务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 阶段
D 项目权属调整管理
32
项目实施阶段注意的几个问题
项目用款申请书
项目分月用款计划表。内容包括: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名称,计量单
请
位,计划工程量,季度计划用款总额等
款
本季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内容包括:单项 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名称,
省 级 组 织 专 家 审 查
审 查 结 果 进 行 修 改 完
组 卷 申 报
制
善
26
初步设计阶段成果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初 步
项目投资预算书
设
国土资源管理概况和土地行政管理基本知识
9、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
•
国土资源部门是我国管理自然资源的重要政府职能部
门,行使着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行政审核、审批、处
置、确权、登记、发证和相关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权力。
2004年国家加强宏观调控以来,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职
能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单纯的资源管理部门,转变为保护
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部门,参与宏观调控、加强市
• ②国土资源管理的对象。 • 国土资源管理的对象是人们占有、使用和利用
国土资源的过程和行为,包括在占有、使用和利 用国土资源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人与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与国土资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8、国土资源管理
③国土资源管理的任务。 国土资源管理的任务最终是为了国土资源的社会
主义公有制,调整国土资源关系和贯彻国土资源 基本国策。
场监管的综合部门,维护群众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
部门以及提供资源公共信息的服务部门。
10、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任务
• 10.1 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 10.1.1 为什么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 解决13亿人口吃饭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目前
有13亿人口,专家预测到2030—2060年人口达到高峰,十 几亿人口的吃饭始终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
•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 塌陷、压占、灾毁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 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
9、有关基本概念
• 农用地转用: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 利用年度计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将 现状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9、有关基本概念
• 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 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 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基础知识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基础知识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概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简单来说就是对整个区域的土地进行整体的规划、整理和保护。
可能你会听到一些地方讲,就是怎样把土地管理得更好,让每一块土地都能发挥出它的最大价值。
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哦,它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
想象一下你的家乡有农田、有山林、有河流,还有村庄。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就是要把这些不同的土地类型,像玩拼图游戏一样,整合起来让它们和谐共处。
整治的目标不只是让土地看起来更整齐,更重要的是要让土地能够产生更多的价值,让农民的生活更好,让环境更优美。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考虑到很多因素。
比如怎样让农田更高效地生产?怎样保护山林和河流?怎样让村庄变得更美丽?这些都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解决的问题,通过整治我们可以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让农村变得更美好,让城市的居民也能享受到更好的环境。
所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件非常重要也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哦!1. 定义与背景首先我们来聊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什么,简单来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就是我们整个地区对土地进行的一种全面的整治。
它并不是简单地种几棵树、盖几栋楼,而是为了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哦,它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和未来发展。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它的背景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们的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紧张,各种用地矛盾也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这个方案。
它不仅涉及到土地的规划、整理、修复和保护,还包括农村振兴和城市更新等方面的工作。
它的出现就是为了让我们的土地更加合理地利用起来,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接下来我们会更深入地探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容和重要意义。
2.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重要任务,事关我们的家园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这片土地是我们生活的根基,每一片田地、每一片山林都承载着我们的希望和梦想。
土地法基本知识
土地法基本知识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生活利益。
为了统一土地的管理和保护,各国都制定了土地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土地法的基本知识,包括土地的定义和分类、土地使用权的获取与行使、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抵押等。
一、土地的定义和分类土地是指地球表面的陆地和内陆水域,包括山地、丘陵、平原、湖泊、河流等。
按照土地的利用功能和性质,土地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生态用地等不同类型。
每种类型的土地都有相应的使用规定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使用权的获取与行使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获得的有关土地使用的权利。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承包、租赁等方式获取。
土地使用权的行使需要依照土地法规定的目的和条件进行,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同时,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履行土地的保护和管理责任,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或政府依法依规将私人土地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行为。
土地的征收需要符合法律程序,并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土地征收的理由通常包括国家利益需要、公共利益需要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等。
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物质补偿或者提供相应的土地替代等形式。
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转让和抵押。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进行登记。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需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并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转让和抵押土地使用权需要遵循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同时保护相关权益。
五、土地的管理和保护土地的管理和保护是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各级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土地管理政策和措施,加强土地的规划、整治和监管工作。
同时,加强对土地的保护,保护农田、草地、林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防止土地的乱占、破坏和过度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2017年土地管理基础知识:土地的基本类别-林地
2017年土地管理基础知识:土地的基本类别-林地前言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和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加,土地资源的管理越来越重要。
了解土地的基本分类,对于我们了解土地的性质及其相关政策法规十分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地的基本类别之一的林地。
定义林地是指地面面积被乔木或灌木植物所覆盖的土地,包括天然林地和人工林地两种。
天然林是指由森林植被自然形成的林地,不包括人为移入的外来林种或从草地、荒漠和沙丘等原生植物群系转变过来的林地。
人工林是指人为种植、培育和经营的森林,包括人工幼林、人工中林和人工成林。
林地分类根据林地的生态条件、树种组成和植被特点,林地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但按管理的需要和使用的目的,主要可分为以下四种:用材林、能源林、经济林和生态林。
用材林用材林是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林地。
其主要功能是提供木材资源,包括建筑、家具、纸张等各种方面的用材。
能源林能源林是指以生产景观生态、生物质能源为主要目的的林地,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可再生能源,如生物质、木柴、生物沼气等。
经济林经济林是指以生产经济作物为主要目的的林地,其主要功能是为农业提供保护林、生态林带、果林、茶园和嫁接林等林木。
生态林生态林是指主要以生态和环境效益为目的的林地,其主要功能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
生态林的主要特征是具有良好的土壤、水资源、气候条件,能够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土壤水分、修复土壤与生态环境,并提供具有生态价值的景观。
林地的保护与管理林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其保护和管理至关重要。
在保护和管理林地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保护原则保护林地资源,防止非法砍伐,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更新原则对老化森林及时更新,保证生态系统的持续稳定。
利用原则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根据不同类型的林地制定合理的利用方案,保障木材产业发展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
经济原则考虑到林地资源的经济价值,需要制定科学的资源管理措施,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管理与法规:土地基础知识(一)
第⼆部分⼟地基础知识(⼀)⼀、考试⽬的和考试⼤纲要求本部分的考试⽬的是测试应考⼈员对⼟地概念、⼟地的分类及⼟地实体特征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掌握:⼟地的基本内涵,⼟地的主要特性,⼟地的基本类别及我国⼟地的分类。
熟悉:⼟地的功能,主要类别⼟地的特征,不同学科对⼟地的定义。
了解:我国⼟地资源的特点,我国主要类别⼟地的利⽤⽅式。
⼆、内容辅导:第⼀节⼟地的概念(⼀)⼟地的定义1.⼟地的基本内涵(掌握)从⼟地管理的⾓度分析,⼟地是地球陆地表⾯由地貌、⼟壤、岩⽯、⽔⽂、⽓候和植被等要素组成的⾃然历史综合体,它包括⼈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结果。
⼟地是地球表层的特定地域,有固定的位置和⼀定的⽔平、垂直范围;⼟地是由相互作⽤的各种⾃然地理要素构成的综合体,并受⼈类活动的影响,兼有⾃然和社会经济双重属性;⼟地的特性是随着时间发展变化的。
2.不同学科对⼟地的定义(熟悉)(1)⾃然观点①⼟地即⼟壤,亦即地球陆地表⾯疏松的、有肥⼒的、可以⽣长植物的表层部分。
②⼟地即地球的纯陆地部分,不包括陆地的⽔⾯。
③⼟地即陆地及其⽔⾯,亦即地球表⾯除海洋之外的陆地及其江河、湖泊、⽔库、池塘等陆地⽔⾯。
④⼟地即地球表⾯,亦即地球的陆地部分和海洋部分都包括在内。
(2)经济学观点马克思指出,⼟地是指未经⼈的协助⽽⾃然存在的⼀切劳动对象,作为⼀切活动的⼀般空间基础,在农业中是主要的⽣产资料。
(3)法学观点《中国台湾⼟地法》规定,本法所称⼟地,谓⽔、陆及天然富源。
肯特从法律概念上对⼟地的定义是:⼟地不仅包括地⾯或⼟壤,⽽且也包括附着于⼟地的任何东西,不管是⾃然长成的,如树、草和⽊,或者是⼈⼯造成的,如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它所包括的范围向上或向下是⽆限度的,以致可以包括地上或地下的每样东西”。
(4)西⽅经济学观点澳⼤利亚的克⾥斯钦和斯图尔特指出,⼟地⼀词是指地表及所有它对⼈类⽣存和成就有关的重要特征,……必须考虑⼟地是地表的⼀个⽴体垂直剖⾯,从空中环境直到地下的地质层,并包括动植物群体及过去和现在与⼟地相联系的⼈类活动。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土地可持续利用制约因素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土地可持续利用制约因素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人均住宅面积已由1997年末的17.6平方米提高到2002年末的22平方米,则这期间城镇人均住宅面积年平均增长.【2004年考试真题】A:4.6%B:3.8%C:5.0%D:5.7%E:土地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有。
A.城市市区的土地B.城市郊区的土地C.农村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依法划定或者确定为集体所有的除外)D.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滞地以及其他土地E.国家已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3、根据作物吸收肥力的难易程度不同,可将土地肥力分为()。
A.自然肥力和人工肥力B.经济肥力和有效肥力C.经济肥力和潜在肥力D.有效肥力和潜在肥力4、某企业出资150万元购建一厂房,预计可使用20年,净残值为10万元,若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则月折旧额为万元。
A:7.00B:1.25C:14.94D:0.58E:土地5、A市两个定级单元B、C的级别分别为5级、6级;D市的某个定级单元E的土地级别为4级,关于B、C、E三个定级单元土地质量比较正确的判断是。
A:E<B<CB:C<B<EC:C<B,B、C与E不可比D:B<C,E与C不可比E:合法性6、目前我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用地的获取方式以为主.【2007年考试真题】A:行政划拨B:招标出让C:拍卖出让D:挂牌出让E:土地7、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A:估算工程量和总造价B:规定建筑后退红线距离C: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D: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E:土地8、某宗地(丘)有5个界址点,其坐标分别为11(5,1)、J2(6,1)、J3(4,4)、J4(2,2)、J5(3,1),则该宗地的面积数值为.【2006年考试真题】A:6.5B:7.5C:13.0D:15.0E:土地9、下列用地在城市用地中占比例最大的是用地。
土地管理的基础知识
• 具体主要有: (1)农业利用与建设利用这两种方式利用土地的功能不同,要 求也不一 样,尤其农业用地对土地的自然条件要求严格, 在协调二者关系时通常考虑农业用地优先。 (2)中间开发过程的利用与最终使用者的利用前者是增加附 加值的利用,使土地本身增加内涵和可利用程度;后者是 创造附加值的利用,生产土地产品。前者不能没有,但不 能仅停留在前者,前后者之间应有开发方向和量上的协调, 否则就会出现问题。 过度的土地开发,引起土地供给过剩,或者囤积土地 导致所开发的土地不能完全进入创造附加值的利用过程, 不仅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发育,还占用了大量资金,更 严重的是浪费了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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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管理的经济性 • 土地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在整个生产过程中, 自然要转移价值或创造价值。因此,土地资源是人类重要 的经济资源。而且,人类对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过程, 总是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或提供最大舒适程度或产生其他 功利性的结果为目的,并从开发程度、利用方式和类型等 方面不断进行调整,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因此,从这个 角度说,土地利用过程又是一个经济过程。 • 土地管理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过程所产生的一切社 会经济关系所进行的行政控制和干预,必须保证土地资源 利用过程创造更大的社会经济财富,满足人类经济生活不 断发展的需要。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过程还 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并充分利用经济规律进行行政管 理,这样才能保证行政管理过程的有效性。 在保证土地生态、可持续利用,公平占有、合理分配土 地利益的条件下,利用市场发挥土地的最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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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资源配置 • 土地资源配置实际是土地利用过程的前期阶段, 也是能否实现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最佳的关键。 由于土地资源是基本的生产要素之一,它在国民 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分配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国民经 济各部门的结构和比例关系,因此合理地配置土 地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 • 土地资源配置是一个转换土地用途和对土地做 实体性改变的社会过程。有关政府部门、经济组 织和个人,以不同的权利,带着不同的目的,参 与这个过程,他们的合力最终决定土地资源的配 置。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及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 发挥着重要的、有时是决定性的作用。 (土地资源配置也是利益分配和调整过程。)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课件
道路广场用地S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
绿地G 特殊用地D
水域或其他用地E
道路用地S1
广场用地S2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供应设施用地U1 交通设施用地U2 邮电设施用地U3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 殡葬设施用地U6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7
公共绿地G1 生产防护绿地G2
军事用地D1 外事用地D2 保安用地D3
状况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调查。通过调查获得准确的
土地数量、质量、利用和权属状况的资料,为编制国
民经济计划和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土地调查可分
为以下三种类型:
•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以县为单位,查清村和 农、林、牧、渔场,居民点及其以外的独立工矿企事业单位土地 权属界线和村以上各级行政界线,查清各类用地面积、分布和利 用状况。
•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 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 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 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 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 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2万 平米,或者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应当
• 与中心工作相关的规划主要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 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 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 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 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 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 外的土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 实行特殊保护。
土地管理法基本知识—国土资源局
土地管理法基本知识一、土地基本国策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一)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集体所有制,反映在所有权上即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所有权。
1.国有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即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国家是国有土地唯一的、统一的所有者。
2.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农民集体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表现在土地所有权上就是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①集体土地所有权在主体上具有多样性的特征。
②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在范围上具有多样性的特征。
包括:第一,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第二,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其他土地。
③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内容上具有直接行使和间接行使的特征。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既可以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对其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由农民承包经营管理。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集体土地征用是一种使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以用于公用的特殊取得制度,它具有强制性和补偿性的特征。
(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经国家依法确认的使用土地的权利。
土地使用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使用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国有土地使用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享有使用集体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村村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对宅基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土地基础知识
土地基础知识一、基本知识1、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是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一多三少”)2、我国有三项基本国策;即:计划生育;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环境保护。
3、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1986年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4、通常所说的土地是指地球的陆地表层,包括内陆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等)和滩涂。
5、土地的特性是(1)土地面积的相对有限性;(2)土地空间位臵的固定性;(3)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
6、狭义的土地资源是指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直接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所利用,并能产生效益的土地。
如耕地、林地等。
广义的土地资源包括各类已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
7、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1、绝对数量较大,耕地占有量小; 2、山地多,平地少;3、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4、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
8、“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
1986年6月2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子,为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1991年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全国土地日”。
1991年6月25日是我国第一个“全国土地日”。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概念所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从全局的和长远的利益出发,以区域内全部土地为对象,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等方面所作的统筹安排。
圈内: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大多数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圈内土地。
圈外: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能源、交通、水利、军事项目可以使用圈外土地。
2、审批权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①省级、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②除此之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其中,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政府授权设区市的市政府批准;3、局部修改局部修改规划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国务院和省政府已批准行政区划调整的;B、国家和重大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及国家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基本农田的;C、国防、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环保、城市和省级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农副产品出口加工、重大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但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D、建设项目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指标已预留,但由于选址未确定、没有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或已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但实际位臵需作调整的;E、建设项目符合符合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机动指标条件的;F、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与产业政策基本相符),全部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非耕地的;G、对市、县(市、区)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城镇建设项目,确实无法在现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完成后,可以申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一般一年只能提一至两个项目,项目类型没有限制);H、国家和省重大基础建设的拆迁安臵、抢险避灾安臵和下山脱贫安臵用地,确定无法在现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的(先用后批)。
土地管理基础辅导:土地的供给与需求
⼟地经济理论重点难点⼟地的供给与需求 地租的概念、性质、形式。
⼟地⾦融与⼟地税收、内容讲解第⼆章⼟地经济理论第⼀节⼟地的供给与需求⼀、⼟地的供给是指在⼀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类可利⽤的各种⼟地资源的数量,包括已利⽤的和未利⽤的后备资源储量的总和。
⼟地的供给按其性质可分为⾃然供给和经济供给两个⽅⾯。
例题:判断题:⼟地的供给是指在⼀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类可利⽤的各种⼟地资源的数量,不包括已利⽤的资源储量[W]。
⼟地的⾃然供给及其制约因素 ⼟地的⾃然供给是指⼟地⾃然固有的可供⼈类利⽤的部分。
⼟地是⼀种⾮再⽣资源,⾃然供给的数量是固定不变的,是⽆弹性的。
地球⾯积约5.1亿k㎡,其中海洋占70.8%,陆地⾯积仅占地球总⾯积的29.2%,⽬前真正能供⼈类使⽤的⼟地约7000万k㎡。
制约⼟地⾃然供给的因素主要有:①适宜于⼈类⽣产⽣活及动植物⽣长的⽓候条件及地形、地貌条件;②资源条件;③交通运输条件。
⼟地的经济供给及其制约因素 ⼟地的经济供给是指在⼟地的⾃然供给的基础上,投⼊劳动进⾏开发后,成为⼈类可直接⽤于⽣产、⽣活的⼟地的供给。
⼟地的经济供给是有弹性的。
影响⼟地经济供给的因素主要有:①⼟地的⾃然供给量。
②⼈们利⽤⼟地的知识和技术⽔平。
③交通运输条件。
④⼟地利⽤的集约化程度。
⼀般来说利⽤集约程度愈⾼的⼟地,其经济供给亦随之增加。
⑤社会需求。
⼆、⼟地的需求 ⼈类要⽣存和发展,就需要⼟地作为⽣存场所,需要⼟地提供⾷物、⾐服和住房等。
⼟地的需求,是指⼈类为了⽣存和发展,利⽤⼟地进⾏各种⽣产和消费活动的需求。
⼟地需求的⼀个重要特点是,⼟地需求是⼀种引致需求,或者说是⼀种派⽣需求,是由于对⼟地产品的需求才有对⼟地的需求。
影响⼟地需求的因素主要有:①⼈⼝变动。
②经济发展状况。
③⼈类利⽤⼟地的知识和科技⽔平。
三、⼟地供求关系 ⼟地供求关系是指⼟地经济供给与⼈们对某些⼟地⽤途需求之间的关系。
⼈们可以通过改变⼟地⽤途来增加某种⽤途的⼟地供给. ⼟地的供求关系与⼀般商品的供求关系⼀样,在⾃由竞争情况下,供求关系决定⼟地的价格,⼟地价格影响⼟地的供求关系。
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基础知识
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基础知识1. 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是指由国家所有的,用于建设各类建筑物或其他工程的土地资源。
在中国,国家实行土地国有制度,即土地归国家所有。
国有建设用地是政府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供给给各类建设项目使用的土地。
2. 国有建设用地的管理主体国有建设用地的管理主体主要分为两个层面:2.1 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是国有建设用地最高管理者,在国家制定土地政策、法规方面具有决策权和管理权。
中央政府通过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规划、出让、划拨等国有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
2.2 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具体实施者,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的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地方政府主要由省级、市级、县级政府组成,根据行政区域划分,负责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等管理工作。
3. 国有建设用地的获取方式国有建设用地的获取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3.1 出让出让是指政府将国有建设用地通过公开拍卖、竞争性谈判等形式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开发商或企事业单位。
出让土地的价格通常由政府通过土地评估、拍卖等方式确定,竞拍者需以高于限定底价的竞拍价格获得土地使用权。
3.2 划拨划拨是指政府将国有建设用地免费或以低价出让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通常划拨对象包括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划拨方式主要是为了满足公益性需求或扶持特定群体或经济组织。
3.3 租赁租赁是指政府将国有建设用地以租赁的方式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租赁方式主要适用于短期使用或临时性需求,如举办展览、临时停车场等。
3.4 其他方式除了出让、划拨和租赁,政府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供给国有建设用地,如土地置换、土地复垦等方式。
这些方式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选择和采用。
4. 国有建设用地的用途分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国有建设用地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业企业、厂房、仓库等相关建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普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普法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保护农民权益而设立的。
下面将从土地管理法的背景、宗旨、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土地管理法的背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土地问题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为了解决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1月发布实施,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现已成为我国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基础性法律。
二、土地管理法的宗旨土地管理法的宗旨是保护土地资源,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城市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国家土地安全,构建公平合理的土地利用体系。
三、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1.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人民、土地利用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增值收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等。
2.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与变更: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经过租赁、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保障了土地使用权的平等、公平、公正。
3.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补偿标准和方式,保障了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律规定了农民的自愿退出土地的要求,保护农民的自愿退出权。
4.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与管理: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城市土地使用规划的制定和调整的程序和要求,保障了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学、公正、合理。
同时,法律规定了城镇集体建设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护了城镇集体建设用地。
5.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制度,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权益的保护。
同时,法律规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护了农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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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 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 工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旅游用地
军事设施用地等。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用 土地
一、土地管理的基本概念
(二)土地管理法
1、概念 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过程中所形成的权
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 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 加强土地管理 • 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 切实保护耕地 • 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
地实行特殊保护。
•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国务院28号文件:
•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修改的管理。
农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的管理政策:
• 一户一宅,面积不超标 • 符合规划,依法审批 • 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 • 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1、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社会主义公有制Biblioteka 国国家家土土地地所所有有权权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土地产权制度
2、 国家土地所有权
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土地依法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城市市区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收、征购、收归国有
国
的土地
家
土 地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 、滩涂以及其他土地
(二)土地管理法
3、土地管理法的发展历程
•土地管理法初步形成时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1950)
–
•土地管理法发展完善时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1988)
•土地管理法体系建立时期
– 《土地管理法》(1998,2004) – 《物权法》(2007)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
集体所有的土地
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 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一)土地产权制度
2、国家土地所有权
国家 土地 所有 权的 行使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驶, 现实生活中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际行使,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买卖或以 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国有土地
村民集体所有
乡(镇)农民 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其所有的土 地行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利,也可依法转让、抵押和租赁,但 它不得自行将土地非法转让为乡镇村 建设以外的建设用地。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村民委员会经营、
管理
乡(镇)集体经济 组织经营、管理
(一)土地产权制度
3、集体土地所有权
• 现行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限制:
① 派生性 ② 独立性
4、土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 和出让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无限期、不可流转 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可流转
4、土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 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 收益的权利
• 土地产权制度 •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 耕地保护制度 • 土地征收征用制度 • 建设用地审批制度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一)土地产权制度
1、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者农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行使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特征:主体的特定性 交易的禁止性 权属的稳固性 内容的可分离性
城镇村建设项目的选址范围
• 扩展边界和有条件建设用
地区
可以与允许建设区中的规划新 增用地进行置换
国有土地除国家自己使用外,其使用权还可 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给其他单位 或个人使用
(一)土地产权制度
3、集体土地所有权 范围:农村和城市郊区中除法律
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全部土地 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 修改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
集体土地 所有权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指标控制:
• 至上而下,逐级下达规划控制指标 • 约束性(强制性)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
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预期性指标: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人均城镇工
矿用地面积;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管制规则
• 规模边界和允许建设区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国家级纲要、省级、市级、县(市)、乡镇级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轮规划:1985-2000年 1997-2010年 2006-2020年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国务院 •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 • 省会城市、人口100(50)万以上、计划单列市等----国务院 • 市级、县级--------省级人民政府 • 乡(镇)级---------省级政府或授权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讲解
2014年4月15日
目录
• 一、土地管理的基本概念 •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 三、土地管理法律责任
一、土地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土地的概念与特征
土地是地球陆地表层,是人类赖以生 存和发展的活动场所。 特征:固定性、有限性、永久性 多样性
农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 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 养殖水面等。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 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 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一)土地产权制度
4、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土地使用人根据法律、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
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一定收益和在限定范围内进 行处分的权利。是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权利。 具体表现为土地使用人对土地可依法行使利用、出租、转让、抵押等权 利 特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