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编报规则
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和标准
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和标准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工具,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具有极大的意义。
为了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和标准。
本文将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1.真实性原则财务报表编制应当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表中的各项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交易和事项,并不能进行虚构或隐瞒。
2.权责发生制原则财务报表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
即企业的交易和事项应当根据实际发生时间来计量和确认,而不是根据现金流入或流出的时间。
3.会计持续性假设财务报表的编制基于会计持续性假设。
即企业的经营预期可以持续下去,并且在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内继续进行下去。
4.相关性原则财务报表编制应当根据企业经济活动的相关性进行,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信息应当被纳入报表中。
5.期间性原则财务报表应当按期间性原则进行编制,即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来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报表具有时效性和可比性。
6.谨慎性原则财务报表编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即对于不确定损失应提前计提,对于已经实现的利润应慎重确认,使报表更加客观和可靠。
二、财务报表编制的标准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全球公认的财务报表编制标准,被广泛应用于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
IFRS以真实性、可比性和透明度为核心原则,覆盖了财务报表的所有要素,并提供了具体的计量和披露要求。
2.中国会计准则(CAS)中国会计准则是我国国家标准的财务报表编制准则,与IFRS基本相一致,并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
CAS侧重于揭示企业的经济实质和财务状况,要求报表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3.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是美国国家标准的财务报表编制准则,与IFRS和CAS有一定差异。
GAAP要求报表编制具备可比性和一致性,并提供了具体的计量和披露要求。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编报规则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信息披露指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凡根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予以报备并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第三条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
第四条本指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2006)”)对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凡对基金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均应披露。
第五条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关审计报告须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并由两名或两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第六条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主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合伙制和托管制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基金管理机构公章,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人、基金管理机构财务负责人和基金托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七条财务报表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股权投资基金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财务报表的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八条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提交给投资者及发改委。
其他期间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按照股权投资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二章财务报表第九条财务报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第十条财务报表包括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当期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以及财务报表比较数据。
财务报表编制规范
财务报表编制规范财务报表编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对于企业的经营决策、资金筹措和投资分析起着关键作用。
财务报表编制规范意味着报表的准确可靠,符合会计原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文将分析财务报表编制规范的重要性,以及正确的编制流程、会计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财务报表编制规范的重要性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主要工具,一份准确可靠的财务报表对于公司内外部的决策者具有重要意义。
编制规范的财务报表能够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度,有利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二、财务报表编制流程财务报表的编制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和整理会计核算数据:财务报表编制的第一步是收集和整理会计核算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必要的财务数据。
2. 会计处理:按照会计准则和政策,对收集到的会计数据进行核算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编制财务报表:在核算处理完成后,按照财务报表的要求和模板,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4. 审核和复核: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内部审核和复核,确保报表的信息完整、真实和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5. 报送和公布:最后,将审核通过的财务报表报送给相关部门,并公布在相关的报表中,供利益相关者查询和分析。
三、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规范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特定时点上资金来源和运用的情况,编制规范的资产负债表有助于准确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健康状况。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规范包括:1. 分类准确:将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性质和流动性进行分类,确保编制财务报表时的数据正确归类。
2. 计量准确:确保资产负债表上的数额准确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虚高、不虚低。
3. 披露充分: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应披露企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法,使用户对企业情况有较准确了解。
四、利润表的编制规范利润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时期内收入和费用的报表,编制规范的利润表能够提供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等重要信息。
财务报表编制规范
财务报表编制规范简介财务报表编制规范是指为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
本文档旨在提供财务报表编制规范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财务报表编制要求为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以下是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1. 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编制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
财务报表编制人员应了解和掌握最新的会计准则,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记账原则:财务报表编制应遵循记账原则,包括货币计量原则、会计等式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
编制人员需要熟悉和应用这些原则,确保报表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财务报表格式:财务报表的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编制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准确填写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权益变动表等。
4. 报表披露:财务报表编制应充分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编制人员应确保报表披露的信息准确、全面、及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 内部控制:财务报表编制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报表编制过程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编制人员需要遵守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报表编制的过程和结果不受干扰。
财务报表编制流程以下是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流程:1. 数据收集:编制人员需要收集企业相关的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
数据的收集应遵循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原则。
2. 数据处理:编制人员需要对收集到的财务数据进行处理和加工,计算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指标。
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进行。
3. 报表生成:根据处理后的财务数据,编制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报表格式生成相应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 报表审核:编制人员需要对生成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审核过程应由具备相关财务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
5. 报表披露:审核通过的财务报表应及时向相关方披露,包括股东、投资者、监管机构等。
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
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财务报表是衡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工具,对于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为了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国际上普遍采纳了一系列的财务报表编制原则。
本文将介绍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以及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一、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切实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和记录,不得故意歪曲或隐瞒真实情况。
2.公允性原则财务报表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编制,公允价值是指在交易双方自愿达成交易、在公正竞争的市场上进行的交易价格。
公允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进行公正、公平的估计和确认。
3.连续性原则财务报表编制的连续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按照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估计规定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以确保报表之间的可比性。
当出现业务变动或其他适用情况时,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并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会计要求的基本方法1.货币计量方法财务报表编制基于货币计量方法,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进行核算和报告。
货币计量方法使财务报表的信息更易于比较和分析。
2.费用与收入的匹配财务报表编制要求将企业的费用与收入相匹配。
即将企业的费用按照与相关收入的发生期间相对应的原则进行确认,以反映经济实质和业务循环的真实情况。
3.历史成本原则财务报表编制普遍采用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是指企业获得或购买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
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时的成本,而不是当前市场价值对资产进行核算。
三、附注和披露财务报表编制还包括附注和披露,这两个环节对于增加财务报表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具有重要作用。
附注是对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补充和说明,以提供对报表内容的更详细的解释和理解。
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将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以供利益相关者使用。
财务报表编制规则
财务报表编制规则1. 引言财务报表编制规则是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准则和原则。
财务报表是企业向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重要工具,因此编制规则的合理性对于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至关重要。
2. 财务报表编制原则2.1 会计基础财务报表编制应基于一套完整的会计基础,包括会计实体、会计期间、货币计量和会计单元等概念。
会计基础提供了财务报表编制的整体框架和基本原则。
2.2 公允原则财务报表编制应遵循公允原则,即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和公正。
2.3 实体概念财务报表编制应明确会计实体的范围和边界,在编制报表时将其与其他实体区分开来,确保报表信息仅涉及特定实体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2.4 会计期间财务报表编制应按照特定的会计期间进行,常见的会计期间包括年度和季度。
会计期间的选择应考虑到企业的业务特点和信息需求。
2.5 目标导向财务报表编制应以用户需求和信息目标为导向,向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信息。
3. 财务报表编制准则3.1 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编制应遵循适用的会计准则,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中国会计准则(CAS)。
会计准则提供了编制报表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3.2 披露要求财务报表编制应满足相关的披露要求,包括必要的项目披露和注释披露。
披露要求有助于用户全面理解财务报表所包含的信息。
3.3 一贯性财务报表编制应保持一贯性,即在连续的会计期间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报表格式,以便用户能够进行比较和分析。
3.4 实质重于形式财务报表编制应注重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确保报表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4. 结论财务报表编制规则对于保障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遵循会计基础、公允原则、实体概念、会计期间和目标导向等原则,同时遵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保持一贯性,并注重经济实质。
通过正确应用编制规则,企业可以编制出满足用户需求的高质量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编制规程及要求
财务报表编制规程及要求1. 引言财务报表是公司向外界提供财务信息的重要手段,编制规程及要求的制定能够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可比性和透明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流程和要求,以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
2. 编制流程财务报表编制的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2.1 收集数据财务报表的编制需要收集包括财务记录、交易票据、银行对账单等在内的相关数据。
准确、全面地收集这些数据对于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2.2 记账处理在收集到数据后,进行记账处理是财务报表编制的关键环节。
记账过程中应准确记录每一笔交易,并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进行分类和归集。
2.3 编制各类报表根据会计要求,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编制过程中需要确保报表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4 审核和校对编制完成后,进行内部审核和校对是确保财务报表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审核人员应仔细核对报表数据与原始资料的一致性,并确保财务报表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
2.5 报表发布经过审核和校对后,财务报表可以进行发布。
发布过程中应确保信息的透明度,以供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方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3. 要求为保证财务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以下是一些要求:3.1 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应遵循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3.2 审计准则财务报表应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以使得外部审计师能够对其进行审计,并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3 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应包含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便公司内外利益相关方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4 审计文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应保留相应的审计文件,以便将来外部审计师对编制过程进行审核和确认。
4. 结论通过制定财务报表编制规程及要求,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可比性和透明度,并为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方提供了明确的财务信息。
财务报表的准确编制对于公司的管理决策和合规要求至关重要。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编报规则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信息披露指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凡根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予以报备并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第三条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
第四条本指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2006)”)对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凡对基金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均应披露。
第五条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关审计报告须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并由两名或两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第六条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主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合伙制和托管制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基金管理机构公章,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人、基金管理机构财务负责人和基金托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七条财务报表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股权投资基金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财务报表的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八条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提交给投资者及发改委。
其他期间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按照股权投资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二章财务报表第九条财务报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第十条财务报表包括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当期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以及财务报表比较数据。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一、准则1. 股权投资基金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 股权投资基金应保持财务独立性,遵循独立核算原则,将其财务状况与其他基金或公司相分离。
二、财务管理职责1. 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
2. 财务总监负责制定财务管理策略和计划,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3.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
4. 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对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
三、财务核算与报表编制1. 股权投资基金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准确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股权投资基金应按季度和年度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相关方披露。
3. 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内容。
四、财务分析与决策1. 股权投资基金应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
2. 财务分析应包括财务比率分析、现金流量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等,为决策提供依据。
3. 财务决策应综合考虑基金的长期发展目标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与内部控制1. 股权投资基金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确保投资风险的可控性和可预见性。
2. 内部控制应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流程、会计核算制度等,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内部控制应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六、公开披露与透明度1. 股权投资基金应及时披露投资信息、财务信息和业绩报告,保持信息的透明度。
2. 披露内容应包括投资决策、投资组合、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
3. 披露方式应采用公告、报告、网站等形式,确保投资者能够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
以上是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旨在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保障投资者权益和基金的健康发展。
财务报表编制规程
财务报表编制规程一、概述财务报表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集中反映,是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判断企业健康状况和经营潜力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制定财务报表编制规程是至关重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事业单位。
其中,上市公司等特定类型的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报表编制原则1.真实性和公允性原则财务报表应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报表编制过程应遵循公允价值原则,确保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费用进行准确评估和报告。
2.会计基础和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原则企业应根据规定的会计基础和会计政策编制报表,并保持一致性。
如有变更,应及时披露并说明原因和影响范围。
3.持续经营原则企业应在报表编制时假设其将持续经营,除非存在充分证据表明停止经营。
如果企业准备停止经营或清算,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报表编制。
4.货币计量原则报表应以货币单位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和负债应按照其实际取得或承担的金额计量。
五、报表内容和格式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企业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
应按照流动性程度和长期性质进行分类,并采用恰当的编码和描述。
2.利润表利润表反映企业的收入、费用和净利润。
应按照经济性质进行分类,并在适当的级别上提供明细信息,确保用户能够全面了解经营成果。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期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应按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进行分类,并提供足够的信息以评估现金流量的稳定性和流动性。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展示了期间内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
应包括股东投资、盈余积累和其他权益变动的明细,确保对所有者权益变动有清晰的了解。
六、报表编制流程1.收集基础数据财务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基础数据,包括交易记录、票据和凭证等。
2.会计分录和账务处理根据基础数据,财务人员应进行会计分录和账务处理,确保交易正确计量、合规记录和分类。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通过投资企业的股权来获得投资回报的金融工具。
由于其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复杂的财务操作,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以确保基金的资金安全和运作效率。
本文档旨在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
二、基金的财务管理原则1.风险控制原则:基金管理人应该制定和执行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确保投资基金的安全。
2.透明度原则: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提供基金的财务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3.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合理遵循商业道德,防止利益冲突,保护投资者权益。
4.效益最大化原则: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探索投资机会,优化资金配置,力求实现基金的长期稳定和盈利三、财务管理体系基金的财务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体系:基金管理人应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建立完善的会计体系,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财务报告:基金管理人应该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向投资者提供及时和准确的财务信息。
3.内部控制: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包括风险管理、流程审批、信息披露等控制措施。
4.审计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基金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以提高财务信息的可信度。
四、财务管理流程1.投资决策流程: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目标,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包括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分析、交易决策等环节。
2.资金调度流程:基金管理人应合理调度基金的资金,包括资金募集、资金投入、资金退出等环节,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运作。
3.财务报告流程:基金管理人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信息。
4.内部审查流程: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对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运作进行监督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风险管理与控制1.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建立科学的投资组合管理系统,采取合理的分散投资策略,降低市场风险。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两篇)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二)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二)一、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计股权投资基金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告,以保证基金的财务状况得到准确反映。
本章节将重点介绍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计的相关制度。
1. 财务报告的编制(1)编制责任:基金管理人负责编制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2)报告内容: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附注等主要内容。
(3)报告期限: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通常以年度为周期,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季度财务报告。
(4)报告准确性:基金管理人应确保财务报告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定进行编制,准确反映基金的财务状况。
2. 财务报告的审计(1)审计机构:基金管理人应聘请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告的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公允和客观。
(2)审计内容:审计机构应对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3)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应编制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价和发表意见。
二、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为了有效管理风险,保护基金利益,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1. 风险识别与评估(1)风险识别: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策略,及时发现和识别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
(2)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应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的概率、影响程度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的综合分析。
2. 风险控制与管理(1)投资限额控制:制定投资限额控制制度,限制单个投资项目和行业投资比例,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2)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决策,避免投资行为过于冒险或过于保守。
(3)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防范内部风险。
(4)出资与分配:按照基金协议规定的出资比例进行资金划拨和收益分配,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基金财务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基金财务规划、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
第三条基本原则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 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 安全稳健原则:确保基金财务安全,并尽量降低投资风险;3. 合理高效原则:合理配置资金,高效利用财务资源;4. 规范透明原则: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规范有序,做到信息流畅、透明可查。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预算与计划1. 基金管理部门根据基金投资策略和规模,制定年度资金预算与计划,包括募集规模、投资计划、分配比例等;2. 资金预算和计划需经公司领导层批准,执行过程中应及时调整并报备。
第五条资金审批与使用1. 基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基金资金,需按照公司制度层层审批,并提供相关合同和文件支持;2. 基金资金使用需符合基金投资策略和规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第六条资金归集与划拨1. 公司收到基金投资款项后,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资金归集与划拨;2. 资金归集与划拨需要由财务部门进行记录和核账,确保资金安全和跟踪。
第七条资金监督与审计1. 财务部门需对基金资金的流动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投资款项使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2. 增加对基金财务的审计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整改措施。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八条会计准则基金的会计核算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准则进行,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会计记录与核对1. 会计部门负责基金的会计记录和核对工作,确保每笔资金流动的准确记录和账务的一致性;2. 资金的进出需有相应的凭证和合同作为依据。
第十条财务决算与报告1. 基金年度决算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审计后进行报告;2. 财务报告需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层和相关监管部门。
财务报表中的股权投资核算要点
财务报表中的股权投资核算要点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股权投资是一项重要的资产项目,其核算涉及到诸多要点和复杂的规则。
正确理解和处理股权投资的核算,对于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股权投资的分类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股权投资的分类。
根据投资目的和影响力的不同,股权投资通常可以分为三类:1、控制型股权投资当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这种投资被称为控制型股权投资。
控制意味着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财务报表中,通常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2、共同控制型股权投资当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时,形成共同控制型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对于此类投资,一般采用权益法核算。
3、重大影响型股权投资如果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即为重大影响型股权投资。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核算上,同样采用权益法。
二、成本法核算要点成本法核算相对较为简单。
在成本法下,初始投资时,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投资方才确认投资收益,而不论被投资单位当年是否盈利。
例如,A 公司以 100 万元购入 B 公司 20%的股权,对 B 公司无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如果 B 公司当年盈利 50 万元,但未宣告分派股利,A 公司在当年的财务报表中,不确认投资收益。
若第二年 B公司宣告分派股利 30 万元,A 公司应确认投资收益 6 万元(30×20%)。
三、权益法核算要点权益法的核算则相对复杂。
基金投资业绩报告编制方法与要求
基金投资业绩报告编制方法与要求一、引言基金投资业绩报告是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定期提供的、反映基金投资业绩和运作情况的报告。
为了让投资者全面了解基金的运作状况,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基金业绩报告的编制方法与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基金投资业绩报告的编制方法与要求。
二、报告要求1. 报告频率基金投资业绩报告通常以季度为周期进行编制。
管理人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向基金投资者提供上个季度的业绩报告。
2. 报告内容(1)基金概况:包括基金名称、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以及基金的成立日期和规模等。
(2)基金投资组合情况:明确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的分布情况,披露基金的权益投资、固定收益投资和其他投资的比例。
(3)基金业绩表现:披露报告期内的基金净值增长率、单位净值、累计净值等具体数据,并进行图表展示,以便投资者更直观地了解基金的表现。
(4)基金经理及团队介绍:报告中应提供基金经理和投资团队的相关信息,包括从业经历、资历和过往的投资业绩等。
(5)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存在的风险,并明确强调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3. 报告形式和语言基金投资业绩报告可以采用印刷版、电子版或网页版等形式进行发布,并以简体中文进行编写,确保投资者能够准确理解报告内容。
三、编制方法1. 数据来源基金投资业绩报告所使用的数据应来源于独立、权威和公正的机构或数据库,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
2. 信息披露基金投资业绩报告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对基金投资组合、基金业绩等进行充分披露,并避免使用模糊语言和误导性陈述。
3. 报告更新基金投资业绩报告应及时更新,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基金的最新情况。
管理人应定期对基金投资业绩报告进行审查和更新,并在公告栏以及相关网络平台上发布更新的报告。
四、结论基金投资业绩报告对于基金投资者了解基金运作情况、评估基金风险收益具有重要意义。
股权基金公司财务制度
股权基金公司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保障客户资产安全,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1. 保证公司财务合规、透明,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2. 保障客户资产安全,增强客户信任度;3. 提高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由财务总监统一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2. 财务部门下设会计部门、审计部门和资金管理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
四、财务管理流程1. 收支管理:规范公司的收支管理流程,对每一笔收支进行登记和审批;2. 投资管理:设立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确保投资操作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3. 财务报表编制: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报表内容真实、完整、准确;4. 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和应对。
五、关键财务制度1. 会计核算制度: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和实施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准则的执行;2. 资金管理制度: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和实施资金管理制度,监督公司资金的使用情况;3. 成本管理制度: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和实施成本管理制度,对公司成本进行监控和分析;4. 盈利分配制度:设立明确的盈利分配制度,保证公司与客户的权益分配合理。
六、财务审核1. 内部审计:财务部门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 外部审计: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财务风险管理1. 市场风险:建立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司投资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2. 信用风险: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投资进行信用评估和控制;3. 操作风险: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司操作流程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
八、违规处理1. 对公司违反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财务部门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理;2. 对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违规人员的相关职务。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编报规则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编报规则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信息披露指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凡根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予以报备并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第三条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
第四条本指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2006)”)对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凡对基金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均应披露。
第五条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关审计报告须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并由两名或两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第六条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主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合伙制和托管制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基金管理机构公章,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人、基金管理机构财务负责人和基金托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七条财务报表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股权投资基金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财务报表的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八条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提交给投资者及发改委。
其他期间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按照股权投资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二章财务报表第九条财务报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第十条财务报表包括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当期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以及财务报表比较数据。
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报告编制管理制度1. 引言2. 投资报告编制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报告的编制目的是向投资者提供关于基金投资情况、投资绩效和风险评估的信息,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3. 投资报告编制责任3.1 股权投资基金经理负责编制投资报告,并负责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2 投资报告编制工作由基金的研究分析师、投资经理和风险管理人员共同完成。
3.3 研究分析师负责收集和分析相关市场和公司信息,提供投资建议和数据支持。
3.4 投资经理负责监督基金投资决策的执行,并提供投资策略和业绩评估报告。
3.5 风险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投资风险和市场波动,并提供风险评估和控制建议。
4. 投资报告编制流程4.1 数据收集:研究分析师根据投资目标和策略,收集并整理相关市场和公司信息。
4.2 数据分析:研究分析师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估,提供投资建议和数据支持。
4.3 投资决策:投资经理根据分析师提供的数据和建议,决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
4.4 基金运作:投资经理根据投资决策执行投资操作,并监督投资组合的运作和绩效。
4.5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人员监控市场波动和投资风险,并提供风险评估和控制建议。
4.6 报告编制:基金经理负责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和风险管理意见,编制投资报告。
4.7 审批发布:投资报告经基金经理审核后,提交给基金管理公司领导审批,并发布给投资者。
5. 投资报告的内容5.1 基金概况:包括基金的基本信息、投资策略和业绩目标等。
5.2 投资组合:包括基金持有的股权和其他投资资产的组成和比例。
5.3 大盘行情:包括市场整体情况、主要指数走势和行业分析等。
5.4 公司研究:包括对所持股权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前景进行分析。
5.5 绩效评估:包括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评估,与市场指标和同类基金进行对比。
5.6 风险提示:包括投资风险和市场波动对基金的影响及风险管理措施。
6. 投资报告编制要求6.1 真实准确:投资报告必须真实反映基金的投资情况和绩效,不得夸大事实或隐瞒实情。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和规范化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管理,以确保基金的财务活动合规、透明和高效。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
二、基金会计核算和报告1. 基金应按照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审计。
2. 基金应每个季度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并定期组织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
3. 基金的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基金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三、基金资金管理1. 基金的资金应通过专用账户进行管理,确保基金资金与其他账户资金相分离。
2. 基金的资金应按照风险管理原则进行投资,并及时进行投资收益的核算和分配。
3. 基金的资金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并建立健全的审批流程和监控机制。
四、基金风险管理1. 基金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等环节。
2. 基金应定期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并做好风险预警和管理工作。
3. 基金应建立灵活的风险管理措施,应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五、基金收益分配1. 基金的收益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方式应公平、合理、透明。
2. 基金的收益分配应及时进行,并向投资人提供相关的收益报表和资金流水。
六、基金会计信息披露1. 基金应及时、准确地披露重要的会计信息,确保投资人和监管部门能够了解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
2. 基金的披露信息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七、基金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1. 基金应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基金的财务报表真实、可靠。
2. 基金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等方面的控制。
3. 基金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风险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报告。
八、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1. 对于基金及其管理人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
2. 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纪律和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基金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关联方的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报送和披露工作。
第三条基金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报送;(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报告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真实、准确;(三)及时性原则:财务报告应及时编制、审核、报送和披露;(四)完整性原则:财务报告应全面、系统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章财务报告编制第四条基金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收集整理财务数据: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格式收集、整理财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编制财务报表:财务部门根据收集整理的财务数据,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三)编制财务附注:财务部门根据财务报表,编制财务附注,对财务报表中的有关项目进行说明;(四)编制合并报表:对于有子公司的基金公司,应编制合并报表,反映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三章财务报告审核第五条财务报告审核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内部审核:财务部门对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二)外部审计: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外部审计,确保报告的合规性和真实性;(三)审核意见反馈: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务部门应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四章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第六条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报送监管部门: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告;(二)信息披露: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司网站、公告等渠道,披露财务报告的相关信息;(三)投资者关系:及时与投资者沟通,解答投资者关于财务报告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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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编报规则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信息披露指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凡根据[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予以报备并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第三条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
第四条本指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2006)”)对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凡对基金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均应披露。
第五条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关审计报告须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并由两名或两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第六条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主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合伙制和托管制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基金管理机构公章,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人、基金管理机构财务负责人和基金托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七条财务报表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股权投资基金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财务报表的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八条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提交给投资者及发改委。
其他期间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按照股权投资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二章财务报表第九条财务报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第十条财务报表包括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当期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以及财务报表比较数据。
第十一条财务报表包含合并财务报表和基金财务报表。
其中合并数据与基金数据应在一份报告中并排列示。
第十二条财务报表之间、财务报表各项目之间、财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之间,应当相互勾稽。
第十三条财务报表中会计数据的排列应自左至右,最左侧为最近一期数据;表内各主要报表项目应标有附注编号,并与财务报表附注编号相一致;财务报表数据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财务报表的金额单位应为人民币元。
第十四条财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所有与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财务报表的重要信息,并应对当期和比较期末两个日期或期间的数据做出说明。
第十五条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
第三章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第一节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第十六条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应简介注册地、组织形式,主要投资行业,主要投资者,基金管理机构,基金托管机构以及基金投资规模。
第十七条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报备机构、报备文号、基金运作方式、资金募集安排、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存续期。
第十八条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第十九条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者和批准报出日。
第二十条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第二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前期差错第二十一条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在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应当披露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原则以及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第二十二条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披露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股权投资基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准则要求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但不限于:(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应说明财务报表是否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
(二)会计期间。
(三)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五)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确定方法和核算原则;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核算原则,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理由。
(六)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七)金融资产的分类方法;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方法;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减值依据、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八)金融负债的分类方法;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方法;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和计量方法;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九)本期内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说明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的依据。
(十)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确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对于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于被投资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将该项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转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采用估值模型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和计量模式;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方法以及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应披露该项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包括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合理证据;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的证据;同时说明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时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主要不确定因素。
(十二)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的确认方法。
(十三)基金管理费及业绩报酬支出、利息支出的确认方法。
(十四)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十五)关联方的认定方法。
第三节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的要求第二十四条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项目注释期末期初比较数据,最左侧为期末数;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应列示本期数和上期数,最左侧为本期数。
第二十五条不常见的报表项目、名称反映不出其性质或内容的报表项目,应说明该项目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六条对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项目列示的顺序,采用文字和数字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
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金额合计,应当与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相衔接。
第二十七条股权投资基金财务报表附注的编制应遵循重要性原则。
财务报表项目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注释:(一)货币资金分别列示公司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其中期末货币资金中如有无使用受限制的情况,如质押、冻结、封存等,需披露受限制的原因及金额;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的性质和金额。
(二)应收款项应披露下列内容:a)应收款项应按性质分别列示预付/应收投资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明细;b)应按账龄列示不同账龄段(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总额的比例,以及逾期应收账款的金额和比例;c)坏账准备,披露坏账准备的期初数、本期计提、本期收回已转销数、本期核销和期末数。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债券、权益工具、衍生金融资产及其他金融资产的种类分别列示交易性债券投资、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及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初、期末公允价值。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披露下列内容:d)应按债券、权益工具及其他金融资产的种类分别列示可供出售债券、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及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初、期末公允价值,期初、期末的减值准备;e)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按照上市/非上市、被投资企业主要经营的行业、地区分别列示期初、期末公允价值及各类的占比;f)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应列示权益工具发行机构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上市/非上市、期初和期末的投资原始金额、公允价值、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等;i)每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超过股权投资基金净资产的1%;ii)在同一被投资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总额超过股权投资基金净资产的1%;iii)按上述i)和ii)披露的所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总额不低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账面价值总额的70%。
g)说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原则。
(五)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投资种类、上市/非上市分别列示各项目的期初、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
(六)长期股权投资应披露下列内容:a)应按照上市/非上市、被投资企业主要经营的行业、地区分别列示期初、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各类占比,以及当期及累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金额;b)应分别子公司投资、合营企业投资、联营企业投资、其他投资类别列示如下信息:i) 符合下列条件的各项长期股权投资,应说明各被投资企业的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上市/非上市、投资日期、核算方法、股权投资期初和期末的原始金额、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权益增减额、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每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超过股权投资基金净资产的1%;- 在同一被投资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总额超过股权投资基金净资产的1%;- 按上述两项披露的所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总额不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总额的70%。
ii) 应说明股权投资估值采用的估值原则(估值原则见本指引第四章);iii) 如果被投资企业由于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应当披露受限制的具体情况;iv)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与股权投资基金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不一致时,应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股权投资基金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予以调整。
(七)资产减值准备,按项目列示资产减值准备的期初余额、本期计提额、本期转回额、本期转销额和期末余额。
(八)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应分别信用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和保证借款列示期初数、期末余额。
应按借款项目分别披露借款期间、利率、抵押方式及抵押物名称、价值。
若有到期未偿还的借款,应披露未偿还的原因及还款计划,并在期后事项中反映期后偿还情况。
(九)交易性金融负债应分别列示交易性债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以及其他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期初、期末公允价值。
(十)应付款项,应按类别分别列示应付款项(如预收投资款、应付管理机构报酬、应付基金托管费、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的期末数、期初数;(十一)税项及应交税费,应说明主要税种和税率,如营业税、所得税等;若有税负减免的,应说明批准机关、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应按税种等分项列示期末应付未付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