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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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员工的出勤管理工作,确保各部门能正常工作,更好的为顾客服务,特制订如下考勤制度: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监督实施:
2.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按秩序排队打卡,不准代他人打卡,如有违反,将对双方罚款50元,并记过
一次。
3.因特殊情况(公事外出未能及时打卡或打卡有误时)须经部门主管证实,店长签卡,否则作缺勤处理。
4.随意涂改打卡时间或故意重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5.离职或辞退人员在办理手续时,必须将考勤卡交回人事部,核算工资,否则不给予核算工资。
6.迟到、早退的处理:迟到、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罚款10元,15—30分钟罚款15元,一个月
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另外罚款200元,并给予辞退,迟到、早退30—120分钟罚款30元,迟到、早退120—24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罚,迟到、早退4—8小时按旷工1天处罚,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促销员及专柜员工旷工1天处罚150元)。30天内累计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结算任何工资和奖金。
7.全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者,取消当月全勤奖金。
8.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而私自换休、换班、顶班的按双方缺勤处理,并取消当月全勤奖金。
9.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强行休假、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10.员工因工作受伤而不能带伤上班的,由部门主管书面向人事部申请,经查属实的,按公休假处理。
11.员工休假每月2天正常休假,法定节日按国家规定补休,因工作需要而不能正常补休的,则按正常工
资补发加班工资。
12.员工休假由部门负责人排休,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2-3天的由部门负责审批后
呈报店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店长审批,呈报总经理审批,不按程序请假的,作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休假都必须填写休请假申请单交人事部。
13.有特殊需要需要延长假期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并按正常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未办理有
关手续的,超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员工的行为规范
1.凡有以下违反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批评警告一次并处罚款10-20元。
1)当班时间串岗聊天、吃零食、玩手机、坐凳、看书报杂志者、嬉笑打闹追赶者。
2)随地吐痰,乱抛杂物者。
3)仪容不整、不按要求穿整洁工服、不佩带工牌、披头散发、佩带怪异饰品、
4)对顾客无理,情节较轻者。
5)违反规定携带私人物品上岗者。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磨洋工者。
7)提供虚假信息,报告情况时隐满事实情节较轻者。
8)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阳奉阴违或拖拖拉拉,情节较轻者。
9)不配合安检人员或对安检人员无礼者。
10)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者。
11)不按时参加早晚例会或其他会议者。
12)上货或理货时故意堵塞通道、纸箱杂物乱丢者
2.凡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记过一次,并处罚款20-50元,并取消当月优秀员工
评选资格:
1)当班时间睡觉者。
2)有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处)
3)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态度恶劣者。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影响秩序的(严重者追究责任)。
5)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内打牌等娱乐活动者。
6)对公司设备、设施商品等保管不当,造成轻微损失者(损失严重的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
7)没正当理由不执行公司颁发的文件。
8)违章作业,但未造成恶果者。
9)有碍公司经营发展和影响到公共秩序的其他行为。
3.凡有以下过失行为者,给予当事人处罚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赔偿责任并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1)严重破坏公司利益,使公司荣誉或经济受到损失者
2)未经公许可,在其他单位任职或从事同类工作者。
3)参与黄、赌、毒、盗、窃、贪污等不法行为者。
4)工作散漫、严重失职,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
5)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而情节严重香。
6)组织煽动罢工、造谣生事、聚众闹事者。
7)酗酒闹事、聚众斗殴者。
8)索贿、受贿或行贿者。
9)侮辱顾客或与顾客吵架、打架,造成严重影响者。
10)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罚者。
11)利用职权营私舞弊。
12)恶意涂改、伪造单据、证明材料者。
13)其他严重过失损害公司利益或他人利益声誉者。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一、招聘入职
公司内部各部门人员编制由总办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各部门员工出现升调或离职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需求申请,人事部根据需求进行人员招聘。
普通员工的招聘:由人事主管对应聘人员作初步的入职介绍和对新员工的初步了解,并由应聘人员填写入职个人资料表,然后交接收部门负责人进一步与新员工面试,如果面试合格,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交店长(营运经理)签意见,之后由人事部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有效资料、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建立员工档案,并办理入职手续。
领班人员的招聘:由人事主管对应聘人员作初步的入聘面试,并审核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否属实,审核过后,交接部门负责人面试,面试通过后交店长(营运经理)作进一步的面试,如确定该应聘人员能胜任该岗位,并签署意见后转交回人事部建立员工档案,并办理入职手续。
部门主管的招聘:由人事主管对应聘人员作初步的入聘面试,并审核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否属实,审核通过后,报店长(营运经理)面试,面试通过后交总经理作进一步的面试,如面试通过,交人事部建立员工档案并办理入职手续。
经理及店长以上职务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面试,面试合格后交人事部建立员工档案后办理入职手续。
招聘基本标准:
1)学历:对于普通员工,学历方面不需十分严格要求,初中以上文化即可,但必须要能说普
通话。
2)年龄:必须是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健康的男、女人士。
3)应聘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
4)应聘管理人员职务的,必须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验,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