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绩效工资分配执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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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绩效工资分配执行方案
(修改稿)
一、指导思想
教师工作量绩效考核工作以上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的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制定符合小学实际情况、标准科学的教师工作量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二、分配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三、教师工作量分值计算方法:
教师的周课时数×相对应科目的分值系数﹢管理分值=教师工作量个人分值
四、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1. 课时分值:语文每课时计1.1分;数学、英语每课时计1分;科学每课时计0.95分;其他课程计0.9分。所任班级人数45~55人每课时加0.05分,55人以上(含55人)每课时加0.1分。
2. 管理分值:校长计10分/周,副校长及校委会成员计6分/周,少队辅导员、教务处副主任、总务副主任计2分/周,办公室主任、教研组长、远教、仪器、图书室管理员计1.5分/周,其他由学校安排的管理人员视工作实绩分别计0 .5~1分/周。但除校委会外的部门工作总分累计不超过3分/周。
3. 班主任计2分/周。
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方案
(修改稿)
一、指导思想
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工作以上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的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制定符合实际情况、标准科学的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方案。
二、分配方式
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占绩效工资总额的20﹪,主要从以下方面考核:该项绩效工资总额÷教育教学业绩总分值×个人分值=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绩效工资
三、教学质量奖:
1.教师教学质量综合分值计算办法:人平(30﹪)+及格率(40﹪)+优秀率(30﹪)=综合分值
2.在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测中,所任学科考试成绩达到同类学校平均计12分,成绩优异者加2分(综合分值位居前四分之一)。
3. 在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测中,所任学科考试成绩未达到同类学校平均计10分,成绩低劣者减2分(综合分值位居后四分之一)。
4.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学科教师及其他人员按10分计。
四、教学业务竞赛奖:
1.学科教学调赛获国家、省、地、市、办一等奖分别奖励6、5、4、3、2分,每降一等减0.5分。
2.说课参照上款执行,录像课按上款降一个奖次计分。
3.辅导学生参加竞赛每项按国家、省、地、市级分别计2、1.5、1、0.5分。以上各项不重复计分,均以最高奖励单项值计分。
五、教学科研成果奖:
1.教学论文、课件制作、教具创新获国家、省、地、市分别计2、1.5、
1、0.5分。
2.教研课题立项按国家、省、地、市级分别计4、3、2、1分,中期评价及结题优秀课题按国家、省、地、市级分别计4、3、2、1分。
3.按照学校安排积极开展校本研究,并及时上交各项资料,表现突出的奖励1分。
以上各项不重复计分,均以最高奖励单项值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