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与教育矫正ppt课件
合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ppt课件

意义
一、明确了社区矫正的目标和工作原则。 社区矫正法明确,社区矫正是为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
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 管理与教育帮扶结合,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 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地消除矫正对象可能重新 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的公民。
二、注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
第二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 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 公民。 第四条 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 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第三章 决定和接收
第十七条 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时应 当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
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经常居 住地为执行地。
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决定机关 应当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 体实施。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司法社区矫正管理系统 ppt课件

考核管理
通过系统对 矫正对象集中 学习、公益劳 动、思想汇报、 奖惩登记、请 假登记、警示 告知等情况进 行加分和扣分, 系统自动统计 累计得分。
7
目录
项目需求分析
中国移动司法社区矫正解决方案
项目实施管理与服务
ppt课件
中国移动服务优势
8
中国移动司法社区矫正系统解决方案
司法所
矫正对象
场景
社区矫正 工作人员
• 宣告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满前30天,系统会自动发出警示, 提 醒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解矫前资料整理。
14
典型应用场景
警示告知
可对矫正对象限制区域进行设置,矫正对象越界时系统发出信息 通知矫正工作人员和矫正工作者,确认后进行备案考核。
①矫正对象越界
②平台自动 报警,并短 信通知矫正 对象
社区矫正 工作机构
司法部基础工作指导司负责社司矫正工作的指导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编制社区矫正发展 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管理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 正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检查、考核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 对象
被判处管制的;
面向司法矫正工作人员/ 对象
司法
信息交互
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档案管理
面向司法矫正工作人员/
面向司法矫正工作人员
对象
ppt课件
考核管理
面向司法矫正工作人员
11
模块一:区域监控
• 使用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 目标价值:实现对矫正对象位置监控 • 主要功能 • 定时位置查询:在设定的时间内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离开安全活动范
社区矫正集中教育PPT幻灯片课件

• 在危急时刻,常青村5队村民李风爱、任占明等十余名 群众奋力营救。众人顾不得洪水湍急,先把顺流而下的 马某救起,又设法救助小车旁的马某妻子。
• 热心群众找来了绳索,但马某妻子由于惊吓过度,加之 水流湍急,根本无法随绳索攀援上岸,随时都可能被洪 水夺去生命的危险。
• 李风爱将绳索的一头系在车窗上,另一头系紧自己,踩 着乱石,艰难地靠近小车,,两人一步步攀上岸来。
• 夏某因犯贪污罪、盗窃罪等,于1993年11月被青岛市崂 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1月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在假释考 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2013年1月29 日至2015年6月9日止。
• 然而,夏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司法所管理,拒不到 司法所报到参加教育活动,经多次走访教育,仍拒不报 到并中断通讯,司法所按规定分别给予其三次警告并送 达警告决定书,经过4个月的教育挽救,夏某仍不思悔 改。黄岛区司法局依据有关规定提请青岛市司法局向枣 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夏某假释的建议书,法院经 审理做出了撤销夏某假释的裁定。夏某于日前被移交滕 州监狱收监执行。
19 19
案例六:洪水救人受赞扬 缩短缓刑获大奖 • 43岁的平罗崇岗镇长青村农民李风爱,因故意毁坏财物
罪于2010年10月11日被平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三年。社区矫正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2013年12 月2日。45岁的崇岗镇长青村农民任占明,因故意毁坏 财物罪于2010年10月11日被平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 年,缓刑三年。社区矫正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2013 年12月2日。 • 平罗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于2012年8月22日召开了 表彰大会,授予两人“舍己救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并给予每人3000元的表彰奖励,并上报市司法局向石嘴 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给予两人减刑的建议。 • 2012年9月7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为在 洪水中舍己救人的社区矫正人员李风爱、任占明二人减 去一年两个月十天余刑,缩短缓刑考验期一年两个月二 十五天。
• 热心群众找来了绳索,但马某妻子由于惊吓过度,加之 水流湍急,根本无法随绳索攀援上岸,随时都可能被洪 水夺去生命的危险。
• 李风爱将绳索的一头系在车窗上,另一头系紧自己,踩 着乱石,艰难地靠近小车,,两人一步步攀上岸来。
• 夏某因犯贪污罪、盗窃罪等,于1993年11月被青岛市崂 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1月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在假释考 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2013年1月29 日至2015年6月9日止。
• 然而,夏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司法所管理,拒不到 司法所报到参加教育活动,经多次走访教育,仍拒不报 到并中断通讯,司法所按规定分别给予其三次警告并送 达警告决定书,经过4个月的教育挽救,夏某仍不思悔 改。黄岛区司法局依据有关规定提请青岛市司法局向枣 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夏某假释的建议书,法院经 审理做出了撤销夏某假释的裁定。夏某于日前被移交滕 州监狱收监执行。
19 19
案例六:洪水救人受赞扬 缩短缓刑获大奖 • 43岁的平罗崇岗镇长青村农民李风爱,因故意毁坏财物
罪于2010年10月11日被平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三年。社区矫正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2013年12 月2日。45岁的崇岗镇长青村农民任占明,因故意毁坏 财物罪于2010年10月11日被平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 年,缓刑三年。社区矫正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2013 年12月2日。 • 平罗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于2012年8月22日召开了 表彰大会,授予两人“舍己救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并给予每人3000元的表彰奖励,并上报市司法局向石嘴 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给予两人减刑的建议。 • 2012年9月7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为在 洪水中舍己救人的社区矫正人员李风爱、任占明二人减 去一年两个月十天余刑,缩短缓刑考验期一年两个月二 十五天。
社区矫正PPT参考课件

11
• (2)犯罪学上的标签理论。“标签理论”在20世纪 60年代末兴起,并迅速成为犯罪学领域的主流理 论之一。该理论运用互动观点来解释犯罪行为之 形成过程。根据此理论,违规者一旦被贴上“罪 犯”的标签,就会在其心灵上打下耻辱的烙印, 产生“自我降格”的心理过程,进而顺应社会对 其的评价,“违规”甚至会被“合理化”而演变 为行为人难以改变的生活方式。将罪犯判刑人狱 无疑是最深刻的“标签化”过程,代之以社区矫
正措施可以减少因这种“标签化”带来的负作用。
12
• (3)“大社会”观念和社会福利思想。20世纪60年代,在西 方出现了“大社会”观念,该观念充分肯定了人的价值, 对社会和国家赋予了崭新的定义。据此观念,人民是国家 最大的财富和资源,国家应致力追求社会福利,尽力协助 个人潜能之发挥,提高个人生活之素质,包括应加强对罪 犯在内的缺陷者的辅助,使之能“再整合”到社区中,从 而提高全民的生活质量;社区矫正于上世纪70年代末首先 在欧美国家产生,当前,社区矫正在世界各国如火如荼地 展开,在欧美国家更是发展迅猛。以美国为例,在美国, 法院对违法情节较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大多处以缓刑,通过 社区矫正的方法进行矫正。如1999年底,全美共有被矫 正人员632万人,而其中“缓刑犯”就有377万人, “蹲 监狱”的只有200万人左右,只占全部矫正人员的30%。 社区矫正不但对美国矫正制度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对美 监狱制度也有深刻影响。每年都有大量的罪犯从“监狱” 假释到社区,由社区矫正办公室通过监视居住、监听电话、 限制活动、定期汇报等方法具体负责罪犯的管理 。 13
4
社区矫正流程图
5
6
7
8
适用范围
• 1、被判处管制的;
• 2、被宣告缓刑的;
•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 (2)犯罪学上的标签理论。“标签理论”在20世纪 60年代末兴起,并迅速成为犯罪学领域的主流理 论之一。该理论运用互动观点来解释犯罪行为之 形成过程。根据此理论,违规者一旦被贴上“罪 犯”的标签,就会在其心灵上打下耻辱的烙印, 产生“自我降格”的心理过程,进而顺应社会对 其的评价,“违规”甚至会被“合理化”而演变 为行为人难以改变的生活方式。将罪犯判刑人狱 无疑是最深刻的“标签化”过程,代之以社区矫
正措施可以减少因这种“标签化”带来的负作用。
12
• (3)“大社会”观念和社会福利思想。20世纪60年代,在西 方出现了“大社会”观念,该观念充分肯定了人的价值, 对社会和国家赋予了崭新的定义。据此观念,人民是国家 最大的财富和资源,国家应致力追求社会福利,尽力协助 个人潜能之发挥,提高个人生活之素质,包括应加强对罪 犯在内的缺陷者的辅助,使之能“再整合”到社区中,从 而提高全民的生活质量;社区矫正于上世纪70年代末首先 在欧美国家产生,当前,社区矫正在世界各国如火如荼地 展开,在欧美国家更是发展迅猛。以美国为例,在美国, 法院对违法情节较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大多处以缓刑,通过 社区矫正的方法进行矫正。如1999年底,全美共有被矫 正人员632万人,而其中“缓刑犯”就有377万人, “蹲 监狱”的只有200万人左右,只占全部矫正人员的30%。 社区矫正不但对美国矫正制度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对美 监狱制度也有深刻影响。每年都有大量的罪犯从“监狱” 假释到社区,由社区矫正办公室通过监视居住、监听电话、 限制活动、定期汇报等方法具体负责罪犯的管理 。 13
4
社区矫正流程图
5
6
7
8
适用范围
• 1、被判处管制的;
• 2、被宣告缓刑的;
•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ppt课件

.
• 定期参加教育学习 • 配合个别教育与心理辅导 • 参加社区服务 • 期满前做出个人总结 • 按期参加解除矫正宣告 •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
七.四类特定人员行为规范
• 管制 • 缓刑 • 假释 • 监外执行
.
八.人民法院禁止令
• 从事特定活动 • 进入特定区域、场所 • 接触特定的人
.
期限
?定期参加教育学习?配合个别教育与心理辅导?参加社区服务?期满前做出个人总结?按期参加解除矫正宣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第一单元 社区矫正工作 与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
.
一.社区矫正的涵义种类 管缓假 • 2.特征 自然人 罪犯 社区内
.
三.我国社区矫正执行机构
.
• 2.相关机构
• 公安机关 • 人民检察院 • 人民法院 • 监狱 • 其他相关行政机关
.
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 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 • 社会工作者 • 社区矫正志愿者 • 其他社会参与力量
.
五.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辩护 申诉 控告 受教育 就业 减刑 按期解除矫正 其他法律未剥夺的权利
.
六.基本行为规范
• 管制不少于3个月 • 缓刑不少于2个月
.
.
• 定期参加教育学习 • 配合个别教育与心理辅导 • 参加社区服务 • 期满前做出个人总结 • 按期参加解除矫正宣告 •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
七.四类特定人员行为规范
• 管制 • 缓刑 • 假释 • 监外执行
.
八.人民法院禁止令
• 从事特定活动 • 进入特定区域、场所 • 接触特定的人
.
期限
?定期参加教育学习?配合个别教育与心理辅导?参加社区服务?期满前做出个人总结?按期参加解除矫正宣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第一单元 社区矫正工作 与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
.
一.社区矫正的涵义种类 管缓假 • 2.特征 自然人 罪犯 社区内
.
三.我国社区矫正执行机构
.
• 2.相关机构
• 公安机关 • 人民检察院 • 人民法院 • 监狱 • 其他相关行政机关
.
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 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 • 社会工作者 • 社区矫正志愿者 • 其他社会参与力量
.
五.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辩护 申诉 控告 受教育 就业 减刑 按期解除矫正 其他法律未剥夺的权利
.
六.基本行为规范
• 管制不少于3个月 • 缓刑不少于2个月
.
.
最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培训-ppt课件ppt

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后果和影响; 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
1.注意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告人的隐私,减少和防止被告人 或监护人的对立情绪,达到信息获取快捷、准确的目的。
2.以基层组织为主要渠道,减小影响面。就是通过村(社 区)组织、社区警务室,在一定范围展开调查,避免大张旗 鼓,要控制社会负面因素对被告人今后工作生活造成的影响。
(四)矫正工作方案和档案
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罪犯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罪 犯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 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 教育和帮助措施。并根据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9)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罪犯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 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 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 文书。 (10)
(三)文书送达、宣告程序和内容、交接责任
1. 社区矫正罪犯接收工作涉及的法律文书和送达期限。决 定机关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将适用社区矫 正涉及的法律文书送达社区矫正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 机关。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2. 矫正接收宣告内容和程序。司法所应当及时向社区矫正 罪犯宣告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矫正期限、矫正罪犯应 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 有关事项。宣告应当庄重、严肃,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 矫正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社区矫正工作程序(五个环节)
一是社区矫正衔接。主要是接收矫正罪犯,移交、接收有关 法律文书;
二是社区矫正执行。主要有谈话教育、建立矫正档案、制定 矫正方案、签订监督人或志愿者协议书、组织开展公益劳动、 集中学习等;
1.注意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告人的隐私,减少和防止被告人 或监护人的对立情绪,达到信息获取快捷、准确的目的。
2.以基层组织为主要渠道,减小影响面。就是通过村(社 区)组织、社区警务室,在一定范围展开调查,避免大张旗 鼓,要控制社会负面因素对被告人今后工作生活造成的影响。
(四)矫正工作方案和档案
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罪犯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罪 犯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 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 教育和帮助措施。并根据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9)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罪犯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 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 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 文书。 (10)
(三)文书送达、宣告程序和内容、交接责任
1. 社区矫正罪犯接收工作涉及的法律文书和送达期限。决 定机关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将适用社区矫 正涉及的法律文书送达社区矫正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 机关。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2. 矫正接收宣告内容和程序。司法所应当及时向社区矫正 罪犯宣告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矫正期限、矫正罪犯应 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 有关事项。宣告应当庄重、严肃,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 矫正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社区矫正工作程序(五个环节)
一是社区矫正衔接。主要是接收矫正罪犯,移交、接收有关 法律文书;
二是社区矫正执行。主要有谈话教育、建立矫正档案、制定 矫正方案、签订监督人或志愿者协议书、组织开展公益劳动、 集中学习等;
社区矫正 ppt课件

抑制犯罪虽然可以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但刑罚的这种社会效益
的取得又不是无本万利的,需要一定社会成本的支出。这就存在
一个刑罚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刑罚是一种有限的社会资源,因
而应该有效使用。监禁刑是所有刑罚执行中成本最高的一种,将
大量的罪犯关在监狱,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力资源浪费,而且监狱
建设、维护、管理等将花费大量金钱,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当
第五页,共24页。
社区矫正制度在国内外的历史(lìshǐ) 演进
世界刑罚史是以肉刑和生命刑为主转向以监禁刑为主然后发 展到从监禁刑到非监禁刑过度的历史。19世纪末和20世纪 初以来刑罚指导思想中出现了帮助罪犯回归社会的思想。从 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逐步采用非监 禁刑,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就应运而生。英国是世界上 第一个建立和推广社区处罚措施的国家。该国在1972年的 《刑事司法法》中规定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shíxíng)社 区服务。1976年欧洲理事会部长会议通过的10号决议,要求 成员国积极通过社区服务来改造罪犯。1998年联合国经社 理事会议通过的《开展国际合作,以求减少监狱人满为患和促 进替代性刑罚》中也涉及社区服务,以上这些都是社区矫正顺 应刑事制裁和人类发展的进程。
动的恢复性司法模式。犯罪造成对被害人、犯罪人本身和社区的
第十二页,共24页。
监狱的本质在于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使其脱离原来的犯罪亚文化圈处于 封闭环境中接受矫正,但“监狱化”给罪犯将来的社会化和再社会化造成 障碍。推行社区矫正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狱内矫正的弱点,探索更加符合 国情的罪犯矫正方式,在整体上提高罪犯矫正的质量。据统计,2002年 我国监狱共超羁押罪犯24万人,将5种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 放在社区,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遵循社会管理规律,运用社会工作 方法,实施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这种社会化的行刑方式,可以解决监狱有 效资源缺乏和罪犯人身自由受限制等问题,避免监禁矫正存在的交叉感染 和封闭性,促进罪犯回归社会过正常人的生活;有助于对矫正对象施行有 针对性的措施个别化矫正,对症下药,实施社会化改造;有利于体现 (tǐxiàn)区别对待的政策,保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加区分,不 顾不同类型、情况矫正对象的不同生理、心理特点而影响矫正对象的积极 性。社区矫正为罪犯提供了从“监狱人”到“社会人”转变的条件,既维 护了刑罚的严肃性,又有助于罪犯减少对社会生活的不适应。社区服刑还 弱化了公众谴责给罪犯造成的“犯罪人身份”的烙印,在与社会密切交往 中减轻犯罪标签的副作用,使他们尽早融入社会,不再排斥、仇视社会, 而利用行动比较自由的特点,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自立于社会,从而降 低重新犯罪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社区矫正实务ppt课件

社区矫正的实施还需要对罪犯或潜在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遵守矫正计划和 规定。
社区矫正的评估和监督
社区矫正的评估和监督是指对罪犯或 潜在罪犯的社区矫正效果进行评估和 监督。
社区矫正的监督包括对罪犯或潜在罪 犯的行动监督、定期报告等措施。
社区矫正的评估包括对罪犯或潜在罪 犯的心理状况、社会适应能力、犯罪 意识等方面的评估。
通过统计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和矫正后的犯罪率,评估社 区矫正的效果。
通过评估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风险,确定社区矫正措施的有效 性。
通过评估社区矫正对象在改造过程中的表现,如是否遵守法律 、是否积极改造等,衡量社区矫正的效果。
通过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在社会中的融入情况,如就业、家庭关 系等,评估社区矫正的效果。
案例三:某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治疗案例
背景介绍
某县司法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问题,开展了家庭治疗工作。
开展过程
邀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社工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访谈和评估,针对每个家 庭的问题制定了家庭治疗方案。
实施效果
通过家庭治疗,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关系得到了改善,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更加深 入,同时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意识和行为也得到了更好的纠正。
社会融入
通过社会融入,帮助罪犯重新融入 社会,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增强社 会责任感,减少再犯罪率。
社区矫正中的心理辅导技巧
建立信任关系
倾听与关注
与罪犯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了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特 征,为后续的心理辅导打下
基础。
认真倾听罪犯的陈述,关注 其情感变化,给予情感支持
和鼓励。
分析问题
实施辅导
在。
家庭成员沟通
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缓解 家庭矛盾,增强家庭凝聚力,提
社区矫正的评估和监督
社区矫正的评估和监督是指对罪犯或 潜在罪犯的社区矫正效果进行评估和 监督。
社区矫正的监督包括对罪犯或潜在罪 犯的行动监督、定期报告等措施。
社区矫正的评估包括对罪犯或潜在罪 犯的心理状况、社会适应能力、犯罪 意识等方面的评估。
通过统计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和矫正后的犯罪率,评估社 区矫正的效果。
通过评估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风险,确定社区矫正措施的有效 性。
通过评估社区矫正对象在改造过程中的表现,如是否遵守法律 、是否积极改造等,衡量社区矫正的效果。
通过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在社会中的融入情况,如就业、家庭关 系等,评估社区矫正的效果。
案例三:某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治疗案例
背景介绍
某县司法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问题,开展了家庭治疗工作。
开展过程
邀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社工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访谈和评估,针对每个家 庭的问题制定了家庭治疗方案。
实施效果
通过家庭治疗,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关系得到了改善,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更加深 入,同时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意识和行为也得到了更好的纠正。
社会融入
通过社会融入,帮助罪犯重新融入 社会,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增强社 会责任感,减少再犯罪率。
社区矫正中的心理辅导技巧
建立信任关系
倾听与关注
与罪犯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了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特 征,为后续的心理辅导打下
基础。
认真倾听罪犯的陈述,关注 其情感变化,给予情感支持
和鼓励。
分析问题
实施辅导
在。
家庭成员沟通
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缓解 家庭矛盾,增强家庭凝聚力,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于人 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 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 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 知人民检察院。 • 对违反禁止令的社区矫正人员,依法收集 有效证据材料,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提 请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提请原判 人民法院撤销缓刑。
• 《实施办法》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 人员的监管作出了特殊规定,主要有: • 一是在交付接收环节,强调现场交付接收。 • 二是在日常监管环节,除了遵守报告自己 遵纪守法情况等一般性监督管理规定外, 保外就医罪犯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 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 情复查情况。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特别监管规定
主要内容
• • • •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衔接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 目前,刑法修正案(八)明确了对被 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裁定假释的 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事诉讼 法修正案(草案)将暂予监外执行罪 犯纳入社区矫正适用范围。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禁止令
• 禁止令制度是我国刑罚制度的一个重要创 新。依法正确适用禁止令,切实保障和强 化管制、缓刑的适用效果,对于进一步切 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充分发 挥非监禁性刑罚在避免交叉感染、节约司 法资源等方面的积极、重要、独特功能,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禁止令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的具体规定
• 未成年人在个性特征、认识特征、情感特 征、意志特征等心理特征、行为特征方面 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我国对未成年 罪犯的教育改造历来贯彻教育、感化、挽 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的工作理念。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 的教育改造、帮困扶助,促使其顺利融入 社会,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得到了 政府和社会的重视。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 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施办法》对于 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罪犯的刑罚执行方式作 出了特别规定,明确由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公安机关, 监督其遵守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并及时掌握有 关信息。同时,这类罪犯可以自愿参加司法行政机 关组织的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 (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 这样规定,目的在于整合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形 成监管合力,帮助这类人员尽快改造成为守法公 民,也是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继续深化社区矫 正试行工作的客观需要。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特别监管规定
• 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是因为出现了法律规定 的情形,暂时改变监禁执行方式,置于社 区内以非监禁的方式执行刑罚。与管制、 缓刑、假释罪犯相比,《实施办法》对暂 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更加 严格。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特别监管规定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 监管要求: • 一是报告义务。 • 要定期向司法所报告其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 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 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 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应当及时报告; •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定期报告身体情 况和病情复查情况。 • 二是外出需审批。 • 社区矫正人员一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 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的,应 当经过批准,且外出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 三是进入特定场所需审批。 • 社区矫正人员进入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 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的,应当经县级司法 行政机关批准。 • 四是变更居住地需审批。 • 社区矫正人员一般不得变更居住地。因居所变化 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 居住地变更涉及到具体执行机关的变更,县级司法 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求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的意见后作出决定,并做好衔接工作。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的具体规定
• 《实施办法》在总结试点、试行经验的基础上,设专条规 定了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的内容:(1)对未成年人 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开进行;(2)对未成年社区 矫正人员给予身份保护,其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其矫正 档案应当保密;(3)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小组应 当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4)针对未成年 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采取有 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5)采用易为未 成年人接受的方式,开展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和心理辅 导;(6)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就学、就 业等提供帮助;(7)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护人 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8)采取其他 有利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改过自新、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的必要措施。
• 三是在处罚环节,除其他适用警告的 情形外,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 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或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 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县级司法行政机 关应当及时给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特别监管规定
• 四是在收监执行环节,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 人员收监情形设专门条款作出了规定:(1)发现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未经司法行政 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 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3) 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 正的;(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 正的;(5)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 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6)暂予监外执行的 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7)保证人丧失保证 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 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8)其他违 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 重的。
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与教育矫 正
• “两院两部”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 法》,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 度的重要成果; • 它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突出了刑罚 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的基本功能; • 明确了社区矫正的管理体制、执行机关、 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主要问题,规范了 矫正措施和执行程序; • 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是统一、规范社 区矫正工作的客观需要。
• 《实施办法》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 人员的监管作出了特殊规定,主要有: • 一是在交付接收环节,强调现场交付接收。 • 二是在日常监管环节,除了遵守报告自己 遵纪守法情况等一般性监督管理规定外, 保外就医罪犯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 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 情复查情况。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特别监管规定
主要内容
• • • •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衔接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 目前,刑法修正案(八)明确了对被 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裁定假释的 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事诉讼 法修正案(草案)将暂予监外执行罪 犯纳入社区矫正适用范围。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禁止令
• 禁止令制度是我国刑罚制度的一个重要创 新。依法正确适用禁止令,切实保障和强 化管制、缓刑的适用效果,对于进一步切 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充分发 挥非监禁性刑罚在避免交叉感染、节约司 法资源等方面的积极、重要、独特功能,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禁止令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的具体规定
• 未成年人在个性特征、认识特征、情感特 征、意志特征等心理特征、行为特征方面 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我国对未成年 罪犯的教育改造历来贯彻教育、感化、挽 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的工作理念。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 的教育改造、帮困扶助,促使其顺利融入 社会,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得到了 政府和社会的重视。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 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施办法》对于 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罪犯的刑罚执行方式作 出了特别规定,明确由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公安机关, 监督其遵守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并及时掌握有 关信息。同时,这类罪犯可以自愿参加司法行政机 关组织的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 (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 这样规定,目的在于整合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形 成监管合力,帮助这类人员尽快改造成为守法公 民,也是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继续深化社区矫 正试行工作的客观需要。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特别监管规定
• 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是因为出现了法律规定 的情形,暂时改变监禁执行方式,置于社 区内以非监禁的方式执行刑罚。与管制、 缓刑、假释罪犯相比,《实施办法》对暂 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更加 严格。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特别监管规定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 监管要求: • 一是报告义务。 • 要定期向司法所报告其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 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 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 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应当及时报告; •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定期报告身体情 况和病情复查情况。 • 二是外出需审批。 • 社区矫正人员一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 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的,应 当经过批准,且外出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 三是进入特定场所需审批。 • 社区矫正人员进入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 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的,应当经县级司法 行政机关批准。 • 四是变更居住地需审批。 • 社区矫正人员一般不得变更居住地。因居所变化 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 居住地变更涉及到具体执行机关的变更,县级司法 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求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的意见后作出决定,并做好衔接工作。
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的具体规定
• 《实施办法》在总结试点、试行经验的基础上,设专条规 定了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的内容:(1)对未成年人 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开进行;(2)对未成年社区 矫正人员给予身份保护,其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其矫正 档案应当保密;(3)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小组应 当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4)针对未成年 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采取有 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5)采用易为未 成年人接受的方式,开展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和心理辅 导;(6)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就学、就 业等提供帮助;(7)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护人 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8)采取其他 有利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改过自新、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的必要措施。
• 三是在处罚环节,除其他适用警告的 情形外,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 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或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 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县级司法行政机 关应当及时给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特别监管规定
• 四是在收监执行环节,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 人员收监情形设专门条款作出了规定:(1)发现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未经司法行政 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 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3) 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 正的;(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 正的;(5)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 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6)暂予监外执行的 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7)保证人丧失保证 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 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8)其他违 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 重的。
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与教育矫 正
• “两院两部”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 法》,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 度的重要成果; • 它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突出了刑罚 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的基本功能; • 明确了社区矫正的管理体制、执行机关、 执法权限、执法责任等主要问题,规范了 矫正措施和执行程序; • 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是统一、规范社 区矫正工作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