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项目申报指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农机项目申报指南
一、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根据《重庆市水稻生产机械化十年发展规划(2006—2015年)》,各地开展1万亩以上连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申报项目资金,用于机械化育插秧设施和育秧大棚建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开展水稻机插秧社会化服务,探索“就地化育秧、商品化供秧、合同化插秧、产业化经营”市场运行模式。
申报条件:
(1)示范区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有明确的农机化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和促进措施;农民群众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热情较高。
(2)示范区农机化管理部门机构健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影响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完善,专业队伍稳定,人员素质高;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有活力,效益较好;农机维修、作业、销售三大市场相对健全,能够保证示范区形成良好的发展机制。
(3)示范区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农机化发展资源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能适应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农机标准化管理水平高,在所在地区具有示范作用。
2.机插秧示范培训。今年全市机插秧推广作业面积突破100万亩。按照年初市农委与财政局上报市政府专报,各区县事实求是统计上报实施面积,市农机办核实,按3元/亩补助,用于水稻机插秧技术示范推广、机插育秧、插秧机手培训。
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水稻机械育插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0〕6号)文件明确的目标任务,由项目区县申报。
3.跨区机收服务站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用于发布机收作业信息,编印机收服务手册,培训机收经纪人和作业机手,引导农民做好机收准备工作,组织和引进联合收割机开展水稻机收作业服务。
申报条件:
(1)跨区机收服务工作在当地具有一定基础或已成立跨区机收服务站,建设单位应具有一定管理、组织、服务、培训等能力和技术的农机服务实体。
(2)向参与我市机收作业的市内外联合收割机机手和我市农民提供机收相关信息、接待等服务,及时协调、处理机收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
二、农机社会化服务
1.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申报资金主要用于机具棚库、维修设备、示范机具和技术培训等补助,提高机具利用率和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
申报条件:
⑴申请建设项目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在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机服务经营实体。
⑵合作社拥有的全部农业机械现总价值不少于35万元,耕、种、收机具配套齐全;入社成员数量较多,至少在100户以上;全年作业面积总量不少于10000亩,服务内容广泛,在当地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服务内容、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具有区域代表性,在当地生产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合法经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规定进行登记、年检,参加培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⑶由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本区县(自治县)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申报,填写《重庆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项目申报表》。
2.农机展示窗口建设
按照市领导关于要让农民365天“天天能看到农机,天天能买到农机”的指示精神,去年全市开展农机展示窗口建设试点,效果较好,今年继续实施该项目。由有关区县申报,建设80-200平方米农机具展厅,集农机具展示、销售、维修、技术咨询等服务功能于一体。
申报条件:
(1)2009年未安排该项目的区县定向申报。
(2)定向申报区县有实施项目的场地条件,能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顺利推进。
(3)定向申报区县有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技术人员,能确保农机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和指导等任务的完成。
(4)项目实施以业主为主,项目应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具有展示、示范、带动作用。
3.农机推广装备建设
为改善区县农机推广工作条件,去年全市开展农机推广装备建设试点,效果较好,今年继续实施该项目。由有关区县定向申报,市里统一公开招标采购,以稳定基层农机推广队伍,促进农机推广工作可持续开展。
申报条件:
(1)2009年未安排农机推广用车,且当地农机推广、农机作业服务工作任务较重的区县。
(2)定向申报区县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技术人员,确保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宣传培训等任务的完成。
三、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
根据近几年全市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围绕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结合农机化技术推广,2010年拟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部分区县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等环节购置专项补助,重点向两翼区县倾斜,支持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以促进两翼农民万元增收。
2010年,拟对对油菜生产机械化、柠檬加工机械化、优质稻机械化烘干、桐油加工机械化、魔芋加工机械化、辣椒烘干机械化、金银花加工机械化、茶叶加工机械化、蚕茧烘干机械化、食用菌加工机械化、黄连机械化烘干等进行补助支持,促进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市级补助资金与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错位使用,扶持环节重点针对加工环节,链接生产初级产品与终端销售环节,提高产品附加值。
申报条件:
(1)符合全市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要求。
(2)特色农产品产地比较优势明显。
(3)带动示范作用效果好,能助农增产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