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年县昌港矿区银金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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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年县昌港矿区银金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受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委托,湖北华诚地矿咨询有限公司组成采矿权评估小组,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对江西省万年县昌港矿区银金矿在2010年2月28日的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资料和评定估算,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名称:湖北华诚地矿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大道954号(黄石港区总部经济大厦)法定代表人:吴宏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22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420200020052730

根据采矿权评估委托书(2010年3月10日),本项目评估受托机构为湖北华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经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和国土资源部批准,湖北华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22号)现已变更至湖北华诚地矿咨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不变),详见附件六情况说明。

2、评估委托人、采矿权人

评估委托人单位名称: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采矿权人:万年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3、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江西省万年县昌港矿区银金矿采矿权;开采矿种为银、金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

根据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委托评估的矿区范围,评估范围拐点坐标为: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3184130 39499854

2、 3185300 39501400

3、 3185750 39501850

4、 3186350 39501450

5、 3185830 39500980

6、 3185485 39499950

7、 3185040 39499360

共由7个拐点圈定,详见附件一。

开采深度:由+150米至-150米标高。矿区面积2.1738平方公里,

评估范围同该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09094220034635)范围一致(见附件七)。

按照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要求,本项目是对该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补交价款进行估算,昌港矿区银金矿原采矿许可证(证号:3600000620150)核定的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为: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3184130 39499854

2、 3185300 39501400

3、 3185830 39500980

4、 3185485 39499950

5、 3185040 39499360

共由5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715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由+150米至-150米标高。(见P129页)

4、评估目的

江西省万年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昌港矿区银金矿扩大矿区范围需补交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需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本评估项目是对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在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价值咨询意见。

5、评估基准日

本采矿权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0年2月28日。

评估报告中的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评估基准日的客观有效标准。

选取2010年2月28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一是该时点距评估委托日未超过时限;二是考虑该日期为月末,距离评估日期较近,便于评估机构收集评估资料及进行评估测算。

6、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规依据、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

6.1 法规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⑵《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⑶《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⑷《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⑸《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⑹《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⑺《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⑻《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CMV13051-2007)。

6.2 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

⑴采矿权评估委托书(2010年3月10日);

⑵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09094220034635);

⑶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东北大队编制的《江西省万年县昌港矿区银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07年10月)、评审意见书及评审备案证明(赣国土资储备字[2007]092号);

⑷上饶联谊矿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西省万年县昌港银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07年11月)及审查意见;

⑸委托单位提供和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有关资料。

7、评估原则

7. 1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性、可行性原则;

7.2遵循产权主体变动的原则;

7.3遵循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原则和谨慎性原则;

7.4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最有效利用的原则;

7.5遵守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遵守地质勘探规范的原则;

7.6遵循采矿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

7.7遵循供求、变动、竞争、协调和均衡原则。

8、评估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我公司对江西省万年县昌港矿区银金矿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1)接受委托阶段:2010年3月10日,接受委托,与委托方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为江西省万年县昌港矿区银金矿补交采矿权价款而对其价

值进行评估;评估的对象和范围是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评估委托书委托评估的矿区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2月28日,拟定评估计划(评估方案和方法等),提供评估资料准备的清单。

(2)现场查勘阶段:根据评估的有关原则规定,评估小组于2010年3月17日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采矿权进行现场查勘,查阅有关材料,征询、了解矿床地质勘查、矿山建设等基本情况,实地考察矿山的开采工艺流程,现场收集、核实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设计资料等。

(3)评定估算阶段:于2010年3月18 日~2010年4月8日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评估方法为收入权益法,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了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果,并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4)提交报告阶段:于2010年4月9日~4月10日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评估报告书,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书初稿、交换评估初步结果意见,在遵守规范、指南和职业道德原则下,认真对待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并作出必要的修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9、采矿权概况

9.2 矿区位臵范围及交通

江西省万年县昌港矿区银金矿位于万年县城北西直距约12公里,分别属万年县汪家乡、石镇镇、大黄乡和珠田乡管辖,属万年县虎家尖银金矿田的南西延伸矿段,地理坐标:东经116°59′55"~117°01′08″,北纬28°46′22″~28°47′34″,矿区有2.0公里的简易公路与南昌—万年公路相接,至万年县城直距10公里,与皖赣铁路线万年站衔接。向北3.0公里与206国道相接,交通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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