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运营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 外包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文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外包管理行为,提高内部外包协同效能,保障客户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银行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包管理的目标是优化银行内部资源配置和业务流程设计,提高银行效率和服务品质,降低银行风险并保障银行客户权益。
第三条银行外包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作伙伴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能力,并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第四条银行应设立专门机构或委托专门部门负责外包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权限要求。
第二章外包管理范围第五条外包管理范围包括银行委托给外部机构承担的业务流程、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外包管理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伙伴、签署合同、履约监督、风险控制等环节。
第七条银行外包活动应满足如下条件:(一)外包活动符合银行业务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二)外包活动具有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和监督措施;(三)外包活动能够提高银行效率和服务品质,并且降低成本。
第八条银行应对外包管理进行绩效评估,并及时调整和优化外包合作方式和合作伙伴。
第三章合作伙伴选择与合同签署第九条银行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评估其信誉、能力、行业地位等情况,并确保其符合银行业务和监管要求。
第十条银行与合作伙伴签署外包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费用等具体事项。
第十一条银行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应明确风险控制措施和责任,约定风险评估要求,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情景进行预案设计。
第十二条银行与合作伙伴签署合同后,应进行履约监督,确保合作伙伴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通过合同约束合作伙伴的行为。
第四章风险控制与内部控制第十三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外部协作风险和跨界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操作规程,明确风险控制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银行外包活动应以风险为导向,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外包合作伙伴进行定期风险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风险控制措施。
银行运营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银行运营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运营业务外包管理,指导各行积极稳妥开展运营业务外包,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银行运营体系建设纲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营业务外包是指将运营业务进行流程分解或集约化运作,将非核心业务或简单、重复的操作环节,委托给外部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外包服务商)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开展运营业务外包的目标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解决临时性人员不足,以提升我行核心竞争力。
各行应根据上述目标,在审慎决策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开展运营业务外包。
降低成本。
运营业务外包所产生的成本,应低于本行自行运营的成本。
外包成本包括签订合同时的直接成本,以及外包服务商的选择成本、业务监控、业务移交、内部人力、文化协同、协议管理、关系维护等成本。
提升效率。
外包服务商专注于特定业务领域的专业化管理和操作,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和作业效率,我行可专注于核心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解决临时性人员不足。
伴随运营管理体系建设进程,大量业务处理向后台中心集中,难以及时配足操作人员的分行,可通过外包方式弥补临时性人员不足。
第四条各行应按照“风险可控、严格审批、职责跟进、规范管理”的原则开展运营业务外包。
风险可控。
各级行应将运营业务外包纳入风险管控体系,综合采用制度约束、岗位制约、系统控制、监督检查等手段,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严格审批。
各级行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分级审批制度,按照各类外包业务的审批层级和权限,严格审批,做好准入控制。
职责跟进。
各级行业务管理、安全保卫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运营业务外包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对外包业务持续开展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规范管理。
各级行应通过制度建设、系统建设、人员管理、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方式,严格规范运营业务外包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开展运营业务外包的机构。
第二章外包模式和范围第六条外包模式(-)驻场式。
驻场式外包指工作场地、设备机具等主要由我行提供,外包服务商负责组织一定数量的操作团队,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进驻我行场地开展外包服务。
银行运营条线外包业务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运营条线外包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运营条线业务外包活动(以下简称“外包”),有效防范外包风险,完善运营风险管理体系,保障本行运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和《xx银行外包风险管理政策》,结合我行实际,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运营条线外包业务是指本行将原来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运营条线的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持续处理的行为。
服务提供商包括独立第三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母公司或其所属集团设立在中国境内、外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
第三条运营管理部门应在总行确定的外包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有运营条线的业务外包活动管理。
第二章外包风险管理职责第五条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全行范围内运营条线统一外包活动的风险管理,分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辖内运营条线外包活动的风险管理。
总行运营管理部有权对分行运营条线的外包业务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运营管理部门外包风险管理职责包括:(一)制定运营条线的外包业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指定专人负责外包风险管理,其中包括:1.执行本行外包风险管理的政策、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2.负责提出开展新外包业务的申请,并进行可行性分析;3.负责审核、批准、上报下级运营管理部门提出的有关开展新外包业务的申请;4.负责运营条线外包活动的日常管理,包括尽职调查、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及风险状况的监督;5.负责向上级运营管理部门或风险控制管理部门提交有关外包活动发展和风险管控的意见和建议;6.在发现外包服务提供商的业务活动存在缺陷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7.其他相关职责。
第七条在制定外包业务管理办法或细则时,应充分考虑外包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保证各级外包风险管理人员参与各项重要的程序、控制措施和政策的审批,以确保与外包风险管理总体政策的一致性。
第八条运营管理部门承担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本条线外包风险的职责。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工作,促进银行信息科技安全稳定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规范银行业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各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数据处理、网络维护等。
三、银行应当制定内部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外包工作档案,确保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整个合作过程合法、安全、稳定。
第二章:银行与外包服务提供方合作一、银行应当依据业务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采购等方式选择外包服务提供方,定期考核外包服务提供方工作绩效,确保其服务质量和口碑服务客户。
二、银行应当与外包服务提供方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期限、服务报酬等具体事宜,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三、银行应当对外包服务提供方进行严格的管理,及时指导引导外包服务提供方完成银行交代的任务,保证外包服务提供方能够按时按质地完成任务。
第三章: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审核一、银行应当建立信息科技服务审核体系,对外包服务提供方的服务情况进行审核,检验其安全性、稳定性、合规性等问题,对问题进行反馈,确保业务的正常推进。
二、银行应当对外包服务提供方信息科技服务情况进行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银行信息科技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三、银行应当定期收集外包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质量数据,并进行综合分析,为下一步提高外包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第四章:银行信息科技服务风险防范一、银行应当建立信息科技服务风险防范机制,针对信息科技服务出现风险进行应急措施制定,确保业务的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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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外包管理制度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篇一:XX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XX银行业务外包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全行经营管理转型和创新,调整优化用工方式和用工结构,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体系,根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风险管理政策》和外包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本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业务处理的行为,该业务活动涵盖与对外服务密切相关的各种业务活动。
本办法中的外包人员,是指服务供应商为完成本行委托的业务活动而派出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本行业务外包范围应遵循法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经过风险评估后,一般可以将IT、后台营运、后勤服务、大堂引导、客户服务等非核心管理工作或其他专项工作予以外包。
战略管理、核心管理、内部审计以及监管明确禁止外包的业务或职能严禁外包。
第四条业务外包实施的原则:(一)质量效益原则。
实施业务外包要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风险可控原则。
实施业务外包要符合监管部门规定,风险可控。
(三)规范实施原则。
外包使用单位应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认真梳理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流程实施业务外包。
(四)统筹管理原则。
外包使用单位要从人员编制、用工结构、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的角度,统筹考虑业务外包实施效果,将业务外包纳入本单位工作统一规划管理。
第五条业务外包的分类。
(一)简单业务外包。
指外包使用单位经风险评估后,将后勤服务、行政助理等简单岗位上的相关业务职能外包。
(二)专项业务外包。
指外包使用单位经风险评估后,将诸如IT、后台营运、大堂引导、客户服务或其他专项工作等专业性较强的非核心岗位上的相关业务职能外包。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分行、直属分行、总行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外包使用单位。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负责实施外包活动的日常管理,包括合同执行、对外包人员的日常监督指导等,是业务外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总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分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管理职责范围,负责制定本条线业务外包实施办法或细则,以及外包服务应急预案,选择专项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定期检查、评估本条线外包使用单位的外包管理情况。
银行 外包管理制度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的外包管理行为,保障银行的正常经营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外包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流程外包、信息技术外包、客户服务外包等。
第三条银行外包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监管透明、诚实守信。
第二章外包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四条银行设立外包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银行外包业务活动。
外包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行长、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行长为外包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外包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银行各个部门要设立外包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外包业务管理工作;同时,外包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经过相关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行长或者授权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对外包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外包管理委员会根据需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外包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和实施。
第三章外包管理的风险评估第七条银行在开展外包业务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关联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第八条外包管理委员会要制定完善的风险评估流程和方法,并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手册,详细规定了风险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方法。
第九条外包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严密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外包供应商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同时,对外包业务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要有充分的预案和对策。
第四章外包合同管理第十条银行在选择外包服务商时,必须经过严格的评审和比选,合同签订前必须对服务商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确保服务商具备良好的信用和资质。
第十一条外包合同必须详细规定服务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限、报酬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确保双方权责一目了然,同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外包合同管理制度,对外包合同的履行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确保合同履行的有效性。
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一、概述银行服务外包是一种机构将自身的某项或多项服务委托给专业的外部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运营的一种方式。
为了规范银行服务外包行为,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制定了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1. 银行服务外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将本公司的核心业务外包。
2. 银行服务外包应当明确外包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规范,确保外包服务的质量和稳定性。
3. 银行应当加强对外包服务机构的评估和监督,确保外包服务机构的资质和信誉。
三、风险管理1.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与外包服务相关的风险管理机制,明确风险的分类和评估方法。
2. 银行应当制定详细的风险预警和处置方案,及时应对外包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3. 银行应当定期对外包服务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合同约定1. 银行与外包服务机构之间应当签订明确的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2. 合同中应当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关键条款,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3. 银行应当定期检查外包服务机构履行合同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五、绩效评估1. 银行应当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估体系,评估外包服务机构的绩效水平。
2. 绩效评估应当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促进外包服务机构的提升。
3. 银行应当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外包合同进行调整和终止,确保服务质量。
六、信息安全1. 银行应当加强对外包服务机构的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客户信息不泄露。
2. 银行应当制定保护客户信息的措施和应急预案,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3. 银行应当定期对外包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安全审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总结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银行与外包服务机构的合作行为,加强风险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促进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银行应当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外包服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外包服务的顺利进行,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银行 外包管理制度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具有系统性、复杂性和高风险性等特点。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特点,银行在业务扩展和风险管控方面倾向于采取外包策略。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银行的外包活动,确保外包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
二、管理目标和原则银行外包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所有的外包活动能够以稳定、高效的方式进行,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该制度的管理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规性原则:外包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法、商业银行监督管理条例等。
2. 风险管理原则:对外包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银行的风险可控。
3. 合理性原则:外包项目必须经过合理的选择、评估和审核,确保外包活动对银行业务的支持和提升。
4. 信息安全原则:银行必须确保外包商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控制机制,保护客户信息和银行业务的安全。
5. 监督管理原则: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外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估。
三、外包活动范围和流程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规定了银行可以外包的活动范围和具体的流程步骤。
外包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技术系统和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2. 数据处理和存储; 3. 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管; 4. 客户服务和支持; 5. 业务流程外包; 6. 人力资源外包。
外包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外包需求确认:银行内部部门提出外包需求,并明确外包的业务范围和目标。
2. 外包供应商选择:根据银行的需求和业务特点,选择合适的外包供应商,并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
3. 合同谈判和签订:与外包供应商就合作细节、服务水平和费用等进行谈判,并最终签订合同。
4. 外包项目实施与管理:银行在外包项目实施阶段需全程参与,确保外包活动按计划进行,并对外包商进行监督和管理。
5. 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估:银行定期对外包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外包供应商的稳定性和合规性。
银行运维类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分行运维类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拟定目的】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分行运维类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管理,确保分行运维类外包供应商提供延续、稳定、优质的服务,有效监控分行外部采购及服务过程中由供应商引发的风险,依据有关《银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的监管要求,以及行内拟定的《**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指引》、《**银行分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指引》、《**银行信息科技供应商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结合分行自身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特点,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领域】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级地方分行以及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管理对象】运维类信息科技外包是指我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运维类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信息科技外包供应商进行处理的行为,包含项目外包、人力外包等形式,分行运维类信息科技外包管理范围包括:(一)分行基础设备运维类,即所有涉及客户或内部信息转移的基础设备维护以及维保活动(包括非长期驻场、非驻场、非固定周期、固定周期、托管)。
(二)分行应用运维类,所有非长期驻场、非驻场、非固定周期、固定周期的应用维护以及涉及银行客户或内部信息转移的维保活动(包括托管)。
(三)分行桌面运维类,所有外部服务提供商参加的为保障桌面信息系统和防病毒系统正常、安全、有效运行而采取的维护活动(包括托管)。
(四)运维有关咨询服务类:外部服务供应商提供或参加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支持、解决方案、评测、认证、研究等活动。
第二章组织分工与职责第四条【总行操作风险部】总行操作风险管理部是运维类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一)对分行运维类信息科技外包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与风险提示;(二)监督、评估分行运维类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工作,并督促外包风险管理的延续改善;(三)参加分行运维类信息科技外包项目实施情形的跟踪检查和将来评估;第五条【总行信息技术部】总行信息技术部是分行信息科技运维类外包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总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类外包和运维有关的信息科技咨询外包,对分行自助设备维护外包、应用运维类外包、IT桌面运维外包和运维类咨询外包等领域的信息科技活动提供支持。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通用6篇)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银行外包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银行外包管理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1第一节支票管理第一条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支票使用时应有“款项使用申报表”,按资金使用权限,分级报批,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抬头、日期、用途等项目要素填列清楚,登记号码,加盖印章,领用人在“款项使用申报表”和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领用的支票须在五日内报销清账。
第二条出纳人员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票据(采购甲供材、固定资产、办公物品还要验收登记员签字)入账,统一编制凭证,按制度登记银行帐,原“款项使用申报表”作附件。
第三条出纳人员接到职能部门交付支票应认真快速检查支票票面是否清晰,印章是否正规齐全,签发日期是否有效。
第四条支票领用人在公司领用当月未能进行报销的,如支票当月未出账,支票领用人应将未用支票退回财务部;如支票已出账,领用人应将款项申报手续交至财务部,否则财务人员凭支票领用手续及银行出账证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如月末支票领用人未按上述制度处理,出纳人员下发书面通知告之经办人、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
第五条对于报销时发票票面金额比实际支付金额少时,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四条”制度处理。
第六条出纳人员应在每周一向财务部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报送现金和银行存款结存数。
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一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员工工资、津贴、奖金;2.个人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经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按《银行结帐办法》最新制度标准为1000元或经相关领导批准确定;6.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7.根据国家制度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8.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制度对个人的其他支出;9.支付给个人采购农业产品款项,可以使用现金;10.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银行信息外包管理制度
银行信息外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银行信息外包管理行为,提高外包管理水平,保护客户权益,维护银行业务安全和稳定,保障金融体系运行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银行信息外包管理制度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外包的银行业务部门和外包服务提供方,包括但不限于 IT、客户服务、清算、结算等。
三、外包管理主体1. 银行业务部门:负责银行外包业务的需求确定、供应商筛选、合同签订、外包服务监督等工作。
2. 外包服务提供方:负责根据银行业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外包服务。
3. 银行信息外包管理委员会:由银行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包管理进行监督和审批。
四、外包管理流程1. 外包需求确定:银行业务部门明确外包服务需求,并提交外包申请。
2. 外包服务提供商筛选: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或邀请,对外包服务提供商进行资质审核、综合评价,并确定最终供应商。
3. 合同签订:双方根据外包服务的具体要求进行合同签订,明确外包服务内容、标准、价款等条款。
4. 外包服务执行监督:银行业务部门对外包服务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外包服务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5. 外包服务评估:银行根据外包服务的质量和绩效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外包服务评估。
6. 终止外包:根据合同约定,银行业务部门可以终止外包服务。
五、外包管理要求1. 安全保障要求:外包服务提供方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银行数据的安全性。
2. 服务质量要求:外包服务提供方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外包服务,确保服务水平不低于银行自身水平。
3. 合规要求:外包服务提供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确保外包服务的合规性。
4. 风险管理要求:外包服务提供方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外包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5. 监督管理要求:银行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外包服务监督管理体系,对外包服务进行全程监督。
六、外包管理风险防范措施1. 风险评估和控制:在外包服务提供方选择和合同签订阶段,银行应当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XX银行IT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IT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办法XX银行IT外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IT 外包服务管理,控制第三方服务和外包中的相关风险,依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对IT外包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IT外包是指企业战略性选择外部专业技术和服务资源,以协助内部部门和人员来承担企业IT系统或系统之上的业务流程的运营.维护和支持的IT服务。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在XX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范围内具有强制效力,任何例外或违背的情况都需上报XX银行信息化委员会,以供复查与风险审批。
第二章 IT外包服务的目标与原则第四条 IT外包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借助外包服务商的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等优势资源,有效开展信息系统开发或技术服务等活动,实现紧跟技术前沿,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
第五条通过外包服务合理配置资源,节省我行人.财.物力支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达到规模效益。
第六条通过外包服务规避我行IT运营风险,降低损失。
第七条通过外包服务实现我行科技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持续改进。
第八条信息科技项目外包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外包,应合理谨慎监督外包职能的履行;(二)应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合理控制外包成本.收益.风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活动。
第九条重要或敏感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时,必须提交信息化委员会批准。
第条重大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时,应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和报备。
第三章 IT外包服务的管理组织第一条我行IT外包管理组织架构应当包括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机构和风险管理机构。
第二条 IT外包管理的决策机构是信息化委员会,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制定/维护信息科技外包计划;(二)制定/维护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策略/制度;批准所有重要IT业务的外包安排;(四)定期审阅IT外包安排的有关报告;第三条 IT外包的管理机构是集中采购委员会,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配合完成内部审计/行业监管;(三)组织外包项目的招标工作;(四)对外包服务商能力进行综合评定,选定合适的外包服务商;(五)参与执行外包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范文银行外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银行外包管理工作,保障银行外包业务的安全、可控和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在运营中对外部机构外包的业务管理。
外包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清算、信息技术、客户服务、安保等。
第三条定义1. 银行: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经营金融业务资质的银行机构。
2. 外包:指银行将经营中的某些业务或功能委托给外部机构进行处理的行为。
3. 外包机构:指银行委托处理外包业务的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外部机构。
4. 外包业务管理:指银行对外包业务的规划、执行和监控的全过程管理活动。
第二章外包机构选择和合作第四条外包机构选择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外包机构应具备合法的运营资质和相关经验,在互联网信息安全、数据保护等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专业能力原则:外包机构应具备处理相应业务的专业能力和技术实力。
3. 风险控制原则:外包机构应具备较好的风险管理和响应能力,能够提供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方案。
4. 安全保障原则:外包机构应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客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第五条外包机构选择程序1. 确定需求:银行应明确外包业务的需求和目标,并制定外包业务管理计划。
2. 预备调查:银行应对候选外包机构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其业务情况、经验和信用等信息。
3. 筛选候选机构:银行应综合考虑外包机构的综合能力、信誉和风险管理能力,确定候选机构名单。
4. 风险评估:银行应对候选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其能够满足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
5. 合作协议:银行应与选定的外包机构签订外包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和业务流程。
6. 监督检查:银行应对外包机构的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外包业务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三章外包业务管理第六条外包业务规划银行应根据业务需求和战略规划,制定外包业务规划,明确外包业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银行运营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模版
银办【2013】154号附件:银行运营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运营资料传递外包业务管理,规避业务风险,确保运营资料传递快捷、准时、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运营资料传递外包是指我行与外聘传递公司签订资料传递服务协议(或合同),由其负责对我行同城票据交换凭证、监督(扫描)凭证及验印资料等运营资料(以下简称资料)按照协议约定传递至指定地点。
本办法所称分行是指晋阳支行、并州支行、龙城支行、迎泽支行以及异地分行。
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总行清算中心、监督中心,分行清算中心、支行(含分行营业部,下同)。
第三条开展资料传递外包业务,必须与外聘传递公司签订资料传递服务协议(或合同)。
第二章业务职责第四条总行运营管理部是资料传递外包业务的主管部门,牵头与外聘公司签订太原辖区同城票据交换凭证以及总行清算中心的监督凭证的传递协议(或合同),并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五条各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本分行资料传递外包工作的管理,牵头与外聘公司签订本分行资料传递协议(或合同),协调辖属各机构与外聘公司业务操作的有关事宜。
同时对于太原辖区同城票据交换凭证、监督(扫描)凭证之外的其他资料的交接,负责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分行资料传递外包操作流程。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外聘公司应向服务机构提供附有传递人员身份信息、并加盖公司印章的书面服务通知书,如遇节假日或传递人员临时变更,应出具临时变更通知书,由各机构留存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各机构传递资料必须按规定进行封包(箱),未封包(箱)的资料禁止交给外聘公司传递。
第八条各机构必须按规定的资料交接时间办理交接,交接双方须在《重要物品登记簿》上签章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各机构应指定专人与外聘公司办理封包交接,无论交出还是接收,均需在本机构的《重要物品登记簿》上办理登记,监督中心接收监督凭证可以使用《监督凭证交接表》记载。
第十条各机构办理封包交接时,必须核对外聘公司传递人员身份,如身份不符或发现异常,不得办理封包交接。
商业银行银行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银行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务外包管理,规范外包行为,防范外包风险,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外各级机构(以下简称各级行)。
境外机构注册地所在国(地区)法律、监管有特殊规定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制定满足所在国(地区)要求的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后实施。
综合化经营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各级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服务商)进行持续处理的行为。
服务商包括独立第三方以及我行设立在境内外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
工程项目外包不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四条业务外包管理目标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引入专业化的外部服务,节约资源投入,提高运营效率,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第五条业务外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
各级行外包活动必须依法合规,照章办事。
严禁虚假外包、过度外包、超绕控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防控风险。
各级行应建立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外包风险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外包风险。
(三)分工负责。
各级行应根据部门职责和本办法规定,明确部门外包管理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外包管理工作。
(四)成本效益。
各级行应按照审慎经营和成本效益原则,严格限定外包范围,严格审批外包项目,从严控制外包活动成本。
(五)全程管理。
各级行应对外包活动实行审批、采购、签约、实施、风险防范等全过程管理和控制。
第六条业务外包分类(一)根据业务属性,分为科技外包和非科技外包。
科技外包是指采取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商进行处理的外包活动。
(二)根据重要性,分为重大业务外包和一般业务外包。
重大业务外包是指对业务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外包活动。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客户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业内银行与外部单位、个人之间进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银行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制定外包服务计划和外包服务实施方案,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对外包服务所采用的技术和服务、服务供应商资质和管理、服务内容、人员配备和考核、服务风险控制等全部有权进行审核、评估和监督管理,确保外包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外包服务合作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银行应明确外包服务合同或协议的双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间、服务费用、服务质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银行应设置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管理机构,对外包服务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的管理。
第二章外包服务报备和审核第七条银行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服务时,应向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备,提交有关外包服务的申请材料,包括外包服务计划、外包服务实施方案、合同或协议等。
第八条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向银行颁发信息科技外包服务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银行外包服务合作方应按照有关要求向银行审请合法经营业务的相关许可证,如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电信服务经营许可证、电子商务实体经营许可证等。
第三章外包服务合同第十条银行与外包服务合作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一下基本内容:(一)服务内容:根据银行与合作方共同确定的具体业务需求,明确外包服务的范围、类型、服务内容和要求。
(二)服务标准:明确外包服务标准和要求,如服务质量、响应时间、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等。
(三)服务时间:明确服务时间和工作量要求,如工作时间、工作日历、工作计划和工作标准等。
(四)服务报酬:明确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金额、收款账号等。
XX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XX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服务外包管理工作。
第三条服务外包是指银行将自行应该完成的职能,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实施的行为。
第四条XX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工作的目标是:规范外包服务的选择、合同签订、监督和评估,确保外包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规性。
第五条服务外包应当遵循经济效益、风险可控、合规稳健的原则。
第六条XX银行应当成立服务外包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和修订服务外包管理政策、制度和规范,统一管理银行的服务外包事务。
第七条XX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服务外包风险管理体系,明确服务外包风险的辨识、评估和处置流程,确保服务外包风险的控制和处置。
第八条XX银行应当建立服务外包合作伙伴库,对外包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估、筛选和管理,确保外包服务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XX银行应当建立服务外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相关事宜,确保服务外包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服务外包过程中,XX银行应当与外包服务供应商共同制定业务流程和标准,明确责任和义务,确保服务外包的高效可控。
第二章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第十一条XX银行应当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建立外包服务风险框架,对外包服务涉及的风险进行分类、评估和管理。
第十二条外包服务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风险、业务中断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
第十三条XX银行应当建立服务外包风险评估机制,对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外包服务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配合XX银行进行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XX银行应当定期对外包服务合作伙伴进行风险评估和监督,及时调整和完善风险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若服务外包供应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风险问题,XX银行有权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七条XX银行应当建立服务外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审批、签订、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宜。
银行运营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运营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模版银行运营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一、前言银行业作为金融服务行业的代表之一,其行业特点是产业链的上游,与下游关联广泛;同时,作为经济基础性行业,银行业又需要承担金融信息保密和风险控制等重要职责,因此,银行业的运营资料管理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银行业不仅需要提供更多的服务,同时也需要适应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从而需要更加高效的运营资料管理和传递方式。
本管理办法的编写就是为了规范银行在运营资料传递外包过程中的各项管理行为,以确保银行业的安全和可持续性发展。
二、目的和作用1.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银行在运营资料传递外包过程中的各项管理行为,以保障银行业在金融服务市场的竞争力和公信力,实现银行外包运营资料的高效管理和安全存储。
2. 作用本管理办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帮助银行在运营资料传递外包过程中,保障金融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2)规范外包服务方和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明确外包管理职责和权力;(3)提升银行运营资料管理和传递方式的效率和可行性,为银行提供更多的行业服务支持。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银行在运营资料传递外包过程中的各项管理行为。
四、外包管理原则1. 安全保密原则银行外包服务方需为银行提供高水平的安全保密保障,确保银行业务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2. 合作诚信原则银行外包服务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敬业诚信,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合作双方的利益。
3. 服务质量原则银行外包服务方应为银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外包服务方的服务质量和稳定性。
4. 成本控制原则银行外包服务方应在银行和外包服务方共同的原则下,通过合理进行成本核算和费用控制措施,实现双方之间的经济协同效益。
五、外包管理机构外包管理机构由银行内部负责人员和外包服务方负责人员共同组成,由银行内部负责人员担任主导,并负责对外包服务方的业务进行投入和改进提升。
六、外包合同签订外包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署,并明确体现合同的条款、服务规范及不可逾越的标准。
银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试题库模版
**银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1填空:为规范我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业务管理,规避业务风险,确保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特拟定《**银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
快捷、准时、安全判断:为规范我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业务管理,规避业务风险,确保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快捷、准时、安全,特拟定《**银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业务管理,规避业务风险,确保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便捷、准时、安全,特拟定《**银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
(×)单选:为规范我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业务管理,规避业务风险,确保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B)、准时、安全,特拟定《**银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
A、便捷B、快捷C、方便D、便利多选:为规范我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业务管理,规避业务风险,确保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ABC),特拟定《**银行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
A、快捷 B、准时 C、安全 D、便捷2填空:我行与外聘传递公司签订资料文件资料传递服务协议(或协议),由其负责对我行同城票据、监督(扫描)凭证及等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依照协议商定传递至指定地点。
交换凭证、验印资料文件资料判断:我行与外聘传递公司签订资料文件资料传递服务协议(或协议),由其负责对我行同城票据交换凭证、监督(扫描)凭证及验印资料文件资料等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依照协议商定传递至指定地点。
(√)我行与外聘传递公司签订资料文件资料传递服务协议(或协议),由其负责对我行同城票据交换凭证、监督(扫描)凭证及集中作业等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依照协议商定传递至指定地点。
(×)单选:我行与外聘传递公司签订资料文件资料传递服务协议(或协议),由其负责对我行同城票据(A)、监督(扫描)凭证及验印资料文件资料等运营资料文件资料依照协议商定传递至指定地点。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银行外包业务的管理,保障银行和客户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外包业务范围银行外包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外包、客户服务外包、清算外包、保险代理外包等。
三、外包合作方选择银行应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进行外包合作方的选择,并签订合同。
外包合作方应具备稳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
四、外包合作方管理1. 外包合作方应提供详细的业务方案和操作流程,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外包合作方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定期向银行报告业务开展情况。
3. 银行应对外包合作方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并对其履约能力进行定期审查。
五、信息安全管理银行外包业务涉及大量客户信息和财务数据,外包合作方要确保信息的安全,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六、业务流程规范外包合作方应严格遵守银行的业务规程,做好业务记录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业务流程规范和合规运行。
七、风险管理1. 银行应对外包业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并确保外包合作方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业务风险。
2. 外包合作方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业务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向银行进行相关报告。
八、责任追究外包合作方如因违规操作或失职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银行应对外包合作方进行实质性的监督和管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九、培训与监督1. 银行应对外包合作方的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风险管理意识的培养,提高其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
2. 银行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外包业务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十、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银行领导同意。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银行所有。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对于规范银行外包业务的管理、保障银行和客户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银行应加强对外包合作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外包业务的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外包合作方也应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共同维护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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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办【2013】154号
附件:
**银行运营资料传递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运营资料传递外包业务管理,规避业务风险,确保运营资料传递快捷、准时、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运营资料传递外包是指我行与外聘传递公司签订资料传递服务协议(或合同),由其负责对我行同城票据交换凭证、监督(扫描)凭证及验印资料等运营资料(以下简称资料)按照协议约定传递至指定地点。
本办法所称分行是指晋阳支行、并州支行、龙城支行、迎泽支行以及异地分行。
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总行清算中心、监督中心,分行清算中心、支行(含分行营业部,下同)。
第三条开展资料传递外包业务,必须与外聘传递公司签订资料传递服务协议(或合同)。
第二章业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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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总行运营管理部是资料传递外包业务的主管部门,牵头与外聘公司签订太原辖区同城票据交换凭证以及总行清算中心的监督凭证的传递协议(或合同),并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五条各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本分行资料传递外包工作的管理,牵头与外聘公司签订本分行资料传递协议(或合同),协调辖属各机构与外聘公司业务操作的有关事宜。
同时对于太原辖区同城票据交换凭证、监督(扫描)凭证之外的其他资料的交接,负责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分行资料传递外包操作流程。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外聘公司应向服务机构提供附有传递人员身份信息、并加盖公司印章的书面服务通知书,如遇节假日或传递人员临时变更,应出具临时变更通知书,由各机构留存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各机构传递资料必须按规定进行封包(箱),未封包(箱)的资料禁止交给外聘公司传递。
第八条各机构必须按规定的资料交接时间办理交接,交接双方须在《重要物品登记簿》上签章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各机构应指定专人与外聘公司办理封包交接,无论交出还是接收,均需在本机构的《重要物品登记簿》上办理登记,监督中心接收监督凭证可以使用《监督凭证交接表》记载。
第十条各机构办理封包交接时,必须核对外聘公司传递人员身份,如身份不符或发现异常,不得办理封包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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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资料传递
第十一条同城票据交换凭证的传递
(一)支行提出同城票据交换凭证
支行必须在规定的提出交换时间之前,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和要求,将提出的交换凭证和专用信封等整理装入票据清算专用袋,并加封锁片。
外聘公司传递人员到达支行后,双方经办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在《重要物品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票据清算专用袋交给外聘公司传递人员,由其送往人民银行票据清算中心。
(二)支行提入同城票据交换凭证
外聘公司传递人员将从人行提入的票据清算专用袋按规定时间送达支行,支行检查锁片及封包完好无损后,双方经办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在《重要物品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监督(扫描)凭证的传递
(一)太原地区各机构的监督凭证通过外聘公司向监督中心传递;异地各机构的监督(扫描)凭证通过外聘公司向其分行运营管理部传递。
(二)各机构每日需按规定将监督(扫描)凭证整理封包(箱),外聘公司传递人员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支行后,双方经办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在《重要物品登记簿》上签字确认;凭证送达指定地点后,接收人员检查封包(箱)、锁具等完好无损,与外聘公司传递人员办理封包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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