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1综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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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中心:基本配置和设定标准

社区卫生中心:基本配置和设定标准

社区卫生中心:基本配置和设定标准一、引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的任务。

为了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本文档将详细阐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配置和设定标准。

二、基本配置2.1 硬件设施1. 诊室:至少设有全科诊室、中医诊室、预防保健室、康复室、健康教育室等。

2. 医技科室:包括药房、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等。

3. 行政管理区:包括办公室、档案室、财务室等。

4. 公共区域:包括 waiting 区、休息区、卫生间等。

2.2 软件设施1. 医疗设备:如心电图机、B超机、血压计、血糖仪等。

2. 信息化系统:包括电子病历系统、预约挂号系统、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等。

3. 健康教育资源:如健康宣传栏、健康教育书籍、健康教育视频等。

三、设定标准3.1 人员配置1. 医生:全科医生、中医医生、预防保健医生等。

2. 护士:负责患者护理、注射、换药等。

3. 药剂人员:负责药品采购、储存、分发、指导使用等。

4. 行政管理人员:负责中心日常运营、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

3.2 服务质量1. 诊疗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治疗。

2. 预防保健服务:进行预防接种、健康检查、慢性病管理等。

3. 健康教育服务:开展健康讲座、宣传活动,提供健康咨询等。

3.3 环境管理1. 环境卫生:保持中心环境整洁,定期消毒,通风良好。

2. 隐私保护:确保患者隐私权,设置独立诊室,配备隔断等。

3. 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患者和员工安全。

四、结语本文档旨在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配置和设定标准,以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

通过以上配置和标准,有助于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一、基本功能(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四)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五)提供急救服务。

(六)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七)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八)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九)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十)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十一)提供康复服务。

(十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十三)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十四)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五)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十六)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需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

(三)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具体内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四)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配备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科室设置设有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专门场所。

四、人员配备(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设施、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等。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交通设施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的交通设施配置标准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

例如,城市道路的规划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确定车道数量、路口设置、公交站点等。

同时,城市地铁的建设也应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和出行需求确定站点设置和线路规划,以满足不同区域居民的出行需求。

其次,教育设施是关系到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教育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保障每个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

例如,学校的建设应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学资源确定教室数量、实验室设施、图书馆资源等。

同时,学校的位置也应考虑到学生的居住分布,方便学生的上下学。

再次,医疗设施是关系到公众健康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医疗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保障每个人都能及时获得医疗服务。

例如,医院的建设应根据人口规模和疾病类型确定病床数量、医疗设备配置、医生护士比例等。

同时,医院的位置也应考虑到患者的就医需求,方便患者就医和就诊。

最后,文化设施是关系到公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文化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丰富公众的文化生活。

例如,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文化设施的建设应考虑到人口规模和文化需求确定馆藏数量、展览空间、演出场地等。

同时,文化设施的位置也应考虑到公众的文化需求,方便公众的文化参与和享受。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是城市规划和社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科学合理的配置标准可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满足公众的实际需求,促进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政府部门和相关规划机构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需求,建立健全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社区七室一院建设方案

社区七室一院建设方案

社区七室一院建设方案背景现代社区建设越来越注重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七室一院”是一种经典的社区建设方式。

这种建设方式不仅可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也能够增加居民的社交活动,促进社区的发展。

本文就社区七室一院建设方案进行讨论,希望从多方面为社区建设提供参考。

方案设计一、建筑规划“七室一院”的建筑规划如下:1.七室:包括生活室、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储物间、阳顶层。

生活室及餐厅应采光充足,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适宜放置沙发、电视、茶几、餐桌和椅子等家具。

厨房应该方便实用,台面宽敞,橱柜功能尽可能完善。

卫生间应该干净卫生,配备淋浴、洗手盆和马桶等设施。

阳台应该具备晾晒、休闲、观景等功能。

储物间及阳顶层应该用来储存季节性物品和简单休憩等。

2.一院:采用公共开放式庭院,打造良好的社交空间。

庭院内种植草地、花草等绿植,同时设置凉亭、休憩区、健身区和儿童游乐区等公共设施,供居民共享。

二、户型设计“七室一院”的户型设计如下:1.偏重住房的实用性,稳定和可持续性。

2.生活室与餐厅、厨房连通,是家庭生活的核心。

3.将主卧放在户型中心,分布配备次卧和储物间。

4.卫生间和阳台均配备排气扇,确保通风良好,保障居住品质。

三、公共配套设施“七室一院”的公共配套设施如下:1.门禁系统:设置门禁系统,为居民提供安全保障。

2.空调系统:每个居室均配备空调,能够满足家庭的日常使用需求。

3.电梯系统:公共区域的电梯设置便利居民使用。

4.园林绿化:公共庭院设置园林绿化,为居民提供优美环境。

5.健身器材:在公共庭院中设置健身器材,供居民日常锻炼。

6.儿童游乐设施:公共庭院中设置儿童游乐设施,供居民的子女玩耍。

7.停车场:社区内设有专门的停车场,为居民提供便利。

总结社区七室一院是一种极具现代感的社区建设方式,可为居民提供完善的居住体验,并且灵活多变,可适应不同城市和居民群体的需求。

从建筑规划、户型设计和公共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合理设计,可以打造出方便舒适、和谐美丽、永不过时的现代社区。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可以提高社区的整体品质,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服务。

因此,制定和执行科学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首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包括基本的生活设施,如垃圾处理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等。

这些基础设施的配置应当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垃圾处理设施要分布合理,方便居民投放垃圾,并且要有定期清理的服务。

供水设施和供电设施要保证稳定可靠,不断电、不断水是基本要求。

其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还应包括便民设施,如公共厕所、便民商店、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等。

公共厕所的设置要考虑到人流密集的地方,方便居民和外来人员使用。

便民商店的配置要满足居民的日常购物需求,商品种类齐全,价格合理。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要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方便居民就医。

另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还应包括文化娱乐设施,如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所等。

这些设施的配置可以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的精神文化素质。

图书馆要有丰富的图书资源,提供阅读、借阅等服务。

文化活动中心要定期举办文艺演出、展览等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

体育健身场所要提供各种运动设施,满足居民的健身需求。

最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还应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如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

要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出行;要设置老年人活动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要设置儿童游乐场所,提供安全、健康的娱乐环境。

综上所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是全面的、科学的、人性化的。

只有合理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才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便利的服务,提高社区的整体品质,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制定和执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确保社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标准社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

标准社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
附属式:开发商
独立式:市、区环卫部门或开发商
环卫工人作息站(道班房)
1个
20~30
20~30
每0.8~1.2万人设置一处。
宜与其他环卫设施合建,室外须有停放环卫小型车辆、工具的地方。
市、区环卫部门
备注:
1、强制性规定是指不可变更的必须执行的要求;建议性规定是指经规划批准可以变动的要求。
2、本表中所列项目内容是最基本的公益性设施,其他项目如商业设施可根据市场需求增加配置。
图书阅览、借还、信息查询。
文化广场
1~2处
2000~4000


结合文化活动中心、公共绿地设置。一个标准街道若只设置单处文化广场的,用地面积取上限。
室外群众文化活动,露天演出、观赏。应考虑老年人和儿童的使用要求。
体育
设施
社区综合体育
中心
1座
10000
8000

可与运动场联合设置。
可设置游泳池、羽毛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篮球场、健身房、台球室、棋牌室等综合场馆。设置室内外游泳池均可,有条件的可设置标准游泳池。
市、区教育部门或开发商
9班
2700~3200
3000
12班
3600~4300
3900
18班
5400~6500
5900
24班
7200~8600
7900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
生鲜超市
1个

1000~1500

每100㎡建筑面积配置1.5个停车位。

市土总
邮政所
1个

100~150

邮政所应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组合设置。

表7-1综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表7-1综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括超市、便利店、图书音像店、美容
店、洗衣店等。
——
≥150
选择服务半径适中、便于居 每 1~1.5 万人设置一处,民办事和开展活动的地

每 1~1.5 万人设置一 处,
独立用房,有独立出入口; 设置在便于监控且方便居 民的地点
应建,300~1000 户设 一处
总建筑面积 25 万以下的 社区,按照总建筑面积 3‰配置;总建筑面积 25 万以上的社区,25 万部 分按照建筑面积 3‰配 置,超过 25 万部分的按 照 1‰配置
浴、休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
房屋租赁等中介服务等。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为应保障的公共设施。
表 7-2 综合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每处一般规模
设置项目
内容
建筑规模 用地规模(㎡)
(㎡)
配置规定
引导要求
医疗
集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妇幼保健、康复治
社区卫生
4000~5000
卫生
疗、健康教育、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指导“六
化设 室(★) 室、文娱、音乐欣赏、茶座等

400~600
宜集中建设 宜设置≥150m2 的室外活动 每 1~1.5 万人设置一处, 场地
基层社区服
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老年之家、400~600(每百户不
务中心
社区居民学校
少于 20 平方米)
(★)
社区警务 包括辅警用房,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
室(★) 活设施
式居家养 医疗、保健、康复、保险、法律等),设医 200~250(有 10 老服务中 疗保健系列课程,对家庭照顾者和养老服务 张以上短期照料
使用面积不得少于 200m2
社会 心(★) 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老人身体常规体检与评 服务床位)

乡村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

乡村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

《关于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成都市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成统筹〔2008〕12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关于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就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一)硬件配置。

村(社区)按“1+13”标准进行配置,即1个村(社区)配置13项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根据各自特色配套2项公共服务设施。

配置的13项公共服务设施具体为:1.设有劳动保障站,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2。

设有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

3.设有人口计生服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4.设有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5.按照公安部《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及省、市委有关要求设置警务室,办公用房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

6.设有全民健身设施(场地),结合小广场、集中绿地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7。

城镇社区设有农贸市场,镇区按照500米左右服务半径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农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建筑面积50—200平方米左右。

8.设有日用品放心店,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9。

设有农资放心店,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10。

设有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11.设有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12。

因地制宜地设置集中或分散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了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学习、休闲等需求而设置的公共设施。

它们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因此,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满足基本需求。

这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覆盖和保障。

社区应当有足够的供水、供电和供气能力,保证每个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都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同时,通讯和网络设施也应当完善,方便居民进行信息交流和获取。

其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具备便捷性和易用性。

这就要求设施的布局合理,便于居民使用。

例如,公共交通设施的设置应当便利居民出行;公共厕所的设置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且位置分布合理;公共娱乐设施的设置应当满足不同年龄层次的需求,让居民能够在社区内享受到便捷的休闲娱乐服务。

再者,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具备安全性和舒适性。

这就要求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例如,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应当设置完善,紧急疏散通道应当畅通;公园、广场等休闲场所的绿化和环境卫生应当得到保障,让居民能够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享受公共服务设施带来的便利。

最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具备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这就要求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例如,公共照明设施应当采用节能灯具,减少能源消耗;公共垃圾处理设施应当做到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总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执行标准,才能够让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更好地为居民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好的保障。

社区设施配置表

社区设施配置表

社区设施配置表本文档旨在提供社区内的设施配置清单,并帮助居民更好地了解社区的各种设施,以便更好地利用和享受。

1. 公共设施- 社区公园:提供休闲、健身和户外活动的场所。

- 儿童游乐场:为儿童提供安全、可互动的游乐设施。

- 健身房:提供健身器材和运动场所,满足居民的健康需求。

- 游泳池:为居民提供夏季娱乐和健身的场所。

- 多功能活动厅:可用于举办社区活动、会议和聚会。

- 慢跑道:提供方便、安全的慢跑环境。

2. 教育设施- 幼儿园:为社区内的幼儿提供良好的学前教育环境。

- 小学:提供基础教育服务,帮助培养儿童的研究能力和品德修养。

- 中学:为青少年提供全面的中等教育服务,助力其未来发展。

- 图书馆:提供各类书籍和研究资源,满足社区居民的知识需求。

3. 医疗设施- 社区卫生中心: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常见疾病的诊治。

- 药店:提供常用药品和药物咨询服务,满足居民的日常健康需求。

4. 商业设施- 超市:提供生活用品、食品和日常必需品的购买渠道。

- 餐厅:提供各类美食和就餐场所,满足居民的饮食需求。

- 商场/购物中心:为居民提供购物、娱乐和休闲的场所。

- 银行/ATM:提供银行业务和自动取款设备,方便居民的金融交易。

5. 娱乐设施- 电影院:提供各类电影的放映,供居民观影娱乐。

- 游乐场: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娱乐和休闲的场所。

- KTV:提供唱歌娱乐和聚会的场所。

- 桌游室:提供各类桌面游戏和休闲娱乐的场所。

以上仅为社区设施的部分列举,具体的设施配置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社区将持续改善和完善设施,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表7-1 综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表7-1 综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建筑规模(㎡)
用地规模(㎡)
教育设施
幼儿园
(★)
生均校舍≥10
6班:2700
9班:4050
12班:5400
18班:8100
独立占地
每千人口中按30名学龄前儿童计算配建相应规模幼儿园,30人/班。应按服务范围均匀分布,独立设置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宜为9班、12班、18班。
2、应有严格的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养老院应与医院或有护理许可的机构密切合作。其规模设置要根据社区老人需求和市场策划综合确定。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社区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有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对辖区内需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进行资格评估。为老人及其家庭提供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如医疗、保健、康复、保险、法律等),设医疗保健系列课程,对家庭照顾者和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老人身体常规体检与评估,组建高性价比的社会化家政服务和老人家庭生活照料队伍,为健康老人组织社会文化活动。
社区用房(★)
30~50
应建,300~1000户设一处
物业管理用房(★)
≥150
总建筑面积25万以下的社区,按照总建筑面积3‰配置;总建筑面积25万以上的社区,25万部分按照建筑面积3‰配置,超过25万部分的按照1‰配置
体育设施
体育活动场(★)
篮(排)球场、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
——
≥150
室外300㎡/千人
设置于建筑底层、步行交通便捷的地段,方便居民日常出行时使用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为应保障的公共设施。
宜与绿地结合设置
商业服务设施
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必需生活服务。必备型业种及业态包括菜店、食杂店、报刊亭、餐饮店、理发店、维修、家庭服务。选择型业种及业态包括超市、便利店、图书音像店、美容店、洗衣店等。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T50- -2009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Standard for community public facilities(报批稿)重庆市建设委员会2009年3月前言根据宜居重庆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2007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7年11月1日)的精神,本标准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定义与分级;4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依据;5 标准街道社区;6 标准基层社区;7 农村社区。

本标准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在标准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朝东路1号,邮编:400011,电话:637376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主要起草人:余颖刘利宋智王华淳魏英何丹杨李宁审查专家:孟东方周顺元陶坤宏黄天其黄安会董世永廖百茫(按姓氏笔画)目次1 总则 (5)2 术语 (6)3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7)4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依据 (8)4.1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 (8)4.2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依据 (8)5 标准街道社区 (9)5.1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9)5.2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9)5.3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9)6 标准基层社区 (12)6.1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12)6.2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12)6.3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2)7 农村社区 (15)7.1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15)7.2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15)7.3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5)本标准用词说明 (18)CONTENTS1 General Principle (5)2 Definition and Translation of Professional Language (6)3 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Community Facilities (7)4Lawful Background for making the Standard of Public Community Facilities and Principles for Making Adjustments (8)4.1 Principles for Making the Standard of Public Community Facilities (8)4.2 Lawful Background for making the Standard (8)5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5.1 Sub-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5.2 Identification of Suitable Locations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5.3 Detailed Requirement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6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in the Urban Area (12)6.1 Sub-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 in the Urban Area (12)6.2 Identification of Suitable Locations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 in the Urban Area (12)6.3 Detailed Requirement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 in the Urban Area (12)7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in the Rural Area (15)7.1 Sub-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the Rural Area (15)7.2 Identification of Suitable Locations for the Rural Area (15)7.3 Detailed Requirement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the Rural Area (15)Appendix Explanation for the Usage of Specific Order (18)1.0.1 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促进“五个重庆”的建设,加强社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供建设“宜居城市”的管理依据,保证重庆市经济建设、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是按照党委政府领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现代经营服务方式为基础,由多种经营服务项目组成,为农民提供商品、技术、信息、中介等服务和文体活动场所的农村新型经营服务组织。

一般应建立在乡镇驻地、经济强村、人口大村或交通要道村,其服务功能主要包括经营性、公益性和中介性项目。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主要标准是:一、选址标准1、根据省社鲁供字[2005]12号“根据经济社会活动相对集中、人口较多、周围村庄密集等条件,确定服务中心建设的位置”要求,一般应设立在有周期性集市或有生产、生活用品和农副产品交易相对集中的村。

2、中心一般辐射3000人左右,服务半径在1-2公里左右。

3、中心及周边村村民收入较高,有一定数量的养殖、加工、制造、服务等企业或业户。

4、中心周围村庄比较密集,人员来往频繁,村与村之间通公路,并处于交通中心位置。

5、中心所在地村两委班子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凝聚力,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二、设施标准1、院内陆面要硬化,有绿化带或树木;房屋的外墙要统一粉刷;院落整洁美观,无乱堆放、乱搭建;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蚊蝇少,无鼠害;门前有一定的停车地点。

2、营业房宽敞明亮,光线充足,墙壁干净,门窗整洁;商品货架采用开放式;商品布局合理,陈列有序,明码标价,包装整齐。

3、根据市供销社《关于统一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供销社相关服务机构名称和匾牌的通知》(淄供销经字[2005]6号)要求,在院内或门前的显著位置统一设置名称和标识,附有本中心平面图和服务项目简介,并由区县供销社统一编号。

三、项目标准(一)必建项目1、有1处日用消费品超市,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以上,主要经营日用百货、针纺织品、鞋帽文具、洗化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儿童玩具,酒水副食品、生鲜制品、烟草等品种。

2、有1处农资经营超市(连锁店),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有一定的仓储面积,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中小农具等品种。

社区服务中心公共设施配置标准(09控规)

社区服务中心公共设施配置标准(09控规)


设置项目
内容
建筑规模
(m2)
用地规模
(mi)
设置要求
1
文化娱乐
设施
文化活
动中心
包括书报阅览、书画、 文娱、健身、音乐欣赏、
茶座等主要供青少年
和老年人活动
800--1000
1000
可与绿地结合设

2
体育设施
包括篮、排球及小型球
类场地,和其他简单运
动设施等
1000
可与绿地结合设

3
社区服务
设施
社区
服务
提供家政服务、就业指
导、中介、咨询服务、
待客定票等服务
200—300
300—500
物业
管理
建筑与设备维修、保
安、绿化、环卫管理
300—500
300
4
社会福利与
保障设施
托老所
300—500
500
5
医疗卫生
设施
社区卫
生服务
中心
包括全体诊室、治疗 室、外置室、预防保健 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等,根据实际人口可扩 大建筑面积
300
500
设于交通便捷、
环境安静、服务
距离适中的地段
6
商业金融服
务设施
小型商 业金融 服务设 施
包括食品店、百货店、 餐饮店、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书店、 储蓄所等
500—1000
500--1000
菜市场
包括蔬菜、肉类、水产
品、副食品、水果、熟
食等
500—1000
700—1500
宜设在底层

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

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
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
类别
配建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
每1万行地上住宅建筑面积设置不小于10且应当设置于住宅小区临街一层或二层方便出入的方
位,不得设在三层以上(含三层)、地下室、夹层、走廊、出口偏僻方位。
生鲜超市
每1万门地上住宅建筑面积设置不小于50m2,且应当设置于地下一层或以上建筑中。
社区用房
每1万行地上住宅建筑面积设置不小于20 1n2(不小于20nf/lOO户,小区级不低于400肝)的社区 用房(含党群服务中心),且应当设置于住宅小区临街一层或二层方便出入的方位,不得设在三层以 上(含三层)、地下室、夹层、走廊、出口偏僻方位,含党员活动室。
社区体育活动场所
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0.1nf或室外人均用地不小于0.3而。
老年服务站
新建、改(扩)建建设工程中(不包括政府统建的公租房、廉租房工程),应按照不低于住宅建筑面 积3%。的比例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50 nl二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须设置于地上 建筑的一层或二层。
生活垃圾收集点
物业管理
不小于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的3%o,且一半以上建筑面积应当设置于地上建筑中。
公共卫生间
单独居住地块至少设置一处,超过六万nf每增加六万itf应当增加一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40 nl2,且应当设置于地上建筑中。
社区文化活动场所
每1万m?地上住宅建筑面积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50nf的室外活动场所或建筑面积不小于15itf的室 内活动场所。
服下,公共服务设施应集中设置(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除外),并在规划公示中标明 公共服务设施位置。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规划。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应当合理。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人口密度和需求特点,因此在城市规划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使之能够覆盖更多的居民群体。

例如,学校、医院、文化娱乐设施等应当分布均衡,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应当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

因此,城市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以满足市民的需求。

另外,公共服务设施的质量和功能也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是学校、医院还是公园、体育馆,它们的质量和功能性都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在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时,需要注重提高设施的质量,使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市民的生活。

此外,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良好的管理和维护可以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也能够提升市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满意度。

因此,城市管理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维护体系,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最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与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相协调。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也应当与城市整体发展规划相一致。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

总之,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是城市规划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形象。

因此,我们需要从合理布局、数量规模、质量功能、管理维护和整体协调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规划,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附件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广州市居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广州市居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注:①本表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有条件的区和县级市可以此表为下限制定适宜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②本表中“区域统筹”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服务规模超过居住区(社区),需要进行区域统筹的面向居住生活服务的公共设施。

街道级包括镇级和居住区级;居委级包括村级、小区级和组团级。

表中街道级指标不含居委级指标。

③▲为应设置的项目,△为宜设置的项目。

④本表人口规模采用“标准户”的概念,取户均3.2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1 m2,每户100m2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1个标准户,建立公共服务设施与居住开发总量的对应关系。

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按照每100m2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6 m2的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在设定协议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要点时,宜按照每100 m2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6 m2的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⑤表中括号内数值为旧城改造用地不足时允许采用的指标,带方框线的数值为中心城区以外(增城市、从化市、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白云区北二环以北、番禺区沙湾水道以南及广州新城)地区采用的指标。

⑥表中的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设置,形成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

其中,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综合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共同构成社区行政管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文化站(原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等共同构成社区公共活动中心。

⑦表中的居委级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设置,形成居委级公共服务中心,包括社区居委会、文化室(原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服务站点、(社区卫生站)、居民健身场所。

⑧表中未明确用地面积的,可结合其它建筑设置。

要求首层设置的项目,若集中设置在公共服务中心大楼,规划设置要求视具体情况确定。

⑨除肉菜市场之外的商业服务设施,按照每千人300-1000m2,即每标准户1-3.3m2控制建筑面积总量。

商业设施宜独立用地或集中设置,居住区(社区)内不得设置扰民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能够有效地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居住区域的特点。

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域,需要配置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园、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等,以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而居住区域则需要更多的便民设施,如便利店、药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通过科学的人口普查和居住区域规划,可以确定不同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需求。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数量和居住区域会发生变化,因此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也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在城市规划中,应当预留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适应未来的发展需求。

同时,也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调整和改善,以保证其能够满足市民的需求。

另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还应当注重公平和公正。

城市的不同区域和不同居民群体,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有所差异,因此在配置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需求差异,避免资源的不均衡分配。

同时,也需要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加大对特殊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力度,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居住区域特点、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需求、公平公正等因素,建立起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体系,才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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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设 家庭服务、冲印店。选择型业种及
施 业态包括图书音像店、照相馆、洗
邮政所 250~ 400
每 1.5~3 万人设置一处,
邮政所应设在建筑底层,临靠道路,沿街面宽不小 于 6 米。
服务人口 3~5 万人,必备功能应建 应布置在二层以下,超市在底层设置独立的出入
600~1000 平方米
口,有一定面积的停车场地
服务中心
(30~50 个护理 3000~5000

位一体”。可含老人和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
(★)
床位)

人托养所。
独立占地(一般 3~10 万常住 人口设置一所)
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管理和服
务,有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对辖区内需
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进行资格评估。为
社区一站 老人及其家庭提供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如 使用面积:
独立占地(根据行政辖区范围和人口 临靠道路。出入口方便车辆和人员进出,门前留有
情况,可两个或两个以上居住社区在 一定的缓冲区。符合公安部《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
其中一个社区设置一处,规模较大时 的要求。
可于社区中心之外独立安排用地)
菜市场 包括蔬菜、肉类、水产品、副食品、 2000~3000
(★) 水果、熟食、净菜等售卖
6 班:2700 9 班:4050 12 班:5400 18 班:8100
独立占地
每千人口中按 30 名学龄前儿童计算配建相应规模 幼儿园,30 人/班。应按服务范围均匀分布,独立 设置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 地段。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 宜为 9 班、12 班、
18 班。
医疗卫 生设 施
障设
化活动。
用地面积 40~ 50m2/床

1600~1800(其中
老年人日 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
休息室使用面积
间照料中 料的半失能日托老人配置的设施,包括生活
320~350,可根据
心(日托 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配置必
需要设置短期照
所)(★) 要交通工具
料床位)
应有室外活动庭院
社区卫生 健康咨询、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
服务站 性病防治
(★)
150~220
每 0.8~1.5 万人设置一 宜设置于建筑底层,有独立
处, 使用面积不得少 出入口。符合无障碍通行要
于 100 ㎡
求。
社会福 利与保 障设 施
提供上门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
建筑面积:≥400(含 居家养老 服务,10 分钟步行圈内应急呼救服务,
(★)
面积≥300 ㎡)

培训、图书阅览、书画创作等功能
10000~ 15000
可与其他商业设施、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设施共同
每 5~10 万人设置一处,必建不低于 进行混合用途开发;宜结合开敞空间或居住区公园
1000 平方米的综合性文化站 设置≥300 ㎡的室外文化活动场地
室(不少于 8 个且每个功能室面积 应不低于 30 平方米)
每 3~5 万人设置一处, 售卖区域不得设置在地下层
宜设在底层;位于运输车辆易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 段;与住宅有一定间隔;宜配置可灵活使用的室外 农贸场地;应配置停车场
邮政所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商业 满足日常生活必要的商品及便利
服务 服务。必备型业种及业态包括:超
设 市、报刊亭、小吃中心等餐饮设施、
施 社区商业 维修、美容美发店、洗衣店、药店、
式居家养 医疗、保健、康复、保险、法律等),设医 200~250(有 10 老服务中 疗保健系列课程,对家庭照顾者和养老服务 张以上短期照料
使用面积不得少于 200m2
社会 心(★) 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老人身体常规体检与评 服务床位)
福利
估,组建高性价比的社会化家政服务和老人
与保
家庭生活照料队伍,为健康老人组织社会文
1、设在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地段,应有对外方便的出 入口和无障碍通道,宜院落式布局。若增设残疾人托 养所,增加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 2、应有严格的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养老院应与医院 或有护理许可的机构密切合作。其规模设置要根据社 区老人需求和市场策划综合确定。
以服务中度衰弱老人为主、提供协助生活服 50~100 个床位;
化设 室(★) 室、文娱、音乐欣赏、茶座等

400~600
宜集中建设 宜设置≥150m2 的室外活动 每 1~1.5 万人设置一处, 场地
基层社区服
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老年之家、400~600(每百户不
务中心
社区居民学校
少于 20 平方米)
(★)
社区警务 包括辅警用房,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
室(★) 活设施
体育 体育活动 体育馆、健身房、游泳馆(池)、
设 中心 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
施 (★)
3600~4000
10000~ 20000
每 5~10 万人设置一处,
宜设置 60~100 米直跑道和 200 米环形跑道,室外 场地可结合居住区公园设置。当邻近学校体育运动 场向社会开放时,可适当缩减室外场地(篮球场、 小型足球场等)用地
日间托老服务中午
服务站 生活咨询服务,助餐和送餐服务,文
休息简易床位≥10 (★) 体活动服务,心理关爱服务,保健服
张)
务,开展学习活动
每 1~1.5 万人设置一 宜设置于建筑底层,有独立
处, 与社区基层社区 出入口。符合无障碍通行要
服务中心合建
求。
公共文 文化活动 设置书报阅览、书画、公共电子阅览
浴、休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
房屋租赁等中介服务等。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为应保障的公共设施。
表 7-2 综合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每处一般规模
设置项目
内容
建筑规模 用地规模(㎡)
(㎡)
配置规定
引导要求
医疗
集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妇幼保健、康复治
社区卫生
4000~5000
卫生
疗、健康教育、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指导“六
行政管 理与社 区服务
社区用房 (★)
设施
40~60 30~50
物业管理 用房(★)
≥150
体育设 体育活动 篮(排)球场、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
施 场(★)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必需生活服
商业服 务设 施
务。必备型业种及业态包括菜店、食 小型商业
杂店、报刊亭、餐饮店、理发店、维 金融服务
修、家庭服务。选择型业种及业态包 设施
表 7-1 综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每处一般规模
设置项目
内容
用地规模
配置规定
建筑规模(㎡)
(㎡)
引导要求
图书阅览(含自修室)、公共电子
阅览室、多功能厅、科普知识宣传
公共
与教育、排练厅、书画创作室等,
文化活动
4000~6000(其中,社
文化
其中综合性文化站包括:公共电子
中心
区老年活动中心建筑

阅览室,多功能厅、排练厅、辅导
室外 300 ㎡ /千人 宜与绿地结合设置
每 1~1.5 万人设置一
处, 结合市场需求确 设置于建筑底层、步行交通便捷的地段,方便居民
定建筑面积,必备功能 日常出行时使用
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000m2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为应保障的公共设施。
括超市、便利店、图书音像店、美容
店、洗衣店等。
——
≥150
选择服务半径适中、便于居 每 1~1.5 万人设置一处,民办事和开展活动的地

每 1~1.5 万人设置一 处,
独立用房,有独立出入口; 设置在便于监控且方便居 民的地点
应建,300~1000 户设 一处
总建筑面积 25 万以下的 社区,按照总建筑面积 3‰配置;总建筑面积 25 万以上的社区,25 万部 分按照建筑面积 3‰配 置,超过 25 万部分的按 照 1‰配置
社区
设置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社区老年
社区服务
服务
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社会救
中心

助、就业指导咨询等便民利民的服
(★)

务项目
1500~2000
每 3~5 万人设置一处,
行政
管理
与社 派出所
区服
务设

2500~3400
≥1500
每 3~5 万人设置一处, 设置在服务半径适中且交通便捷位置,至少有一面
社区养老
务,公办公营或公办民营,优先服务于中低 建筑面积≥30 ㎡
院(★)
收入以下老人和空巢老人。
/床
应有室外活动庭院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为应保障的公共设施。
表 7-3 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标准
每处一般规模
设置项目
内容
建筑规模(㎡)
园 施 (★)
生均校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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