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山六中关于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9、通过主题班会、讲座、校园网、黑板报、广播站、征文比赛、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乘坐超载车和非法营运车辆。
2010年9月
福山六中接送学生车辆排查制度
1.成立接送学生车辆排查领导组织。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政教处、总务处、班主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校接送学生车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对全校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领导、协调、排查和管理。
2.定期排查,全面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状况。每学期初组织人员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确保排查不漏一车,逐一建立档案;凡车况破旧、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擅自改装、安全门窗不能有效启开、消防器材配备不齐或无效的接送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存在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或无经营资质客车,一律不准用于接送学生。每月集中排查不少于一次。
3.严格标准,规范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对家长自发包租、拼租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社会车辆,由机动车所有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报教育、公安交巡部门,参照校车及其驾驶人标准,对车辆和驾驶人资格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学校组织家长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接送学生协议,纳入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志。对未纳入学校及教育、公安交巡部门管理的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学生,违规接送的要坚决取缔。
4.联手交警综合整治,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学校要安排值日人员在上放学时间对接送车辆严格检查,发现超载现象应当立即禁止和举报。交巡部门对学生上放学高峰时间要增派巡逻警车,特别是早晨上学前、晚上放学后的时间,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坚决取缔机动三轮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对发现的非法接送车辆,一律查扣,严肃处理。
5.落实责任,有效实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实行“六定三签”工作制。“六定”:定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定校方管理责任人;定驾驶人;定车型车辆;定载客人数;定交管责任人。“三签”: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落实接送学生名单、行驶路线、安全监护人,使交通安全专人落实到车头、人头,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问题;家长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督促车主或驾驶人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维护和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接受教育和公安交巡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要落实专人在上放学时间对接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学生乘载控制,及时发现制止或报请公安交巡部门处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6.强化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设立交通安全教育园地,邀请交巡人员,
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全体师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乘超载车辆,拒乘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教育家长不送孩子乘坐违法违规车辆。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