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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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美丽乡村“四片一环”示范区建设总体部署,结合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实际,以下是由XX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范文,欢迎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XX-2020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三区两美”战略举措,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在全县范围内选取部分基础条件优越、风貌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村庄进行重点打造,着力创建一批空间优化布局美、生态宜居环境美、乡土特色风貌美、业新民富生活美、人文和谐风尚美的美丽乡村。XX年计划启动新建(提升)特色精品村61个,其中完成建设46个。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申报村庄原则上需是《永嘉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的精品村,美丽乡村精品线沿线村庄及其它村庄可根据建设需要,酌情列入建设。

2、前置条件:一是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在建设期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到位

(违法用地复耕、违法建筑拆除);二是做好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整治矮墙、拆除露天坑、整治村内卫生死角和乱推乱放及村头、桥头、门头、田头等“四头”建设,XX年7月底前完成;三是村级自筹资金比例需达到10%,不包括政策处理费用。

3、申报条件:申报村要达到以下基本条件:①村庄基础条件较好,自然环境优美或人文特色鲜明;②村庄具有较强的资源禀赋,在发展休闲观光、特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可持续发展发面潜力较大;③村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较强,有较高工作积极性;④村风民风淳朴、群众建设热情高;

4、申报程序:

建设任务由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根据全县美丽乡村建设需要,下达各乡镇(街道)特色精品村创建任务,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①村申请。各村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申报决定,并结合村庄实际,提出项目建设计划,由村委会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②乡镇(街道)推荐。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申报村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后,提出创建计划村名单,并填报《永嘉县美丽乡村特色精品建设项目申报表》,XX年5月底完成;

③县审核。县创建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村各条件及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后,确定创建对象,XX年8月底完成。

46个提升精品村不需要申报,15个新建村按程序申报。

三、实施步骤

1、编制规划(建设方案)。列入建设计划的村庄,根据村庄建设总体规划、控详规划、专项规划等要求,科学编制符合村庄实际的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合理制定建设计划,由县创建办负责规划(或建设方案)评审,建设规划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方案编制时,要注重彰显乡村特色,有突出的“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着力打造本村优势品牌。46个提升村根据村庄需要制定提升方案,完成时间XX月5月底;15个新建村XX年8月底完成方案的编制。

2、项目实施。按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的要求,各村启动经县创建办审定项目的建设。对于列入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县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规范实施,切实做好项目立项和招投标,并等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和财务审计。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为各村基础建设项目,必须列入建设计划。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或建设方案)的要求按期保质完成。46个提升村XX年7月底完成建设任务,15个新建村XX月10月底前完成各项目建设任务。

3、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在乡镇(街道)初验的基础

上,由村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同意,报县创建办最终核验。县创建办牵头抽调县委农办(农业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县审计局、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采取现场踏勘和查阅台帐资料相结合的形式,对照规划设计施工要求逐项进行验收。46个提升村XX年8月初组织验收,15个新建村XX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

四、资金管理:

特色精品村县级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村内主要道路硬化(不包括通村道路)、卫生公厕建设、村庄美化绿化、房屋立面改造、三线落地、店招店牌整治等项目的建设。

列入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的村,要严格按照县创建办、县财政审定的建设项目规范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须向乡镇(街道)、县创建办和县财政局报批同意。

资金拨付由各村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向乡镇(街道)申请拨款,乡镇(街道)对拨款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县创建办同意后,报县财政局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的培育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一个阶段我县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主抓手。各乡镇(街道)要配备专职工作人

员,负责特色精品村的规划、申报、实施、管理和工程台账等工作。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四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工程决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大投入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财政要加大资金筹集和整合力度,落实特色精品村的相关扶持资金。农办、住建、国土、交通、旅游、环保、文广新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服务等工作,并在用地保障、审批、收费等方面给予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适当倾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部门整合机制和社会各方支持参与机制,有效整合资金项目,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三)完善考核督查。将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确保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相关建设项目纳入示范县督考体系,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项目进度慢的村,视情节采取限期整改、撤销项目等措施。坚持“建、管、养”并举原则,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和教育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互相监督,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大埔的重大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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