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与重点建设项目联系方式科研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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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四川省级科研院所类项目申报指南

推荐-四川省级科研院所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省级科研院所类项目申报指南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支撑引领、全面小康”的科技工作总体思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提高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增强科研院所的综合实力。

根据《四川省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重点和额度(一)支持重点:重点支持我省七大优势产业和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广应用项目。

支持省级有关科研院所基础条件好、技术水平先进、投资科学合理、具有市场前景、经济及社会效益较好的成果转化项目,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实施项目。

(二)支持额度:根据以上经费支持的重点方向,本项目经费支持额度设定为:1.重大项目,约占本项目总经费的30-40%,每项支持金额为200万元。

2.重点项目,约占本项目总经费的30-40%,每项支持金额120万元。

3.一般项目,约占本项目总经费的40-20%,每项支持金额60万元。

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类支持额度申报,如本类项目未获得立项支持,也不在其它类给予支持。

二、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为归口科技厅管理部门预算的省级科研院所(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一)各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不正当行为,凡发生违规行为的,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已拨付项目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二)每个单位可申报二个项目,该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同年度其他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项目周期为2016-2017年。

项目负责人须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

(三)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还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本项目。

(四)对于分年度实施的项目,本年度预算安排采取一次申报、分年度拨付经费的方式立项。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9.30•【文号】环发[2004]138号•【施行日期】2004.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2004]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有关直属单位,双重领导科研院所,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根据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局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

为了加强我局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现将重新修订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附件: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以下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促进重点实验室的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环境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称环保总局)建设重点实验室的目的是:促进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展创新性研究,解决环境保护的重大科技问题,为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理论与技术支持。

第四条环保总局根据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环境科技中长期规划,编制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通过组织申报或者招投标等形式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五条承担国家环境保护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解决环境保护重大和关键性难题。

第六条建设与发展环境科学重点学科和新兴学科,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高校科研机构

高校科研机构
102
四川省
四川大学
工程设计研究院
综合大学
103
四川省
西南交通大学
深圳研究院
理工院校
104
四川省
西南财经大学
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财经院校
105
贵州省
贵阳医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院
医药院校
106
贵州省
毕节学院
毕节试验区研究院
综合大学
107
贵州省
贵州财经学院
113
广东省
汕头大学
社科部
综合大学
114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工学院
科学技术处
理工院校
115
四川省
四川文理学院
科研处
综合大学
116
陕西省
延安大学
应用化学研究所
综合大学
117
陕西省
延安大学
中外语言文化比较研究所
综合大学
118
陕西省
延安大学
延安大学中共党史研究院
综合大学
1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
理工院校
100
河南省
河南理工大学
电子电工实验中心
理工院校
101
河南省
河南工业大学
科学研究
理工院校
102
湖北省
华中科技大学
图像识别与人工智能研究所
理工院校
103
湖北省
长江大学
实验实习农场
综合大学
104
湖北省
武汉工程大学
湖北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理工院校
105
湖北省
武汉工程大学
研究设计院

重庆市主要科研机构简介

重庆市主要科研机构简介

重庆市主要科研机构简介全市有市属以上独立科研院所有51家,其中,中央在渝科研院所有16家,市属公益类院所有25家,市属转制开发类院所有10家(不含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管理的8家)。

一、中央在渝科研院所有16家1、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2、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3、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重庆材料研究院)4、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5、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6、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7、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8、电子科技集团第24研究所9、电子科技集团第26研究所10、电子科技集团第44研究所11、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12、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13、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重庆航天机电设计院15、中国舰船研究院重庆科技交流中心16、中国石化集团重庆一坪高级润滑油公司二、市属公益类院所名单:1、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重庆市中药研究院3、重庆市农业科学院4、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5、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6、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7、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8、重庆市中医研究院9、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10、重庆市畜牧科学院11、重庆市气象科学研究所12、重庆市体育科研所13、重庆市肿瘤研究所14、重庆市药物种植研究所15、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16、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17、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18、重庆社会科学院19、重庆市文化艺术研究院20、重庆市文物考古所21、重庆市卫生信息中心(原重庆市医学情报研究所)22、重庆市标准化研究院23、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24、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25、重庆市蚕业科学技术研究院三、市属独立转制类院所10家1、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重庆市化工研究院4、重庆钢铁研究所5、重庆有色金属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6、重庆电子技术研究所(重庆电气科学研究院)7、重庆市纺织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8、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食品工业研究所)9、重庆西南信息有限公司10、重庆市城市害虫防治研究所四、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管理的转制院所8家1、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2、重庆市机电设计研究院3、重庆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4、重庆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5、重庆市光学机械研究所6、重庆市硅酸盐研究所7、重庆市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8、重庆市机械工业理化计量中心。

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范本新7篇

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范本新7篇

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范本新7篇篇1甲方:_________(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单位名称)鉴于甲乙双方拥有丰富的科研资源和技术优势,在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方面有着共同的目标和愿景,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建立重点实验室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活动,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双方在行业领域内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1. 合作开展重大科研项目:双方共同策划和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及企业委托的重大科研项目,共同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难题。

2. 共建实验室:双方共同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建设高水平重点实验室,为科研工作提供优良条件。

3. 共享资源:双方互相开放实验室,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数据等科研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联合培养人才:双方共同培养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5. 成果转化:双方共同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到期后如需续签,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六个月内商议续签事宜。

四、经费及投入1. 双方共同承担实验室建设及科研项目的经费。

2. 经费使用应符合双方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3. 双方应按约定比例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

五、知识产权保护1. 双方共同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按照实际贡献大小分配。

2. 双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科研成果、技术秘密等。

3.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应共同申请或协商确定归属。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 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防止信息泄露。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7.10•【字号】厦科联〔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科联〔2019〕15号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推动我市产学研用合作和优秀科研成果在我市转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4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2019〕14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2019年7月10日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推动我市产学研用合作和优秀科研成果在我市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主体在厦设立新型研发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发起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组织。

第四条新型研发机构应符合厦门市“双千亿”工作方向,围绕生物医药、物联网、大数据、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等活动的科研实体,主要功能包括:(一)开展技术研发。

开展前沿技术工程化开发、关键共性技术、支柱产业核心技术的研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二)孵化科技企业。

北京师范大学单位,教工号,学号,科研项目开发编码

北京师范大学单位,教工号,学号,科研项目开发编码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信息标准——机构、人员、科研项目编码一、单位编码(一)编码说明1.单位编码为六位数字“AABBCC”,其中编码AA表示所属类别,编码BB 表示单位序号,编码CC表示下一级单位序号。

2.编码单位名称以学校发文为依据。

3.教学科研实体单位以学科门类为序,学科完全相同按成立时间先后为序;非实体单位分类别按设立时间为序。

4.新增单位在现有顺序基础上递增。

(二)单位类别说明(三)单位编码1. 职能部处、馆、中心、后勤、产业010100-015000 职能部处010100 学校办公室010101 政策研究室010102 信息网络中心010103 法律顾问室010104 校史研究室010105 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友会)010200 党委组织部010201党校010300 党委宣传部010301 新闻中心010400 党委统战部010500 纪监委办公室010600 本科生工作部(处)010601武装部010602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010603 心理咨询中心010604 勤工助学中心010700 研究生工作部(处)010701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010800 人事处010801 人员交流与管理中心010900 财经处011000 审计处011100 教务处011101 招生办公室011102 教学服务中心011103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迎评办公室011104 普通话培训测试研究中心011105 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北京师范大学国外考试中心011200 研究生院011201 行政处011202 培养处011203 专业学位处011204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011205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011300 学科规划与建设处011301 共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011400 科学技术处011401 捐赠电脑助学行动北京中心011402 军工办公室011500 社会科学处01160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011601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11602 汉语国际推广部011603 汉语国际推广北京基地(北京汉语国际推广中心)011700 保卫处(部)011701 社区居民委员会011800 资产管理处011801 人民防空办公室011900 基建处012000 新校区建设办公室012100 后勤管理处012101 节能工作办公室012200 离退休工作处(部)012300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012301 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012302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012400 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12500 校工会012600 校团委015000 总后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015100-018000 馆、中心、后勤、产业015100 图书馆015200 档案馆015300 文科学报015400 理科学报015500 北京师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015501 国际学术交流中心015502 教育培训中心015600 出版集团015700 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管理中心015800 后勤服务集团015801 学生餐饮中心015802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015803 对外交流服务中心015804 物业中心015900 校医院2.教学科研单位编码020100-024000 学院(系)020100 教育学部020101 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020102 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020103 教育历史与文化研究院020104 教育技术学院020105 教育管理学院020106 课程与教学研究院020107 教师教育研究所020108 教育经济研究所020109 学前教育研究所(系)020110 特殊教育研究所(系)020111 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020112 高等教育研究所020113 教育统计与测量研究所020114 教育心理与学校咨询研究所020115 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020200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020300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020400 法学院020500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020600 心理学院020700 体育与运动学院020800 文学院020900 汉语文化学院021000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021100 艺术与传媒学院021200 历史学院021300 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数学教育研究所)021400 物理系021500 化学学院021600 天文系021700 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021800 环境学院021900 资源学院022000 生命科学学院02210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22200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022300 管理学院022400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023900 教师教育学院024000 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024100-027000 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024100 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024200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024300 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研究所024400 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024500 北京文化发展研究院024600 中文信息处理研究所024700 水科学研究院024800 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024900 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026100 分析测试中心026500 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026600 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027100-029000 依托建设机构027100 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02720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027300 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027400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027500 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秘书处027600 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027700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027800 教育部华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027900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咨询服务中心028500 北京市辐射中心029100-029900 非实体研究机构029101-02912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029101 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029102 发展心理研究所029103 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029104 比较教育研究中心029105 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029106 文艺学研究中心029107 教师教育研究中心029121-029140国家重点实验室029121 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联合重点实验室(共建)029122 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029141-029160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1 环境演变与自然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2 射线束技术与材料改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3 细胞增殖及调控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4 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5 水沙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6 放射性药物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7 模糊信息处理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61-029180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1 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2 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3 环境遥感与数字城市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4 基因工程药物及生物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5 应用光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81-029200 省部级工程技术中心029181 天然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2 防沙治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3 数字学习与教育公共服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4 虚拟现实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5 北京市防沙治沙工程技术中心029201-029500 研究院、所、中心029201 出版科学研究院029202 安博教育发展研究院029203 高等学校蛋白质组学研究院029204 国家教育考试与评价研究院029205 北京京师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029206 珠海研究院029207 生物医学研究所029208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029209 远程教育研究中心029210 资源环境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中心029211 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029212 科学传播与扫盲研究中心029213 科学教育研究中心029214 北京猛禽救助中心029215 中国沙漠研究中心029216 大气环境研究中心029217 生物信息数学研究中心029218 模糊系统与模糊信息研究中心029219 土地研究中心029220 中国生态资产评估研究中心029221 光学研究中心029222 大学生发展研究中心029223 做中学科学教育中心029224 放射性药物工程中心029225 随机数学研究中心029226 中利宏观经济管理研究中心029227 幼儿园教育研究中心029228 许嘉璐工作室029229 国家遥感中心全球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部029230 民办教育认证研究与服务中心029231 反贫困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029232 中国企业家素质研究中心029233 天文观测研究中心029234 水土保持研究中心029235 基因资源研究中心029236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029237 资源信息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029238 知识工程研究中心029239 生命科学与技术教育研究发展中心029240 心理应急干预中心029241 领导力研究与发展中心029242 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029243 多元文化教育研究中心029244 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029245 中国语文与海外华文教育研究中心029246 媒体策划与文化传播研究中心029247 泛媒介文化研究中心029248 当代经济理论研究中心029249 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029250 乡土中国研究中心029251 科学与人文研究中心029252 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中心029253 资源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029254 民意调查事务中心029255 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中小学英语学习研究中心029256 数据统计与分析中心029257 复杂性研究中心029258 中国雉类研究中心029259 中国城镇发展研究中心029260 北京-香港-新加坡非线性与复杂系统联合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分中心029261 中国劳工问题研究中心029262 全国研究生心理健康研究与教育中心029263 高校党建研究中心029264 国际职业教育研究中心029265 中国农民问题研究中心029266 中国城市化研究中心029267 数学现代分析研究中心029268 科学计算研究中心029269 中欧区域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029270 全球环境政策研究中心029271 中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029272 数字图书馆技术研究中心029273 易学文化研究中心029274 民俗文化普查与研究中心029275 俄罗斯文化研究中心029276 艾滋病预防与健康行为研究中心029277 工会发展研究中心029278 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029279 房地产研究中心029280 企业文化研究中心029281 中国《资本论》研究中心029282 公共部门绩效测评研究中心029283 空间电子对抗研究中心029284 生物资源循环再生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中心029285 动力系统研究中心029286 中-瑞能源农业与生态工程研究发展中心029287 山地生态与资源保育研究中心029288 可视化技术研究中心029289 软件工程研究中心029290 嵌入式系统研究开发中心029291 中国文字整理与规范研究中心029292 继续教育研究中心029293 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029294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029295 人本发展与管理研究中心029296 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029297 公民社会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029298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029299 纪录片中心029300 青少年网瘾防治研究中心029301 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中心029302 地理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中心029303 儿童阅读与学习研究中心029304 功能语言学研究中心029305 景观生态与可持续性科学研究中心029306 信息处理与信息安全研究中心029307 首都生态圈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研究中心029308 中国风险与保险研究中心029309 教育家成长研究中心029310 辞书研究与编纂中心029311 中国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029312 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研究中心029313 启功书法研究中心029314 中国教育调查与数据分析中心3.附校030100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30200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030300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030400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小学030500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4.珠海分校040100 珠海分校5.联合国际学院050100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二、教工编码(一)编码说明1.教工编码为十一位数字“AABBCCCCDDD”,其中编码AA表示单位类别,包括校本部和附属学校,编码BB表示人员类别,编码CCCC表示入校年份,编码DDD为流水号。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人社厅发〔2013〕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规范和加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运行管理,推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以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知识,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基本内容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是国家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地域和领域发展需要,按照“优化布局、突出特色、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分期分批建设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是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的设立、调整和撤销,制定有关政策、规章和规划,组织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交流,监督指导基地的运行管理。

第五条有关地方、部门和中央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是所推荐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单位,负责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实施具有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特点的基地管理政策措施。

第六条获准设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它施教机构是基地的建设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基地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制定本基地的运行管理办法,承担本基地运行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是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它施教机构建设的培训实体,不改变原有隶属关系,在继续教育业务上接受管理单位的指导,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

第三章基地设立第八条设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具有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

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科研机构组织机构

科研机构组织机构

科研机构组织机构一个科研机构的良好组织结构是高效开展科研工作的基础。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科研机构组织结构的示例:1. 高层领导- 负责人:作为机构的最高领导,负责制定机构整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监督各部门的运作。

负责人:作为机构的最高领导,负责制定机构整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监督各部门的运作。

- 副负责人:协助负责人管理机构的各项事务,承担部分管理职责。

副负责人:协助负责人管理机构的各项事务,承担部分管理职责。

2. 科研部门- 科研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管理科研部门的日常工作,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科研工作计划和项目。

科研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管理科研部门的日常工作,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科研工作计划和项目。

- 科研团队:由科研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科学研究工作,包括实验、数据分析和论文撰写等。

科研团队:由科研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科学研究工作,包括实验、数据分析和论文撰写等。

- 科研支持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所需的技术支持,包括实验室管理、设备维护和数据处理等。

科研支持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所需的技术支持,包括实验室管理、设备维护和数据处理等。

3. 行政部门- 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办公设施等。

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办公设施等。

- 人力资源: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机构的员工,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人力资源: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机构的员工,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 财务管理:负责机构的财务收支管理、预算编制和审计工作,保证科研资金的正常运作。

财务管理:负责机构的财务收支管理、预算编制和审计工作,保证科研资金的正常运作。

- 办公管理:负责办公设施的采购、维护和管理,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支持。

办公管理:负责办公设施的采购、维护和管理,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支持。

4. 外联部门- 外联部门负责人:负责机构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

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范本3篇

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范本3篇

重点实验室合作协议范本3篇篇1甲方:__________(重点实验室所在机构)乙方:__________(合作单位名称)鉴于甲乙双方拥有共同的目标和愿景,为了共同推进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协议目的1.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推动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

2. 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开展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 双方共同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合作内容1. 科研项目合作:双方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包括项目选题、设计、实施、验收等环节的合作。

2. 人才培养与交流:双方互派人员交流学习,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

3. 学术交流与合作:双方共同组织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4. 科技成果转化:双方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

5. 实验室建设与发展:双方共同推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提高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协议。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实验室的场地、设备、仪器等基础设施。

(2)提供科研项目所需的实验条件和支持。

(3)派遣人员参与合作项目,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4)组织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2. 乙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合作所需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支持。

(2)派遣人员参与合作项目,并保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共享科研成果和信息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4)参与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升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五、知识产权与利益分配1. 双方共同完成的科研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依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确定。

2. 利益分配以双方的实际贡献为基础,具体分配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涉及合作项目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重点建设内容和项目

重点建设内容和项目

重点建设内容和项目
重点建设内容和项目通常是指在某个特定领域或地区中,被认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这些项目通常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要求高等特点。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重点建设内容和项目的例子:
1. 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设。

例如,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电力、水利工程、通信网络等。

2. 产业发展:如工业、农业、服务业等方面的建设。

例如,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

3. 社会事业:如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建设。

例如,学校、医院、文化中心、体育场馆等。

4. 环保和生态建设:如环境保护、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建设。

例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生态公园、节能改造等。

5. 科技创新:如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的建设。

例如,科研院所、科技园区、孵化器等。

这些重点建设内容和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国家或地区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这些项目的建设也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因素,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9.01.23•【文号】国办发[1999]6号•【施行日期】1999.01.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国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中国科学院,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科学院是国家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自然科学与高新技术综合研究与发展中心。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将成果评审、财务审计、外资外贷、绩效评价、成果推广等程序性和事务性工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强化的职能。

加强知识创新工作的组织和建设,切实发挥中国科学院在国家知识创新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转变的职能。

1.强化下属研究所对其事业发展的责任和权力;院机关主要发挥目标导向、综合协调、绩效评价、激励监督功能。

2.下属研究所自主决定学科布局及调整、科研立项、经费使用、人才聘用和激励措施;院机关在这些方面主要负责宏观指导和监督。

3.原则上取消院机关对人、财、物等资源的二次分配权;院机关主要负责各类资源统筹规划与初次分配。

4.凡由一个研究所为主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原则上由该研究所组织实施;由多所联合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由项目专家委员会(组)指定研究所组织实施。

凡属一个学科领域的重点科研项目,由院机关职能局牵头立项;凡属跨学科领域、跨所的重大科研项目,由院机关职能局牵头协调、竞争立项。

凡是重点、重大科研项目都要成立项目专家委员会(组)负责项目的业务把关、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

大学学院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机构是指经上级部门批准建立、或与外单位联合建立、或学校内部设立的研究院(所、室、中心)等。

其中学校内部设立的科研机构分重点科研机构(校级)和一般科研机构(院级)。

第三条科研机构建设要突出创新、强化服务、培养能力、发展特色,以凝练方向、汇集队伍、深化合作、促进应用为目的,努力构建教学、科研、服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发展平台。

第四条科研机构管理坚持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目标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单位结合专业特色、人才优势和学科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科研机构。

第五条科研机构必须遵纪守法,在法律、法规、政策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绝不允许以机构的名义从事与本机构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设立第六条建立科研机构须向科研处提交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科研机构名称、建立科研机构的目的意义、研究服务领域或方向、机构负责人及队伍、现有基础与条件、发展规划与目标、经费来源与措施等。

第七条科研机构研究领域或方向跨两个或两个以上一级学科方向的可设为研究院,其它科研机构均为研究所、研究室或研究中心。

第八条建立一般科研机构,由所在二级学院(以下称依托单位)研究审批,须将申请报告、单位审批意见、机构负责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科研处备案。

第九条建立重点科研机构,须由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并按有关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申请建立重点科研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一定的学科研究领域或方向,己形成明显的研究特色和优势,有比较明确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近期工作计划;(一)机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要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风正派,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业务组织能力;(三)有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科研团队,学术氛围浓厚、交流活跃、创新服务能力较强;(四)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已经承担一定数量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丰富口水平较高;(五)有开展科研活动必要的场所和工作条件,或与地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比较固定的研究开发与服务基地等。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科技服务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科技服务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科技服务业情况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宁科[2007]129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科技服务业情况调查的通知(宁科[2007]129号)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科技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制度,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的规范管理,加快培育我市骨干科技服务业机构知名服务品牌,促进我市科技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科技服务业情况调查的通知》(苏科条【2007】178号)要求,现在全市开展2006年度科技服务业情况的调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对象和范围调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科学研究与开发、科技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和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要求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具体包括:1、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各类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科技类民办非企业、企业性研发机构等。

2、科技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推广机构等。

3、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生产力促进机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科技测试服务机构、科技信息服务机构、科技评估与科技招投标机构、专利服务机构、科技风险投资相关机构及担保机构、科技咨询机构(工程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科技培训机构等。

4、其他相关机构:各类行业协会(科技咨询业协会、风险投资协会、软件产业协会、民营科技企业家协会、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技术监督机构等。

根据省科技厅对南京市科技服务业具体被调查机构的要求,本次列入被调查机构共395家,现按行政地域划分到各区县和高新区(一区多园),具体名单见附件2。

科研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科研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科研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人):【科研机构名称】乙方(设计人):【设计公司名称】一、合同背景1.鉴于甲方拟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建设工程,现拟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2.本合同所指的建筑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等相关内容。

3.本合同作为双方之间约束性的法律文件,具有合同效力。

二、基本条款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项目地质:【项目地质】3.建设范围:【建设范围描述】4.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描述】5.工程周期:【工程周期描述】6.工程造价:【工程造价金额】(以人民币计)7.设计费用:【设计费用金额】(以人民币计)8.合同生效期: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完工验收之日终止。

三、委托内容和要求1.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等。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任务书要求,编制合理、可行的设计方案。

3.乙方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要求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4.乙方应与甲方及时沟通协商,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

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支持。

四、设计阶段与工作内容1.前期阶段:乙方需进行项目调研、准备设计方案,完成初步设计和概念设计。

2.深化设计阶段:乙方需完成建筑施工图设计、结构施工图设计、给排水施工图设计、电气施工图设计、暖通施工图设计等。

3.后期阶段: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提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设计文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设计服务费用总额为【设计费用总额】。

2.设计费用支付方式:(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付款周期描述】内支付设计定金【设计定金金额】。

(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交的设计阶段成果验收通过后,分批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xx学院科研机构建设方案1

xx学院科研机构建设方案1

xx学院科研机构建设方案1为全面推进名校建设,促进我院应用研究、技术服务、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加强我院各类科研机构及学术队伍的建设,培育具有社会影响和核心竞争力的学术人才,培养凝聚一批优秀的科研创新人才,保证我院科研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提升教师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决定实施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计划。

根据学院科研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科研机构是推进我院科研创新工作开展的组织形式,能够有效提高学院为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能力,为今后科研工作大发展创造基础。

本方案所指的科研机构是指在院内各系部、中心内部依据专业优势和研究领域成立的无独立法人单位的研究机构,此类机构不设编制,无专项经费,无行政级别。

行政上归属各系部、中心管理,业务上受教学研究室指导。

科研机构必须认真执行学院关于科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科研机构的建设遵循“依托专业优势,服务经济发展”的原则。

以项目为载体,开展具有专业与特色优势的创新性的研究;对科技、经济、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的实用性、前瞻性研究;以及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应用创新研究。

二、组织结构与目标一)科研机构的负责人由各系部、中心研究并报院长办公会确定,组成人员以目前已形成的学科群为基础,鼓励跨系部、跨专业联合组建,围绕某一重点研究方向有效整合的学术团队,提倡邀请校外专家参加科研机构。

科研机构应不少于3名以上我院教师作为核心成员,其他人数不限,根据项目需要形成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科研团队一旦组建,应在1周内报教学研究室备案。

机构负责人同时兼任联络人,处理日常事务。

二)以“打造国内同专业、同领域一流水平的科研团队”为总体建设目标,以理念创新为动力,科研强化为龙头,建立不同的科研平台,有力推动系部产学研建设。

三、机构名称与职责一)各系、部、中心按目前研讨偏向和学科特色组建相应科研机构,名称以下:饭店管理系饭店企业研讨所旅行社管理系区域旅行研讨所营养烹饪系饮食文明研讨所旅游外语系旅游国际合作研究所休闲产业管理系休闲产业研讨所基础部旅行文明研讨所XXX二)机构职责1、深入研讨相关领域的发展态势与动向;2、积极拓展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的合作渠道,以科研机构的名义申报承接纵向、横向各类科研项目,服务地方经济发展;3、以科研机构的名义,对本机构的科研成果对外宣传发布或撰写论著;4、培养专业学术骨干及更多具有独特专长的学术人才,使其成为解决某个领域实际问题的有社会知名度或行业影响力的专家;5、发挥所在系部、中心的智囊作用,为学科、专业建设提供建议和决策信息;6、搜集相关研讨领域的最新信息,构建系部、中心信息平台,服务系部、中心扶植。

学校附设科研机构建设方案

学校附设科研机构建设方案

学校附设科研机构建设方案科研机构在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培养创新型人才,建立一套规范、高效的科研管理体系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学校附设科研机构的建设方案,并分析其优势及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部分: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高校的科研任务越来越重,需要有独立的、专注于科研的机构来提供支持和保障。

学校附设科研机构的建设是为了更好地整合学校内外的科研资源,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水平科研项目的开展。

第二部分:建设目标学校附设科研机构的建设目标是提升科研水平、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培养创新型人才。

通过建设科研机构,可以加强学校对科研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提高科研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科研项目的质量。

第三部分:机构设置学校附设科研机构应包括科研管理部门、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三个方面。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科研团队的工作,科研平台提供先进的设备和实验条件,科研团队承担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

第四部分:科研管理科研管理是学校附设科研机构建设的重要环节。

科研管理应做到规范、透明和公正,通过建立科研伦理和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科研项目科学、合理、有序地进行。

第五部分:科研项目的选择与评估科研机构应根据学校和团队的实际情况选择科研项目,项目的选择应基于学校战略发展目标和科研需求。

科研项目的评估应注重绩效评估和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六部分:科研团队的建设科研团队是科研机构的核心,优秀的科研团队是提高科研水平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保障。

建设科研团队应注重人才引进和团队建设,激发团队成员的科研热情和创新能力。

第七部分: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科研机构应积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建立科研成果的评估和推广机制。

通过与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和社会效益。

第八部分: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学校附设科研机构应加强对内外部科研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共享。

内部资源可通过建设科研平台和共享实验设备来实现,外部资源可通过与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来获取。

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评选实施方案

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评选实施方案

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评选实施方案一、编制目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引领和承担国家战略科技任务的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对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评选和实施管理,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国内高等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单位在全国高等教育科学基础数据库公布的重点学科清单内申报的各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评选、实施和管理。

三、评选标准1.学科适应性:本领域学科发展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较大的贡献和影响力。

2.学科创新性:项目在学科方向的选择、研究内容和方法、理论成果、实践应用方面有较大的创新性,能为学科的发展带来新思路、新方法、新成果。

3.学科优势:项目研究方向在本领域学科发展方向中处于领先,具有相对优势。

4.学科团队:项目拟聘请的主要研究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扎实的科研基础,熟悉最新的理论进展和新兴技术,能够为项目带来重大的贡献。

5.项目可行性:项目研究内容和方向符合切实可行的条件和要求,具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过程中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四、评选程序1.初评:由高校评审专家组进行审查评估,评定初选名单。

2.复评:由专家组成的专业组进行现场评估和研讨,评定终选名单。

3.公告评议:将终选名单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4.批准立项:经过公示、审核、汇总、提交,由学位委员会审议、学校领导批准,正式立项。

五、申报材料1.申请书:包括项目全称、课题的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及其应用及推广前景等。

2.主要研究人员简历:包括学术水平、承担过的科研项目和研究成果、研究方向和治学思想等。

3.科研预算:包括计划投入的经费、经费来源和使用计划。

4.其他材料:包括承担过的科研项目及获得的成果、学术论文等。

六、评审专家的选择1.评审专家组的组建由学校科研机构、学术组织或专业协会提名,应具有本领域学术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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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学省级重点学科
周江涛
田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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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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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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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一五”应用数学省级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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