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实施方案(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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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实施方案

三调实施方案

三调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国家数据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益,我国决定实施三调项目,即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查、全国土地调查和全国农村样本调查。

本方案旨在确保三调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国家决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组织架构1.设立三调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查方案、统筹协调各方工作、解决重要问题等。

2.设立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包括人员配备、培训、数据管理等。

三、调查范围和方法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查该调查主要以县为单位进行,旨在了解各县的土地利用情况、规划制定情况等。

调查方法包括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全国土地调查该调查主要以乡为单位进行,旨在了解各乡的土地利用情况、资源分布等。

调查方法包括无人机遥感、航空遥感、现场调查和数据分析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全国农村样本调查该调查主要以村为单位进行,旨在了解农村人口、农业生产情况等。

调查方法包括抽样调查、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四、调查人员培训和管理1.调查人员培训为了确保调查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项目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进行培训,包括调查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2.调查人员管理项目办公室将建立调查人员信息库,及时掌握调查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进度,对工作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督促和培训。

五、数据管理和分析1.数据收集和整理项目办公室将制定数据收集和整理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数据分析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和结论,并编制相关报告。

六、质量控制和保障措施1.质量控制项目办公室将建立一套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设立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实施数据核查等。

2.保障措施项目办公室将确保调查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保障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三调制度实施方案

三调制度实施方案

三调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三调制度是指土地、农田水利和农业机械化三项调整政策的统称,旨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

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三调制度的实施对于我国农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三调制度实施方案,对于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三调制度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农田水利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普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具体措施。

1. 土地规模化经营。

(1)加强土地流转管理,鼓励农民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

(2)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公开和监管,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农民参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合作组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农田水利现代化。

(1)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灌溉、排水、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田水利设施利用率。

(2)推广先进的农田水利技术,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效率。

(3)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确保农田水利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3. 农业机械化普及。

(1)加强农业机械化设备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农业机械化设备的适用性和智能化水平。

(2)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农业机械化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的农业机械化操作水平。

(3)推动农业机械化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提高农业生产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四、保障措施。

1. 政策保障。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土地流转权益,鼓励农业机械化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 资金支持。

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机械化设备的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

3. 技术支持。

加强农业现代化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五、实施方案。

1. 加强组织领导。

三调工作实施方案

三调工作实施方案

三调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三调工作是指对土地资源、农田水利和农村环境进行调查、规划和整治的工作。

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日益突出,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较低、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农村环境污染严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制定并实施三调工作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总体目标。

三调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农田水利设施的完善和农村环境的改善,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1. 土地资源调查。

根据国家土地资源调查规划,开展土地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工作,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质量、土地利用方式等内容,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2. 农田水利规划。

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制定农田水利规划,包括农田水利设施的改造、修建和维护等内容,以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效益和可持续利用。

3. 农村环境整治。

针对农村环境存在的问题,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农药残留等,制定农村环境整治方案,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三调工作实施方案。

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共同制定三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工作进度等内容。

2. 组织实施。

各地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农田水利规划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监督检查。

建立三调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工作进展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三调工作的投入力度,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力资源,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3. 宣传推广。

加强对三调工作的宣传推广,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三调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三调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结语。

三调工作的实施对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农村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调项目实施方案

三调项目实施方案

三调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三调项目是指土地调查、农村调查、农户调查,是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调查项目。

三调项目的实施,对于了解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状况、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户生产生活状况等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三调项目实施方案,对于保障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

本次三调项目的实施目标是全面掌握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生产生活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调查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

2. 培训人员,组织调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包括调查流程、调查技巧和调查规范,确保调查人员具备专业能力和素质。

3. 调查准备,做好调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调查工具、制定调查计划、确定调查范围和对象等。

4. 实地调查,按照制定的调查方案和计划,组织调查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数据整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纳,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6. 数据分析,对整理好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得出科学的结论和建议。

四、实施保障。

1. 资金保障,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的经费,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员保障,保障调查人员的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技术保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项目成果。

通过三调项目的实施,将获取全面、准确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生产生活状况的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六、总结。

三调项目的实施是一项重要的统计调查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的方案和严格的实施。

只有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才能为政府决策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希望全体调查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调查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取得良好成果而努力奋斗。

山东三调实施方案

山东三调实施方案

山东三调实施方案山东省地理信息中心发布了山东三调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全面推进山东省的地理信息资源调查、管理和应用,为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地理信息基础支撑。

一、方案背景。

山东省地理信息资源丰富,但在资源整合、共享和利用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更好地发挥地理信息资源的作用,山东省决定开展三调实施工作,以全面提升地理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应用水平。

二、方案目标。

1. 实现地理信息资源的全面调查和更新,建立完善的地理信息数据库。

2. 加强地理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共享机制,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

3. 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在经济、社会、环境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方案内容。

1. 地理信息资源调查。

通过对山东省范围内的地理信息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更新,包括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水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数据采集和整理,建立起完整、准确的地理信息数据库。

2. 地理信息资源管理。

建立健全的地理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包括数据归集、存储、更新、维护和共享机制,确保地理信息资源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利用。

3. 地理信息资源应用。

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在各行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包括城市规划、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灾害防治等方面,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四、方案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2. 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技术水平,完善设备设施,保障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认知度和利用率,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应用。

五、方案效果。

通过山东三调实施方案的推进,将实现地理信息资源的全面调查和更新,建立健全的管理和共享机制,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为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地理信息基础支撑。

六、总结。

山东三调实施方案的推出,标志着山东省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和应用水平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2024年“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2024年“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2024年“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和意义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实施好“三调联动”工作,对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计划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2024年“三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提供指导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全面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实现城乡土地、产业和人口三调综合配套,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人口在城乡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三、重点任务1. 健全调度和管理机制:成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2. 土地调整: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动土地优化配置。

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的顺利调整和集约利用。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高效农田和农业园区,提高农业生产力。

3. 产业调整: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加大对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培育新型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产业的综合发展。

4. 人口调控:加强人口统计和信息管理,优化人口结构和空间布局。

实施人口调控政策,促进人口流动和就业机会的均衡分布。

改善乡村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5. 保障措施:加强调度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确保“三调联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工作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宣传和宣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方案持续推进1. 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三调联动”工作,提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健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

3.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针对“三调联动”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难点,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并加大扶持力度。

三调山东实施方案

三调山东实施方案

三调山东实施方案山东省作为我国东部经济重要省份之一,其经济社会发展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推动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资源环境调查和监测工作,提高资源环境管理水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三调山东实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

三调,即土地调查、规划调查和遥感调查,是指通过对土地利用、土地资源、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实施情况等进行系统调查和监测,为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山东省实施三调工作,旨在全面掌握山东省土地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实施目标。

1. 全面掌握土地资源现状。

通过三调工作,全面掌握山东省土地资源的分布、利用状况、变化趋势等信息,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 提高土地资源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土地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加强土地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提高土地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

3. 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支撑。

通过三调工作,全面掌握山东省的生态环境状况,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实施方案。

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制定三调山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实施步骤和工作时间表等内容。

2.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三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协调合作,确保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

3. 开展调查监测。

组织专业人员,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土地资源调查、规划调查和遥感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山东省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

4. 数据整合分析。

对调查获得的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形成土地资源数据库和动态监测报告,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5. 结果应用推广。

将三调工作成果运用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推动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工作保障。

1. 加强宣传推动。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三调工作的宣传推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模版(四篇)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模版(四篇)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模版一、背景和目标作为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建设的重要工程,三调联动工作是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保障。

____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更加广泛和深入,新技术的应用也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本方案旨在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基础地理信息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三调联动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

党对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建设要高度重视,党组织要真抓实干,确保工作任务和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2. 坚持科学规划。

根据中长期发展目标和需求,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3. 坚持统筹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共同推动三调联动工作的顺利实施。

4. 坚持依法管理。

在三调联动工作中,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做到依法保护地理信息资源和个人隐私。

5. 坚持市场导向。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三调联动工作,推动工作的快速发展和创新。

三、重点任务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三调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协作和沟通,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3. 推进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建设。

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完善数据采集、整理、更新和共享机制,提高数据的质量和精度。

4. 推动地理信息资源整合。

各级地理信息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工作,推动公共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地理信息资源的整合,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益。

5. 加强技术创新和应用。

加大对地理信息技术研究和创新的投入,推动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提高地理信息服务的效能和质量。

6. 完善服务体系和标准。

建立健全地理信息服务的体系和标准,提高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水平,满足社会各界对地理信息的需求。

三调联动实施方案

三调联动实施方案

三调联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三调联动是指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三项普查活动的有机结合,通过对全国范围内的人口、农业和经济的综合调查,深入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状况和趋势。

三调联动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保证三项普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

二、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1.组织架构为了保证三调联动实施的高效性和协调性,建议设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决策、协调和督导三调联动工作。

2.责任分工(1)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包括普查问卷设计、普查员培训和普查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2)国家发展和委员会负责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包括农业普查问卷设计、普查员培训和普查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3)农业农村部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包括经济普查问卷设计、普查员培训和普查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1.前期准备(1)制定统一的普查问卷,确保每个普查项目的问题清晰、合理,能够覆盖到各个细分群体和区域。

(2)组织普查员培训,包括普查方法和技巧的培训,普查问卷的解读和填写培训。

2.实施工作(1)人口普查:组织普查员进村进户进行人口普查,填写普查问卷,以及核实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2)农业普查:组织普查员进村进户进行农业普查,填写普查问卷,以及核实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3)经济普查:组织普查员进企业、机构进行经济普查,填写普查问卷,以及核实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3.数据整理和分析(1)对收集到的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对不同普查项目之间的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发现问题和矛盾,提出解决方案。

(3)将整理和分析后的普查数据进行报告和汇总,提供给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使用。

四、质量控制和监督机制1.质量控制(1)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机制,对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核查和抽查。

安徽三调实施方案

安徽三调实施方案

安徽三调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安徽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安徽省决定开展三调工作。

三调工作是指对土地利用现状、规划用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等进行调查、测量和登记的工作。

本方案旨在明确三调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三调工作顺利进行。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摸清土地利用现状。

通过对全省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城镇建设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面积、质量等情况。

(二)规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

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测量和登记,确保土地权属清晰,规范土地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三)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三调工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等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为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

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三调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二)调查测量。

组织专业测绘人员对土地资源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测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数据整理。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数据报告,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依据。

(四)登记备案。

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登记管理制度,保障土地权益。

(五)宣传推广。

通过各种途径宣传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对三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规划。

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分三调工作的区域范围和工作内容,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二)严格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调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三)保障资金。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加对三调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作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四)加强监督。

建立健全三调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工作进展和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调实施方案原文

三调实施方案原文

三调实施方案原文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三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土地资源、农村人居环境和城市基础设施的调查监测和规划设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方案。

二、调查监测。

(一)土地资源调查监测。

1.开展土地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土地资源数据库,及时更新土地利用现状和变化情况。

2.加强对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资源的调查监测,建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标准,保障耕地质量。

3.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调查监测,推动土地集约利用,防止土地过度开发和滥用。

(二)农村人居环境调查监测。

1.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数据库,及时更新农村环境质量和变化情况。

2.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危废处理等方面的调查监测,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3.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源的调查监测,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三)城市基础设施调查监测。

1.开展城市基础设施调查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库,及时更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变化情况。

2.加强对城市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的调查监测,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

3.加强对城市环境污染源的调查监测,推动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市生活环境。

三、规划设计。

(一)土地资源规划设计。

1.根据土地资源调查监测结果,制定土地资源规划设计方案,合理布局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2.加强对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资源的保护规划设计,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规划设计,推动土地集约利用,防止土地过度开发和滥用。

(二)农村人居环境规划设计。

1.根据农村人居环境调查监测结果,制定农村人居环境规划设计方案,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2.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危废处理等方面的规划设计,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3.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源的规划设计,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三调实施方案(正式)

三调实施方案(正式)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三调工作实施方案

三调工作实施方案

三调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三调工作是指对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的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三调工作的实施,对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三调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本次三调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了解本地区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的现状和变化趋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

三、实施步骤。

1. 确定调查范围和内容。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确定三调工作的调查范围和内容,包括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的调查内容和指标体系,确保全面、系统地了解本地区资源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 制定调查方案。

制定三调工作的调查方案,包括调查任务分工、调查方法和技术路线、数据质量控制等内容,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组织实施调查。

按照调查方案,组织实施三调工作,包括组织调查人员、调查设备和调查资金等,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数据整理和分析。

对调查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和数据报表,为地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 结果应用。

将调查结果应用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决策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技术支持。

加强对三调工作的技术支持,包括调查技术、数据处理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等,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加强质量控制。

加强对三调工作的质量控制,包括数据采集、数据整理和数据分析等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加强宣传推广。

加强对三调工作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三调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总结。

三调工作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三调联动”是指国民经济核算调整、统计制度更新和经济普查的三项统计工作同时进行,以更加准确全面地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

在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加强统计制度建设,推进经济普查,以及提高国民经济核算质量,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支持。

二、总体目标确保2023年“三调联动”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三、工作重点1. 加强统计制度建设1.1 完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部门职能和服务能力,推进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

1.2 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发布等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1.3 建立健全统计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的监督和评估。

2. 推进经济普查2.1 组织精确普查户,确保经济普查工作全覆盖、全面准确。

2.2 健全普查制度,完善普查问卷,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3 加强普查数据管理和分析,提供详实的经济结构、产业布局、资源配置等信息,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提供有力支持。

3. 提高国民经济核算质量3.1 加强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建设,修订完善相关核算规范和方法,提高核算质量和数据可比性。

3.2 完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推进会计核算与统计核算的协调一致,确保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3 加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分析和发布,提供准确、全面的国民经济指标,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成立由统计部门负责人牵头的“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班或短期培训项目,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统计理论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样本(三篇)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样本(三篇)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样本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三调是指土地调查、国土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完善不动产权属登记制度的重要举措。

三调联动工作则是将土地调查、国土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有机结合,形成一体化、系统化的地理信息数据库,为政府决策、规划编制、资源配置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科学规划和管理,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三调联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调查、国土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保障地理信息数据的安全、准确和可靠。

具体任务包括: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调查、国土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加强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数据资源整合;搭建高效可靠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共享平台,提升信息化水平。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1. 统一规划:制定全国土地调查、国土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统一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2. 数据采集: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采集平台,加强对数据采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数据处理:建立数据处理中心,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确保数据质量和准确性。

4. 数据存储: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存储中心,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和高效管理,避免数据丢失和泄露。

5. 数据共享: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数据的共享和流通,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

6. 组织领导:建立由国土资源部门主导的三调联动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措施与措施1. 资金保障:加大对三调联动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员保障: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3. 技术支持: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数据处理和信息管理的水平,推动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三调项目实施方案

三调项目实施方案

三调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三调项目是指对土地、农田水利和农村人居环境进行调查、评价和规划,是我国农村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

为了推进三调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以确保项目的高效、科学、有序进行。

二、项目目标。

1. 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为土地规划和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2. 农田水利调查,深入了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情况,为提高农田水利设施效益提供支持。

3. 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全面了解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状况,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依据。

三、项目实施步骤。

1. 制定调查方案,由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农田水利和农村人居环境调查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2. 调查准备工作,组织调查人员,确定调查范围和调查内容,编制调查表格和调查问卷,做好调查设备的准备工作。

3. 实地调查,按照调查方案和调查内容,组织调查人员深入农村实地进行调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数据整理和分析,对调查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为后续规划和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5. 制定整治方案,根据调查报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土地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核。

6. 实施整治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整治方案,有序推进土地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项目实施保障。

1. 人员保障,组织专业调查人员,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所需资金到位,保障项目的正常进行。

3. 协调保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 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项目的高效、科学、有序进行。

五、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1. 经济效益评估,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如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田水利设施效益提升等。

2. 社会效益评估,对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等。

三调制度实施方案

三调制度实施方案

三调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三调制度是指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和土地确权三个环节的制度。

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实地调查,获取土地资源的基本信息和空间数据;土地登记是指将土地权属、土地权利和土地面积等信息进行登记;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明确土地权益关系。

三调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完成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调查数据库;2.完成全国土地登记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登记系统;3.完成全国土地确权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确权档案。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实施土地调查。

(1)确定调查范围,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确定土地调查的范围和重点区域。

(2)组织调查队伍,组织专业的调查队伍,进行土地资源的实地调查和数据采集。

(3)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将调查获取的土地资源信息和空间数据进行整合,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2.组织实施土地登记。

(1)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对农村土地的权属进行调查,明确土地权属关系。

(2)建立土地登记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登记系统,实现土地权属信息的统一登记和管理。

(3)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依托土地登记系统,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组织实施土地确权。

(1)开展土地权属确认,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明确土地权益关系。

(2)建立土地确权档案,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确权档案,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3)推动乡村振兴,依托土地确权档案,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四、实施保障。

1.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三调制度的实施,保障土地权益和农村经济发展。

2.技术支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调查登记和确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三调制度的实施资金需求。

五、总结。

三调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三调制度的顺利实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调具体实施方案

三调具体实施方案

三调具体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三调是指土地调查、农户调查和地籍调查,是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于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完善土地利用规划。

通过土地调查,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和变化情况,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 保障粮食安全。

通过农户调查,掌握农业生产情况,为制定粮食生产政策提供依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 健全地籍管理体系。

通过地籍调查,建立健全地籍管理体系,为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提供支持。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调查计划。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调的具体调查计划,明确调查范围、内容和时间节点。

2. 组织调查人员。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三调调查,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开展调查工作。

按照调查计划,开展土地调查、农户调查和地籍调查工作,采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4. 数据整理和分析。

对采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和数据报表。

5. 制定政策措施。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推动土地利用规划、粮食生产政策和地籍管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备支持,保障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三调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4.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五、实施效果。

1. 土地利用规划得到优化和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2. 粮食生产政策得到有效制定和实施,国家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 地籍管理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为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提供了有效支持。

六、总结。

三调工作是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完整版)三调实施方案(正式)

(完整版)三调实施方案(正式)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2024年“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2024年,我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其中,“三调联动”工作是指土地综合调查、农村统计调查和农业普查的有机结合,通过统一部署、整合资源、高效运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措施。

2024年,“三调联动”将继续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三调联动”工作目标1. 基础调查全覆盖:完成全国范围内的土地综合调查、农村统计调查和农业普查,实现全面、全面、精准的数据采集。

2. 质量提升效益加强:注重提高调查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可靠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

3.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数据的采集、处理、发布和应用,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

4. 推进科技创新: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引入先进技术和方法,不断推动“三调联动”工作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5.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通过“三调联动”工作,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推进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三调联动”工作重点任务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三调联动”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对各级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加强统筹规划:明确“三调联动”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划定调查范围和重点区域,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统筹考虑农村土地利用和保护、农村人口和就业、农业生产和发展的关系,打造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模式。

3. 完善数据采集体系:推广使用先进的调查技术和设备,提高数据的质量和精度。

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调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加强对调查对象的宣传和解释,提高数据的反馈率。

4. 强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三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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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2.土地权属调查结合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3.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1)耕地细化调查。

重点对河道或湖区范围内的耕地、林区范围内的耕地、牧区范围内的耕地、沙荒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家底状况,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基础;(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

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未建设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为持续开展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基础;(3)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

在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将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

4.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1)建立四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

国家编制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

以县级各类数据库成果为基础,省、地级组织建设省、地级土地调查及专项调查数据库;国家组织建设国家级土地调查及专项调查数据库,实现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集成管理、动态入库、统计汇总、数据分析、快速服务、综合查询等功能;(2)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

基于四级土地调查与专项调查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及云计算技术,建设从县到国家的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分析应用,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开发相关应用分析功能,提高三调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

5.成果汇总(1)数据汇总。

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题数据;(2)成果分析。

根据三调数据,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以来耕地的数量、质量等级和等别、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建制镇、村庄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三调分析报告;(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

基于三调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编制国家、省、地、县各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图集等,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三调成果的需求,最大程度的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

二、实施原则(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三调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的方式组织实施。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各省(区、市)、市(地)、县(区、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统一标准,整合资源全国土地调查办统一制定并发布三调技术标准、统一调查和建库的程序、方法、成果、精度和验收要求。

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技术培训,合理利用和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吸收社会机构参与调查工作。

充分利用已有的国土资源管理资料和调查成果,保持调查工作的连续性。

协调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并参考各部门的调查资料,保证调查成果的适用性。

(三)统筹部署,分步实施。

根据三调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全面部署三调工作,分阶段完成调查任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一)开展前期准备和相关资料收集(二)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三)获取遥感影像资料和生产正射影像图(四)调查信息提取和调查底图制作(五)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和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六)开展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七)开展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八)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共享服务云平台(九)开展海岛调查(十)开展统一时点变更(十一)开展调查成果汇总及各类统计汇总分析(十二)开展调查成果质量检查及验收(十三)开展调查成果核查(十四)开展调查工作总结和成果上报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一)主要技术指标1. 数学基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全国土地调查办统一组织制作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正射影像图,地方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将国土资源管理和相关部门资料以及原有相关数据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地类图斑三调以图斑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包括道路、沟渠、河流等线状地物)。

单一地类地块,以及被行政区、城镇村庄等调查界线或土地所有权界线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为图斑。

城镇村庄内部同一地类的相邻宗地合并为一个图斑。

道路被权属界线分割的,按不同图斑上图。

对飞入飞出地的调查,一般按照“飞出地调查、飞入地汇总”的原则开展,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查,保证调查成果不重不漏。

3.调查精度原则上,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资料;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资料。

调查图斑的最小调查上图面积按地类划分如下: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其他地类实地面积超过600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荒漠地区可适当减低精度,但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

为满足精细化调查的需要,各省(区、市)可统一提高最小调查面积。

4.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详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地方可根据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分类,但须按照《工作分类》上报成果。

5. 分幅、编号及投影方式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各比例尺标准分幅及编号应执行GB/T 13989-2012标准,分幅采用国际1:1 000 000地图分幅标准,各比例尺标准分幅图均按规定的经差和纬差划分,采用经、纬度分幅。

图幅编号均以1:1 000 000地形图编号为基础采用行列编号方法。

1:2 000、1:5 000、1:10 000比例尺标准分幅图或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

(二)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确定调查界线以国界线、零米线和各级行政区界线为基础制作,统一确定各级调查控制界线、控制面积,自上而下逐级提供调查使用。

土地调查控制界线采取国家总体控制,国家负责统一组织制作以省级行政界线为基础的调查界线,确定省级控制面积;地方分级负责,省级负责省以下县级调查界线和控制面积制作与确定,县级负责县以下调查界线和控制面积制作与确定。

三调县级以上调查界线应继承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界线。

各级调查界线如果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必须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全国土地调查办批准后调整。

1. 调查界线的调整调查界线使用各主管部门确定的界线。

(1)国界线依据外交部提供的最新勘界资料调整;(2)沿海零米线和海岛界线,依据海军司令部航海保障部(以下简称海军航保部)提供的最新海洋基础测绘成果调整,省级依据最新的遥感影像发现的新修建人工岸(港口、码头)、围填海造地等造成实地变化,报全国土地调查办商海军航保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3)省、市(地)、县级调查界线,依据各级民政部门行政区划调整相关文件调整,报全国土地调查办备案。

因成图精度等客观因素造成调查界线与数字正射影像图(DOM)相对位置产生位移的,由省统一组织,依据行政区域勘界成果中有关界址的描述,对调查界线进行调整以使之与DOM匹配,经界线双方同意并提请双方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最终调查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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