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要求
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指南(正式)
职称评审工作指南(2017年)为调动广大专业术人员学技术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指南,请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认真阅读,遵照执行,其它评审系列申报职称可参照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1、重庆市工程技术仪器仪表系列的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2、高经、高会、高统等系列。
二、时间安排重庆市工程技术仪器仪表系列材料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9月30日;评审时间为 11月中旬。
其它的正高、高经、高会、高统等系列按渝职改办【2017】117 号文件规定申报。
三、申报材料1、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供《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2份(附件5);《重庆市___系列___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14份(附件6);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论文、论著,学术、技术报告;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成果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如破格的请填《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附件8);上报时可送复印件,并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复印件上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有问题本机构负责)盖章确认。
2、单位人事部门需报送《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附件7)。
四、申报程序严格按照《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和《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申报和评审工作:(一)本人申报。
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附件5),严格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二)单位核查、择优推荐。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有效证件原件、学历学位材料、学术论文(著作)材料、科技成果获奖材料等进行认真核查。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24•【字号】川卫发〔2017〕124号•【施行日期】2017.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7〕124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局)、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级有关部门:为做好2017年度全省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含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及成都市市属单位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可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室及同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少数民族县(含少数民族待遇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少数民族县以外的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二级甲等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外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在乡镇、社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工作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但不得在同一年同时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
申报全省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三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一年;3.受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渝职改办〔2017〕117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职改办〔2017〕117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1号)、《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7号)、《重庆市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办法》(渝人社发〔2017〕74号)、《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和《转发〈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229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时间安排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2017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组织开展;中、初级申报评审由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分别确定日程安排并对外公布。
三、有关程序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
其中,教育系统实行网络申报评审的,按市教委职改办规定执行;市属高等学校授权学科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人申报。
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3)非公单位人员(含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存档机构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报送;(4)在渝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市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其在渝最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挂靠部门;(5)破格申报的人员需按程序审核签章。
关于2017年高、中级职称申报的温馨提示
关于2017年高、中级职称申报的温馨提示2017年高、中级职称预计5月底6月初开始(具体时间请关注河北人才网),为更好的为参评人员服务,现将需提前注意及准备的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职称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需提前在工作单位局域网上或便于群众查阅、监督的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提交职称评审材料时需提供单位局域网申报推荐公示首页和本人页页面的打印截图或照片或其他公示图片、证明。
(一)、公示要求:1、公示时间一般为七个工作日;2、公示地点要方便群众便于查阅、监督;3、设置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并负责做好来访及情况汇总等工作;4、申报材料不经公示的,一律不准推荐参评;5、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申报人员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两年内(不含当年)不允许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在申报过程中发现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仍有伪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处有权拒绝其申报,并依据相应政策处理。
公示时请务必注意各单位要统一组织,公示日期,公示人数及相应情况做到一致,且各单位公示结束后不得再增加公示以外的人员申报或再另行公示。
如发现上述问题,我处将按相关的政策依据进行处理。
(二)、公示内容:1、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学历、资历、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工作总结及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等材料2、《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3、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的推荐人员名单二、注意事项(一)、学历、论文、课题、奖励、发明专利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对学术、原创性、研究属性较强的职称系列(专业),试行代表作制度,注重论文,科研成果、作品的质量,淡化数量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承担完成的课题、专业奖励、发明专利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
发明专利须附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登记费收据、专利登记手续、专利证书等。
课题组卷时须附课题或项目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和结项鉴定材料。
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规定(一)2017年度全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进行,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6号)进行。
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可以选择申报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或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但不能同时申报。
民营医院、企业医院等非公单位级别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发证机关界定,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可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
自2017年起,取消河南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2009年及以后经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河南省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聘任满6年以上者,经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原证书上加盖“全省适用”印章,并将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社厅备案。
考核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行制定。
(三)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和“放管服”要求,简化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程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高评会承办部门负责申报资格的复核,省职改办进行抽查监督。
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参评的人员、委托评审人员、中央驻豫单位人员、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人员,以及正常申报、转评、学历破格申报以外的人员,仍须按程序报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后参评。
2017年徐州市职称评审文件
2017年徐州市职称评审文件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职称评审成为衡量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标准之一。
作为徐州市的职称评审文件,本文旨在介绍2017年徐州市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以便广大职场人士了解并积极参与。
二、评审对象本次职称评审适用于所有在徐州市工作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等各个行业的从业人员。
三、评审条件1. 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包括: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年限和工作经验;2. 不同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根据不同职称的要求而定,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学术成果、工作业绩等;3. 评审申请人应符合徐州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评审流程1. 申报:评审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交评审申请材料;2. 材料审核:所在单位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合格的材料报送至徐州市职称评审委员会;3. 评审:徐州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包括专家评审和公示;4. 结果公布:评审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请人公布;5. 评审异议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五、评审指标1. 学历和学位:评审申请人的学历和学位应符合职称评审的要求;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 学术成果:评审申请人应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4. 工作业绩:评审申请人应在工作岗位上有一定的成绩和贡献,包括工作经验、项目管理、荣誉奖励等;5. 个人品德:评审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六、评审结果与奖励根据评审结果,符合职称评审要求的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职称和相关奖励,包括职称证书、工资调整、职务晋升等。
七、评审的意义和影响职称评审不仅是对个人职业发展的认可和肯定,也是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的重要手段。
评审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个人的职业发展和薪资待遇。
八、总结2017年徐州市职称评审文件的发布,为广大职场人士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专业能力和素质的平台。
2017年河南省破格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副主任中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职务资格任职资格论文发表要求
2017年河南省破格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副主任中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职务资格任职资格论文发表要求根据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规定:本条件适用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机构中的卫生计生技术人员。
本条件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出现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第一者使用。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汇集等,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科普性文章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SCI论文影响因子在2.0—2.9之间的,可作为一篇二类期刊论文;影响因子在1.9以下的,可作为一篇三类期刊论文。
本条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以往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破格申报条件 (一)破格(学历)申报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除符合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推荐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或被SCI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Ⅱ区以上或影响因子累计≥5.0,且每篇影响因子≥1.0)。
2.获本专业省级三等以上、省辖市(厅)级一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第1名)。
2017年河南省主任中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评审论文发表要求根据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规定:本条件适用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机构中的卫生计生技术人员。
本条件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出现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第一者使用。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汇集等,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篇幅短小的论文发表论文、出书投稿咨询期刊之家网论文援助杨老师Q/微信1760405151摘要、科普性文章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为进一步健全职称层级,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系列和名称(一)增设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和正高级名称分别为: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船舶系列增设正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正高级船舶电子员、正高级引航员,民用航空飞行系列增设正高级飞行员、正高级领航员、正高级飞行通信员、正高级飞行机械员。
农业系列继续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评审工作,可设置农业、林业相关专业。
其他系列个别专业未设置到正高级职称的,在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时进一步完善。
(二)在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增设的正高级职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各系列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各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人事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人事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6.13•【文号】新广人教〔2017〕424号•【施行日期】2017.06.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广人教〔2017〕424号有关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职改)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集团(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为做好2017年度中央在京新闻单位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要求(一)参评人员在报社或时政新闻类期刊新闻采编现职岗位从事新闻采编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1.申报主任编辑、主任记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编辑或记者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2)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中级职称调入新闻单位,并按规定已转评为新闻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且与原专业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4)具有其他专业副高级职称调入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转评)。
2.申报高级编辑、高级记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或本单位主管部门组建的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意)评审,取得主任编辑或主任记者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2)具有其他专业副高级职称调入新闻单位,并按规定已转评为新闻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
(3)具有其他专业正高级职称调入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转评)。
(注:学历均指国民教育系列,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人商字〔2017〕3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人商字…2017‟35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院本部各部门、院属各单位:根据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字…2017‟20号‟精神,为做好二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工作依据和原则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程序按照《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天工法人…2015‟8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评审条件依据《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工程、科研、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破格评审条件》…人字…2012‟100号‟文件第二研究院部门文件 中国航天 科工集团执行。
评聘工作按照严格掌握各系列评审条件、确保评审质量、突出业绩和水平的原则,在评审控制比例范围内,评聘指标应向军品预研、科研生产一线技术骨干和民用产业技术骨干倾斜。
在聘任工作中,要与本单位岗位设置相结合,科学聘任、严格考核,严禁指标外聘任。
二、深化职称改革相关要求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各单位要坚持把道德品质作为职称评聘的首要条件,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人格品德和职业道德,要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对学术、学历、资格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一段时间内暂停其申报资格。
2.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
对在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论文要求。
所从事工作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无特殊要求的岗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上级单位或主管机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职称评审要向集团公司“五重大一专项”、自主创新项目、三创新特区(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和特区)人员倾斜,上述人员高级职称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0%。
允许更高比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破格申报职称,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发明专利转化经济效益累计达5000万以上、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2017年度郑州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7年度郑州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17年全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0号)精神,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有关政策调整(一)拓展职称评价服务范围1.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
在郑州市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央驻郑单位以及在郑州市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均可参加我市的职称评审。
2.从事工程技术的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申报助理工程师:⑴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⑵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⑶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申报工程师:⑴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⑵“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申报高级工程师:⑴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⑵“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⑴我省特级技师获得者;⑵“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技师,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
3、拓展我市非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申报条件非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017年陕西宝鸡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时间及申报条件
【导语】陕西宝鸡市发布了2017年基层卫⽣专业技术⼈员⾼级职称评审有关⼯作的通知,⼩编为⼤家编辑整理了2017年宝鸡市基层卫⽣专业技术⼈员⾼级职称评审通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各县区⼈社局、卫计局: 根据陕西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卫⽣和计划⽣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卫⽣系列⾼级职称评审⼯作安排的通知》(陕⼈社函〔2017〕827号)⽂件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度基层卫⽣系列⾼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适⽤于全市县域内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机构、乡镇(街道)卫⽣院、村卫⽣室、城市社区卫⽣服务中⼼(站)和县域内社会办医疗卫⽣机构在职在岗的卫⽣专业技术⼈员申报评审基层卫⽣专业⾼级职称。
(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机构以下简称为县级医疗卫⽣机构,乡镇(街道)卫⽣院、村卫⽣室、城市社区卫⽣服务中⼼(站)和县域内社会办医疗卫⽣机构以下统称为乡镇及以下医疗卫⽣机构)。
⼆、申报条件 (⼀)思想政治条件。
基层卫⽣专业技术⼈员职称晋升应注重业绩和贡献,晋升⾼级职称⼈员须在近5年的个⼈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实⾏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县级公⽴医院除外),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
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
申报⼈员单位须填写《宝鸡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附件1)。
按照陕西省⼈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医院综合改⾰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号)要求,县级公⽴医院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医务⼈员不再受编制岗位数量限制,实⾏评聘分开。
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均应参加基层卫⽣专业实践能⼒考核。
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参加下⼀阶段评审的资格。
当年退休⼈员,不列⼊参加评审范围。
调⼊我省县域内医卫⽣机构和社区卫⽣服务中⼼(站)不满2年的卫⽣专业技术⼈员,不适⽤基层卫⽣专业技术⼈员职称政策。
(三)申报⼈员平均每年在基层(县级及以下)医疗卫⽣机构参加本专业⼯作不少于40周,由申报⼈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县级卫⽣计⽣部门审核。
湖北2017年工程类高级职称标准
湖北2017年工程类高级职称标准
湖北2017年工程类高级职称申报标准具体如下: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1. 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湖北省工程类高级职称申报标准相关文件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职称评审常见问题解答
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常见问题政策解答(2017版)为了更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工程师,我们根据省市有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对日常电话、网络咨询中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
本政策解答仅供参考,如有变化,具体以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一、申报条件(一)评审范围1.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工程师的评审范围是哪些?申报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须是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市政、公用、建筑施工、设备安装、钢结构、装饰、建筑设计、规划、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其中,人事档案不在杭州市的,但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也可申报工程师;申报高级工程师的,申报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须转入杭州市,或进行评审委托,否则不予评审。
2.哪些情形不列入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工程师的评审范围?以下五种情况不列入申报评审范围:1.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均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包括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技术人员。
2.对已退离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其是否返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
浙人社发〔2010〕152号文件重申,随着全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从今年起对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非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3.专业技术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杭人[1996]140号)4.国家、省和市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5.文件规定不列入申报评审范围对象的其它情况。
(二)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8号)和《关于做好杭州市2017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7〕107号)相关文件要求,从2017年起,不再将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在岗位设置、岗位竞聘时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条件。
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张教人发〔2017〕49号)
张掖市教育局文件张教人发〔2017〕49号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发〔2016〕18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3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全市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条件(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发〔2016〕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报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甘教人〔2016〕46号)等文件执行。
(二)中小学高级、一级、二级和三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正常晋升和破格晋升人员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发〔2016〕18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321号)等文件执行。
中等专业学校职称晋升人员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甘人职〔2016〕2号)和《甘肃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职〔2009〕67号)等文件执行。
(三)有关学历、专业技术年限、论文、年度考核、系列转换的要求按《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甘人职〔2017〕33号)等文件办理。
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益人社发〔2017〕62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局、委,各相关省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文件精神,经益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就益阳市2017年度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一)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用人单位需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中签署测评结果。
评审机构要注重考核参评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增加创新成果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参评人员的业绩水平、实际贡献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尽快修订细化评价标准。
市直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根据各自领域特点和行业发展需求,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已修订的本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价标准,制定我市对应的中级职称申报评价标准,前期已完成修订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可尽快出台并按照新修订的标准条件开展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含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和基卫高职称评审);暂不能启动修订工作的系列(专业),2017年评审仍按照原标准条件执行,但需尽快部署调研起草修订工作。
工程系列(专业)在完善修订评审条件时,要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考试)。
(三)明确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和论文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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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要求一、材料要求(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1、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7、特殊要求(1)播音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截止申报当年年底未满45周岁的申报人员须提供,45周岁以上的申报人员暂不作要求,用A4纸)。
(2)会计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当年参评有效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3)技校教师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技工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中专教师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5)高校教师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已验证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6)农业系列除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业绩登记卡》原件(仅限分支专业为农技推广的申报人员)。
(7)市州以上城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职称者还需提供《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原件。
(二)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份数要求多的系列只装订一份)。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6、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三)整理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4、省职改办不再统一印制表格,所有表格均可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申请表格”栏目中(/site/hnzc/)下载。
二、资格审查要求(一)总体要求1、职称申报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上须有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凡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名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17年11月28日(含),其后取得的外语、计算机、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7年度高级职称申报的有效材料。
其中,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二)学历、资历要求1、学历要求根据湘职改字〔1999〕25号文件要求,规定学历指国家教委承认的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按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准予毕业所获得的学历。
各种进修、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作为评审职称的学历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参评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后续学历毕业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含)前,但毕业证尚未颁发的不能作为参评学历依据。
学习类型区别: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此类学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职”、“函授”字样的,归为在职类学历,此类人员聘期不受影响。
2、专业要求申报卫生、工程、自然科研、高教、农业五大系列职称时,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其他系列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3、资历要求(1)申报正高资历要求按照各系列《试行条例》,申报正高职称需达到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任副高职务满5年。
特例如下:①文学创作正高(文学创作一级)只需达到大专学历,从事文学创作20年。
②艺术系列一级演员、一级演奏员对学历无明确要求,需任副高职务满5年;其他专业为大专以上学历,任副高职务满5年。
(2)申报副高资历要求绝大部分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为: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任中级职务满5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任中级职务满2年。
特例如下:①实验系列(高教、自科、中专)副高级职称资历要求为:专科任中级职务满6年,本科任中级职务满5年;②艺术系列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主任舞台技师对学历无明确要求,需任中级职务满5年;其他专业为大专以上学历,任中级职务满5年。
③卫生计生系列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满4年;④卫生计生系列中临床医学专业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7年可申报;预防医学专业、药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主管医师工作7年可申报;⑤自科系列取得博士学位,任中级职务满3年;⑥体育教练员系列、审计系列、中小学(初中)系列、技校教师系列中的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学历资历要求为大专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申报;⑦文学创作专业资历要求为大专从事文学创作12年;⑧从2005年起,凡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高教、中专、高中 (含职高)教师、自然科研、社会科研、出版、会计系列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可正常申报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试行条例》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国家规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试行条例》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国家规定),可正常申报相应系列的副高级职称。
⑨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3)其他①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回(来)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和外语成绩限制,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
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②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后,赴国(境)外从事2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回(来)湘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高级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和外语成绩限制,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
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③取得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考试)。
④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职称。
申报高级职称时,其任现职时间应在三年以上。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毕业的,破学历申报副高职称,须大专学历,破学历申报中级职称,须中专学历;大专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正高职称、中专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副高职称、初中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中级职称。
破资历的,一般只能破一个“台阶”,即申报正高、副高职称的,须分别具有副高、中级职称。
中级一般不能破格申级正高职称,初级一般不能破格申报副高职称。
具体的破格参评条件见湘职改字〔1999〕第24号。
(三)年度考核要求根据湘人发〔1999〕37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正常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人员,其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以上;破格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人员,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论均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一年的考核结论为“优秀”。
凡申报者,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五年(2013-2017年)的考核登记表,每年的考核结论须达合格以上。
因2017年度考核还未进行,2017年度考核表可免于提供。
(四)公示要求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须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由用人单位出具公示结果,无异议者方可申报材料。
(五)特殊要求1、为促进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根据湘人发〔2000〕34号文件规定,对申报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中级职称者,在任期内须推广一项新技术、联系一个科技示范村;申报高级职称者,在任期内须推广两项以上新技术,联系一个科技示范村。
2、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湘发〔1997〕5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扶贫工作,湘卫人发〔1997〕6号文件对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卫生扶贫”作出规定,从1998年开始,凡地市以上城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副主任医师职称者,必须在县、乡卫生机构服务半年,作为基本条件纳入评审范畴,届时须报送《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
各接收单位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期间的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并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要作为任期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申报职称的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