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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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观念
管理者素质
• 陈久霖赌性重、盲目自大,太过看重投资交易的博弈, 忽视现货交易,不尊重市场规律,不承认并纠正错误
(二)目标制定
管理人员应能适当地设立目标,使选择的目标能支持、连接企业的使命,并与 其风险偏好相一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先后进行了两次战略转型,在总裁陈久 霖的推动下,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上市伊始涉足石油期货取得初步成功之后, 公司管理层在没有向董事会报告并取得批准的情况下,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禁 止,擅自将企业战略目标移位于投机性期货交易。这种目标设立的随意性,以 及对目标风险的藐视,最终使企业被惊涛骇浪所淹没。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内 部控制案例分析
LOREM IPSUM DOLOR
目录
背景介绍 事件回顾
内部控制分析 结果与启示
背景介绍
自20世纪70年代以 来,国际石油市场风云变 幻。为了对石油现货风险 进行规避,20世纪80年代 国际原油期货这一金融衍 生产品应运而生。 随着我国石油进口量 的大幅度增加,国家经过 谨慎策划和考虑,于1998 年陆续批准国内一些大型 国有石油企业在国际上做 石油套期保值业务,同时 禁止它们涉足其他金融衍 生产品的投机交易。
(四)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在于分析和确认内部控制目标实现过程中“不利的不确定因素”,帮助 企业确定何处存在风险,怎样进行风险管理,以及需要采取何种措施。中航油新 加坡公司从事的场外石油衍生品交易,具有高杠杆效应、风险大、复杂性强等特 点,但由于内部没有合理定价衍生产品,大大低估了所面临的风险,再加上中航 油选择的是一对一的私下场外交易,整个交易过程密不透风,因此中航油新加坡 公司承担的风险要比场内交易大得多。
总而言之,中航油事件的核心问题并不在于市场云谲波诡,而是陈久霖
为何能够如此胆大妄为地违规操作。陈久霖能够将越权投机进行到底,除了 他编造虚假信息隐瞒真相之外,集团公司的失察、失控也难辞其咎。从披露 的事实来看,控股股东没有对境外上市子公司行为进行实质性控制,既没有 督促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建立富有实际效力的治理结构,也没有做好日常部监 管。
二、内控的监督:应从关注内控建立转向内控运 行和评价
中航油内部的《风险管理手册》设计得很完善, 花了相当大的精力,但在如何保证实施制度方面, 却缺乏应有的措施。因此,内控必须要有一个监 督机制来促使它的执行。此外,公司的内部审计, 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 员会的业 务指导,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任何重要的审计 决策由审计委员会提出方案,并经董事会批准。 这既保证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又保证 了其权威性。在这样的前提下,内审部门通过对 内控的审查和评价,可以从中找出控制薄弱点, 发现内部控制不尽完善和执行无力之处,进而提 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 的有效执行。
(八)监控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所有重大问题上未履行其职责。在公司开始期权这项新产品 交易时,委员会没有进行任何必要的分析和评估工作;交易开始后,未能对期 权交易设置准确的限额,也未能准确报告期权交易;在期权交易挪盘时,未能 监督执行相关的交易限额,未能控制公司的超额交易,未指出挪盘增加了公司 的风险,也未建议斩仓止损;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衍生品交易报告中,实际隐 瞒了公司在期权交易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未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期权交易和损 失情况。内部审计部没有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即使报告也是内容重复,敷 衍了事,还造成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的假象。
10 月 20 日,获得集团公司提前配售 15 %的股票所得的 1.08亿美元资金贷款。 10 月 26 日和 28 日,因无法补加合同保证金而遭逼仓, 公司蒙受1.32亿美元的实际亏损。11月8日至25日,公 司的衍生商品合同继续遭逼仓,实际亏损达3.81亿美元。 12月1日,亏损达5.5亿美元,为此公司向新加坡证券交 易所申请停牌,并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至此,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高风险的石油衍生品期权交 易中蒙受巨额亏损而破产,成为继巴林银行破产以来最 大的投机丑闻。
结果与启示
一、内控的重心:应从细节控制转向风险管理
内控的重心要从细节控制转向风险管理。 随着新的企业风险管理的形成,COSO委 员会为了应对来自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挑战, 于 2004 年 10 月发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框 架》(简称ERM) ,认为企业风险管理包括 内控,并且会全面取代内控,从而确立了 内控向企业风险管理发展的合理性。如果 管理当局在赚取巨额利润的同时,能认清 形势,清醒地意识到可能产生的风险,或 许中航油的事件就不会发生。
三、内控的对象:应从基层、中层转向高管 控制
中航油事件的致命原因从根本上说是个人权力过大,缺乏对个人权 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管,使得个人凌驾于制度之上,制度得不到执行。 一个表面看起来制度规章明确、组织健全、人员齐备、技术先进的 内控或风险管理体系,其在实际运行中能否有效管理风险和防止重 大损失的发生,关键在于高层领导在这个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这 不仅因为他们是内控的首要责任主体和最基础的推动力,更重要的 是他们本身所拥有的绝对权力,所以高层领导必须纳入到以相互检 查和权力制衡为基本原则的整个内控体系中,成为控制和约束的重 要对象。否则,高层领导将具有超越内控约束的特殊权力,从而导 致整个内控或风险管理机制形同虚设,从根本上丧失有效性。
事件回顾
2004年以来石油市场风云变幻。
一季度油价攀升,公司潜亏58
0万美元,陈久霖期望油价能回
跌,决定延期交割合同,交易量
也随之增加。
二季度随着油价持续升高,公司账面亏损 额增加到3000万美元左右,陈久霖决定再 延后到2005年和2006年交割,交易量再次 增加。 10月份油价再创新高,而公司的交易盘口 已达5200万桶。为了补加交易商追加的保 证金,公司耗尽2600万美元的营运资本、 1.2亿美元的银团贷款和6800万元的应收 账款资金,账面亏损高达1.8亿美元,另需 支付8000万美元的额外保证金,资金周转 出现严重问题。 10月10日,向集团公司首次呈报交易和账 面亏损。
(七)信息与沟通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信息披露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中航油新从事石油 期权投机交易历时一年多,一直未向集团公司报告。在海外市场进行石油衍生 品的交易,并且交易总量大大超过现货交易总量,明显违背了国家的规定,而 母公司知悉以上违规活动是在一年以后。可见,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和集团公司 之间的信息沟通不顺畅,会计信息失真。
2003年4月,中航油集团成为第二批国 家批准有资格进行境外期货交易的国有企业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航油新加坡公司 在取得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授权后,自 2003年开始做油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此 期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擅自扩大业务范围 ,从事风险极大的石油期权交易。
2003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确实正确判断了油价的走势, 从中赚了钱。小试牛刀,旗开得胜,中航油总裁陈久霖在 期权投机中尝到了甜头,也可能正是因为初试告捷,才酿 成了2004年投资失败的大祸。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六)控制活动
陈久霖在获悉重大账面亏损后孤注一掷,直到流动资产耗尽,才向集团公司汇 报亏损并请求救助。集团公司竟没有阻止其违规行为,也不对风险进行评估, 相反选择以私募方式卖出部分股份来“挽救”中航油新加坡公司。 在越权从事石油金融衍生产品投机过程中,陈久霖作为一个管理人员,竟同时 具有授权、执行、检查与监督功能,没有遇到任何阻拦与障碍,事后还能一手 遮天,隐瞒真实信息,足见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职能分工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三)事项识别
一个组织必须识别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部事项,区分表示风险的事项和表 示机遇的事项,引导管理层的战略或者目标始终不被偏离。在中航油事件中, 如果公司的管理层能及时认清形势,在赚取巨额利润时,清醒地意识到可能产 生的风险,或许就不会遭如此惨痛的打击。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违规之处有三点:一是做了国家明令禁止做的事;二是场外 交易;三是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
内部控制问题分析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问题的根源是其内部控制缺陷。
(一)控制环境——内控制度的威力荡然无存,是 中航油事件的根本原因。
• 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者合一,发展成经营者一人 独裁统治,管理人个人影响力在企业内过度膨胀,内控 内部人控制 不力。 • 财务报表谎称盈利,对投资者不真实披露信息、隐瞒真 相、涉嫌欺诈,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新加坡公司法和有 关上市公司的法律规定。
(五)风险反应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进行石油衍生产品投机交易酿成大祸,在油价不断攀升导致潜 亏额疯长的情况下,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管理层连续几次选择延期交割合同,期 望油价回跌,交易量也随之增加。一次次“挪盘”把到期日一次次往后推,这样 导致的结果便是使风险和矛盾滚雪球似地加倍扩大,最终达到无法控制的地步。 一般看涨期权的卖方基本上都会做一笔反向交易,以对冲风险、减小损失的可能 性,虽然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内部有一个专业的风险控制队伍,但并没做反向对冲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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