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果判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一、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篇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 概述建筑行业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而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可靠,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见证取样规定,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的细化内容。
2. 水泥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2.1 混凝土见证取样规定2.1.1 取样方法: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采用现场取样或从搅拌车提取样品。
2.1.2 取样点位:应在搅拌车排料口或混凝土泵的接口处设置取样点。
2.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 砂浆见证取样规定2.2.1 取样方法: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砂浆取样。
2.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
2.2.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钢筋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3.1 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1.1 取样方法:从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1.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3.2 预应力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2.1 取样方法:从预应力钢筋的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2.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4. 高分子材料见证取样规定4.1 弹性体见证取样规定4.1.1 取样方法:从弹性体制备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4.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制备设备的出料口。
4.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2 密封胶见证取样规定4.2.1 取样方法:从密封胶生产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1、根据GB50204-2002第7.3.2条规定: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产生浇捣混凝土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不同标号的混凝土配合比在首次使用时必须分别留设用作垫层的砼可不留设.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置的三种试块: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B、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B、拆模后及时置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方法.B、等效养护龄期乘平均温度约等于600℃时送检.C、等效养护龄期应大于14天小于60天.D、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试件即抗渗混凝土:A、试件尺寸为150mm 的圆柱体,每组6块.B、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留置一组,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5、混凝土留置组数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GB50204-2002中7.4.1、7.4.2留置.6、其他要求:A、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项目部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按自拌混凝土的规定留设试件.B、垂直构件构造柱、框架柱、剪力墙与水平构件梁、板混凝土试件应分开留置.C、混凝土构件必须在浇筑地点制作.D、送样单中要求写清工程名称、试件种类、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制作日期、龄期、平均温度结构实体砼.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一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2、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不抽检一次.3、砌筑砂浆试件的制作:A、砌筑砂浆强度试件标准尺寸:70.7mm70.7mm70.7mm;B、制作砌筑砂浆试件时,应采用无底试模,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纸的烧结多孔砖上砖的吸水率10%,含水率2%,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C、砖上的湿纸,应为潮湿的新闻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平整.D、向试模内一次注满沙浆,用捣棒直径为10mm,长为350mm的钢棒,端部应磨圆均匀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式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在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6-8mm.E、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是时约15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顶面削去抹平.F、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中停一昼夜242h.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1、检查批量每一生产厂家的水泥到施工现场后按同一等级、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编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小于一次.2、取样规则A、水泥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B、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如同时申请混凝土配合比,则需要取水泥量不小于35kg.3、公司要求:A、水泥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B、水泥进场应按规定验收、堆放.C、按规定及时进行取样送检.D、水泥使用时必须有送检试验合格报告.E、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F、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的水泥不得使用.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规则A、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B、冷拉钢筋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级别、同直径的冷拉钢筋组成.2、取样数量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冷拉钢筋:每批冷拉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取样方法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盘条钢筋的弯曲试验的试样应从两盘中切取.4、取样部位直条钢筋在距端部500mm处切取试样,盘条钢筋在距端部1500mm 处切取试样.5、钢筋日常习惯样式长度供参考6、公司要求:A、各种规格的钢材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B、钢材进场应按规定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C、钢材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加工制作;使用时必须有检验合格报告.D、在加工制作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钢筋脆断现象,应按规定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F、未送检或不合格的钢材不得使用.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1、闪光对焊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做力学性能实验时,应从每批接头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实验,3个做弯曲试验.2、钢筋电弧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3、电渣压力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4、气压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5、公司要求:A、钢筋焊接前应进行试焊,试焊经试验合格后方能正式施焊.B、钢筋焊接后应按规定取样送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隐蔽验收.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1、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号、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2、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3、公司要求:钢筋连接接头按规定取样送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隐蔽验收.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1、烧结普通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备用.2、烧结多孔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备用3、灰砂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0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5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进行抗折强度试验5块备用. 4、粉煤灰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0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5快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进行抗折强度试验10块备用5、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一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块5进行抗压强度试验.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小于二组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6、公司要求:A、各种砌块材料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B、材料进场应按规定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C、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上.D、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1、石油沥青青纸胎油毡、油纸①、产品检验批:以同一品种、标号、等级的产品每1500卷为一批,不足1500卷者也按一批验收.②、抽样:在重量检查合格的10卷取重量最轻的,外观、面积合格的无接头的一卷作为物理性能试样,若最轻的一卷不符合抽样条件时,可取次轻的一卷,但要详细记录.③、取样方法及部位:将取样的一卷卷材切取距外卷头2500mm 后,顺纵向截取长度为500mm的全幅卷材两块,一块作物理性能试验试件用,另一块备用.2、聚氯乙烯防水卷材和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①、产品检验批:以500m㎡同类型、同规格的卷材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验收.②、抽样方法及部位:在批中随机抽取一组三卷用外观质量、尺寸、面积检验,检验合格后任取一卷,在距端部300mm处截取约3米 ,用于厚度试验物理性能试验所需的试样.3、弹性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和塑性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APP1、产品验收批: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 m㎡为一批,不足10000 m㎡也可作为一批.2、抽烟方法及部位: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五卷进行卷重、面积、厚度与外观检验,从卷重、面积、厚度与外观合格的卷材中随机抽取一卷进行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将取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切取长度为800mm的全幅卷材试样2块.一块作物理性能试验试件用,另一块备用.4、防水涂料1、同一规格、品种、牌号的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不足10T 者按一批进行抽检.取2KG样品,密封编号后送检.2、双组分聚氨酯中甲组份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批量.甲、乙组份样品总量为2KG,密封编号后送检.5、公司要求:A、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或建设单位要求采购.B、材料进场时,必须进行验收,不符合设计图纸或建设单位规定材料的,予以退货.C、材料进场验收合格,按规定取样送检;检验合格方能用于工程上.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1、混凝土外加剂下列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的取样方法.①、试样分点样的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中所得的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②、每一编号掺量1%时,批量100T,残量1%时,批量50T至少抽检一次.③、没一编号取样量不小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④、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GB8076-1997边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实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2、混凝土水泵送剂①、试样分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中所得的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②、每一编号批量50T至少抽检一次.③、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小于0.2T水泥所需要的外加剂量.④、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GC473-2001标准进行检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至有效期结束,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4混凝土膨胀剂A、膨胀剂出厂前按同品种编号和取样.袋装和散装膨胀剂应分别进行编号、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膨胀剂尺寸前编号按生产能力规定:批量以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时,亦为一编号.B、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取样应贯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0Kg.C、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标准第六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供作仲裁时使用.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A、试样分点样和混合料.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中所得的试样,混合料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检均匀混合而取得试样.B、生产厂应根据产品的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年产不少于500T,每批号为50T;年产500T以下,每批号为30T,每批不足50T或30T的也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C、每一批号取样量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D、每批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均匀混合,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标准规定的方法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试或仲裁.E、其他要求:A、各种外加剂必须按规定取样送检,经检验合格方能应用.B、对于采用商品混凝土的,项目部应及时向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索取混凝土外加剂合格证及复检报告.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试件.同一窗型、规格尺寸应至少检测三樘试件.2、试件要求:A:试件应为按所提供的图样生产的合格产品或研制的试件.不得有任何多余配件或采用特殊的组装工艺或改善措施.B:试件镶嵌应符合设计要求.C:试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组合、装配完好,并保持清洁、干燥.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1、砂、石的验收: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砂石进入施工现场,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立方米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2、取样规定: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A、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堆料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B、每一验收批砂取样不少于30kg,石取样不少于80kg,如同时申请混凝土配合比,则需要取砂不少于60kg,另取石不y少于90kg.。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参数取样方法及报告时间
管件:坠落、烘箱
给水用管件:从产品中随机抽取11个管件作为样品。
排水用管件: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1个管件为样品,其中3只做液压试验的样品按现场施工方式连接长200mm的管材。
市政水管
环刚度
长300mm的管材3根
5天
电工套管
抗压、外观、尺寸、弯曲、耐热、电气、阻燃、跌落
6根2m长度
5天
开关插座
标志、通断能力(分断容量)、正常操作、拔出插头所需的力
2.连接副抗滑移系数试件制作3件
3天
砌墙砖
抗压强度
烧结普通砖:3.5万—15万 1组10块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3.5万—15万 1组10块
烧结多孔砖:3.5万—15万 1组10块
混凝土普通砖和装饰砖:3.5万—15万 1组10块
混凝土实心砖:10万 1组10块
粉煤灰砖:10万 1组10块
蒸压灰砂砖:10万 1组10块
5天
粉煤灰砖3天
瓦
混凝土瓦
随机抽取每组取样13-30块,承载力试样龄期不少于28天.
5天(抗冻性12天)
烧结瓦
每批随机抽取20块,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的样品中抽取.
混凝土路面砖
抗压、抗折
同厂家同一类别同一规格同一等级每2万块为一批,不足2万块以按一批计
抗压:1组5块 抗折:1组5块
防水材料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取样数量150×150mm,4块
5天
水质分析
具有代表性的水样5L,放置于聚乙烯或硬质玻璃瓶中,密封保存,最好现取现做
7天
石材类(大理石、花岗岩)
(干燥、
水饱和)弯曲强度
厚度H≤68时,宽度为100mm,长度为10H+50mm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 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指引
•
8、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
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第二章 常用建筑工程材料进场验收
及见证取样
水泥
• 一、进场验收
• 1. 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
(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
;
•
(2)合格证检查包括:厂别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及日期、抗压强度
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
强度等级的指标时为不合格品;另外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
6.5 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 h。
• 2.实物质量检查
•
(1)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
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
3.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水泥从不少于20处或20袋取等量水泥混拌均匀后,从中
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
4.检测项目: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
• 5.取样方法 • 袋装水泥:采用袋装水泥取样管随机插入
• 散装水泥:用取样管在卸料处或输送机具上取
、抗拉强度、冷弯、延伸率等)、化学成分(碳、磷、硅、锰、硫等)的数据及结论、出
厂日期、检验部门印章、合格证的编号。合格证要填写齐全,不得漏填或错填,数据
真实清晰,结论正确,符合标准要求,并由使用单位注明其代表数量及使用部位。如
果为复印件,必须加盖销售单位的红章,并且注明原件存放地。如不能提供上述证明
•
(3)砂、石检验报告检查:是否齐全、准确、真实,试验室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送检-资料
4、通用硅酸盐水泥技术指标
物理指标:安定性、 强度、凝结时间、细 度、稠度。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任何一项不符合技术 要求为不合格品。
水泥委托单:
二、 粉煤灰
1、粉煤灰取样方法
以连续供应的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 煤灰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按一个编号。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应为按标准方法制 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 mm的立方体试件,用 标准试验方法在28d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 。
每次取样应制作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每组3个试件应由同一盘或同一车的混凝土 中取样制作。
预拌混凝土的检验规则 依据GB/T14902-2019
5、混凝土试件的制作GB50081-2019《普通混 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 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 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及要求
一、水泥
1、 GB50204-201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 范》中对进厂水泥的有关规定:
第7.2.1条规定: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 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 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 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 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等的规定。
D.0.1条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 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常用建材见证取样送检(1)2.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2.1 水泥。
执行的标准是《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现行有关标准。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散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抽样时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2 袋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合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3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抽样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2 钢筋.执行的标准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及现行有关标准。
2.2.1 钢筋应按进场时钢筋批号及直径分批送。
每60t为—批,不足60t按一批计.每批送检1组。
每批钢筋应由同—牌号、同一炉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并按如下方法取样:1、拉伸2根:任选两根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Φ32以上取长约800mm)。
2、冷弯2根:任取两根钢筋切取,长约350mm或5d+150。
3、钢材化学分析1根:任取一根钢筋切取中部一段长约300—400mm(凡进口钢材;外观质量不合格钢筋;检验中发现热区脆断、焊接及力学性能不良的钢筋必须做化学分析)。
2.2.2 每—单位工程基础和主体使用的钢筋应分别送检.(详见3.其他规定)2.3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一篇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捡指南
一篇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捡指南(2)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2)一、砂、石原材料送检1.依据标准: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2.取样频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3.取样数量: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料堆中均匀分布的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为16份,由人工四分法取代表样组成一组代表性样品样品,按所需的检验项目确定取样量,通常砂约20公斤,石子约40公斤4.送样要求: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砂石产地、品种、规格等5.检测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其中人工砂应检验石粉含量、卵石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6.备注:每个工程可只送开工一次,送检时如果有多个单位工程则报告要分开二、水泥原材料送检1.依据标准: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 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2.取样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3.取样数量:可以连续从20袋(散装水泥10 处)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试样应洁净密封,(送样时不可以送一整包水泥)4.送样要求: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生产厂名、水泥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出厂合格证、出厂日期、送样日期等5.检测项目: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6.备注:①水泥合格与否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3d和28d)和进场复验报告三样。
②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等级,所以填送样单时要特别注意标号和出厂编号。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
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置的三种试块: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
B、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
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
B、拆模后及时置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方法。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则及检测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规则1.热轧带肋钢筋:约450mm2根,约300mm.2根闪光对焊:拉伸:500mm3根,冷弯300mm三根电渣压力焊:500mm三根电弧焊:500mm三根2.建筑用砂:不少于60kg,委托配合比时,不少于90kg3.建筑用碎石:不少于100kg,(最大粒径小于40mm)4.水泥:送检数量大于或等于12kg,配合比时不少于50kg5.烧结普通砖:3.5-15万为一检验批,强度10块6.粉煤灰砖:10万块为一检验批,强度20块7.蒸压砌块:1万块为一检验批,密度9块,强度9块8防水卷材:1000卷检验一批,500mm全副卷材2块。
SBS卷材1m两块聚氯乙烯卷材1.5m两快9.土方回填:桩基回填,不少于总数的10%,不少于5个点,基槽和管够回填,每层按20-50m 取样一组,但不少于1组,基坑和室内回填,每层按100-500m2取样一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m2 取样一组。
不少于1组。
10外加剂(1.)减水剂掺量大于1%同外加剂100t,渗量小于1%同外加剂50t,不少于0.2t 水泥所用外加剂量(2.)泵送剂同外加剂30t为一批量,不少于0.2t水泥所用外加剂量(3).防冻剂:同外加剂30t为一批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用外加剂量(4).膨胀剂:同外加剂200t为一批量从20个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0kg 11.PP-R管材:50cm 3根30cm 3根PVC管材:15cm10根30cm 3根PVC管件PPR管件5个PE-Xa40cm10根.(PVC管材必须带齐4m完整管材一根)12.水嘴200-1000个为一检验批每批量取2个13.阀门:不少于3个14.散热器:1-150片取5个151-280取5个,281-500取13个501-1200取20个15.可锻铸铁管件连接件:不少于5个16.开关,只标有一种额定电压和一种电流开关9个标有两种额定电压和相应的额定电流开关,15个试样17.插座:不少于5个18.断路器不少于3个,漏电保护器6个19.电线不少于30米20.干压陶瓷砖:同一企业同一规格的砖,单砖面积≥0.16mm2,取10块试样,单砖面积≤0.16mm2取15快试样,其中釉面砖取11快100*100mm的砖另:边长>400mm另取100mm*100mm五块试样.21.水溶性内墙涂料及溶剂兴外墙涂料以2T同类产品为一组。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标准(、最全)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一.砼用砂: (3)二.砼用卵石(碎石): (3)三.混凝土试块: (4)四.砂浆试块: (5)五.轻集料: (5)六.烧结普通砖: (5)七.烧结多孔砖: (6)八.烧结空心砖: (6)九.水泥: (7)十.蒸压加气砼砌块: (7)十一.混凝土路面砖: (8)十二.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 (8)十三.天然石材: (8)十四.建筑水磨石制品: (9)十五.粉煤灰: (9)十六.建筑生石灰: (10)十七.建筑生石灰粉: (10)十八.建筑消石灰粉: (10)十九.火山灰质混合材: (11)二十、拌和用水: (11)二十一.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 (11)二十二.弹性体(SBS)、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1)二十三.建筑(道路)石油沥青: (12)二十四.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 (12)二十五.合成树脂溶液外墙涂料: (13)二十六.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13)二十七.水溶性内墙涂料: (13)二十八.聚氨酯防水涂料: (14)二十九.外加剂: (14)三十.安全帽: (14)三十一.安全带: (15)三十二.安全网: (15)三十三.密目式安全网: (15)三十四.陶瓷砖: (16)三十五.膨胀蛭石: (16)三十六.膨胀珍珠岩: (16)三十七.铝合金建筑型材: (16)三十八.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17)三十九.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17)四十.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 (17)四十一.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18)四十二.PVC塑料窗: (18)四十三.PVC塑料门: (19)四十四.灰铸铁柱型散热器: (19)四十五.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 (19)四十六.灰铸铁圆翼型散热器: (20)四十七.钢制柱型散热器: (20)四十八.钢制板型散热器: (20)四十九.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 (20)五十.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 (21)五十一.铝塑复合压力管: (21)五十二.水嘴: (22)五十三.阀门: (22)五十四.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 (22)五十五.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22)五十六.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23)五十七.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24)五十八.冷轧扭钢筋: (24)五十九.冷拔低碳钢丝: (24)六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25)六十一.碳素结构、型钢: (25)六十二.冷轧带肋钢筋: (25)六十三.冷拉钢筋: (26)六十四.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26)六十五. 直缝电焊钢管: (26)六十六.钢管脚手架扣件: (27)六十七.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27)六十八.钢筋闪光对焊: (27)六十九.钢筋电弧焊: (28)七十.钢筋电渣压力焊: (28)七十一.钢筋气压焊: (28)七十二.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 (29)七十三.带肋钢筋挤压连接件: (29)七十四.钢筋焊接网: (29)七十五.钢筋焊接骨架: (29)七十六.路基填料: (30)七十七.碎石道碴 (30)附表一.基坑及边坡锚杆(支护锚杆、抗浮锚杆)检测 (31)附表二.土工材料检测及试验 (31)附表三.桩基检测 (32)附表四.墙体金属材料检测 (33)附表五.金属材料检测 (34)附表六.无机非金属材料检测 (35)一.砂:1.执行标准:JGJ52-2006《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见证取样手册
杭州市建设工程常用建材见证取样手册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07.8目录第一篇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结果判定规则第一章水泥、砂石、粉煤灰、沥青1.1 水泥1.2 砂石1.3 沥青第二章水泥混凝土、砂浆2.1 混凝土试块2.2 砂浆试块第三章混凝土外加剂3.1 混凝土减水剂3.2 泵送剂3.3 混凝土膨胀剂3.4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3.5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第四章沥青混凝土4.1 热拌沥青混合料用砂石材料4.1.1 粗集料4.1.2 细集料4.2 热拌沥青混合料第五章金属材料与制品5.1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材及连接接头试件5.1.1 钢筋连接(焊接)5.1.2 套筒机械连接5.1.3 钢管扣件5.2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5.3 金属硬度、静载锚固能力试验第六章墙体与保温节能材料6.1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的取样要求6.1.1 烧结普通砖6.1.2 烧结多孔砖6.1.3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6.1.4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6.1.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1.6 混凝土多孔砖6.1.7 混凝土普通砖和装饰砖6.2 膨胀珍珠岩6.3 EPS 保温板6.4 XPS 保温板6.5 粉料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材料6.6 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材料6.7 氯氧镁水泥风管6.8 保温材料工程抽样检测要求6.8.1 胶粉料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6.8.2 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材料6.8.3 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6.8.4 建筑物隔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6.8.5 建筑保温砂浆6.8.6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第七章防水材料7.1 防水卷材7.2 防水涂料7.3 油毡瓦7.4 建筑防水沥青嵌缝油膏7.5 聚硫建筑密封膏7.6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第八章装饰材料8.1 瓷砖、面砖、地砖8.2 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8.3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8.4 纸面石膏板8.5 建筑涂料8.5.1 溶剂型外墙涂料8.5.2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8.5.3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8.5.4 钢结构防火涂料第九章建筑结构用胶及粘结剂9.1 橡胶止水带9.2 止水条9.3 硅硐密封结构胶9.4 界面剂9.5 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9.6 陶瓷砖粘结剂第十章建筑材料有害物质10.1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0.2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限量10.3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10.4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10.5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10.6水性处理剂有害物质限量10.7混凝土外加剂中有害物质限量第二篇常用建材产品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结果判定规则第一章各类管材与管件1.1 ABS管材和管件1.2 PVC-U排水管材1.3 PVC排水管材1.4 PVC排水管件1.5 热塑性塑料管材第二章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2.1 混凝土路面砖2.2 混凝土路缘石2.3 预应力管桩2.4 桥梁预制构件2.5 桥梁橡胶支座第三章各类检查井盖与水箅3.1 常用标准3.2 铸铁检查井盖3.3 雨水口井箅3.4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3.5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水箅第四章幕墙与门窗4.1 建筑门窗4.2 建筑幕墙第三篇实体检测第一章砼结构工程实体质量检测1.1 回弹法1.2 钻芯法1.3 钢筋保护层检测1.4 后锚固法检测第二章建筑基桩检测2.1 建筑基桩技术和试验要求2.2 建筑基桩检测取样2.3 建筑基桩评定第三章钢结构质量检测3.1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3.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3.3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第四章室内环境质量检测4.1 室内环境第四篇见证检测有关文件汇编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浙建法[2006]47号3. 关于加强监督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48号4. 关于实施《杭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暂行办法》的通知5. 浙江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通知6.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意见杭建监总[2003]14号7.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发[2006]610号第一篇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结果判定规则第一章水泥、砂石、粉煤灰、沥青1.1 水泥参考标准:1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19902《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1345-2005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4《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1999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6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交底《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1、水泥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17《冷轧带肋钢筋》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 钢筋焊接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以及试验检测内容大全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
12kg
依据《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 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1344-1999
依据:《粉煤灰GB/T1596-2005》 8.1.1、8.1.2
比、含水量、三氧化硫、氯离子、烧失 200t为一验收批,每批取试样 5kg
依据:《矿渣粉》GB/T 18046-2008
量
一组(不少于1kg)
建筑石灰
氧化镁、氧化钙
抽取3kg
混凝土用 水
PH值、氯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可溶 物含量、不溶物含量、碱含量、凝结时 间(差)、胶砂抗压强度比
量、密度、水泥净浆流动度、细度
30t的也按一个批量记,
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每一批 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 剂。每批抽样数量不少于10kg,每批量 依据《混凝土泵送剂》JC473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 2001 6.1.2 6.1.3 6.2 用于检验,另一份留样密封保存至有效 期结束。
砂浆试块
混凝土配 合比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
抗压
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 组试块。冬期施工砌筑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 求外,尚应增留一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 28d强度。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 件的砂浆,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作一组试块。建筑地面基
15-35
纤维混凝 土性能
抗压、抗折、抗渗(水泥、砂、石)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和见证检测
1.4相关法律法规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 (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 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 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 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 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 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和见证检测
第一章:见证取样和见证检测的基本内容
一、见证取样的定义和目的
1.1见证取样的定义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 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等,由 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 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 的一个程序。
1.1.1取样和送检的定义
取样的定义: 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 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 送检的定义: 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 检的过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 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1.2见证取样的目的
1.3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见证取样的现状
在当前市场经济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 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 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滋生了由于实验取 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 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 程质量的控制作用。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3.4混凝土试件取样及制作方法
一、适用范围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所用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 二、引用标准 GBJ81-8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14902-94《预拌混凝土》 GBJ108-87《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一)凡是进场的建筑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为了保证式样(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保证取样的真实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在监理单位见证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送到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取样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证性。
(三)见证取样送检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钢材及连接接头试件(包括套筒连接、电渣压力焊和电弧搭接焊和焊条、焊剂等)。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加气砌块等。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抹灰砂浆、镶贴块料等所用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减水剂、防水剂、膨胀剂)等。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各种防水材料。
8、建筑门窗、幕墙的各种材料、建筑保温节能材料、给排水、电气和消防器材、建筑装饰材料、安全防护设施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都要送检。
(四)见证人员的主要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见证;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员必须和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到检测单位;4、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并建立台账;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五)取样的规定:1、钢筋取样:①钢筋一般要做拉伸检验和冷弯检验。
拉伸试验,每批取2根试样。
每根长度不小于10d+200mm 、d为钢筋直径、冷弯试验每批取2根试样,每根长度不小于5d+150mm,d 为钢筋直径(取样长度)②每批应有同一个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定、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在每批钢筋中任意抽取2根钢筋、在距钢筋端部不小于50cm 处各取一根试样。
2、水泥取样:①水泥用于砼结构工程检验项目:检验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三种物理性能的检测②水泥用于砌筑砂浆检验项目:检验强度、安定性二种物理性能的检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篇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果判定规则第一章水泥、砂石、矿渣粉、粉煤灰1.1 水泥参考标准1 水泥取样方法12573-20082 水泥细度检测方法筛析法1345-20053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1346-20114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17671-19995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8074-20086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2419-20057 通用硅酸盐水泥175-20071.1.1 检验项目1 凝结时间2xx3 强度4 细度1.1.2 取样方法和数量1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从20 袋或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
3 每一编号取样的水泥杨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由卖方保持40d, —份由买方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如果有疑义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至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 以内完成。
1.1.3 现场复验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02(2011 版)规定: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175-2007等的规定。
2 当在使用中对其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1.1.4 结果判定及处理1 凝结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终凝时间不大于390。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终凝时间不大于600。
2xx沸煮法合格3 强度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通龄期的 1 强度符合表 1.1.4的规定表 1.1.4水泥强度单位:插入表格4 细度(选择性指标)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其比表面积不小于300 m2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 牛米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 牛米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当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中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时,判所捡项目不合格。
不合格水泥不得用于工程中。
1.2 砂石参考标准:1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52-20062 建设用砂14684-20113 建设用卵石、碎石14685-20111.2.1 检验项目1.2.1.1 普通混泥土用砂检验项目1 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2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3 含水率、吸水率4 紧密密度和堆积密度5 有害物质含量(包括有机物含量、云母寒凉、轻物质含量、硫化物以及硫酸盐含量等)6 氯离子含量7 碱活性1.2.1.2 普通混凝土用石检验项目1 颗粒级配2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3 含水率和吸水率4 针、片状颗粒含量5 表观密度6 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7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1.2.2 取样方法和数量1.2.2.1 验收批组成根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52-2006 规定,供货单位应提供砂或石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
购货单位应按砂或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 立方米或600t 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 立方米或300t 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对于石子,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
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
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1.2.2.2 取样1 在堆料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 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2 在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 份,石子8 份,各自组成一组样品。
3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份,石子16 份,各自组成一组样品。
4 每组样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
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砂、石每单项试验,应不少于表 1.2.2.2-1 和 1.2.2.2-2所规定的量少取样数量。
须做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也可用同一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处理。
表 1.2.2.2-1 每一单项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数量表格表 1.2.2.2-2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的最少取样数量()注:有机物含量、坚固性、压碎指标值及碱集料反应检验,应按试验要求的颗粒数量取样。
1.2.3 结果判定及处理1.2.3.1 砂检验结果判定及处理1 砂的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砂的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是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52- 2006 规定1 的方法用标准筛进行筛分析而确定的。
按砂的细度模数的大小可将砂分为粗砂、中砂、细砂、特细砂四级。
粗砂;细砂;特细砂;对细度模数为 3.7~1.6的砂,按630 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以质量百分率计)分为三个级配区(见表 1.2.3.1-1),且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某一区内。
除公称直径为5.00和630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粒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超出量不应大于5%。
插入表格表 1.2.3.1-1 砂粒颗粒级配区配制混泥土时宜优先选用区砂。
当采用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证足够的水泥用量,以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
对于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种砂。
当砂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将砂通过分级过筛重新加以组合或将不同级配的砂混合使用以调整或改变其级配。
2 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砂中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限值应符合表 1.2.3.1-2 的要求。
表 1.2.3.1-2 砂中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限值如表格3 砂中有害物质含量砂中有害物质含量限值应符合表 1.2.3.1-3 的规定表 1.2.3.1-3 砂中有害物质含量限值插入表格1.2.3.2xx检验结果判定及处理1 颗粒级配根据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52-2006 规定,石子的颗粒级配采筛分析法测定。
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见表1.2.3.2-1 和表1.2.3.2-2。
表1.2.3.2-1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插入表格表 1.2.3.2-2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插入表格2 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1.2.3.2-3 的规定表1.2.3.2-3 针、片状颗粒含量限值插入表格3 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应符合表1.2.3.2-4 的规定表 1.2.3.2-4 碎石或卵石中含泥量限值插入表格4 碎石或卵石中泥块含量应符合表1.2.3.2-5 的规定1.3 矿渣粉参考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18046-20081.3.1 检验项目1 密度2 比表面积3 活性指数4 流动度比5 含水量6 三氧化硫7 氯离子8 烧失量1.3.2 取样方法矿渣粉出厂前按同级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
矿渣粉出厂编号按矿渣粉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规定:60万t以上,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30~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上,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取样按12573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
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1.3.3 技术要求(见表1.3.3)表 1.3.3 矿渣粉的技术指标要求插入表格1.3.4 检验结果评定检验结果符合表 1.3.3中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三氧化硫等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品。
检验结果不符合表 1.3.3 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三氧化硫等技术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评定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1.4 粉煤灰参考标准: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1596-20052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20083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176-20084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51-20095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146-19901.4.1 检验项目1 细度2 需水量比3xx4 三氧化硫5 游离氧化钙6 烧失量7 含水量8 三氧化二铝和三氧化二铁总含量9 二氧化硅含量10 强度活性指数1.4.2 取样方法和数量1.4.2.1 编号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编号,不足200t按- 个编号论,粉煤灰质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质量计算。
1.4.2.2 取样1.4.2.2.1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当散装粉煤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的吨数。
1.4.2.2.2取样方法按12573 进行。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
1.4.2.2.3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必要时,买方可对粉煤灰的技术要求进行随机抽样检查。
1.4.3 结果判定及处理1.4.3.1 结果分类按煤种分为 F 类和 C 类。
1.4.3.1.1F类粉煤灰一一由无烟煤或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1.4.3.1.2C类粉煤灰一一由褐煤或次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其氯化钙含量一般大于10%。
1.4.3.2等级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份为三个等级:。
°C1.4.3.3等级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应符合表1433中技术要求表 1.4.3.3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技术要求插入表格1.4.3.4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应符合表 1 434中技术要求表 1.4.3.4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技术要求插入表格1.4.3.5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试验结果符合表1.4.3.3技术要求时为等级品。
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同一编号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面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复检不合格可降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