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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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仓库和罐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仓库、罐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科、厂。

第三条术语及定义本规定中的仓库主要包括储存生产原辅材料、产品、应急物资、安全物资等专用库房。

包括:1#材料库、2#材料库、石灰石库、原煤棚、焦粉库、干煤棚、煤泥库、一期电石冷却棚、二期电石冷却棚、柴油库、应急物资库。

本规定中的罐区主要包括储存气态或液态生产原料、辅助生产物料、中间产品、产品的储罐区。

包括:气柜、焦油罐区、氨水罐区、氨水车间、化水酸碱罐区、硫酸罐区。

第四条仓库、罐区属于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或重大危险源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安全环保科主要负责对各科、厂仓库和罐区的出入库、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以及安全、消防设施、连锁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组织1次专项安全检查,- 1 -督促各科、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六条设备管理科主要负责对公司仓库、罐区压力表、安全阀、气体报警仪等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效验,对仓库、罐区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定期检验。

第七条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各罐区工艺指标、关键参数、连锁保护等生产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物资管理科对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负责建立仓库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严格物资出入库、保管、盘点、废旧物品处理等管理;组织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开展库房专项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检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其他各科、厂对所属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仓库和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仓库和罐区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对仓库、罐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组织开展仓库、罐区专项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检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罐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罐区免受火灾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罐区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化工厂油库储罐区及液化气罐区。

第四条本规则由厂安全检查小组负责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罐区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罐区竣工时,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罐区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取消防人员 , 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五、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仓库和储罐区的安全运营,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适用于所有仓库和储罐区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二、安全责任1. 仓库和储罐区负责人应当担任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落实。

2. 仓库和储罐区负责人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其分解到各个岗位和具体人员,确保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和任务。

3. 仓库和储罐区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三、安全设施和装备1. 仓库和储罐区应当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疏散通道、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

2. 仓库和储罐区应当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防爆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安全生产。

3. 仓库和储罐区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1. 仓库和储罐区负责人应当进行危险源辨识,明确危险源类型和位置。

2. 仓库和储罐区负责人应当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概率。

3. 仓库和储罐区负责人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和减少风险。

五、安全操作规程1. 仓库和储罐区负责人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 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守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

3. 操作人员应当及时上报操作中的异常情况和风险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六、应急预案1. 仓库和储罐区负责人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各岗位的职责。

2. 仓库和储罐区应当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演练。

3. 仓库和储罐区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安全检查和监督1. 仓库和储罐区负责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应当涵盖设施、装备、操作、管理等方面,确保安全运营。

3. 仓库和储罐区负责人应当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仓库罐区管理制度

仓库罐区管理制度

仓库罐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和装卸作业的顺利进行,预防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罐区的生产作业、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仓库罐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提高效率;(三)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培训教育;(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绿色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落实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六条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监督、检查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三)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四)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五)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六)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管理情况。

第七条仓库罐区设主管一名,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仓库罐区主管的主要职责:(一)落实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二)组织、监督、检查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工作;(三)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四)负责仓库罐区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五)定期向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安全管理情况。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仓库罐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条仓库罐区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仓库罐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二条仓库罐区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仓库罐区应建立危险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对危险物品的入库、出库、储存、装卸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第十四条仓库罐区应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仓库、罐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和公司财产免受事故的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

2 职责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开展仓库、罐区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监督考核等工作。

2.2 消防队负责日常的禁烟检查、防火检查及消防灭火等工作。

2.3 仓库、罐区所属单位负责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案的编制演练等工作。

3 管理流程仓库、罐区安全管理流程图如下:4 管理程序4.1 组织管理4.1.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罐区主要负责人当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罐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 仓库、罐区应当全面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业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防火、防盗、防洪(汛)、防雷等工作。

4.1.3 仓库、罐区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规定,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4.1.4 仓库、罐区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危险化学品及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1.5 仓库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储罐区的设计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

4.2 储存管理4.2.1 库房、库区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4.2.2 能自燃的物品、易燃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能自燃的物品、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4.2.3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按照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化学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化学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化学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品仓库、罐区是化工企业中重要的存储和处理区域,对其安全管理要求十分严格。

为了确保化学品仓库、罐区的安全运行,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化学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品仓库、罐区的基本要求1. 物理设施化学品仓库、罐区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漏、防腐等基本设施,并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

2. 管理人员化学品仓库、罐区应设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3. 危险性评估对存储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案。

4. 人员培训对化学品仓库、罐区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安全教育对进入化学品仓库、罐区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化学品的危险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6. 灭火设备化学品仓库、罐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7. 排放管道化学品仓库、罐区的排放管道应合理设置,确保化学品排放的安全和环保。

8. 废弃物处理对于化学品仓库、罐区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正确处理和处置。

化学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二)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化学品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

2. 工艺安全控制制度建立工艺安全控制制度,明确化学品仓库、罐区的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要求。

3.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出仓库、罐区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入仓。

4. 安全防护制度建立安全防护制度,明确化学品仓库、罐区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爆、防漏、防火、防毒等方面。

5. 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化学品仓库、罐区的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执行程序。

6.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化学品仓库、罐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正常运行。

7. 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储罐区和仓库是企业存放和储存物品的重要场所,对于保障物资安全和减少生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仓库、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和约束储罐区和仓库的操作和管理。

二、管理和组织1. 仓库、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由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经验和知识,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2. 安全管理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协同工作,共同负责仓库、储罐区的安全管理。

三、人员管理1. 所有进入仓库、储罐区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四、设备管理1. 仓库与储罐区内应配备适用的装卸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 仓库与储罐区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安全使用。

五、防火管理1. 仓库、储罐区内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器材存放点,并配备灭火器和灭火器具等设备。

2. 禁止在仓库、储罐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对不符合要求的物品进行清理和整改。

3. 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仓库、储罐区的防火安全。

六、危险品管理1. 仓库、储罐区禁止存放或储存未经处理和未经批准的危险品。

2. 采购和存放危险品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并设置严格的记录和管理制度。

3. 安全管理部门要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定期进行危险品使用和储存的检查。

七、应急管理1. 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仓库和储罐区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平时要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突发事件的响应能力和紧急撤离的意识。

八、安全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仓库、储罐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九、安全责任1. 安全是每个员工的责任,每个人应对自己所从事的行为负责,并不得随意违反安全规定。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篇)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篇)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材料仓安全管理(1)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自然灾害事故“四防”工作。

(2)仓库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仓。

(3)物资出入应做到存量、帐、物卡、资金“四对口”,库内必须整齐、清洁。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检查,离开仓库时要关锁门、窗,切断电源。

2、备品、备件仓安全管理(1)备品、备件仓内,严禁烟火。

(2)仓内的备品、备件应按不同类别分开存放,特别是不同化学性质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

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应分仓或分区单独存放。

(3)仓库内不准闲杂人员进入。

(4)员工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持单交仓管员领取,不得进入仓内。

(5)仓内要注意通风良好,温度不宜超过30℃。

3、储罐区(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室内储存必须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宜超过30℃,室内必须有干湿计、温度计,随时测量室内湿度和温度。

(2)露天贮罐夏天要有降温措施,地面温度太高,要定时喷淋。

(3)远离火种、热源、仓储区及工作现场严禁烟火。

(4)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采用防爆电器,开关设在仓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装堆垛不宜过大,应留墙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

(6)人员在仓内应注意穿戴防护用品。

(7)储罐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工作人员严禁穿钉鞋上班。

(9)按照防雷规定仓储区每年要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装或卸车时应注意流速,流速不应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为了保障仓库、储罐区的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仓库和储罐区。

二、责任与义务1. 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及安全工作,监督仓库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

2. 储罐区管理员负责储罐区的日常管理及安全工作,监督安全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

仓库储罐区管理规定

仓库储罐区管理规定

1目的加强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存储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物品的储罐区、仓库或相关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液氨储槽、液氨球罐、各煤气柜、各类酸储槽、二甲醚及石油液化气球罐、甲醇及成品油罐区、油库等区域等的管理;3职责安全环保部负责仓库、储罐区域的综合安全监管;安全科负责本辖区仓库、罐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各单位负责本区域仓库、罐区安全运行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值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洪汛、防雨防潮、防盗等工作;4控制要求仓库安全要求4.1.1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技术要求;4.1.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装设通讯和报警设施;4.1.3在仓库、堆垛间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仓库管理4.2.1按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等的物品不得入库;4.2.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火源的安全措施;4.2.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4.2.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存放规定,对不可混存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4.2.4.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4.2.4.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4.2.4.3气体性质相抵触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4.2.4.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一定距离;4.2.4.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4.2.5剧毒、炸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五双”管理办法;4.2.6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附近不准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需动火的,按动火作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4.2.7根据保管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应熟悉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法;4.2.8自燃物品、易燃物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通风降温装置;进入储罐区、库区安全要求4.3.1人员进入储罐区、库区安全要求:4.3.1.1严禁携带火种、通信工具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储罐区等;4.3.1.2外来人员进入应履行手续,并由有关人员陪同;4.3.1.3临时施工人员进入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并佩戴临时出入证;4.3.1.4凡携带物品进出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4.3.2车辆进入管理4.3.2.1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储罐区、仓库的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灭火器材;4.3.2.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任务完成后,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公司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储罐区、库区;4.3.2.3进入储罐区、库区的槽罐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储罐区、库区防火、防爆管理4.4.1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GB2894安全标志和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要求;4.4.2储罐区、库区内用火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4.4.3储存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储罐区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围堰,并装设可燃气体报警器;4.4.4防火堤容积符合要求,并能承受所容纳物品的静压力且不渗漏,堤内不得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得有超过0.15m高的草坪;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不得种植树木;储罐区、库区设备的安全管理4.5.1储罐区、库区应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4.5.2建立设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设备设计及安装资料、检测检验验报告、修理记录等,制定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巡检并记录,定期进行计划检修和维护; 4.5.3正常运行过程中进行检测时,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储罐及附件安全管理4.6.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6.2储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4.6.3按规定进行储罐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储罐应视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4.6.4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体铅锤的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9cm;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应进行防腐处理;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4.6.5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和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畅通;4.6.6液化石油气储罐脱水应采用二次脱水装置,储罐根部阀不能常开;4.6.7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和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4.6.8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4.6.9液化气球罐安全管理要求4.6.9.1球罐的防腐蚀措施应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测;4.6.9.2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应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垫片应选用带有金属保护圈的缠绕垫片,法兰应选用对焊法兰; 4.6.9.3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安全阀应设手动切断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一致,并保持全开状态,加设铅封;4.6.9.4球罐底部出入口管道应设紧急切断阀,入口紧急切断阀应与球罐超液位报警联锁;4.6.9.5安全阀泄放和气相放空的管道应引至安全地点排放;4.6.9.6球罐放水应遵循安全可靠、操作简便的原则,减少过多的设施和阀门;4.6.10泵4.6.10.1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4.6.10.2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4.6.10.3新安装的泵和经过大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4.6.10.4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4.6.10.5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4.6.11管道4.6.11.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4.6.11.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和标准;4.6.11.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4.6.11.4穿越道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4.6.11.5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4.6.11.6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五年以上,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一次;4.6.11.7管道穿过防护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设置在堤外,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4.6.11.8输油管道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油罐组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应全部用砂填实;储罐区电气装置安全要求4.7.1设置与管理4.7.1.1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4.7.1.2禁止任何电力线路跨越储罐区、库区的上空;4.7.1.3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通往趸船的线路应采用软质电缆,并留有足够的水位变化余量;4.7.1.4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倍杆高;4.7.1.5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7.2运行管理4.7.2.1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发电设施、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4.7.2.2变、配电所应建立电工值班制度,应进行定期巡视;4.7.2.3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按电力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一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4.7.2.4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按规定填写操作票,由一人监护,另一人按操作票规定的程序执行,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4.7.3防雷、防静电4.7.3.1储罐区、库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4.7.3.2储罐区、库区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4.7.3.3储罐区、库区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4.7.3.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4.7.3.5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4.7.3.6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4.7.3.7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4.7.3.8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4.7.3.9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4.7.3.10油罐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入油舱内;4.7.3.11各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储罐区、库区装卸作业安全要求4.8.1装卸准备4.8.1.1在储罐区、库区进行装卸作业时应编写作业指导书,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4.8.2装卸作业4.8.2.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4.8.2.2装卸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并坚守岗位;4.8.2.3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并加强监督检查;4.8.2.4油罐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4.8.2.5油轮在装卸作业前,应先将船体与陆地上接地端进行接地;使用软管或输油臂输送油品前,应做电气连续性检查;遵循先接线后接管,作业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线的原则;4.8.2.6油罐车、油轮、油罐等储存容器,装卸前和装卸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4.8.2.7油罐车装卸应有防静电、防溢油的联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4.8.2.8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速度不应大于3m/s;4.8.2.9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4.8.2.10当采用金属管嘴或金属漏斗向金属油桶装油时,必须让它们保持良好的接触或连接,并可靠接地;5相关文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6记录油库安全检查表球罐安全检查表仓库安全检查表7考核项目本制度所涉及相关考核由安全环保部参照安全生产环保奖惩制度执行;归口部门:安全环保部主要起草人:何平汤和明冯万华审核:易振生批准:。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包括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油库等。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审批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措施,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仓库罐区负责人负责本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救援。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仓库罐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九条仓库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仓库罐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

第十一条仓库罐区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二条仓库罐区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对原料、成品、危险化学品等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三条仓库罐区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等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仓库罐区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仓库罐区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培训和宣传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公司应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危险化学品仓库以及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仓库以及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在本公司的运输、装卸、储存、使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一般安全防范措施以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3、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4、职责4.1.公司安全科负责危险化学品作业者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4.2.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4.3.生产技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4.4.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购批.5、危险化学品的管理5.1.危险化学品作业者的安全教育.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员工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5.1.2新的危险化学品作业者必须在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5.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5.2.1危险化学品由总经理审批购买,业务部负责采购.5.2.2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必须随车携带.5.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贮存5.3.1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设计规范.5.3.2危险品的入库、出库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5.3.3贮存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专库分贮的原则,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保管和分间、分类、分堆贮存,各种物品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并且明确物品标识.严禁同库贮存两种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5.3.4危险品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施,易燃易爆物品贮罐应设有防晒降温设施,并且设备和管道有良好的静电连接和接地,以及防止泄漏的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5.3.6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必须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5.4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装卸和运输5.4.1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人员担任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和运输工作.5.4.2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作业时应安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5.4.3装卸不同物品的管道应有明显的标识,以免混装.5.4.4运输易燃和可燃物品的车辆,必须配有灭火器,随车人员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危险化学品装车时,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严禁人货混装.5.4.5装运过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卸车后要进行清扫,对库房装卸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5.5危险物品的使用5.5.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内容,危险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5.5.2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其危险特性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如防毒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5.5.3危险物品使用单位,一次领用量一般不超过三天生产所需用量,超过此用量,须经生产办公室批准.生产多余物料应及时退库处理.5.5.4易燃易爆品的加热严禁采用明火,如必须采用电感加热,必须采用严密隔绝和防止发生触电的安全措施.5.5.5严禁用易燃易爆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和衣服,并禁止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5.5.6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后不得随意摆放,必须放在指定的位置.5.5.7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编制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5.6.危险化学品的管理:5.6.1库管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库存的采购计划控制;定期向生产办公室汇报.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库存量.5.6.2库管负责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物品、人员、车辆出入库的管理制度,装卸、搬动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入库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包装、数量及危险标志并做好登记.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检验并有相应的合格检验报告才能验收入库.5.6.3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工作:5.6.3.1发放要凭领料单,由车间主任签字,认真核对领料单数据.5.6.3.2发放要按危险化学品进仓库先后顺序,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5.6.3.3经常或定期做好清仓查库工作,避免物资短缺和超储积压,杜绝因储存期过长发生变质或引发事故.5.6.4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护国家、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各类化学事故发生,根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2、内容2.1仓库、罐区由专人管理,由仓库人员全面负责.2.2仓库、罐区安全距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和喷淋设施,并定期检查保养,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补充.2.3仓库、罐区标示清楚,安全装置齐全完好.2.4各类物资按分类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仓库、储罐做好防腐、防泄露保护,并定期巡查.2.5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冐、滴漏.2.6库房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2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5米.2.7仓库、罐区做好防雷、防静电、防雨水工作,并保持清洁卫生.2.8仓库、罐区要照明充足,并符合消防要求,罐区作业要经过安全科许可.2.9危险品从入库、领料、搬运、使用、处理残余杂质都应指定专人负责.2.10部门领用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填报领料单,库管按领料单数据发货.当天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应送回危险品仓库.2.11储罐动火、进罐、电气检修、土建工程等必须有严格之安全措施,并签核安全工作许可证.2.12储罐电气设置必须符合火灾爆炸环境电力设计防火规范.2.1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劳动保护用品穿戴.2.14储罐手动操作必须2人进行,1人操作1人监督联络.2.15卸货前,要对储罐及系统进行检查,各项技术要求防静电、灌装压力、排除空气等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卸货,夜间不许进行卸货作业.2.16卸货时,保管员现场监护,监督保证司机、押运员按规程操作,并现场备有应急救护措施、器材,保证安全操作.2.17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生产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生物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生物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生物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物公司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物公司全体员工和与公司仓库、罐区相关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第四条生物公司应建立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分配专门负责人员。

第五条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工作应与生产经营、环境保护等工作密切协调,形成合力。

第二章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第六条生物公司仓库、罐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维护,并具备防火、防爆、防盗、防漏等设施设备。

第七条生物公司仓库、罐区应按照规划合理布局、标识清晰,并设有保安人员全天候值守。

第八条生物公司仓库、罐区的出入口应设有严格的检查制度,保障只有经过许可的人员和车辆才能进出。

第九条仓库、罐区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巡查,并完成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十条仓库、罐区应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仓库、罐区应落实紧急疏散和逃生通道,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仓库、罐区安全作业第十二条生物公司仓库、罐区的货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摆放整齐,并标注明显的防火标识。

第十三条仓库、罐区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堆码高度进行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安全高度。

第十四条仓库、罐区的货物应进行定期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仓库、罐区的货物应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避免货物老化和损坏。

第十六条仓库、罐区的货物入库和出库应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确保安全和准确。

第十七条仓库、罐区的危险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储存、使用和运输,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第四章仓库、罐区安全检查与评估第十八条生物公司应定期对仓库、罐区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安全检查和评估应涵盖仓库、罐区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二十条安全检查和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形成书面报告。

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落实国家对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实施本管理制度。

二、仓库、储罐安全生产责任1. 仓库、储罐安全生产责任由仓库、储罐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该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2. 仓库、储罐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3. 仓库、储罐管理部门应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仓库、储罐管理部门应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和分析工作。

三、仓库、储罐设施管理1. 仓库、储罐设施应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仓库、储罐设施的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3. 仓库、储罐设施的日常管理应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四、仓库、储罐危险化学品管理1. 仓库、储罐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和出库程序。

2. 对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并使用专门的储罐进行存放。

3. 仓库、储罐管理部门应将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位置标识清晰,并设置合适的防火灭火设备。

五、仓库、储罐安全生产培训教育1. 仓库、储罐管理部门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2. 培训教育应根据员工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事故应急管理1. 仓库、储罐管理部门应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流程。

2. 仓库、储罐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作效率。

3. 发生事故时,仓库、储罐管理部门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七、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1. 仓库、储罐管理部门应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仓库、罐(桶)区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罐(桶)区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罐(桶)区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仓库、罐(桶)区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2. 仓库、罐(桶)区负责人对本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3. 仓库、罐(桶)区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 各部门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三、管理制度1. 防火防爆(1)仓库、罐(桶)区应设置明显的防火、防爆警示标志。

(2)严禁在仓库、罐(桶)区内吸烟、使用明火。

(3)禁止在仓库、罐(桶)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仓库、罐(桶)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仓库、罐(桶)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器材的完整好用。

2. 防泄漏、防污染(1)仓库、罐(桶)区内应设置泄漏收集装置,如泄漏槽、收集罐等。

(2)储存易泄漏、有毒、有害物质的罐(桶)区,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3)仓库、罐(桶)区内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4)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仓库、罐(桶)区,应设置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

3. 安全设施与设备(1)仓库、罐(桶)区内应设置足够的安全通道,确保人员疏散安全。

(2)仓库、罐(桶)区内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确保在断电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安全疏散。

(3)仓库、罐(桶)区内应设置避雷设施,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4)仓库、罐(桶)区内应设置监控设备,实时监控仓库、罐(桶)区的安全状况。

4. 人员管理(1)仓库、罐(桶)区内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仓库、罐(桶)区内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3)仓库、罐(桶)区内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规定(5篇)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规定(5篇)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规定一。

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仓库储罐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储罐的安全,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

仓库储罐安全管理通则(一)根据物资的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必要的防护器材、必须的通讯和报警设备,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仓库区和储罐区必须设明显的防火等级和危险禁止入内的标识。

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罐区要有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三)仓库区和储罐区出入口通道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

主要通道和装卸作业区应设置相适应的照明。

仓库区和储罐区空地杂草要定期割除。

(四)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堆杂草周围20m不得进行试验,分装、电气焊动火等作业,仓库储罐设施检修动火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动火许可证。

(五)危险化学品仓库储罐区内的照明、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防爆等级要求,每____个月进行一次电气安全检查。

(六)仓库区和储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

(七)仓库区和储罐区防火防爆防中毒技术,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

三。

库区安全管理(一)仓库管理严格执行“八不准”制度。

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不准使用碘钨灯;不准使用日光灯;不准使用电熨斗;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使用电烙铁;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

(二)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三)盛装性质相抵触(或可能发生反应燃烧爆炸)的气瓶禁止同存一库。

(四)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五)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堆垛之间的通道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不得超高超量储存。

(六)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一日三查”制度,即上班后、当班中和下班前检查。

查码垛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电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是否偏高,在雨雪天查是否有雨雪进入库内等。

(七)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必须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清点账物制度;保管员每周清点,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严格执行禁止烟火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制度,搬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仓库和罐区的安全管理,规范物品存放和使用,提高安全防范本领,确保人员和资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仓库和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于全部相关人员。

第三条仓库和罐区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紧要构成部分,全部相关人员必需遵守本规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章仓库安全管理第四条仓库的安全管理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确保仓库安全运行。

第五条全部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需依照企业规定的程序进行身份验证并获得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严禁进入仓库。

第六条仓库的布局应合理,通道畅通,货物储存有序。

对紧要物资应进行分类、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仓库应依照相关安全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应易于操作和使用。

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吸烟。

禁止在仓库内存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其他不安全物品。

第九条仓库内禁止私自存放个人物品,严禁使用仓库设备进行个人活动。

全部操作必需在规定程序和安全要求下进行。

第十条仓库应订立货物进出库登记制度,对进出库记录进行核对和管理。

严禁私自出售、转移企业货物。

第十一条仓库内应配备专职保管员,监督和维护仓库的安全秩序。

保管员应熟识仓库布局、货物种类和存放位置。

第十二条仓库内应定期进行防盗、防火、防爆等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

第三章罐区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罐区的安全管理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确保罐区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全部进入罐区的人员,必需依照企业规定的程序进行身份验证并获得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严禁进入罐区。

第十五条罐区内应设置标识,明确区域划分和禁止区域。

禁止在禁止区域内进行吸烟、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罐区内应依照相关安全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应易于操作和使用。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消防管理,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库房、罐区等物资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基本要求2.1仓储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2库房、罐区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3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等工作,并建立工作档案、台帐。

2.4各库房、罐区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切实落实安全防火职责。

2.5仓储区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

各库房、罐区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2.6仓储管理人员均应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库房、罐区作业,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罐区。

2.7仓储管理人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

2.8仓储管理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2.9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2.10仓储物品应当分类存放,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2.11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电气专业规范和制度。

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2.12涉及到有重大危险源的仓储区或罐区,严格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3储存管理2.1仓储区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库房内严禁用火炉取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2.2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

仓库和罐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和罐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和罐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目录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2)第一条目的 (2)第二条适用范围 (2)第三条管理要求 (2)第四条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3)第五条一般物品(材料)仓库的安全管理 (5)第六条储罐区安全管理 (5)第七条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 (6)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7)第一条目的 (7)第二条适用范围 (7)第三条术语及定义 (8)第四条职责 (8)第五条管理内容与要求 (8)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罐区及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管理要求1.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罐区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仓库、罐区竣工时,安全部、项目部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各车间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物品储存、装卸、安全消防设施管理以及防火、防洪(汛)、防垮塌、防盗等工作。

3.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必须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根据情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

5.在仓库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6. 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分别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对易燃易爆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还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

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任人报告,电修车间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护,避免失效。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一、仓库管理1为了加强对仓库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工作职责2.1仓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的管理。

3.工作程序3.2仓库及危险品库区3.2.1库存物资不准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

3.2.2库存物资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50厘米,距屋柱不得少于50厘米。

3.2.3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3.2.3.1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3.2.3.2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3.2.4库区周围严禁烟火,并注意通风。

3.2.5在工作现场不得使用易燃溶剂做清洗工作。

3.2.6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3.2.7仓库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做好安全标志,对储存物资及安全设。

二、罐区管理1.总则1.1 油罐区是是火灾易发部位。

为确保油罐区安全运行,保护工人生命安全财产,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油罐区安全防护制度,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区设备定期保养制度,油罐区防火制度。

2.油罐区安全防护制度:2.1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

2.2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2.3消除静电。

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

具体如下:2.3.1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3.2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

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

2.3.3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0.5米高度时,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2.3.4输油设备严禁使用皮带传动,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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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罐区及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管理要求
1.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罐区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仓库、罐区竣工时,安全部、项目部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各车间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物品储存、装卸、安全消防设施管理以及防火、防洪(汛)、防垮塌、防盗等工作。

3.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必须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根据情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

5.在仓库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6.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分别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对易燃易爆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还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

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任人报告,电修车间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护,避免失效。

7.仓库、罐区内部和危险品仓库、罐区周围15米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杂草、垃圾及其它易燃物品存积,以防止引起火灾;仓库、罐区确需进行检修施工时,要按照检维修制度进行检维修作业。

8.仓库、罐区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在值班室(操作室)内应备有相适应的应急照明设备(如防爆电筒、安全应急灯等)。

9.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处理。

10.非本仓库、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2.仓库、罐区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必须按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与入库单核对,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

3.物品出库时,必须按凭证核实品名、质量、数量,按规定操作程序发货,确保无误,避免产生事故隐患。

4.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门窗一律向外开,必要时应安装通风设备,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

5.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
储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1)放射性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6)生产现场临时存放点的存放量不得超过1天的用量。

6.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应使用相适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7.储存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等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

8.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9.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

第五条一般物品(材料)仓库的安全管理
1.各仓库的建筑物门窗及设备必须完整清洁,适合储存该物品,并要根据季节风向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

2.存放物品的货架须考虑货架的安全强度,不准超载。

3.库内存放的材料,货架位置须适当的安置并保持安全,库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完好适宜的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及室内温度。

4.库内外材料存放要整齐,凡入库的各种物品必须适当分类隔放,不得混杂放在一起,不得堆积过高过满。

5.拿堆垛物品时,禁止从中抽拆,防止堆垛倒塌;在库内到高处取物品时,一定要用牢固梯子,禁止脚踏其它物品上去,防止倒塌伤人;搬拿物品禁止扔抛,以防伤人或损失货物。

第六条储罐区安全管理
1.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安全管理;对其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其完整好用。

2.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可燃材料建造。

3.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日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应设置固定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材。

5.腐蚀性液体的储罐、管线、装卸栈台、安全梯、管架以及防护堤应用耐腐蚀材料或作防腐处理。

6.储罐区的防护堤应符合《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1)储罐内区,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护堤方式铺设。

(2)罐区防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切断阀应位于防护堤外。

第七条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
对气瓶的储存管理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应设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气瓶应旋紧瓶帽,套上两个防震圈,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

4.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5.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开存放,并在现场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6.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横放时,头部朝同一个方向,垛高不宜超过5层,特殊物质气瓶,如液氯钢瓶最高2层。

7.退库的空瓶,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

第八条本规定由安全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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