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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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学生,品德缺陷或学习困难、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近年来我校通过“爱心妈妈”、“大手牵小手”等帮扶助学活动的开展,帮助了部分特殊学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本学期,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帮扶对象:
因身体疾病、心理与情绪原因、道德品质、学习或家庭经济方面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特点:
1、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需要有专业医院或特教专家认定):
(1)视力障碍学生:
视力障碍儿童简称视障儿童。他们由于视力损伤或缺陷,影响着正常的学习,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2)听力障碍学生:
听力障碍儿童简称听障儿童。由于他们听力损伤或缺陷,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我们帮助解决一些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3)智力障碍学生:
智力障碍儿童简称智障学生。他们由于智力损伤或智力发展缓慢,影响着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遇到的一些困难。
(4)脑瘫(肢体残疾)学生:
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简称脑瘫学生和肢残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
或肢体残疾,影响着正常的行走和学习生活。
(5)自闭症学生:
孤独症学生也称自闭症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严重存在社会交往、语言交流障碍。这类儿童的确认要有专业医院或心理测量技术专业人员认定。
(6)多动症学生:
多动症学生又称脑功能轻微失调或轻微脑功能障碍综合症或注意缺陷障
碍学生。这类学生的智能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表现为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短暂,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以致影响学习成绩。在家庭及学校均难与人相处,日常生活中使家长和老师感到困难。
2、因品德、心理、学习等方面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此类特殊学生又称问题学生,这部分学生拥有正常的智商,但由于受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及自身的因素,从而导致在思想、认识、心理、行为、学习等方面偏离常态,在品德、学习态度、心理等任何一个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而且一般的问题学生不仅仅只是一个方面的问题。
(1)纪律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是不守纪律,严重小说小动,易和老师发生冲突,对集体影响较大。学习成绩问题不大,品德方面也没有大问题。
(2)品德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品德方面。如打架骂人,欺负同学,劫钱,小偷小摸,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联系,离家出走,不孝敬父母等。他们多数学习成绩不好,不守纪律。这类学生多是“边缘生”,往往一只脚在学校,另一只脚在社会。
(3)心理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心理方面。如自闭,忧郁,退缩,躁动,有攻击行为,无法集中注意力,多疑,无法与他人沟通,等等。外向的有纪律问题,内
向的不违反纪律。学习成绩多数不好。品德方面并无劣迹,有些问题貌似品德问题,仔细分析不是。
(4)学习问题学生。
此类学生由于基础知识差、接受能力较慢,因此在学习上逐渐散失信心,对学习没有兴趣,考试成绩低下。有的学生便因此迷恋网络等其他游戏,课堂上不听讲、回家后不写作业等。但这部分学生品德方面并无大问题。“只要不谈学习,就是好孩子。
(5)“好学生”型问题学生。
此类学生在学校一般是公认的好学生,各方面都不错,问题处于隐蔽状态,常见问题有:双重人格,自我“消失”,自我中心,虚荣心,抗挫折能力极差。
3、因家庭或经济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1)单亲家庭学生:
此类学生因家庭成员不完整,不能得到父母完整的爱,因此性格大多孤僻、敏感多疑,缺乏自尊与自信,有的学习行为上比较散漫,攻击性比较强。
(2)留守学生:
此类学生因父母外出打工或经商,由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朋友照顾。据调查统计,此类学生的共性如下:情感冷淡,缺乏爱心;生活铺张,不懂节俭;我行我素,不受管束;性格偏激,容易激动;有挫折感,自信心弱;行为乖僻,不计后果。
(3)生活困难学生:
“生活困难生”是指家庭收入在本区域经济收入处于下游,其家庭收入难以支付正常的低消费支出,特别体现在平时解决基本生活开支中的困难程度。
三、帮扶措施
1、确定“特殊学生”人选
由各班班主任确定本班学生的基本人选,特别要准确把握“心理问题”、“品德问题”和“学习问题”学生的定位,不能把一般性、偶发性“心理问题”
或“品德问题”“学习问题”倾向的学生扩大化。“心理问题”和“品德问题”学生一般从7—9年级学生中确定。各班一定要控制人数,实事求是,如班级内无特殊学生,可不上报,德育处要对上报的特殊学生要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审核。
2、成立帮扶小组领导小组
组长:陈伟(校长)
副组长:谢金通(副校长)
组员:林秋雄、阮世忠、陈明容、林静宜、林德芬、林少波、陈雄(心理健康师)、各班班主任
3、组建“一对一”帮扶小组:
学校根据各班上报的特殊学生情况,由德育处把关审核后,向校务会议提请批准,然后由党支部和团支部牵头,组织学校党团员老师和积极分子组建帮扶教师队伍,并根据老师们所任教的学科及年级与各班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小组。“身体疾病类学生”和“学习问题学生”
帮教小组由教导处世忠主任任组长;“生活困难生”帮教小组由总务主任少波主任任组长;“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学生帮教小组由团委书记静宜任组长;“纪律问题”、“心理问题”、“品德问题”学生帮教小组由德育处任秋雄主任任组长。
4、班主任进行“特殊学生成长”跟踪记录。
为了时刻关注特殊学生的心理发展和行为习惯,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帮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学校制作了“特殊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每天对这部分特殊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等常规表现情况进行记录,以便掌握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发展轨迹,褒长抑短,获取更好的教育效果。
四、帮扶具体要求:
1、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1)安排适当的座位。此类学生必须安排在光线比较充足,有利于教师辅导、学生帮助的合适座位(脑瘫或肢残儿童必须安排在有利于出行和教师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