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大学在校期间综合评议标准版本
大学在校期间综合评议标准版本第一部分:学业表现评估1. 学业成绩- 每学期的学业成绩是评估学生学术水平的主要依据。
成绩将以绩点的形式计算,并按照绩点排名进行评估。
- 优秀成绩:绩点3.5以上;- 良好成绩:绩点3.0 - 3.49;- 中等成绩:绩点2.0 - 2.99;- 不及格:绩点低于2.0。
2. 学术项目和竞赛参与- 学生参与学术项目和竞赛是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
评价学生在该方面的表现时,将考虑项目或竞赛的专业性和难度,以及学生所做的贡献和成绩。
3. 学术研究和科研能力- 学生是否主动参与学术研究和科研活动,以及其研究水平和能力,将是评估学生的重要指标。
- 学术独立性、创新性和研究成果的质量将被优先考虑。
第二部分:社会实践评估1. 社会实践活动参与- 学生是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将被重点评估。
- 参与的活动可以包括志愿服务、社区服务、实习或兼职等。
2. 社会实践成果- 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和对社会的贡献,包括获得的荣誉和奖项,将作为评估的参考指标。
第三部分:学术道德评估1. 学术诚信- 学生是否遵守学术诚信的原则,包括不抄袭、不替他人代写作业、不涂改成绩或考试内容等,将是评估学生学术道德的重要依据。
2. 学术合作- 学生是否积极参与学术合作,包括与同学的讨论、分享学习资源等,以及遵守合作规则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表现,将被考虑在内。
第四部分:创新创业评估1. 创新思维和能力- 学生是否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包括发散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意识,将是评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指标。
2. 创业实践和成果- 学生是否参与创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验,包括创立企业、参加创业竞赛、获得投资等,将作为评估的参考指标。
第五部分:综合素质评估1. 综合素质培养- 学生是否主动参与综合素质培养活动,包括体育锻炼、文艺活动、实践能力培养等,以及在这些方面的成果和表现,将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一) 基础分评定标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政治方向。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心拥护程度。
2.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研究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 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 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面临困难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现、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
(二) 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两大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大学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数科院1303班综合测评细则一.德育分1.凡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被相关部门查处到的,一律取消本学期的所有评优资格。
2.旷课1节扣1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节课者取消本学期所有评优资格。
迟到、早退每次折算成旷课0.25节。
集体活动、团日活动等缺勤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早操、粉笔字、晚自习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操扣1分;已报名参加文体等比赛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3.4.5.积极参加志愿者,社区服务,运动会(服务者)迎新生者酌情加1-3分。
二.能力分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分别加6分,9分;通过计算机二三级考试分别加6分9分.2.参加文化类、科技类、技能类、创造发明类等竞赛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执行,每一类竞赛活动积分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
3.(1)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和文艺作品,国家级每篇加20分,省级每篇加10分,市级加6分;第二作者减半加分,其余类推。
(2)在校级或院级学术报告会上宣读学术论文分别加6分或3分。
(3)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校级(含校报和同级作品)加6分,网络篇分别加5,4,3分。
(4)凡被市校级报刊录用的稿件每篇加3分,被校内综合新闻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加2分,被翔宇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加1分,满分6分,图片新闻每张1分,文字报道中的图片每篇1分,翔宇网稿件、照片及海报分数不叠加,总分不超过6分。
校报及校外稿件可叠加,无上限。
多发稿件实行就高制,以所发表的最高媒体为标准。
此项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按20计。
4.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宿舍每位成员每次加5分;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每位宿舍成员每次加3分。
校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宿舍分别为5,4,3分,院级则为3,2,1分5.职位分不叠加,采取就高制。
班级干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3-8分,校院级社团学生会干部加3-7分,担任干事的加1-3分。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值确定办法<一>、测评的基本要素测评的基本要素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综合加分三个部分,各项权重分别为20%、60%、20%。
1、德育素质评分标准(100分)①思想道德(60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学校党委、学院总支保持高度一致,给予基础分60分。
②日常表现分(0—25)具体评分标准各系自定。
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集体活动指升旗仪式、班会、学工部团委要求参加的各类活动),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教学活动者,给予日常表现分25分。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没有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活动者,辅导员或学生管理部门可通过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减分。
每次旷课的减分权限为3分以内(含3分),减分直至日常表现分为0分止,此项由辅导员进行打分。
③德育素质加分(0—15分)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残助困及参加校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有政府部门、学院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统一下发表彰通报的予以加分。
大学生在行为养成等方面表现突出,所在寝室被评为“卫生寝室”、“文明寝室”等称号的,寝室成员每人加5--10分(以学院通报为准)。
④本学年基本素质平均分达不到80分者和本学年度受纪录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学年各种奖项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2、学习成绩(100分)①学生学年度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A= ×60%Σ课程学分三、综合加分标准(100分)1、学生干部职务加分:学生干部必须任职满一学期才能进行加分,按照学生干部考核办法由学工部、团委对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进行打分,各系学工办对系学生分会、团总支学生干部进行打分,各辅导员注:①学生干部兼职的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职务加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
外语与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二、细则第一部分:加分1.学生学习成绩期末统计总分居班前15%以内者加10分,在16%—30%以内者加7分,在31%—50%者加4分,在前51%—70%者加2分。
2.学期单科成绩在班内居前三名者分别另加3、2、1分。
总成绩前三名者分别另加4、3、2分.3.每通过一门选修课加2分。
校级各类技能考核每通过一项加2分。
全国、省级计算机、书法、普通话等项目等级考试,每通过一项加4(3)分。
4.遵守纪律、当月考勤全勤者加5分。
5.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5)、6(3)、4(2)分,获得优秀奖者加2(1)分.位于一等奖中第一名者,另加2分。
6.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和相关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级比赛,成绩突出者加4、3、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0、30、15;30、20、8;20、15、5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
7.参加国家、省、市非政府组织举办的各级各类非专业比赛或征稿等,成绩突出者加3、2、1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20、10;20、15、5;15、10、3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8.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者每人加4分,舍长另加1分,校级卫生先进个人加4分,受院卫生评比表彰的宿舍每人每次加2分,舍长另加1分.9.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主动参与者每次加1分,获省、市和学校先进个人加8—6分.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科技发明成果获省、市和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15)、20(8)、15(6)分,获国家专利的加30分。
10.崇尚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热心参加义务性工作等文明活动行为,表现突出,或受院级或院级以上部门表彰者加5~2分。
11.关心集体,在院编专题小报、《连云港师专》报和市级报刊(《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上发表正面报道的通讯稿、诗歌、散文、小说、感受及摄影绘画书法作品者,每篇加2~10分,成绩突出或受表彰者加10~12分.12.积极从事外语、经贸及其他学术研究,在校外各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者,每篇加10~15分.13.积极主动向院、班集体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主动监督检举不良行为使事态没有不良发展,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表现突出者加4~2分。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7、旷课每节扣2分;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只加一次;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2、参加竞赛获得名次者,院级第一名加3分,其他名次加2分,优秀奖加1分;参加未获名次者加0.5分;校级第一名加6分,第二、三名加4分,第四名至第六名加3分,优秀奖加2分;省级第一名加12分,第二、三名加10分,其余加8分;如组织选拔赛只算最高加分;3、社团活动比照院系级学生会活动加分,但要有支撑材料;4、参加校大学生科研立项的同学,每人每项加3分,完成项目的加8分;参加义务家电维修活动的,每人每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5、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2分,以暑期实践活动表或社会调查报告等成果为支撑材料;6、在校级刊物发表文章,每篇加4分;在广播站发表稿件0.5分/篇不超过6分;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文章,每篇加12分,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加20分;以上德育、智育、能力素质各项总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五、评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限制条件1、本学年必修课有补考科目者;2、本学年体育成绩不及格者;3、本学年受过院系和学校纪律处分者;4、本学年智育成绩排名在班级1/2以后的同学;5、评选一等奖学金者智育成绩必须排在班级前15名含;六、各班可以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在此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班的实施细则;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院学工组咨询;此指导意见由院学工组负责解释;备注: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比及发放以综合测评结果为唯一依据;其他评奖评优、推优推先、助学金等均以综合测评结果为重要参考依据;各项加分扣分均需有材料支撑;学院学工组年月日。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主要用于评优、评先进,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学习成绩(平均成绩)×70%+思想道德素质测评×30%+学生干部加分。
一、学习成绩
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取平均分×70%为最后得分。
二、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成绩
实施百分制,以100分为基准,根据日常表现加减分
(一)扣分
1、迟到、早退1分/次
2、旷课3分/次
3、事假0.5分/次病假0.3分/次
4、在教室、机房、语音室等教学场所打闹、喧哗、吃东西1分/次
5、卫生检查不合格1分/次
6、不按时熄灯就寝宿舍成员0.5分/次
7、在公共场所吸烟1分/次
8、喝白酒和酗酒5-10分/次
9、使用违禁电器或存放管制刀具30分/次
10、违法、违纪、受处分者30-50分/次
(二)加分
1、宿舍检查评为优秀的1分/次
2、宿舍卫生检查连续一个月评为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1分/人
3、参加学院各类活动获得名次(第一名或一等奖3分/次,第二名或
二等奖2分/次,第三名或三等奖1分/次,优秀奖0.8分/次)三、学生干部加分(30%以外)
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较好的,由辅导员酌情给予加分(担任多项职务者取其最高分)
(一)班级学生干部(二)团委学生会干部
1、辅导员助理2分1、学生会主席2.5分
2、班长、团支书1.5分2、学生会副主席2分
3、副班长1.3分3、各部部长(主任)1.5分
4、班、团委员1分4、各部副部长(副主任)1.3分
5、宿舍长0.5分5、各部委员1分。
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细则(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南昌大学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细则为激励学生在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行为上严格律己,学习上刻苦创新,实施素质教育。
在《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细化考评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细则。
考评标准中凡同类项目同时加分,只计最高分,不重复加。
扣分项累计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一、加分(1)班(团)委以上学生干部,经所在班级、学生组织或聘用单位考核合格,学生会主席团、学友互助基金会理事长、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主任、理论研究会会长加8分;副秘书长、学科副主席、新闻中心主任、思达创业社社长、经贸学社社长、青志协秘书长、副理事长加7分,其他学生干部按照级别依次递减,学生会所有部委加3分;自律委员会成员,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后,方可在综合测评中加分,普通部委加4分,副主任加5分,主任加8分;班委会其他成员及党支部其他委员加5分;寝室长加2分;学生党员考核合格加5分,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合格加4分(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纪受处分现象,或有重修两门课程以上,或所在寝室未达3星级以上者,不给奖励分)。
学生会礼仪队、啦啦队、志愿者等以团委学生会出具的证明为准,最高可加3分。
大一临时班委相应减半加分,协会会员不加分。
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只计一次最高分。
(2)被评为五星级寝室的寝室各成员各加3分。
每学期卫生平均成绩在楼层中排名第一的寝室享受寝室各成员各加2分(加分名单见各学期“自律工作汇总(终) ”)(3)大一第一学期主动上交入党申请书的每人奖励2分。
(入党积极分子该项不加分)(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由各班实行监督考勤,参加人员相应可加1.5分/次、1分/次、0.5分/次。
(5)在争先创优、文明评比等活动中,受到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表扬,相应加20分、10分、5分、3分。
(6)凡在校期间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可加10分;四级口语证加10分;托福580分以上,雅思6分以上加10分。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一、总则综合素质测评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在上一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旨在帮助学生找出差距,激励学生不断进取。
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励、资助项目及个人、集体荣誉等评选的主要依据,并记载《学生教育管理电子档案》,作为择业推荐,学位授予或专升本的主要参考。
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处文件[2019] 25号文件精神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选办法》,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二、单项评分: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一学年德智体美等方面逐项评分,其中包含品行素质、学业成绩、文体素质、拓展性素质4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一)品行素质单项分: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行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二级指标组成,最高分值13分;1、思想政治基础分(3分)党员3分,预备党员2分,入党积极分子1分,共青团员0.5分,群中不加分。
2、操行考评成绩(8分)根据操行考评成绩扣分量表进行扣分,直到扣完,无扣分依据不得扣分。
3、诚信分(2分)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扣2分;在学校活动和日常行为规范中有不诚信行为酌情扣分,最高扣分不超过2分;无前述两项情况给满分。
(二)学业成绩分:该项由一学年教务网上的平均学分绩点而定,最高分值为60分,计算方式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学院统一下发。
(三)文体素质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文体类加分2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0分;文体类加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体育成绩计算方式如下:该生学年度两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0.025,大三大四学生按最高分5分计算。
(四)拓展性素质:该项由担任学生工作,竞赛获奖,公益活动,3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7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
三、奖惩分奖惩分指综测加分、扣分两项的分值,具体分值见奖惩量表。
所有加、减分项目只针对上一学年度(截止当年8月31日)所获得的奖惩情况,最高分值5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D、先进个人荣誉:(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D、班委+2E、院、系各干事+1F、寝室室长+0.5(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A、院、系通报批评-0.5B、学校通告批评-1C、警告处分-3D、严重警告处分-5E、记过处分-7F、留校察看处分-9G、受治安处罚者-12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I、无故不参加军训-2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1、智育附加分(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A、国家级+15B、省部级+8C、市级+6D、校级+4(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A、核心期刊+6B、一般期刊+3C、全国性报纸+3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
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素质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做合格的大学生,考察其在校期间全面发展的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综合成绩是指学生在一个学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身心素质、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诸方面全面考核评定的成绩。
第三条对学生的考核,应把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放在首位,以专业理论素质为主,全面考核评定。
综合成绩测评结果是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每学期的综合测评均须在下学期开学初的四周内完成。
第五条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工作由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领导,以年级进行。
(一)各学院(系)可根据《XXXX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结合本学院(系)情况制定评分细则(每项规定的满分不能突破),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由年级综合测评小组按细则实施评分。
某些特殊专业(如体育、音乐、美术等)可根据本细则精神,做个别调整和规定,但必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后方可执行。
(二)各年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班团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由辅导员任组长。
综合测评小组依据本细则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测评,并指定专人填写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一式三份。
经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章。
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处);一份存学院(系);一份在年级内公布。
第六条测评要做到认真、合理、公正、任何人不得徇私情,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凡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党纪校纪处分。
各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XXXX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八条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综合测评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湖北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综合测评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
第三条荣誉称号包括校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十佳大学生。
第四条新生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吸引更多的高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五条新生奖学金根据高考志愿、成绩评定、由校招生与共总就业处提出评选条件和奖励额度,经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领导审核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在新生报道结束后,根据评选标准提供新生奖学金名单,报相关领导审批,由学校发文表彰,并在新生开学典礼时从校长基金中给予奖励支付。
第七条获奖的新生经复查不合格而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所获得的新生奖学金必须全额退回。
第八条各班成立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在内的6—7人的综合测评小组。
测评小组在测评过程中要接受学生监督,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九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系各专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学习优秀奖学金第十条学习优秀奖学金是为鼓励学习勤奋、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的学生。
第十一条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2、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表现突出;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治学态度严谨,遵守课堂纪律,各科成绩优秀;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
第十二条参评对象: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非毕业班的学生,毕业班学生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对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等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评定比例及奖学金金额:1、一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3%,奖励金额为800元/人/学年;2、二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8%,奖励金额为400元/人/学年;3、三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200元/人/学年第十四条学习优秀总分包括课程加权平均分和二级指标分,满分100分,即学习优秀总分=课程加权平均分×80%+二级指标分。
综测评分细则
2011年—2012年生命科学学院综测相关事宜一、前期准备工作(一)通知各班级的同学认真阅读(2012版)《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第145页—162页并准备好相关加分材料和证明(包括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的复印件等)。
(二)以班为单位成立综测评分小组和审核小组成员1、测评单位成立审核小组,人数6-8人,由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一半。
班主任负责指导审核小组工作。
审核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审议、核准分数、改正错漏。
2、评分小组由不少于综测单位的30%的同学组成(包括学生干部、党员、学生代表),主要负责定性考评,给班级同学打分。
二、综测进行流程1、每位同学参照(2012版)《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第145页—162页评分规则进行自评,评分小组对同学进行评分。
2、审核小组对班级同学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并返回学生,学生无异议后各班将自评表上交学院。
3、学院进行初步审核并反馈给班级。
4、班级进行调整并将信息录入综测系统,形成初稿上交学院,学院进行审核。
5、学院进行最后审核,在全院内进行公示,形成终稿上交学校。
三、综测相关表格的具体填写(一)学院发放综测相关材料到各班1、包括:评分小组打分表、学生自评表、单项获奖学生申报表、三好生标兵(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二)各班综测上交材料包括:评分小组打分表、学生自评表(附带相关加分材料和证明)、单项获奖学生名单(附电子文档)、单项获奖学生申报表(附成绩登记表)、三好生标兵(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各种材料务必准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评分细则《云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自评打分表》的填写1、《基础性素质》一栏(1)《品德基础素质》评分规则:注:1、具体加分细则由本人参照《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自己打分。
2.扣分标准参照《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第151页进行扣分,且由学校出具相关违纪学生名单,相关审核人员逐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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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维权知识》讲座 《大学生如何赢在未来》讲座 《现代物流与物流信息系统》专题讲座 《大学生活,我做主》讲座 《2009年报关员考试巡回讲座--暨报关员职业发展讲座 《如何在学校脱颖而出》讲座 电影《艺术人生·温暖2008》 电影《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电影《保持通话》 电影《当幸福来敲门》 2、向校广播台投稿并被采用 向各系刊/校刊投稿并被采用 向省级级报刊投稿并被采用 向国家级报刊投稿并被采用 3、参加各系、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等比赛活动 获各系一、二、三等奖 获校/厅级一、二、三等奖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4、校广播台成员/礼仪队队员/国旗校旗护卫队队 员 艺术团成员 合唱团成员 系艺术团队长 系艺术团队员 所有社团团长(包括系记者团、膳食委员会等) 副团长(包括系记者团、膳食委员会等) 正副部长(包括系记者团、膳食委员会等) 干事(包括系记者团、膳食委员会等) 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活动/校青年志愿者
1 1 1 1 1 1 1 1 1 1
每篇加1分 每篇加2分 每篇加4分 每篇加6分 每人每次加2分 另加3、2、1分 另加5、4、3分 另加7、6、5分 另加10、9、8分 每学年度加15分 每学年度加15分 每学年度加15分 8 5 10 9 8 7 酌情加1-3分
最高加分不超10分
能胜任岗位工作者 坚持正常排练节目 坚持正常排练节目
7 6 5 10 9 8
每篇加5分 每篇加5分 每篇加7分 每篇加15分 按1/3加分 以最高加分项加分 不重复加分
5 2 以最高加分项加分 1 1 2 0.2 0.2 0.2 不能参与评比
不重复加分
一次扣15分 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扣完加分为止
三、文娱体育测评
基本分60分
1、参加系文艺演出\各类体育运动比赛 参加新年晚会演出 参加系篮球比赛 参加系女子三人篮球赛 参加系“八人九足”比赛 参加系辩论赛 参加系读书演讲比赛 参加女生涂鸦画设计大赛 参加方巾设计大赛 参加大胃王争霸赛 参加蛋糕DIY活动 每人每次加2分 2 2 2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每人加1分 每人加1分 每人加1分 每人加1分 每人加0.5分 3 2 0.5 -2 -4 -6 -8 -15 -25 -2 -4 -6 -8 -15 -25 -30 每次扣4分 每次扣2分 -0.1 -0.1 -0.5 -0.5
二、学业科研测评
总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1、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 2、校级学术性竞赛活动 省级以上学术性竞赛活动 3、在学术性竞赛活动中获奖者加分如下: 获学校或市(厅)级一等奖者 获学校或市(厅)级二等奖者 获学校或市(厅)级三等奖者 1 2 学年绩点*10+50
5、参加国家级文艺演出者 获一、二、三等奖 扣分项目: 1、不参加学校和各系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 2、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中不服从裁判/干扰演出/ 干扰比赛顺利进行者 3、体育未能达标者 无故不参加达标测试每次扣5分 每次扣10分 -5 -15
四、人文素质测评
拔草 迎新志愿者 校园开放周志愿者 校运会志愿者 敬老院活动 植树 7、获学校“先进班集体” 获“优秀团支部” 获“标兵连”称号 获“先进连”称号 获系“文明纪律班” 被院评为“文明宿舍” 被系评为“文明宿舍” 主题班会获奖 扣分项目: 违反校规校纪受书面通报批评一次 违反校规校纪受书面通报批评两次 受警告处分一次 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受记过处分 受留校察看处分 违反党纪团纪受党内团内通报批评一次 违反党纪团纪受党内团内通报批评两次 受党内团内警告一次 受党内团内严重警告一次 受党内团内记过者 受留党留团查看处分 受开除党团籍处分者 凡政治学习、公益劳动等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 活动未经请假批准而缺席者 未能完成义务劳动等规定任务者 上课迟到一次 早退一次 旷课一节 累计迟到三次当旷课一节
参加品牌策划大赛 参加“和谐企管家”迎新晚会 参加系拔河比赛 并获前三名者 参加晨跑 2、参加院级各种文艺演出\各类体育运动比赛 参加校庆演出 参加元旦文艺汇演 参加毕业晚会演出 参加迎新杯篮球赛 参加拔河比赛 参加党团知识竞赛 参加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 参加水果拼盘比赛 参加女生形象摄影比赛 参加个人简历设计大赛 参加院体育嘉年华会 参加院排球比赛 参加院学生足球联赛 参加院第二届华羽杯羽毛球赛 参加院第二届励志杯羽毛球混合团体比赛 参加增城税收漫画征集创意大赛 参加院读书演讲比赛 参加校运会方阵队/拉拉队/健美操队/裁判员 参加华商厨艺大比拼比赛 参加院书法比赛 参加院主持人大赛 参加院十大歌手比赛 参加CET英语演讲比赛 参加增城广场大学生主题报告会 参加增城广场元旦文艺汇演 参加增城广场五四文艺汇演 并获前三名者 获4-6名者 获7-8名者 3、参加省级文艺演出\高校体育运动比赛 参加广东省大学生排球联赛 获前八名者 球类比赛主力队员 非主力队员 4、参加田径、游泳等比赛并破校记录者 破省高校记录者 破全国大学生记录者
4 3 2
获省(部)级一等奖者 获省(部)级二等奖者 获省(部)级三等奖者 获国家级一等奖者 获国家级二等奖者 获国家级三等奖者 4、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加分如下: 在本校学报发表 在其他市(厅)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 参编参著者 既参加各级学术竞赛获奖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 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 5、获学校年度科研立项后按时结项者 项目主持人 位列前四名参与者 参加多个科研项目者 过英语A级 过英语四级 过英语六级 过计算机一级 过计算机二级 考取各类专业证 选修课挂科 扣分项目: 剽窃他人成果而获奖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科研 立项结项之一者 情节严重者
2009-2010学年企管系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项目
一、思想品德评测
基本分70分
1、参加党校培训 2、参加党课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3 2 担任多级学生干部者 担任一学期的加分 按最高级别加分 减半 10 8 8 8 6 6 6 6 4 4 4 4 6 3 5 3 4 4 2 2 8 6 5 酌情加分 3 3 5 10 20 3 5 每次加1分 最高不超过5分
2 2 2 另加4、3、2分 每次0.5分 每人每次加3分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每人加2分 3 3 3 3 3 3 3 3 另加5、4、3分 另加2分 另加1分 每人每次加4分 另加5、4、3分 按校级两倍加分 每次比赛另加5分 另加2分 每次每项加10分 每次每项加20分 每次每项加30分 优秀裁判员另加2分
分值
备注
3、担任干部 院学生会正副主席 院团委、学生会正副部长 系学生会正副主席 系团总支副书记 院团委、学生会干事 系团总支正副部长 系学生会正副部长 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 系团总支干部 系学生会干部 各班干部 助理班主任 辅导员助理 信息员 优秀信息员 网络管理员 优秀团员 优秀学生干部 军训标兵 军训旗手 社团联合部正副部长 社团联合部干事 优秀党员 4、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见义勇为等为院 争得荣誉 受系通报表彰者 受县处级通报表彰者 受学生处通报表彰者 受学院或市厅级表彰者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者 5、参加无偿献血者 无偿献血一次 无偿献血两次 6、参加系以上单位组织的义务劳动
基本分60分
1、参加校名人名家讲座/DVD人文素质讲座/电影 教育 《从次贷危机到金融海啸》讲座---徐印州 《名企总裁谈创业》讲座 企管系商业联合会揭牌仪式 《家庭理财的学问》讲座 考证答疑见面会 《女生节女性性健康教育》讲座 《营销百年之路》讲座 《职业人生与就业指导》讲座 《大学规划与人生定位》讲座 《鲁豫有约--80后》 《单子龙华商百味演讲》 人文素质讲座 女生节狂欢之夜 《鲁豫有约--大学生的另类毕业》 《语言艺术》讲座 《公务员与公务员考试》讲座 《现代百货业的发展趋势》讲座 《一虎一席谈》 《我们毕业了》讲座 《现代企业需要哪种人才》讲座 《英语四六级考试》讲座 《健康大讲堂》讲座 《税务知识》讲座 《美丽蜕变新开始》讲座 《关注安全,享受生命--防火安全知识》讲座 《欧洲各国留学优势》讲座 《珠三角经济增长的思考与分析》讲座 注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答疑会 每人每次加1分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最高15分(一年) 盖章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