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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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结构改造及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号别墅的室内结构改造及部分室外土建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名称:号别墅结构改造及土建工程。

第2条.工程地点:重庆市号别墅。

第3条.工程范围:本合同附件所含全部改造和新建内容及甲方根据实际需要而临时安排的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图纸和装修公司要求的室内结构、楼板、地坪、外墙、门窗、露台、门廊等的所有拆出、新建、恢复、清理、外运弃渣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具体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图纸室内隔墙折除及改造新建、室内建筑土方开挖、新开挖空间防潮等全部施工作业内容及预埋管、门窗的设置及施工,防水排水、栏杆、地坪、墙体及柱子抹灰、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改动及新建部分涂料施工等,如有地下管网应对其实行保护及根据需要进行改移。

第4条.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工资、食宿、施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水电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工程期限

第1条.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00天,开工日期:2015年7月30 日。

第2条.本工程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要求竣工日期为:2015 年11月10日。

第3条.因甲方变更工程或增加零星项目工程,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一周内累计停工8小时以上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三、工程价款

第1条.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整)(含税)。零星工程甲乙双方另行商议执行。

第2条.各分项工程款(未详尽)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3条.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室内拆墙以及现浇布筋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工程款的10%作为预付款;第二次付款:挖方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30%;第三次付款:新开挖部分钢筋、模板搭设完成、混凝土浇灌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20%;第四次付款:室内隔墙改造砌筑抹灰完成,防水工程完成,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30%;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后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10%。

四、工程质量

第1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平面设计图、结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平面设计图、结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上未注明的,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重庆市现行规范及规程进行施工,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

第2条.工程主要的技术指标及施工工艺:所有的框架梁、框架柱,钢筋按4根直径Ф18配置,箍筋为Ф8mm,间距200mm,加密区100mm,非加密区200mm 设置,当梁腹大于等于450mm设置附加筋,混凝土为C30自拌混凝土(如有要求可以浇筑商砼);地坪为12cm,C20混凝土找平;楼板钢筋为直径Ф9,双层双向间距均为16cm布置,混凝土为C30,厚度12cm防水混凝土;地下室挡土墙240mm 混泥土,中间300mm中空隔槽,然后120红砖墙,底部500mm架空层。

第3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壹年,自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当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的费用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一)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工艺或者其他归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二)由于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但甲方应承担修复所需的费用。

五、双方权利义务

第1条.甲方指派(联系电话)为本项目固定联络人,代表甲方签署、接收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项目的往来文件。

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第2条.甲方有权根据改造工程的实际需要,增加零星工程项目。

第3条.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邻居关系,物管部门的关系及本工程所需要办理的物管相应手续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工程价款内。

第4条.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5条.乙方指派(联系电话)为本项目固定联络人,代表乙方签署、接收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项目的往来文件,并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和本合同的履行。

第6条.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严格按图施工。

施工前,乙方应对工程图纸等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发现该项目相关设计或者工艺存在问题或者缺陷的,应事先告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程设计或者工艺存在问题或者缺陷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案。

乙方不得私自变更施工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确需变更工程内容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7条.乙方施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当戴好安全帽,扣紧帽带;高空作业应当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采取警戒措施,严禁无关人员在工地附近逗留,并安排专人监护。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人员财产损失、伤亡事故和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影响工程进度的,

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致第三人人身伤亡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第8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施工时间合理,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第9条.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应当将工程现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分类清理、分别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在生活垃圾场。因违反垃圾清运规定被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行政责任。

第10条.乙方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质量、规格要求,如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存在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11条.乙方应确保各分项工程如期开工、如期竣工,逾期开工或者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完成一个隐蔽工程施工工序,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并派员参与验收,待甲方工程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施工工序。

第12条.乙方应如期竣工并将工程成品交付甲方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如待验收的成品遭遇损坏,由此产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第1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迟延一天,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第2条.由于乙方的原因而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第3条.如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返工,因返工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第1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2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3条.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第4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结构施工图》。

附件(二):《平面设计图》。

附件(三):《报价单》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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