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药物Ⅱ、Ⅲ期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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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Ⅱ、Ⅲ期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1.过程详述
1.1试验启动阶段
1.1.1 项目交接
市场部、项目管理部与临床中心项目部签署正式项目交接文件,同时交接临床前研究综述资料和已有的临床研究资料,必要时还应提供相应的药学研究资料和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项目交接单包括:项目名称、客户信息、客户经理、合同风险、项目预算、完成时限、项目经理职责、厂家提供资料清单等内容。
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由厂家提供研究者手册,或者项目经理撰写研究者手册,该手册包括:药物理化性质、药理、药效、毒理以及已有的临床研究资料。
研究者手册是临床试验开始前的资料汇编。
研究者手册的内容一般包括:目录、序言、化学和物理性质、临床前研究、药理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已有临床资料、药品使用信息等。
1.1.2 项目时间计划
项目正式交接后,要求项目经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临床试验工作的时间计划。
1.1.3 基地和研究者筛选
详见:CRD-SOP003临床试验基地筛选流程。
另:基地筛选必须充分发挥当地监查员的作用,把详细情况和条件要求发给当地监查员,由他们筛选全部或者部分合适的试验基地。
1.1.4试验方案初稿等资料的准备
在试验负责单位和主要研究者确定以后,即可与申办单位和主要研究者拟定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等资料,以供首次研究者会议—方案讨论会使用。
设计并准备临床试验中所用的其他各种文件和记录表格。
1.1.5首次研究者会议-方案讨论与试验布置会
详见CRD-SOP005 临床试验首研会规程。
1.1.6报伦理委员会审批
根据首研会讨论的结果,修改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资料。
按照GCP的要求,所有临床试验必须得到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在实际进行临床试验时,首先必须取得牵头单位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其他参加单位是否要过伦理根据各家单位的具体要求而定。
项目负责人按照CRD-SOP 008 临床试验过伦理资料准备规程准备过伦理资料。
伦理委员会将对临床试验批准文件、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药检报告、研究者手册、、病例报告表进行审批。
1.1.7 资料备案
详见CRD-SOP010临床试验资料备案规程
1.1.8试验药品准备
详见:CRD-SOP014临床试验药品准备流程
项目负责人根据试验方案计算试验药物数量(试验药、对照药及模拟药等)及包装标签方案,发给申办单位。
申办单位生产试验药物: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车间制备。
制备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的要求。
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
申请人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要求。
统计人员用软件产生随机分组表,会同申办单位人员(与试验无关)对试验药物进行包装、粘贴标签和设盲等工作。
1.1.9 与各家基地签署试验协议
详见CRD-SOP 012临床试验合同签署规程。
1.1.10试验相关文件、表格、药物等分发到各研究单位,并做好交接记录。
1.1.11启动培训,正式启动各家试验单位病例入组工作
详见CRD-SOP018临床试验启动培训规程
1.2临床试验进行阶段
1.2.1制定试验的总体访视(监查)时间表
1.2.2每一次访视前,回顾试验的进展情况、前次未解决的问题。
1.2.3与研究者联系,确定访视日期,并了解试验用品是否充足。
1.2.4制定访视工作的计划、日程表,准备访视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1.2.5与研究者会面说明本次访视的主要任务,了解试验进展情况(受试者入选情况、病例报告表填写情况),以前访视所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
1.2.6核对并更新研究者管理文件册,检查并补充试验用品。
1.2.7检查知情同意书(注意版本、签名及日期)。
1.2.8核查原始文件及病例报告表(注意对试验方案的依从性、完整性、一致性、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现与报告等)。
1.2.9收集病例报告表
1.2.10试验药品的核查(存放情况、发放回收情况记录、清点药品并与相应记录核对、检查应急信封、使用是否违反方案要求等)。
1.2.11记录所发现的问题
1.2.12与研究者一起讨论和解决此次访视发现的问题,交流其他研究单位的进展和经验。
1.2.13将取回的药品、物品、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等按规定存放。
1.2.14填写访视报告
1.2.15更新各项记录表格
1.2.16对发现问题的追踪及解决
1.2.17安排后续访视计划
1.2.18临床试验过程中,如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发生改动,需报伦理委员会审批。
1.2.19临床试验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尽快报告伦理委员会和申办者。
详见CRD-SOP017临床试验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记录、处理与报告流程。
1.2.20病例报告表收集同时,生物统计师建立数据库,设定逻辑校验程序,并将收集到的病例报告表输入。
输入过程中发现病例报告表有问题,则立即提交监查员,由监查员在下次访视中加以解决。
1.2.21当数据库中已有一定病例记录时,生物统计师开始编撰统计分析程序,并利用已有数据进行调试。
1.3试验总结阶段
1.3.1 检查并解决常规访视中遗留问题
1.3.2 收集所有病例报告表并与原始文件核对检查
1.3.3 回收所有未使用药品,核对药品发放、使用、回收记录是否吻合。
1.3.4 回收所有试验用品
1.3.5 更新所有记录表格
1.3.6 病例报告表(CRF)的填写与移交
完成的病例报告表由临床研究者和监察员审查后,交统计单位进行数据录入与管理工作。
1.3.7 数据的录入与修改
数据录入与管理由统计单位数据管理员负责。
采用EpiData软件建立数据库,进行数据录入与管理。
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应由两个数据管理员独立进行双份录入并校对。
对病例报告表中存在的疑问。
数据管理员将填写疑问解答表(DRQ),并通过临床监查员向研究者发出询问,研究者应尽快解答并返回,数据管理员根据研究者的回答进行数据修改,确认与录入,必要时可以再次发出DRQ。
1.3.8 数据库的锁定
在盲态审核并确认所建的数据库无误后,由主要研究者、申办者、统计分析人员对数据库进行锁定。
锁定后的数据文件原则上不可再做改动。
如数据库锁定之后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可在统计分析过程中进行修正,并作记录和说明。
1.3.9 第一次揭盲和统计分析
研究数据全部核查完毕并锁定后,由主要研究者、统计人员和申办方共同讨论统计计划书,并做第一次揭盲,三方人员在盲底签字。
一级盲底交由统计分析人员按统计计划书进行统计分析,最后由统计分析人员写出统计分析报告。
1.3.10 撰写总结报告
主要研究者根据统计分析报告撰写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的结构与内容详见CRD-SOP040总结报告的结构与内容规程。
1.3.11 召开总结会
在总结会上做第二次揭盲,揭盲人员在盲底上签字。
详见CRD-SOP029临床试验总结会流程。
1.3.12 合同尾款结算
根据前期签署协议要求,按实际完成病例情况,结算尾款,多退少补。
1.3.13 申报资料签字、盖章
1.3.14 与项目管理部资料交接
1.3.15 完成结题总结
详见CRD-SOP031临床试验项目总结结题流程。
2.临床试验流程图(见附件)
附件:
临床试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