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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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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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电动三轮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本标准适用载重量不大于300kg 的载重型电动三轮车
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参考材料: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 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7761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 7258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本标准。
3.1电动三轮车由电能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35 km/h、载重量不大于
300kg 的电动三轮车。
3.2剩余电量显示
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显示剩余电量。当剩余电量低于下限值时,通过信号装置提醒驾驶员。
3.3蓄电池(经销商提供)
能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的形式贮存并可以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电化学装置,它可以反复充电和放电。
4 产品型号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型号由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设计顺序号、改进代号组成。
HET —
4.1 企业代号改进代号:A、B、C、……设计顺序号1、2、3、……产品代号
规格
代号
企业
代号
4.2 4.3 4.4
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缩写字母表示。 规格代号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代号。用数字直接表示以瓦(W )为单位的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 产品代号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产品代号为 HET (Heavy electric tricycles 的首字母缩写)。 设计顺序号 企业代号、规格代号、产品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设计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1、2、3……依次 表示三轮车的设计顺序,当设计序号为 1 时应省略。设计序号用间隔符号“-”与前面的代号隔开。
4.5 改进代号
三轮车改进的代号,用于区别车辆的特征、系列。用大写英文字母 A 、B 、C ~
X 、Y 、Z 表示(其中
I 、O 、Q 字母不能使用)。
示例 澳柯玛公司生产、电动机额定功率 600W 、第二次设计、第二次改进的载重型电动三轮车:AKM600HET-2B 5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的设置
见附录 A 。 除本标准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以外,其余的
项目,可根据需要自行选定。
6 要求 6.1 6.1.1
基本要求
最高车速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 35km/h 。
6.1.2
续行里程
电动三轮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少于 35km 。(经销商提供)
6.1.3
爬坡能力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爬坡能力应不小于 4°。
6.1.4
最大行驶噪声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以最高车速匀速行驶时的噪声应不大于 68dB(A)。
6.1.5
百公里电耗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在额定载重条件下以最高车速行驶 100km 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 5kW ·h 。
6.1.
电源接通程序
6
至少经过两次有意识的不同的顺序动作,才能完成从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状态,在电源切断状态车辆不可有主动的行驶。只有在可行驶状态使用加速装置时,车辆才能行驶。应使用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持久或间歇的显示驱动系统已处于准备工作状态。
6.1.
越障能力
7
越障高度应不小于80mm。
越沟能力
6.1.
8
应能越过宽度为150mm 的测试沟。
6.1.
驻车制动性能
9
驻车制动应能使机动车即使在没有驾驶员的情况下,也能停在上、下坡道上。驾驶员必须在座位上就可以实现驻车制动。
驻车制动性能应能保证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在60 的坡路制动状态下,正反两个方向上应能保持固定不动。按本标准中7.1.8 条款试验时,前后轮不应有滚动且三个车轮中任意一个轮子均不应有离开地面现象。
6.1.1
倾斜稳定性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在前后(纵向)或左右(侧向)倾斜 20°时应能相对稳定。
6.1.11 尺寸限值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尺寸限值见表 1。
表 1 尺寸
限值 项 目 数值要求 整车长度 ≤3500 mm 整车宽度 ≤1500 mm 整车高度 ≤2000 mm 最大转向角 ≤450 6.2
整车安全要求 6.2.1
最小转向圆直径
电动三轮车的最小转向圆直径应不大于 6m 。
6.2.2 制动性能
6.3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以 20km/h 车速行驶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 6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 15m 。
电器系统
6.3.1
电器装置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选用的电器装置应有符合 GB 4706.1-2005 标准的质量证明。并应安装到位、极 性正确,电器配件应与电流量相适应。线路中各结点必须接触良好,焊接处必须牢固可靠。电器元件的 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蓄电池的装卸及连接应方便、并有明显的极性标识。
6.3.2
绝缘性能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电器系统应采取防护措施,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带电部 位与非带电部位之间应有足够的绝缘强度。在 500V 常态下的绝缘电阻不小于 2M Ω。
6.3.3
蓄电池标称电压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蓄电池标称电压应不大于 60V 。
6.3.4
蓄电池密封性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的蓄电池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充放电时不应有渗漏现象。
6.3.5
过电流保护装置
载重型电动三轮车应至少设置一个电路过电流保护装置,当电流过大时能切断车载电源的至少一个 电极。这个装置可以是主开关、切断装置或熔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