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目录-A4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档案著录与编制规范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档案著录与编制规范一、概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干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规范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档案管理的著录与编制规范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本文将简要概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著录与编制规范。
二、干部人事档案的著录规范1. 档案著录目录干部人事档案的著录目录应包括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考核评价、奖惩情况、党政职务、培训情况等内容。
每个著录目录下应具体列明相应的著录要素,确保档案内容全面准确。
2. 著录要素规范(1)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民族、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
著录要素应以标准格式书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2)学历学位:包括毕业院校、专业、学位等。
著录要素应按照时间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3)工作经历:包括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
著录要素应按照时间顺序,从近到远依次排列。
(4)考核评价:包括年度考核、岗位评价、廉政档案等。
著录要素应按照时间顺序,确保信息的连续性。
(5)奖惩情况:包括受奖、受惩等。
著录要素应包括奖惩名称、颁发单位、颁发时间等。
(6)党政职务:包括任现职位及时间、曾任职务等。
著录要素应按照时间顺序,确保信息的连续性。
(7)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
著录要素应按照时间顺序,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三、干部人事档案的编制规范1. 档案材料分类干部人事档案应按照人员类别、职级、岗位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易查性。
2. 档案的装订与封存每份干部人事档案应装订在统一的档案袋内,并在封面明确标注干部姓名、单位以及档案编号等信息。
封存后的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防潮、防火、防震的档案库房内,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档案的借阅与归还对于需要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借阅目的合法合规。
借阅后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并在归还后及时更新档案状态。
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注意事项1. 定期审核与更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需要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及时录入新的著录要素,删除不再需要的信息,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干部档案整理规范
2014干部人事档案升级改版整理注意事项档案盒换成新标准的A4档案盒,并保证每个档案盒中装有一个A4版“散材料”袋,所有不需装订进档的散材料和重复的材料放置在“散材料”袋中。
所有新进A4档案材料无需再进行裁剪,A4纸张装订时按“左对齐、下对齐”进行打孔装订。
原16K的纸张保持原尺寸不变。
新进入档材料纸张大小介于A4和16K之间的,需裁剪成与原档案大小一致再进行打孔装订。
每一大类第一份材料右上角都要更换为新式粉红色标签。
所有正面和侧面的姓名签全部进行更换。
每一份材料都要用铅笔标注页码,参照原档案中页码标注方法进行标注。
近几年材料最后必须有日期,没有的用铅笔在最后一栏补上日期。
每一份材料都要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编号,没有分小类的如三类材料,编号方式为3-1、3-2、3-3……有分小类的如四类材料,属于4-1小类的编号方式为4-1-1、4-1-2……属于4-2小类的编号方式为4-2-1、4-2-2……属于4-3小类的编号方式为4-3-1、4-3-2……以此类推。
目前档案中分小类的只有四类和九类,具体要求见后文。
每份档案目录都要进行修改打印,一律A4纸正反打印,打印目录要求每大类、每小类之间都空四行,不得调整表格大小、字体及字体大小。
目录格式与以往档案目录有部分改动,具体格式见《人事档案目录范本》。
是复印件的在目录备注中写明“复印件”。
所有在职教育(即第二学历)没有认证的必须进行认证。
因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审批时间较长,目录中可预留位置,档案中也应预留编号位置。
证书、证书等复印件,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复制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每份档案都要有2014年或2015年的三龄两历表。
具体分类及缺失档案材料查补规范:一类:履历表必装材料:99年版干部履历表,首页有照片,末页有本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如档案中没有99版履历表的,请到人事科领取,按照现在情况如实填写并贴上照片,末页必须有本人签字与单位公章。
若有76年或88年版履历表,按时间先后顺序放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那么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那么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表达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档案目录(新版)
讣告(或死亡通知书)
关于XXX档案材料有关情况说明
干部档案报送单
考博专家推荐书
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学生(员)登记表
学籍登记表、学籍卡
学习成绩表
毕业论文评语
各类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鉴定表
(含电大、党校学历)
学位申请书及评定审批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评定书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反映出国学习或中外合作办学取得学历学位认定的证明材料认证材料
4-2
职业资格、技术职务(称)评聘材料
两本书考试成绩单
公共管理课程考试成绩单
五
政审材料
1
招生、招工、参军政审表(材料)
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调查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
更改姓名、民族、籍贯、国籍的材料
关于认定其出生时间的会议纪要
关于入伍、参加工作时间的批注
关于认定入党时间的材料
档案审核工作中形成“三龄一历”认定材料
六
党团材料
1
入团志愿书
1
专业技术职务(申)呈报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确认专业职务资格通知
聘任专业职务的审批表或通知书
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材料
教师、医师等职业执业资格审批材料
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以职称为主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表
4-3
科研学术材料
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获奖材料
组织批准辞职或本人申请辞职材料
对责令辞职不服提出申诉和复议材料
罢免材料
离退休呈报审批表(或离退的通知)
9-3
出国(境)审批材料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分类-干部人事档案分类
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自主正式出具的 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 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 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专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 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离任审计材料等。
4
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有盖公章 的放第一类,未盖公章的不归档。
5
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如确 有保存价值的,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 自传材料
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 过程、报告个人有光事项、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 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第七类 表彰奖励
材料
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 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享受政 府特殊津贴的材料;长期从事专业工作的荣誉审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 等。
第七类 补充说明
1 奖励晋升工资审批表放第九类。
2
科研工作中形成的奖励(证书)材料属个人获得奖励的放第七类,集 体获得奖励材料不归档。
5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报到通知书(派遣证)可放第十类。
6 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出国任务批件等材料不归档。
7
9-1 工资如有公章没填写填日期的,用黑笔把日期写上,一般比打印 时间晚。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分类-干部人事档案分类
第十类 其他参考
料料
录用体检表,反映有严重慢性病、有残疾的体检表,因公致残确定残废等 级的材料;生平、死亡证明书,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等;干部人 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派遣) 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 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不符合第一至第九类归档内容而 又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
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一批50种)一、人事类序号名称专业主管部门1 干部档案中组部2 流动人员档案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3 户籍档案公安部4 企业职工档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民生类序号名称专业主管部门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民政部6伤残抚恤人员档案民政部7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民政部8婚姻登记档案民政部9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0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卫生部11病历档案卫生部12移民档案水利部、三峡办、南水北调办三、政务类序号名称专业主管部门13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中纪委、监察部14事业单位登记档案中编办15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高检院16人民法院诉讼档案高法院17公安业务档案公安部18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民政部19地名档案民政部20行政区域界线档案民政部21公证档案司法部22普查档案统计局23信访档案信访局四、经济类序号名称专业主管部门24会计档案财政部25土地管理档案国土资源部26地质档案国土资源部27环保档案环境保护部28城建档案住房城乡建设部29房屋产权登记档案住房城乡建设部30土地承包登记档案农业部31信用档案人民银行32审计档案审计署33海关业务档案海关总署34税收征管档案税务总局35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工商总局36个体工商户档案工商总局37商标档案工商总局38 食品安全档案食品安全办、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39 林权登记档案林业局40专利档案知识产权局41地震档案地震局42气象档案气象局43银行信贷档案银监会44证券期货业务档案证监会45保险业务档案保监会46测绘档案测绘局47海洋档案海洋局五、文化类序号名称专业主管部门48艺术档案文化部49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文化部50电影艺术档案广电总局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二批50种)一、人事类序号名称专业主管部门1学籍档案教育部2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公安部3出租车驾驶员执业档案交通部4律师执业档案司法部5会计师执业档案财政部6医师执业档案卫生部7导游资格档案旅游局8民用航空器驾驶员登记档案民航局二、民生类序号名称专业主管部门9农村五保供养档案民政部10城镇廉租住房档案住房城乡建设部11拆迁档案住房城乡建设部12就业失业登记档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3工伤鉴定档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4公积金档案住房城乡建设部三、政务类序号名称专业主管部门15领事事务档案外交部16网站管理档案工业和信息化部17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18无线电台执照档案工业和信息化部19机动车登记档案公安部20出入境管理档案公安部21慈善捐赠档案民政部22律师业务档案司法部23律师事务所执业档案司法部24司法鉴定档案司法部25司法考试档案司法部26公证机关执业档案司法部27会计师事务所登记档案财政部2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档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9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农业部30农药登记档案农业部31兽药登记档案农业部32广告登记管理档案工商总局33国家标准档案质检总局34药品品种登记档案食品药品监管局35医疗器械登记档案食品药品监管局36保健食品登记档案食品药品监管局37海域勘界档案海洋局38海岛地名档案海洋局四、经济类序号名称专业主管部门39水利档案水利部40交通档案交通运输部41铁路档案铁道部4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国资委43电力档案电监会44极地考察档案海洋局五、文化类序号名称专业主管部门45新闻宣传报道档案中宣部46出版社书稿档案新闻出版总署47大型运动会档案体育总局48博物馆文物档案文物局49考古档案文物局50邮票设计档案邮政局。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2009年7月16日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2009年7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完整版)干部档案目录分类细则表(新).docx
类序一. 履历材料( 主要是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二. 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主要是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 )三. 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主要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 )干部档案目录分类细则表~~~~~~~~~~~~~~~~~~~~~~~~~~~~~~~~~~~~~~~~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2014 年 7 月制归档材料内容不归档材料材料排序1. 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学生履历表》放第人事、保卫部门用的卡片一类,《学生登记表》放第四类);1.2.内容重复的简历表或个人按时间先后2. 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和登记表;填写不全无使用价值的表格3.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1.自传;2.带有自传的履历表或简历表;按时间先后3.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1.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点1.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及缺点方面的材料2.干部鉴定会上的发言记录,2.毕业、结业、出国(境)、调动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个别谈话记录,个人写的一般3.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按时间先后4.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表现情况材料3.自行搞的月考绩、季度考5.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绩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4.鉴定材料过多、时间间隔较近、内容雷同四.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 主要是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 )(一)各层次学历学位须收集归档的材料1.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文革”以前毕业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1970- 1976 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选拔学生登记表;1977 年以后入学的,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2021年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Live beautifully, dream passionately, love completel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干部人事档案目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目录第—类:履历材料1、干部、后备干部(提拔)、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工人。
教师、学生、公安人员、医务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队员、学员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2、军人履历书,在重新装订时可按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构四个部分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
其第一类履历部分可包括本人履历、家庭情况、爱人情况、社会关系。
军衔等级登记表等项、中间空白页如不影响材料内容的可以取出。
3、主要反映个人经历的各类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4、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材料;5、更改姓名材料(包括个人报告、组织批复、旁证材料);6、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7、履历表、简历表中兼有组织鉴定、意见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归入第一、三、九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1、干部本人在各个时期所写的自传;2、其他由本人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1、个人鉴定;2、干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5、毕业、结业、出国、出境、调动、疗养、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4、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干部表现情况材料;5、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6、党员民主评议表;7、干部任职考察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附干部任免表后的归入九类);8、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9、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10、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1、各类学校的报考书、报考表;2、各类学校选拔学生登记表、审查表;3、毕业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登记表;4、学习成绩单、记分册(包括自学考试、业务培训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5、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6、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7、干部本人业务自传;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9、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称)审批表、登记表;10、干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11、毕业论文的评语及论文获奖通知书;12、各大学毕业生学位评定书、晋升学位审批表;13、反映千部学历才识、专业技术方面情况的其他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
1.个人基本资料:个人身份证明、家庭成员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
2.学历培训档案:教育学历、培训证书等。
3.职务任免档案:职务任免相关材料、工作评价、领导评价等。
4.绩效考评档案:绩效评估记录、晋级评估记录等。
5.奖惩档案:获得荣誉、受到惩罚、违纪处分等。
6.资产财务档案:财务收支记录、房产证明等。
7.工作项目档案:主管的工作项目记录、成果报告等。
8.安全管理档案:安全事故处理记录、自然灾害应对记录等。
9.人际关系档案:组织关系、人脉关系等。
10.其他档案: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公积金等。
干部人事档案编号查询(笔型编码和四角编码)及自动生成方法
干部人事档案编号查询(笔型编码和四角编码)及自动生成方法随着计算机管理系统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引入,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的大趋势下,无论大单位还是小单位都对都有了对干部人事档案编号的需求。
当前干部人事档案编号的方法多种多样,我们看看常见的干部人事档案编号方法都有哪些优缺点。
干部人事档案编号方法对比经过上表中各种编号方法的优缺点进行对比,发现汉语拼音字母编号法和四角号码编号法/笔形号码编号法较其他方法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如果想采用四角号码编号法/笔型号码编号法,那么如何避免编码长度太长的缺点呢?其实,采用四角号码编号法/笔形号码编号法时,我们可以把姓名的长编号整合为短编号,这种方法的缺点是重码概率增加,不过重码概率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为了进一步减少四角号码编号法/笔形号码编号法的学习成本,并提高干部档案编号查询效率,我们也可以使用计算机根据干部姓名自动生成编号。
下面我们说说如何使用干部人事档案编号自动生成工具生成干部人事档案编号。
1、到百度搜索“档案之窗”或者直接登录“档案之窗”网站(),并找到“档案编号”频道;或者直接登录档案编号网址(/code),干部人事档案编号查询界面如下:2、干部人事档案编号查询:输入干部姓名,点击查询,即可获取自动生成的编码。
如下:干部人事档案编号工具提供批量查询干部姓名编号的功能,并提供导出到Excel表格的功能。
3、干部人事档案编号规则配置:编号方法可选择笔形编号法或者四角号码编号法;也可以根据需求配置编号的长度(3位数编号/4位数编码/5位数编号);另外,如果系统默认的编号规则不符合实际要求,可通过配置编号规则达到预期结果,干部人事档案编号规则配置如下:四角号码检字法用数字0到9表示一个汉字四角的十种笔形,有时在最后增加一位补码。
笔型号码检字法也类似四角号码检字法。
通过配置干部人事档案编码规则,即通过配置姓名(汉字)的取角规则获取对应的数字编号,最终给干部姓名生成一个编码。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明细表
干部档案分类细则手册目录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材料..........................................第三类鉴定、考核材料....................................第四类学历学位、积称、学术、培训材料 ....................4-1 学历学位材料.....................................4-2 专业技术职务材料.................................4-3 科研学术材料.....................................4-4 培训材料.........................................第五类政历类...........................................第六类党团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第九类工资任免类........................................9-1 工资..............................................9-2 任免..............................................9-3 出国(境)材料....................................9-4 会议代表材料.....................................第十类其他材料..........................................排序.....................................................编写材料类号、顺序号、页码................................编制目录..................................................材料形成时间标注..........................................技术加工要求..............................................装订.....................................................整理过程注意事项..........................................第一类履历材料履历材料指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