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办案工作流程图
实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图
案例一:无照经营行为处理过程
调查取证,包括询问当事 人、证人,查阅、复制相 关资料等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包括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 令停业等
ABCD
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结案归档,记录违法行为 处理全过程
案例二:价格违法行为处理过程
01
接到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或日常监管发现线索
实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流程图
目 录
•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概述 • 行政强制措施介绍 • 流程图详解:从立案到结案 • 案例分析:典型违法行为处理过程展示 • 实用技巧与注意事项 • 总结与展望
01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是指市场监管部门 依法对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 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惩 戒的行为。
建议提高执法队 伍素质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技术的发展,未来市场监 管将更加智能化,通过数 据分析和预测,提高监管 的准确性和效率。
市场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 地区,未来应加强跨部门 、跨地区的协作,形成监 管合力,提高监管效果。
市场监管不仅仅是政府的 责任,也需要企业、消费 者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 。未来应推动形成政府、 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市 场监管格局。
01
02
将案件执行情况记录归 档,并报请领导批准结 案
03
04
对不履行的当事人依法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案件进行总结分析, 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04
案例分析:典型违法行为处理过 程展示Βιβλιοθήκη 案例一:无照经营行为处理过程
接到举报或日常巡查 发现无照经营行为
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 立案调查
横岗街道执法队执法办案流程图
申请
告知听证权
告知作出处罚的理由、依据
受理
听证
告知陈述、申辩权
决
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不予行政处罚
送
达
当事人自动履行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
案
整理归档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横岗街道执法队执法办案流程图
现场执法
有关部门移送
群众投诉举报 巡查发现 其它收案渠道
简易程序
不予立案
初查核实 立案
移送有关部门
较违 小法 数事 额实 的确 罚凿 款, 、有 警法 告定
依 据 , 当填 场写 交行 付政 当处 事罚 人决 定 书 ,
调查取证
检查勘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询问
到职能部门取证
其他
调查终结
领导审批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工作办法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投诉和举报人员的权利,畅通投诉和举报渠道,落实投诉和举报线索的查处,加强公司的监察工作,根据《某某地产集团监察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及调查处理违法、违纪和失职案件。
第三条对于公司任何部门、地区/子公司或个人的违法、违纪和失职等行为,任何人均可向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
第四条监察部门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不受其他部门、地区/子公司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实行投诉举报和案件调查保密制度。
严禁泄露投诉、举报人身份或者将投诉、举报情况透露给被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
任何部门、地区/子公司和个人不得打听案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事项。
第七条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者积极提供线索、为公司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的部门、地区/子公司或者个人实行奖励制度。
第八条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受理投诉和举报第九条监察部门设立专线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投诉和举报。
投诉、举报专线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应当予以公布,条件允许的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接待室,在公司旗下各小区、项目工地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并制定信箱开具、维护和管理的办法。
第十条投诉、举报人员可以采用电话、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投诉、举报等途径进行投诉或举报,也可以委托他人投诉或举报。
第十一条监察部门受理电话投诉和举报时,接听人员必须耐心聆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有条件的可以录音。
监察部门对投诉、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投诉、举报材料,要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人员的当面投诉或举报时,应当分别单独进行。
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流程图
无违法事实或不符合 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符合立案条件, 在 3 日内移交执法分局
由执法分局负责人审核, 并指定办案人 员立案查处
处理完毕
执法分局负责人审核, 必 要时报局领导有功,按规定奖励)
2 日内移交相关部门 非我局管辖范围的,通 相关部门确定管辖、时 过有关途径移交给有关 管辖权的部门处理;超 限,提出办理意见。 过时限的,及时告知
部门负责人审核,指定 调查人员
调查人员前期调查, 提出 处理意见
通报给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部门负责人审核
投诉处理标准规范流程表
投诉处理标准规范流程表Dealing with complaints is an important aspect of any business or organization. When a customer expresses dissatisfaction with a product or service, it is essential to handle the situation in a professional and efficient manner. Having a standardized process in place for handling complaints can help ensure that all issues are addressed promptly and effectively.处理投诉是任何企业或组织的重要方面。
当客户对产品或服务表示不满意时,必须以专业和高效的方式处理这种情况。
建立一个处理投诉的标准流程可以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所有问题。
One key aspect of a standardized complaint handling process is setting clear guidelines for how complaints should be received and documented. This can include establishing dedicated channels for customers to submit complaints, such as a customer service hotlineor email address. It is important to ensure that all complaints are documented accurately, including details such as the nature of the complaint, the customer's contact information, and any relevant supporting documentation.标准化的投诉处理流程的一个关键方面是制定清晰的指导方针,规定接收和记录投诉的方式。
二行政处罚流程图
(二)行政处罚流程图L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流程图 L 地域管辖一级别管辖 厂发现案源途径 —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一县(区)、市(地、州)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的案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由广告发布 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管辖T 旨定管辖 f 送管辖公用、独占企业不正当竞争的,由省或设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 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上级指定管辖 上级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管辖,也可直接查处下级管辖的案件一填写立案审批一?旨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 立案时间一依据职权一投诉、申诉、举报 J 其它—附相关材^4 ------------------------------ 一县以上局长批准(含副局长) 重大、疑难案件,可以报请上级机关确定管辖 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有关管辖机关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管辖一投诉材料 一申诉材料 一举报材料--------------------- 移送材料一交代材料 一检查报告 I-已获取的证据收到投诉、申诉、举报、移送、交办材料七个工作日内核查,决定是 否立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L 收集、调取证据出示证件,告知权利收集、调取原始一~有困难的一注明经核对一注明出证日期L 提供人签名或盖章 凭证作书证 可以复制与原件无误 证据出处一询问 ------- 个别进行,制作笔录 ------- 交被询问人核对」有当事人或第三人在场一拒绝到 场的在现场笔录中注明现场一出示证件检查——制作现场笔录办案人即当事人、第三人签名或盖章一无阅读能力的一宣读 一有差错、遗漏一更正、补充—涂改部分一被询问人签名、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一被询问人签名、盖章等方式确认 L 拒绝签字的在笔录上注明「对当事人进行人提请公安机关 身或住所检查—gg iπ≡≡ 管理机关配合「一证据可能灭失或者先行登记保存T 以后难以取得 I - 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一厂采取记录、复制、拍卖录像等保全证据措施 一需要鉴定的,送交鉴定一违法事实成立一没收一依法扣留、封存一违法事实不成立一解除一行政强制措施与违法行为有直接 关系的财物,依法—「妥善保管——扣护_易腐品征得当事人同意一先行处理(―一托运物品 ----------------------------一家存或寄存物品7令当事人取出 L⅛事人拒绝的一制作协助扣押通知书有当事人在场一抽样取证上开具物品清单J 办案人、当事——依法责令 人签名或盖章__1-加贴封条查封「一 当事人自行保管的一一出具保证书 停销售 ------------------------ ∙L≠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一通知运输部门协助 J 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取出 —办理扣押手续书面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履行——负责人批准 ----- 当场清点_______________ ——开具清单----- 当事人、办案人签字,交当事人一份 ----- 送达通知书是否有管辖权 基本情况是否清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 适用依据是否正确 处罚是否适当 程序是否合法——建议移送司法机关—提交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一建议办案机构修改 --- 建议办案机构补正 —建议办案机构纠正 —建议办案机构移送 ——建议销案厂定性不准,适用法规不当一 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一程序不合法 ------------------- 一超出管辖权 ------------------- 一事实不成立或超过追责期限 —涉嫌犯罪 --------------------- —办案、审核机构意见不一致调查一—证据书证 物证证人证言 --------------- 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 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现场笔录写出调查终结报告 草拟处罚建议书 交审核机构书面审核•程序调查终 (同级审提出审核书面 意见和建议超出管辖权 违法事实不成立一 构成犯罪的 案情复杂或给予较 重处罚的局长批准处罚建议 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听证权 -------------------------------------------------------证据异议权 ------------- 当事人对定案依据的证据发表意见厂责令停产停业 一吊销营业执照 一较大数额罚款告知 (包括处罚告知、听 以市场监督 管理机关名 义告知当事期间局长决定形式口头告知—制作告知笔录—当事人签名、盖章 —直接送达 书面告知—一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厂办案机构调查结果—审核机构审核意见或听证报告J 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一《处罚决定书》—— 内 容当事人签收三个工作日内行使权利挂号寄出15日内行使权利(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自实际 收到之日三个工作日内) 公告之日15日内行使权利 厂当事人姓名、名称、地址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内容、裱据—决定理由 ------------------确有违法行为的 作出处罚决定一证据采信理由一依据选择理由 一决定裁量理由 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一不予处罚—采纳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 一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救济途径、期限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日期、印章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移送 销案移送司法机关 提交局长办公会 议决定一期限一案情复杂,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一案情特别复杂,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直接送达——宣告后当场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应在7日内送达 委托送达—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为送送达一L 原邮寄送达——挂号邮寄公告送达一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记明原因和经过) 行政处罚执行 法人、经营单位;一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 其他组织托代理人或收发部门签收公民、个 体市场监 拒绝卷 收的当事人应在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交本人签收 一匚交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 I~邀请有关人员到场,说明情况 —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日期 —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将文书留在当事人住处,视为送达~复议或诉讼不停止执行-收到处罚决定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场收缴 -------------------------------------------------- 逾期不履行一每日按罚款额3%加处罚数一将扣押、封存物资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J 申请法院执行确有困难,经批准可以缓缴或分期缴纳一20元以下—公民>20元<50元,法人、其它组织1000元以 下,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一边远、水上、交通不便,确有困难,当事人提出的 一出具统一罚款收据日内交所在机关,所在机关2日内交指定银行一没收 -------------------- 没收的财物公开拍卖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收票据交有关部门统一处一销 毁 ------------------ 按国家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经县局局长批准,2名以上人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一无人认领财物公告通知在6个月内认领财物,无人认领的,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处理,变价款保存 在专门账户上,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仍无人认领的,变价款扣除费用后上缴财政案卷应当一案一卷,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正卷装订顺序: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听证笔录-证据材料-财物处 理单据-其他有关材料 副卷装订顺序: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调查终结报告及批件-核审意见-听证报告-其他有关材料。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流程图
1 / 11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流程图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主动投案工作中发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交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告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报案或移送(接处警登记)工作记录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移送案件通知书属于公安机关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受案登记表有违法事实需要追究行政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口头传唤,必须在笔录中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2 / 11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24小时询问被传唤人受理办案民警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到所在单位或住处也可通知其到公安机关传唤调查收集证据询问被侵害人、证人在公安机关之外询问应出示工作证件了解其身份以及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告知其如实提供证据被询问人不满16周岁的,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制作询问笔录;被询问人也可自行提供书面材料;必要时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勘验、检查、鉴定检测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与扣押证据拍摄照片(录像);制扣押物品、应当出示15日内作出3 / 11当场检查作笔录;文件工作证件处理决定被检查查人、见证制作笔录、拍摄照片人签字应当由女性勘验(录像);鉴定人写出检查女性身体工作人员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并签字;将结论告知双方当事人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公民住宅进行检查应当出示检查证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满14周岁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不予处罚的情形4 / 11不同情况的处理规定给予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从重处罚的情形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情节特别轻微减轻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处罚5 / 11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无违法事实超过追溯时效违法者死亡亡或不予处罚的情形有较严重后果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终止调查其6 / 11他情形情形终止案件调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林政案件办理流程图
受理举报 或从检查 中发现违 法行为, 填写立案 审批表, 并报行政 机关负责 人批准。
→
1、由两人 以上调查 取证;2、 出示执法 证;3、对 案件做调 查笔录, 现场 勘验 笔录;4、 对当事人 做询问笔 录。
→
执法人员 在调查取 证后,作 出拟处理 意见,报 行政机关 负责人批 准。
→
→
பைடு நூலகம்
→
行政处罚 决定书应 在7日内按 有关法定 途径送达 当事人。
→
1、督促当 事人在规 定的期限 内予以履 行 2、将处罚 款项存入 财政指定 银行 3、如有必 要申请法 院强制执 行
→
将案件文 书存档。
↓
听证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内以 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执法机关提出。 2、法规处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 的时间、地点
↑
↓
↓
复议诉讼
告知当事人享有行政复议或诉讼 的权利,并按有关程序进行。
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政案件流程图(一般程序) 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政案件流程图(一般程序)
立案 调查 审查 告知 1、向案件 责任单位 或个人送 达《行政 处罚事先 告知书》 2、向案件 责任单位 或个人告 知拟给予 的行政处 罚,并告 知陈述、 申辩听证 权利。 处理 1、审查有 关材料, 作出处罚 决定。2、 对情节复 杂或重大 违法行为 给予较重 处罚时, 由办案人 员提出意 见后报行 政机关负 责人或集 体讨论决 定。 送达 执行 存档
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机构图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公布组织机构图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机构框图中纪委监察部内设机构中纪委监察部办案流程图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27个职能部门(12个纪检监察室),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此外,还设有中国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电化教育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直属单位。
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53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办公厅: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部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研究室: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法规室: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建议;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关于规范申诉(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申诉(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区局各科室、直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各分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申诉(投诉)举报工作,结合我局新的职能需要和申诉(投诉)举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重新修订,我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申诉(投诉)举报工作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行政行为与非行政行为案件区分一、行政行为案件(一)向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申诉(投诉)的案件;(二)向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的案件;(三)一个案件中,既有申诉(投诉)又有举报内容的案件。
二、非行政行为案件向区消委会(各分会)投诉的案件。
第二部分行政行为案件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工作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制度》(试行)等。
一、申诉(投诉)案件的办理流程(一)申诉(投诉)资料的接收、登记申诉(投诉)人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传真、上网等方式进行申诉(投诉)。
申诉(投诉)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消费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资料;2、被申诉(投诉)人名称、住所(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资料;3、申诉(投诉)的事实根据、相关的要求及理由。
包括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和地点;商品名称、商标、厂名、厂址、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和服务的内容等;经营者的侵权事实和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相关证据(如购货凭证、服务单据、保修凭证、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明材料);赔偿和其他维权要求及其法律法规依据;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等。
(二)案件受理申诉(投诉)受理条件应当属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职能范围内。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办案流程图
勘验、检查、鉴定检测
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与扣押证据
先行登记对违法人或证据
保存证据的藏匿处检查
清单情况紧急,对单位确有
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可凭执法身份证件
检查,后补办检查手续。
不予处罚的情形不予拘留处罚的情形
终止调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从重处罚的情形
进入处罚阶段
获取证据材料后整理并填写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流程示意图
报案、投案
工作中检查扭送、工作中移交
属于公安机关但不没有违法事实,或者违法
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行
政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行政责任情形的
有违法事实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
且属于自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管辖的
开到所在单位或住所也可到
传指定地点或公安机关
唤在指定地、住所
证或单位
12小时以内
由应
执做
法好
单(具体流程略)以
位需下
负罪作工
责刑作
人事
审处
核罚
的
终止调查的
反贪办案流程图
1
立案后交下级院
侦查措施
拘
传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拘
留
报请逮捕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 手、过问案件情况逐步报告
案件办结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及结 案文书向案件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பைடு நூலகம்
一次退查 二次退查
立案归档:
案件材料有案件承办部门组织承办人在结 案后整理立卷,与次年第二季度前移交档 案管理部门,跨年度的案卷归入结案年度
\
线索受理
反贪办案流程图
线索审查(备案)
线索分流
其 他 指定承办人
将线索移送(交办)下级院)
交办线索下级院初查终结后十日内向上级院报告初查结论
初
查
立
案
强制措施
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初查后交下级院 不立案等 立案备案
1.询问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被 害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 5.调取、 查封、扣押证据、书证和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6.查询、冻结 7.鉴定 8. 辨认 9.技术侦查措施 10.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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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办案工作流程(一)登记立案1、投诉①投诉人以来访方式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应要求投诉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并提供复印件及相应证据材料。
投诉人2人以上的,应分别填写。
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投诉人口头投诉,监察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对确系同一单位、同一事由引起的人数较多(5人以上)的集体投诉,监察员应建议投诉人推荐代表投诉。
投诉人未推荐代表的,应分别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
②投诉人以来电方式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在听取投诉事由后,认为属劳动争议事项的,直接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或者诉讼程序办理,并做好相应记录;认为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围和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超过2年期限的投诉,直接告知投诉人,并做好相应记录;认为需投诉人前来登记投诉的,直接告知投诉人受理机构、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投诉人坚持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提出处理意见,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③投诉人以信函方式投诉的,投诉信函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视为投诉人已提交投诉书;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投诉人补充投诉材料。
④投诉人以网络方式投诉的,案卷档案管理员应当收集、登记投诉事项、投诉人联系方式等材料,登记编号后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
2、举报①匿名投诉、未提供真实的投诉以及未提供真实有效通讯方法导致无法通知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投诉,视为举报。
②对属于本机关管辖围的劳动保障行为的举报,首问监察员应及时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决定是否立案查处。
③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围的举报,应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或作出解释。
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举报人。
匿名举报或无法通知举报人的举报不予受理。
3、补充证据首问监察员在审查举报、投诉案件相关证据时,如发现证据不足的,发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补充材料告知书》,告知举报、投诉人补充材料。
4、案卷登记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及有关证据材料交由案卷档案管理员登记后,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
5、指办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签署下列意见:①指定主办监察员和协办监察员进行初步调查;②移送其他部门办理。
③提请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
④指定或者委托下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
⑤不予受理。
6、回避被指定的主办监察员和协办监察员认为需要回避的,按规定回避,并由负责人重新指定监察员。
7、立案经初步调查,需要立案查处的,在5个工作日按以下规定办理: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
②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
8、案件移送①经过调查、检查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②查办的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应当按《关于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办理相关移送手续。
9、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承办监察员制作《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投诉人,并将有关文书材料交由案卷档案管理员存档。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投诉容、要求应当或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已经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处的;②投诉人所提供、反映的容或要求及其基本情况不明确的;③投诉人没有提供有关线索且被投诉单位的事实不清的;④投诉人不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事实等基本情况的;⑤投诉容经核查,与事实不符的;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前的;⑦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围或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围的。
(二)调查取证1、书面调查取证①由承办监察员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②送达当事人。
③按规定调取证据材料。
2、实地调查取证①两人以上同行,出示证件,告知被调查人监察事由。
②被调查人提出回避请求的,按规定回避。
③制作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记录。
④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3、异地调查取证报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承办监察员可直接赴异地调查取证,也可以向涉案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发出协查函,请求协助调查取证。
4、委托审计①承办监察员书面提出委托审计报告。
②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
③制作委托审计文书。
④送达受托人并负责接收相关的审计报告。
5、证据保全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证据登记保存申请,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②监察员将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及证据登记清单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签收。
当事人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劳动保障监察员注明情况;③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7日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期限届满后应当解除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6、中止调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需要中止调查的,由承办监察员书面报告中止理由,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人。
7、延长时限需要延长办案时限的,由承办监察员书面报告延长理由,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
8、撤销立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立案后经调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立案。
①事实不能成立的;②情节轻微的,且已改正的;③被调查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没有财产进行分配,又没有相关义务承受人的;④不属于立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⑤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围的;⑥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五条应当由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程序办理的;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超过2年的;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撤销立案的情形。
撤销立案由承办监察员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撤销立案审批表》,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三)行政强制及处理、处罚1、责令限期改正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②7日送达。
③督促改正,并记录在案。
④当场作出限期改正指令的,由承办监察员按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31条、32条的规定办理,并将改正情况记录在案。
2、一般案件处理、处罚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处罚)审批表》。
②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
③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审议,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④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
⑤制作《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事先告知书》。
⑥送达当事人,告知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行政、司法救济渠道。
⑦听取当事人的述和申辩,制作《述申辩记录》,交由当事人签字。
⑧送达处理、处罚决定书。
⑨监督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并记录在案。
⑩对在规定期限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承办监察员按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31条、32条的规定办理,并将履行情况记录在案。
3、重大案件处罚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的重大案件处罚,按下列程序办理: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处罚)审批表》。
②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后组织集体审议,提出处罚意见。
③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④送达处理、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行政、司法救济渠道。
⑤听取当事人的述和申辩,制作《述申辩记录》,交由当事人签字。
⑥当事人申请听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组织听证。
⑦送达处理、处罚决定书。
⑧监督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并记录在案。
⑨对在规定期限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负责人集体讨论重大案件处罚应当如实给予以记录,《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应当载明下列容:①集体讨论的时间、地点;②主持人、参加人员、记录人员的;③案由;④案件调查人员案情汇报;⑤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⑥结论意见。
4、文书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当事人时,应由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当注明拒绝理由。
5、行政复议或诉讼用人单位或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延期或分期履行①由当事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提出延期或分期履行请求。
②经承办监察员审核后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7、执行①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15天予以履行。
②对不自动履行决定的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定期检查履行情况,告诫被罚单位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处罚;如发现用人单位有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的行为,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③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制作《申请强制执行书》,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在决定起诉期限(行政复议期为二个月,行政诉讼期为三个月)届满之日起18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结案归档1、案件办结后,由承办监察员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审批表》,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2、按规定整理案卷材料。
3、经案卷档案管理员检查后,办理移交手续。
4、档案资料应当至少保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