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管理舞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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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管理舞弊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唯一的一家海外公司——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在2004年11月29日发布了一个震惊的消息:这家新加坡上市公司因石油衍生产品交易,产生了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致使中航油向新加坡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最后发布公告申请停牌重组,这一重组事项涉及16000名股民,100多家债权人,是新加坡历年来债务金额巨大、债权人众多而复杂的一次重组,也是中国首例在海外上市的中资企业进行的重组。该公司自1997年以来,凭借6年内净资产增长762倍,成为股市上的明星公司,其总裁陈久霖也被评为“亚洲经济新领袖”,因此,中航油事件也被认为是继1995年“巴林事件”后最大的经济丑闻。

1、公司发展历程和行业地位

中航油的前身是1993年5月由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和新加坡海皇轮船有限公司出资在新加坡建立的一家合资企业,头几年经营状况一直不佳。直到1997年7月,中航油总公司派出了陈久霖这个自称“打工的皇帝”,由后来的明星企业家一落成为阶下囚的人,带着49.2万新元,赴新加坡接管了当时濒临破产边缘的公司。上任后不久,陈久霖就向总公司提出了把公司重新

定位为石油贸易企业的转型方案。在陈久霖的精心策划下,中航油于2001年12月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海外中资企业。其净资产由1997年的16.8万美元猛增至2003年的1.28亿美元,市值超过65亿元人民币,曾被国内誉为继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之后的“第四大石油公司”。中航油以突出的业绩被选入新加坡国立大学MBA课程教学案例;获颁新加坡上市公司“最具透明度”企业;被美国应用贸易系统(ATS)机构评选为亚太地区最具独特性、成长最快和最有效率的石油公司。由于中国内地航空油的供应几乎被中航油的母公司中航油集团所垄断,所以内地航空公司需要以高于新加坡航空油市价6成至7成的价格,每月从中航油进口至少20万吨航空油,约占中国市场总需求的1/3。可以说,中航油在内地航空油供应行业占据垄断地位。但是,在国内市场上,包括中石化、中石油等石油公司都拥有石油产品进出口权,因此,他们会影响到中航油的行业垄断地位;在国际市场上,中航油所占市场份额很小,同时还面临着全球石油巨头对中国10亿美元的航空燃油市场的觊觎。

2、公司战略目标

2003年中航油的年报显示,为了不断获得超常的发展速度,中航油的发展逐步偏离了进口航空油料采购的主业,开始全力进行大量的石油资本运作。该公司2003年来自投资的回报已占公司税前利润的68%,而航油进口和国际石油贸易才各占16%。正是由于这种战略

目标的根本性变化促使了中航油在2004年大举进入石油期货市场。

3、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中航油作为中航油集团下一个海外上市公司。中航油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因此,中航油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可避免的带有中国国有企业的色彩。其中,中航油的内控体系由部门经理、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三部分组成,这一表面上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曾被广泛认同:成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使风险管理日常化、制度化;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其设计了《风险管理手册》及《财务管理手册》,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权限,通过联签的方式降低资金使用的风险;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风险管理软件系统将现货、纸货和期货三者融在一起,全盘监控。另一方面建立三级风险防御机制,通过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的三个制衡措施来强化公司的风险管理,等等。

4、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运作

中航油所进行的正是复杂的衍生产品交易,且陈久霖本人并不具备对这些产品的操作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管理层未与治理层就石油期货的交易进行讨论,陈久霖的交易决策完全是在隐瞒公司治理层的情况下(除了个别外籍风险管理人员,他们也未起到控制作用)做出的。

陈久霖不懂期货,也就不了解期货交易的经济实质,随着亏损的加大,持赌徒心理的他,一方面不考虑及时止亏和风险对冲,仍然增

加筹码,以博石油跌价而扭亏为盈,另一方面想尽一切手段粉饰季度报表,防止亏损被公布。

陈久霖把中航油集团公司向新加坡公司派出的财务经理调开,从当地雇人担任财务经理,只听命于他本人。他甚至都可以采用伪造中航油集团总裁荚长斌个人签名的手段来授权签署将中航油的负债和亏损转移到中航油集团的协议文件,以掩盖发生的期货交易损失。为应对期货交易的亏损,陈久霖成立了以他为组长的危机管理小组,所有方案皆由不熟悉期货业务的陈久霖提出并形成决策,且多是防止损失被公布的手段,最终结果可想而知。

中航油的企业文化中,个人崇拜色彩和过分保密色彩比较严重,陈久霖7年之内将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打造成为海外中资明星公司,他之前的成功使其在集团内部树立了很高的威望甚至迷信,也为他骗取监管者的信任创造了条件,同时在保密文化的影响下,管理者向董事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隐瞒了在发生了一定数额的期货交易损失的情况下仍然加仓这一事实,最终断送了公司的前程。

可见,由于陈久霖个人的绝对权力不受约束,为其实施管理舞弊创造了机会;中航油以其进行期权交易的高收益额为借口,打着“进军国际石油期货市场”的旗号,实质上进行着违规的高风险期货交易操作。

5、中航油的财务信息和绩效考评

2003年投资收益占公司税前盈利的68%;2004年第一季度账面损

失580万美元,全部为石油期货交易亏损,但按中航油的《风险管理手册》的规定,期货交易止损上限为500万美元,实际亏损额已超过规定要求。

陈久霖一年的薪酬高达人民币2400万元以上,其中的87%与公司盈利挂钩。这种情况就一定要考虑陈久霖制造虚假财务信息的动机,即通过粉饰公司盈利状况来达到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

二、普华永道调查结论

普华永道对中国航油巨额亏损事件的调查报告认为,陈久霖必须“负主要责任”的事项有:公司在未彻底了解期权及确保事前对风险作适当评估时,就开始进行期权交易;让公司在重组期权组合中承担“不可接受、不审慎的”风险,有关风险最终导致公司陷入财务灾难;意识到公司期权组合在调至市价后蒙受的亏损,但陈却允许公司公布没有反映有关亏损的业绩报告;为公司建立的这种管理层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隐瞒重大交易的秘密作风负责。

事实上,从普华永道出具的中航油事件调查报告上看,中航油的内控体系在内控的五大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上都存在严重的问题:

中航油集团向中航油董事会派驻了4名成员,包括陈久霖本人,而他也是以集团副总经理的身份兼任中航油董事和执行总裁。但事实上,集团公司考虑公司派驻中航油的全权代表和中航油的实际控制者。同时,他在任职期间,曾两度调开集团公司派驻的财务经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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