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中医)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4.09.06•【字号】皖价检[2004]305号•【施行日期】2004.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检[2004]305号)各市、县物价局、卫生局、省直有关部门、国家驻皖有关机构、军事机构、武警安徽省总队后勤部: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医疗系统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皖价检〔2003〕25号)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医疗行业的实际,制定《安徽省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重要性。
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是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医疗机构内部自我监督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提高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保障患者知情权,推进医疗机构的价格诚信建设,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各级物价、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将医疗机构价格公示作为推行行业明码标价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医疗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以推行价格公示为契机,树立诚信形象。
三、物价、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细则》,要结合本地区、本医疗单位的实际,选择恰当的方式,推行医疗机构价格公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有适当的经费投入,克服困难,确保《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
四、各市、县物价部门要在本地区选择一至两个医疗价格公示示范单位,省物价局也将在各级医疗机构中各选择一个医疗单位作为示范单位,逐步推广医疗价格公示。
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_101231_101749(1)
延迟显象加收30元
安徽省
…
医技诊疗类
核医学
地塞米松抑制试验肾上…
含局部后位显象
72小时
180
延迟显象加收30元
安徽省
…
医技诊疗类
核医学
肾动态显象
含肾血流显象
次
140
不做肾血流显象减收10元;延迟显象加收2…
安徽省
…
医技诊疗类
核医学
肾动态显象+肾小球滤…
次
200
安徽省
…
医技诊疗类
核医学
肾动态显象+肾有效血…
1
安徽省
…
医技诊疗类
检验
尿比重测定
项
1
安徽省
…
医技诊疗类
检验
渗透压检查
包括尿或血清渗透压检查
项
3
安徽省
…
医技诊疗类
检验
尿蛋白定性
项
1
安徽省
…
医技诊疗类
检验
尿蛋白定量
指手工比色法
项
3
化学法加收2元,免疫比浊法加收3元。
安徽省
…
医技诊疗类
检验
尿本-周氏蛋白定性检…
指热沉淀法
项
3
免疫电泳法加收3元。
安徽省
疗程
30
安徽省
…
医技诊疗类
放射治疗
专用X线机模拟定位
野次
50
安徽省
…
医技诊疗类
放射治疗
专用X线机复杂模拟定…
指非共面4野以上之定位,包括CT等模似定…
野次
120
安徽省
2403
医技诊疗类
放射治疗
3.外照射治疗
黑龙江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黑龙江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安徽省医疗服务收费
编码项目名称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项目内涵类型一超声雾化熏洗仪的收费
410000009 中药熏药治疗次15 临床诊疗
340100017 超声药物透入治疗次10 每次不低于5分钟临床诊疗120700001 超声雾化次8 临床诊疗
340100020 水疗次50 临床诊疗
311400016 红光治疗次20 临床诊疗
二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收费
340100001 红外线治疗每照
射区
15
临床
诊疗
340100018 电子生物反馈疗法次20 临床诊疗
三肛肠综合治疗仪
331004020肛周常见疾病手术治疗(包括肛裂、
息肉、疣、肥大肛乳头、痔等切除
或套扎及肛周肿物切除术)
次100
临床
诊疗
220800002 彩色打印照片次10 临床诊疗
331004024 内痔环切术次120 临床诊疗
310903005 乙状结肠镜检查次150 电子镜加收100 临床诊疗310904001直肠镜检查次40 临床诊疗
四结肠水疗仪
460000012 结肠水疗药物、一次性结肠透析管
次130
中医
类
五雀啄灸治疗仪
440000008 雷火灸次50 中医类。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急诊诊察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急诊诊察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皖医保秘〔2024〕22号•【施行日期】2024.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急诊诊察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6号)、《关于反馈辽宁、吉林等6省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报告意见的函》(医保价采函〔2023〕148号)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对部分技术劳务价值高、价格长期未调整、临床矛盾突出的项目实施价格专项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急诊诊察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所标注价格为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
价格调整后,原医保支付政策不变。
二、建立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医疗服务价格协同联动机制。
按采购年度评估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产品采购情况,医疗机构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所涉及的调价项目下一年度仍按调整前收费标准执行。
此次价格专项调整中,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人工膝关节表面置换术、脊柱椎间融合器植入植骨融合术等3个调价项目涉及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和省级组织骨科植入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分别评估上一采购年度(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6日)髋关节、膝关节、骨科脊柱相关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医疗机构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1年内,相应调价项目按调整前收费标准执行。
三、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价格信息公开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提高医药价格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安徽省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安徽省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安徽省是中国的一个省份,位于中国华东地区。
医疗服务在安徽省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在各级医院和医疗机构都有提供一系列的医疗服务项目。
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医疗服务项目及其价格。
1.门诊挂号费:挂号费是患者在就医时需要支付的费用,通常是为了给医院提供诊断和治疗服务。
在安徽省的大多数医院,门诊挂号费通常是5-20元不等。
2.西药费:西药费是指患者在医院购买处方药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不同的医院、不同的药品价格会有所不同,通常挂号费以10-50元不等。
3.中药费:中药费是指患者在医院购买中药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中药费因药物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中药费通常是西药费的两倍左右。
4.手术费:手术费是指患者在接受手术治疗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手术费因手术的复杂程度、手术材料的使用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普通手术的费用在数千元至万元不等。
5.住院费用:住院费用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住院费用由医院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具体价格因医院的等级和患者的病情而有所不同。
除了上述基本的医疗服务项目外,安徽省的一些大型医院还提供一些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如心脏手术、脑外科手术、儿科疾病治疗、肿瘤治疗等。
这些特色项目的价格通常会比较高,具体价格需根据医院和患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总的来说,安徽省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相对较低,但质量却相对较高。
在这里,患者可以得到较为全面和有保障的医疗服务。
当然,为了保证自身的权益,患者在就医前应了解医疗服务项目及其价格,并且与医院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项目。
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
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
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
1.门诊挂号费:门诊挂号费是患者在就诊前需要支付的费用,一般在10-20元之间。
2.门诊诊疗费:门诊诊疗费是患者就诊时需要支付的费用,根据就诊科室和医生级别的不同,价格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普通科室的门诊诊疗费在30-50元之间,专科及高级医生的门诊诊疗费可能会更高。
3.住院治疗费:住院治疗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住院护理费、基本床位费等。
根据病情和医疗机构的不同,价格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住院治疗费每天在100-500元不等。
4.化验检查费:化验检查费是患者进行各种化验、检查项目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不同项目的价格差异很大,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
常见的常规血液检查费用在50-200元之间,特殊检查项目费用可能会更高。
5.手术费:手术费是患者进行手术治疗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手术用材、手术器械、医生和护士的费用等。
手术费用根据手术的复杂性和所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有很大的差异,一般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6.用药费:用药费是患者购买药品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药品价格根据不同的药物种类、品牌和规格有所差异,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
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序号项目计价收费标备注名称单位准(元)一综合医疗类(一)院际会诊会诊交通费1 市内(1)副主任医师以次 200.00 上职称(2)主治次 100.00 医师(3)医师次 50.00 2 外埠(1)副主任医师以日 300.00 上职称(2)主治日 200.00 医师(3)医师日 100.00 (二)气管切开护日 20.00 药物及特殊一次性消费材料理(三)吸次 3.00 一次性吸痰管痰护理(四)重小时 2.00 症监护(五)抢救1 大抢救小时 100.002 中抢救小时 60.003 小抢救小时 30.00 (六)氧小时 4.00 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气吸入(七)注射一次性输液器、过滤器、采血器等特殊材料;药品、血液和血制品1 皮下、肌肉、皮内注次 2.00 射2 静脉注次 3.00射3 静脉输次 3.00 液(八)换药特殊药品、引流管1 大换药次 30.002 中换药次 20.003 小换药次 10.00 (九)鼻次10.00 药物和一次性胃管饲(十)物理降温 1 一般物次 2.00 药物、材料除外理降温2 特殊物次 20.00 理降温(十一)次 5.00 药物、氧气灌肠(十二)导尿特殊一次性消耗物品(包括导尿包尿管尿袋)1 一次性次 10.00 导尿2 留置导日 3.00 尿(十三)次 20.00 药物和一次性胃管洗胃(十四)次 10.00 换药、特殊药品冲洗二医技诊疗类(一)食道钡餐透次 20.00 视(二)胸部常规彩次 100.00 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三)腹部常规彩次 120.00 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四)胃肠道彩色次 100.00 多普勒超声检查(五)妇产科彩色次 120.00 多普勒超声检查(六)三维超声多每50.00普勒脏器灰阶立体个成像脏器(七)腹腔常规B次 40.00 超检查(八)妇科B超检次 40.00 查(九)穿刺组织活例 50.00 采集标本的临床操作、组织病理学标本的非常规诊断技术检检查与诊断(十)内镜组织活例 50.00 采集标本的临床操作、组织病理学标本的非常规诊断技术检检查与诊断每个标(十一)免疫组织本80.00 化学染色检查每种染色(十二)血细胞分项 1.00 析(十三)尿液分析项 1.00(十四)粪便常规次 2.00(十五)乙肝表面项 5.00 抗原(HbsAg)测定(十六)乙肝表面抗体(Anti-Hbs)测项 5.00定(十七)乙肝e抗项 5.00 原(HbeAg)测定(十八)乙肝e抗项 5.00 体(Anit-Hbe)测定(十九)乙肝核心项 5.00 抗体(bcAg)测定(二十)甲肝IgG抗体测定项 15.00(HAV(IgG))(二十一)网织红次 2.00 细胞计数(Ret)(二十二)凝血时次 1.00 间测定(CT)三临床诊疗类(一)纤维胃、十二指肠次 100.00 镜检查(二)常规脑电图次 30.00(三)常规心电图检查次1 单通道、常规导联2 三通道3 十二通道(四)动态心电图监测 24小时 200.00(五)心电向量图次 30.00(六)心室晚电位次 50.00(七)腰椎穿刺术次 50.00 化验检查(八)胸腔穿刺术次 50.00(九)腹腔穿刺术次 40.00(十)骨髓穿刺术次 50.00(十一)肛门指检次 10.00(十二)血液透析1 碳酸液透析次 500.002 醋酸液透析次 400.00(十三)血液滤过次 600.00四中医类(一)普通针刺 5个穴位 10.00 (二)炙法1 三穴位以下次 2.002 三穴位以上次 5.00 (三)拔罐疗法 3罐 5.00 (四)颈椎病推拿次 15.00 (五)肩周炎推拿次 15.00 (六)急性腰伤推拿次 20.00 (七)腰椎间盘脱出推拿次 20.00 五门诊费用: "不分定额内和超额 ,不分正常班次和业余劳动,均按此标准挂号收费。
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麻醉费(五)
(三) 手术治疗说明
1.本类包括麻醉、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眼、耳、鼻口咽、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造血及淋巴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男女性2.手术中所需的常规器械和低值医用消耗品,(如一次性无菌巾、口帽、手套、注射器、消毒药品、冲洗盐水、一般缝线、敷料等)在3.手术中所需的特殊医用消耗材料(如医用生物胶、组织器官移植保存液、麻醉吸附器(仅限于吸入或吸静复合全麻)、一次性气管插8.中医传统手术项目如肛肠、中医骨伤, 需在中医相应的诊疗项目中查找,不在此重复列项。
5万的,每例手术加收50元。
4.使用各腔镜如下:胸腔镜加收300元/台次,腹腔镜加收300元/台次,宫腔镜加收300元/台次,,膀胱镜加收100元/台次,鼻腔5.在同一项目中使用激光、微波、射频、冷冻、各种特殊刀等方法可分别计价。
使用高频电刀加收50元/台次,氩气刀加收200元/台6.经同一切口进行的两种及以上不同疾病的手术,主要手术按全价收,第二及以后手术按规定价格的50%收取;除项目说明中另有规定7.同一病情需要再次手术,在该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30% 。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12.01•【字号】皖价医[2008]219号•【施行日期】2008.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皖价医[2008]219号)各市、县物价局、卫生局,省属医疗机构:为完善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使患者的医药费用支出合理,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矛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发改办价格〔2006〕912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发改委令第4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19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和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修订,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服务项目内涵,具体修订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
二、对《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发改价格〔2007〕2193号)中新增和我省已有项目未制定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各市和省属医疗机构如需开展的,请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申报核定。
同时对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中加收、酌情加收的部分,也需申报核定后,方可收取。
三、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的严肃性,凡从2004年以来我省制定的试行医疗服务价格到期的,一律停止执行。
需继续执行的,请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申报,重新核定。
四、本文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价格,其中涉及到省管医疗价格的部分,各市价格、卫生部门和省属医疗机构可结合医疗机构的等级及当地实际,在此最高价格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试点县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试点县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10.20•【字号】皖价电[2012]60号•【施行日期】201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试点县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皖价电〔2012〕60号)各市、县(区)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2012〕98号)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皖价医〔2012〕173号)精神,经省医改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调整试点县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通知如下:一、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一)调整县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提高诊察费(含挂号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加强医用耗材价格监管。
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规定执行,除项目规范的“除外内容”可以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外,一律不得另外收取其他一次性医用耗材费用。
可以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费用,其价格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完善未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
对此次未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各地以市为单位,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要求,将项目名称和编码、成本核算、调整幅度等集中上报省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予以完善。
二、确定医保支付比例医保支付政策与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调整。
西医诊察费医保支付每人次33元,中医辨证论证医保支付每人次38元,其余由个人支付。
住院诊察费(住院中医辨证论治)、护理费、检查费、手术费等其他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政策报销范围。
安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_101231_101749
安徽省…
医技诊疗
类检验
血浆蝰蛇毒磷脂时间
测…
项8
安徽省…
医技诊疗
类
检验血浆纤维蛋白原测定项15
安徽省…
医技诊疗
类检验
血浆凝血因子活性测
定
指手工法,因子H、V、如、加、IX、
X、…项
50
每种因子检测计费一次,仪器法加收
100%
安徽省…
医技诊疗
类检验
血浆因子而抑制物定
性…
项
安徽省…
医技诊疗
类检验
血浆因子而抑制物定
量…
指手工法项50仪器法加收100%
安徽省…
医技诊疗
类
检验血浆因子XIII缺乏…项
安徽省…医技诊疗
类
检验凝血酶时间测定(TT…指手工法项15仪器法加收100%
所属地
区项目编码项目分类次分类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
备
注
价格(元)
财务分
类
说明
安徽省…医技诊疗
类
检验甲苯胺蓝纠正试验项。
安徽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最新版)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说明: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和其他医疗服务项目。
共计四类86项。
本类编码为100000000。
2、一般医疗服务项目中的挂号费、诊查费、住院床位费,可根据不同级别医院拉开档次分别定价。
3、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等。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1)由医生指定在院内换号诊断;(2)取化验及各种检查结果。
5、门诊医药费用清单和住院病人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不得另外收费。
6、妇科检查用的一次性扩阴器、垫单、一次性手套等可按每人次3元收取成本费,耳鼻喉科按每人次1元、口腔科按每人次5元收取器械耗损费。
经省物价、卫生主管部门核实,口腔科使用牙科手机特殊消毒仪(仅指预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可按每次每机头加收5元消毒费。
7、 检验类项目均以检查目的立项。
因许多检验项目可用成本差异悬殊的多种技术方法实现,本规范将成本差异悬殊的技术方法分档列在检验类项目的说明栏目中,并按所列不同,方法分别定价。
8、因教学、科研、操作失误以及仪器性能差错等原因,需要重新检验、检查的项目,不得再向患者收费。
9、不论以任何形式取检验、检查等结果,均不得收取费用。
1、医技诊疗类包括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核医学、放射治疗 、检验、血型与配血、病理检查, 7个二级分类,总分类码为2,二级分类码为21—27。
本类项目数共计988项。
2、使用放射免疫学方法的各种检验项目不统一列在核医学类下,请在3、“核医学内照射治疗类”(分类码2306)项目均为开放性核素治疗。
封闭性核素治疗项目列入“放射治疗”类之“后装治疗”类中(分类码2404)。
4、 肿瘤的非放射性物理治疗项目(如射频热疗、高强度超声聚焦治疗等)列入“放射治疗”类中(分类码2407)。
5、肿瘤细胞的化疗药物敏感实验项目列于“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类之“药物敏感试验”类中(分类码250502)。
安徽省医疗收费标准
安徽省医疗收费标准安徽省医疗收费标准是指在安徽省范围内,医疗机构对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医疗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安徽省医疗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安徽省医疗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和医疗资源的分布特点而制定的。
医疗收费标准主要包括诊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等内容。
其中,诊疗费是患者就医时需要支付的基本费用,手术费是指患者接受手术治疗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床位费是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支付的费用,检查费和化验费是指患者进行检查和化验时需要支付的费用,治疗费是指患者接受治疗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其次,安徽省医疗收费标准的制定是经过相关部门的认真调研和论证,充分考虑了医疗服务的实际成本、患者的支付能力和医疗市场的竞争情况。
在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还充分征求了医疗机构、专家学者和患者代表的意见,确保医疗收费标准公平合理、科学规范。
同时,安徽省医疗收费标准还会根据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服务的质量提升进行适时调整,以满足患者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
再次,安徽省医疗收费标准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或违规收取费用。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收费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安徽省还建立了医疗服务投诉和监督机制,鼓励患者对医疗收费进行监督和投诉,保障医疗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安徽省将继续加大对医疗收费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政策,依法打击医疗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医疗服务的公平合理、规范有序发展。
同时,安徽省还将加强医疗服务的价格透明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不必要纠纷和矛盾。
总之,安徽省医疗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皖医保秘〔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皖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决定在全省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改革重要意义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是建立管用高效多元医保支付方式的内在要求,也是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举措,各统筹地区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按病组(DRG)付费、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模式下,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充分发挥中医药的诊疗特色、技术价值与价格优势,推动实现参保患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保基金多方共赢,助力中医药事业更好地传承创新发展。
二、规范实施改革政策路径(一)试行病种选择。
按照“中医优势突出、治疗路径清晰、临床疗效确切、费用明确可控”的原则,结合我省中医药发展状况和按疗效价值付费特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征求医疗机构、专家意见等基础上,分批遴选确定适宜中医优势病种,并动态调整发布。
首批确定“锁骨骨折”等6个试行病种,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结合实际探索适当增加试行病种。
(二)医疗机构确认。
各统筹地区已纳入DRG/DIP实际付费、具有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资质,且开设有相应住院病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在公布的病种范围内选择病种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的,可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具备相应资质后纳入结算范围。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0.04.09
•【字号】皖价医函[2010]58号
•【施行日期】2010.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
(皖价医函〔2010〕58号)
蚌埠市物价局、卫生局:
报来《关于将低噪音阻菌式输氧器列为医疗服务氧气吸入项目“除外内容”的请示》(蚌价管〔2010〕34号)悉。
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为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风险,同意将“低噪音阻菌式输氧器”列为项目氧气吸入(1203)的“除外内容”,由湿化瓶、瓶盖、导气管、湿润器、进向过滤器、反向过滤器、吊环、及管路组成,包括现“除外内容”所列内容。
二、医疗机构应将使用另外计费的“低噪音阻菌式输氧器”的单价、疗效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由患者或其家属自愿自主选择,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收取费用;未经签字确认的,不得收费。
三、低噪音阻菌式输氧器市场价格35元/只,并随市场价格变化适时调整。
其加价率按规定的差率控制执行。
本文自2010年4月20日起试行。
本文制定的价格为最高价格,你市可结合实际,在此最高限价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卫生厅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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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
本类说明:
1、本类包括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类8个亚类,共计97项。
本类编码为0。
2、与西医相同的诊疗项目,需在相应的西医系统诊疗项目中查找,不在此重复列项。
备注:一、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的通知(发改价[2007]2193号)精神,我省医疗服务价格中蓝字部分是修订和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红字部分是对原项目价格的调整和完善。
二、此表价格为我省医疗服务的最高价格,各地和各级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和医院等级,在此最高价格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各地实际执行价格向当地价格、卫生部门咨询。
三、此表个别项目价格,按我局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