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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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公务用车改革
实施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改革,减少车辆资金占用,降低成本开支,实现公务用车社会化,经研究,特制定《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并经公司员工大会一致通过。
现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费报销管理规定(试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车辆改革后廉政勤政的有关规定(试行)》一并印发给你们,从2004年 8月 15日起正式执行。
公司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公司公务用车改革的顺利实施。
附件: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2、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费报销管理规定(试行)
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后廉政勤政的有关规
定(试行)
二OO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一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
一、改革目的
1、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改革,实现公务用车社会化。
2、回收资金,降低成本,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彻底杜绝公车私用。
4、消除用车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公司全体正式聘用员工。
三、基本原则
1、公司车改以节约开支为基本出发点。
2、公司鼓励员工个人购车。
3、公司车改后,员工公务用车不再派车,班车取消。
4、实行“私车公租”的原则,公司给予员工相应的租车补贴。
5、兼顾员工职级和工作性质,核定公务用车费用补贴标准。
四、员工购车标准
1、员工购车标准按职级确定:一般员工9万元;中层员工12万元;高管副职26万元;高管正职30万元。
2、购车标准是核算补贴费用的依据,不限制员工具体购置车辆的价格。
五、费用补贴内容
1、车改费用补贴共分四部分:基础费用、市内工作费用、出市工作费用、补助费用。
2、基础费用指员工每年上下班车辆所耗油费及正常行驶固定费用;市内工作费用指员工赴市内工作用车所耗费用;出市工作费用指员工赴市外工作用车所耗费用;补助费用指公司补贴员工的购车费用。
六、补贴办法及标准
1、费用补贴实行定额报销的办法。费用按职级和工作性质包干到人,凭票报销,年度有效,超支自负,节约归公。
2、费用补贴标准按照职级分为四个层次:一般员工、中层员工、高管副职、高管正职。
3、市内费用补贴标准按照员工上下班实际里程、职级购车标准、岗位工作性质等内容测算到岗位。家庭住址变迁,重新测算实际距离;岗位变化,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4、省内出差驾驶自己车辆者,公司按“私车公租”的原则给予员工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郑州市距各地市实际里程、职级购车标准等内容分别测算。
5、省外出差驾驶自己车辆者,经总经理批准,公司按“私车公租”的原则给予员工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郑州市距出差地图标里程、职级购车标准等内容分别测算。
七、各类人员享受待遇规定
1、购车员工全额享受上述四项费用。
2、不购车员工每月补贴500元市内交通费用,出市工作长途车费执行出差报销制度。
3、由公司调动到参控股企业工作的员工,享受参控股企业的待遇,
自调离公司的下一个月起不再享受公司的费用补贴。当年费用标准按本人标准月平均相加计算。
4、在公司参控股企业兼职的员工只享受公司的费用补贴,不再享受兼职企业的待遇。赴参控股企业工作须乘坐自己的车辆。在参控股企业工作期间,为参控股企业工作没有乘坐自己的车辆,计算报销费用时不计外地市工作所增加的定额里程。
6、职务变动的员工从变动的下一个月起按照新岗位享受费用补贴。当年费用标准按原岗位与新岗位标准月平均相加计算。
7、新进员工从试用期满的当月起按照所上岗位享受费用补贴。当年费用标准按所在岗位标准月平均乘以转正月份计算。
8、补助费用执行5年,从车改方案实施起满5年后取消。5年内新进员工享受补助费用,从正式聘用起到补助费用取消止;5年后新进员工不再享受补助费用。
八、管理和实施细则
l、员工公务用车费用补贴凭有效单据统一到财务审计部报销。有效单据包括:燃油费、停车费、洗车费、打腊费、过桥费、养路费、环城费、审验费、安全道口通行费、车辆消防器材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更换三芯费、车位车辆租赁费、出租车费以及其他与车辆相关费用的有效发票。各类违章罚款、赔款、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等不予报销。费用的具体报销办法,按《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费报销规定(试行)》执行。
2、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按《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交通安
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车改后,员工上下班和出差的交通工具由个人自主选择,所有人员不得以交通原因影响工作,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参控股企业安置车辆、借用车辆、报销车辆相关费用等。如有违反,按《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车辆改革后廉政勤政的有关规定(试行)》执行。
九、公司现有车辆处置
1、公司现有10辆车,经中介机构评估作价后拍卖或出售。
2、拍卖或出售实行先内后外的原则。
十、其他
1、本方案业经2004年8月10日公司员工大会讨论通过,自2004年 8月 15日起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归经理办公会。
附件二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通勤费报销管理规定
(试行)
为加强公司内部改革,有效降低费用,配合公司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特制定《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勤费报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本规定中的通勤费是指公司因工作而发生的交通费用支出。
第二条基本管理原则: 按照“费用定额包干,凭票报销、年度有效、超支自负、节约归公”的原则,实行分级定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