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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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地基加固处理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一)检查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02-200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二)适用范围

本检查要点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和构筑物的地基加固处理,专业工程可参照执行。

(三)检查内容

2. 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检查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图纸会审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地基加固范围、加固方法、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及施工顺序和要求等。

3. 质保资料检查

(1)各种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混凝土、水泥土试块的强度测试报告;

(4)单桩或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及其他地基质量检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过程中的原始施工记录;

(7)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8)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及其它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4. 现场实物检查

(1)换填法(砂垫层)

重点检查换填范围、分层施工的垫层密实度。

(2)水泥土搅拌法(湿法)

重点检查水泥用量、桩长、搅拌提升时间和复搅次数。

(3)树根桩

重点检查钢筋笼制作质量和成孔、注浆的各项工序指标,开挖后,检查桩位、桩数和桩顶度。

(4)锚杆静压桩

重点检查压桩力、桩入土深度、接桩质量、压桩孔平面位置和桩端锚固质量。

(5)沉降控制复合桩基

重点检查预制混凝土桩制作质量和桩的平面位置。

(6)注浆法

重点检查浆液制备、注浆孔位置、注浆顺序、注浆量和压力。

(四)检查要点

1. 地基加固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但不得采用现行规范标准未予以规定的或未经本市技术和管理部门鉴定、审核通过的地基加固处理措施。

2. 地基加固处理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当地基加固设计与主体结构设计不是同一设计单位时,地基加固设计施工图必须由主体结构设计单位认可并会签,施工单位不得自行设计。

3. 当加固地基载荷试验结果未达到设计要求,应由设计核定并办理签证手续。

4. 换填法(砂垫层)

(1)填筑材料严禁混入垃圾。

(2)砂垫层材料应选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含泥量不超过3%,若用细砂,应掺入30%~50%

的碎石。

(3)当坑底为软土时,须在与土面接触处铺一层细砂起反滤作用,其厚度不计入砂垫层设计厚度内。

(4)砂垫层的第一层虚铺厚度宜为150~200mm,其余各层可取200~250mm。

(5)换填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载荷试验检验换填质量,如设计无要求,则砂垫层的分层施工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中砂干重度≥16kg/m3,粗砂干重度≥17kg/m3

5. 水泥土搅拌法(湿法)

(1)设计前必须进行室内水泥土的抗压强度试验,对承重水泥土桩试块龄期应取90 天。

(2)承重水泥土桩的单桩容许承载力应通过单桩载荷试验确定。

(3)水泥土搅拌法施工现场事先应予平整,必须清除地上和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4)严禁没有水泥用量计量装置的搅拌桩机投入使用。

(5)承重水泥土桩施工时,设计停浆面一般高出基础底面标高300~500mm,在开挖基坑时,

应将该施工质量较差段挖去。

(6)水泥土搅拌桩施工中必须加强搅拌,增加水泥与土拌和均匀性。最后一次喷浆程序成后,必须进行复搅,一般要求做到两喷三搅或一喷两搅。

(7)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必须严格监控。施工单位应随时抽查水泥浆液比重(即水灰比),每工作班不少于4 次,同时应提交每根

桩完整的现场施工记录和注浆量记录。

(8)承受竖向荷载作用的水泥土桩,基底标高以上300mm 必须采用人工开挖,以防止桩顶与挖

土机械碰撞发生断裂。

(9)水泥土搅拌桩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作规定时,应采用单桩或复合地基载

荷试验检验其承载力。载荷试验应在龄期28 天后进行,检验点数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三点。

(10)水泥土桩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0mm,桩径偏差不得大于4%,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1%

6. 树根桩

(1)树根桩常用的主筋直径为12~18mm,箍筋直径为6~8mm,间距为150~250mm,截面主

筋不得少于3 根。承受竖向荷载时的钢筋长度不得小于0.5 倍桩长。

(2)树根桩的填灌碎石应用水冲洗,计量填放,填入量应不小于计算体积的0.8~0.9 倍。在填

灌碎石过程中应始终利用注浆管注水清孔。树根桩施工时应防止穿孔和浆液沿砂层大量流失。树根的额定注浆量不应超过桩身体

积计算量的3 倍,当注浆量达到额定注浆量时,应停止注浆。

(3)每3~6 根桩做一组试块,以便测定桩身混凝土强度,试块材料宜取自成桩后的桩头。

(4)对承受垂直荷载的树根桩,应采用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方法检验其承载能力和沉降特性,也可采用动测法检验桩身质量。

(5)树根桩桩位偏差应控制在20mm 之内,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

7. 锚杆静压桩

(1)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30,如预制桩接桩时,应采用焊接接头,桩头进入桩基承台50~

100mm,锚杆螺栓的锚固深度为10~12D(D 为螺栓直径)。

(2)压桩施工要求一次到位,严禁施工中途停顿。

(3)压桩孔与设计位置的平面偏差不得大于±20mm,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5%的桩段长,压桩力与桩入土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 沉降控制复合桩基

(1)预制混凝土小桩的制作质量标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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