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源性食品进口收货人备案目录(13年12月1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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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源性食品进口准入目录

植物源性食品进口准入目录
0709593000
朝鲜、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台湾
42
鲜或冷藏的草菇
0709594000
/
43
鲜或冷藏的口蘑
0709595000
/
44
鲜或冷藏的块菌
0709596000
/
45
鲜或冷藏的杏鲍菇
0709599000
韩国
46
鲜或冷藏的其他蘑菇
0709599000
/
47
鲜或冷藏的辣椒(包括甜椒)
0709600000
112
干珍珠豆
0713909000
缅甸
113
干白豆
0713909000
日本、意大利
114
干瓜尔豆
0713909000
巴基斯坦、印度
115
其他干豆
0713909000
/
116
干甘薯
0714201900
日本
117
鲜或冷藏的山药
0714300000
澳大利亚、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印度、新西兰、尼泊尔、俄罗斯、越南、美国、日本
127
干巴西果(包括其他巴西坚果、鲍鱼果)
0801210000、
0801220000、
0802909090
巴西、玻利维亚、德国、泰国、越南
128
干腰果
0801310000、
0801320000
越南、印度尼西亚、印度、坦桑尼亚、泰国、尼日利亚、缅甸、美国、马里、马达加斯加、科特迪瓦、柬埔寨、加纳、多哥、巴西、贝宁
附件
首次进口需风险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
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目录
(2013年7月修订)
序号
产品名称

食品加工考试模拟题(附答案)

食品加工考试模拟题(附答案)

食品加工考试模拟题(附答案)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1、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让、涂改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____元罚款。

A、5万B、3万C、2万D、1万正确答案:B2、海关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_____管理。

A、注册B、备案C、认证D、认可正确答案:B3、糕点产品必须标注的内容不包括_____。

A、净含量B、商标C、配料表D、贮存条件正确答案:B4、_____不适用于食糖国家标准中的定义。

A、白砂糖B、方糖C、冰糖D、淀粉糖正确答案:D5、_______净含量单位标示是不规范的。

A、mLB、mlC、MLD、L正确答案:C6、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度大于等于_____%vol的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A、9B、10C、12D、11正确答案:B7、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其目录由__________公布。

A、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B、海关总署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D、国务院办公厅正确答案:C8、风味酸乳中生牛(羊)乳或乳粉原料比例需达到______。

A、50%以上B、70%以上C、80%以上D、90%以上正确答案:C9、进口乳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需销毁的,进口商应当在____内完成销毁,并将销毁情况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A、3个月B、1个月C、4个月D、2个月正确答案:A10、进口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文标签必须标示内容是_____。

A、与普通食品的区别B、营养素含量水平的声称C、能量和营养素D、营养素的作用正确答案:C1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情节严重的,_____。

A、没收违法所得B、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C、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D、吊销许可证正确答案:D12、首次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国家或者地区,其_____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供有关资料。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号】 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日期】 2012-04-05【生效日期】 2012-10-01【效力】【备注】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以下统称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

本规定附表所列经营食品种类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主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负责公布和调整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的受理、备案资料信息审核,以及在食品进口时对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的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第四条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大学动植物检疫考试(习题卷19)

大学动植物检疫考试(习题卷19)

大学动植物检疫考试(习题卷19)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37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直属海关接到进境肠衣定点加工、存放企业备案申请材料的____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A)5个工作日内B)7个工作日内C)15个工作日内D)20个工作日内答案:C解析:《进出口肠衣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手册》2.[单选题]____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的植物或植物产品。

A)种子B)苗木C)烟丝D)新鲜水果答案:C解析:3.[单选题]转Bt基因棉花是抗____的。

A)病毒B)真菌C)细菌D)昆虫答案:D解析:4.[单选题]在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中发现有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口岸海关( )。

A)检疫后放行B)监督作销毁处理C)监督其除害处理D)封存答案:B解析:5.[单选题]经启运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合格的动植物,从启运地随原运输工具出境的,由出境地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____。

A)备案放行B)验证放行C)直接放行D)检验放行答案:B解析:6.[单选题]鞘翅目昆虫属于____类型昆虫。

A)完全B态B)不完全B态C)渐B态D)增节B态答案:A解析:7.[单选题]植物检疫证书的签发人员应该是:_____。

A)所有一线检验检疫人员B)有植物检疫证书签证资质的人员C)植物检疫专业背景的人员D)负责进行现场查验或企业监管的人员答案:B解析:8.[单选题]下列关于有害生物风险等级判断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低可能性与轻微后果则为低风险B)高可能性与严重后果则为高风险C)高可能性与轻微后果则为低风险D)低可能性与轻微后果则为高风险答案:D解析:9.[单选题]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所在地海关应配备与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进口贸易量相适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条件的检验检疫专业人员,数量不得少于____。

A)1名B)2名C)3名D)5名答案:B解析:《质检总局关于实施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制度的公告》10.[单选题]按照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的要求,海关对进口后的____级风险的动物源性饲料的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

入境食品化妆品所需单证一览表

入境食品化妆品所需单证一览表

入境食品化妆品所需单证一览表注1:欧盟29个国家:芬兰、爱尔兰、西班牙、奥地利、加拿大、希腊、韩国、荷兰、阿根廷、马来西亚、泰国、瑞典、白俄罗斯、比利时、乌拉圭、捷克、新加坡、意大利、法国、新西兰、美国、德国、丹麦、巴西、智利、瑞士、波兰、澳大利亚、英国注2:日本12个县:福岛县、群马县、枥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泻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山梨县、山形县注5:需提供日本官方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的产品HS编码:(1)蔬菜及制品HS编码07章的0701100000至0714909099;HS编码20章的2001100000至2005999990、2006009010、2006009090。

(2)水产品及水生动物HS编码02章的021*******、020*******、020*******、021*******;HS编码03章的0301100010至0307999090;HS编码05章的0511919010、0511919090;HS编码12章的1212201010至1212209090;HS编码15章的1504100000、1504200000、1504300090、1506000010;HS编码16章的1603000010至1605909090;HS编码20章的2008993100至2008993900;HS编码21章的2103909000。

(3)茶叶及制品HS编码09章的0902101000至0903000000;HS编码21章的2101200000。

(4)乳及乳制品HS编码04章的0401100000至0406900000;HS编码19章的1901100010至1901900000。

(5)水果及制品HS编码08章的0801110000、0802110000、0802120000、0802901090、0802902000、0803000000、0804100000、0804200000、0804300090、0804400000、0804501090、0804502090、0804503000、0805100000、0805201000、0805202000、0805209000、0805400090、0805500000、0805900000、0808100000、0808201200、0808201300、0808201900、0813100000、0813200000、0813300000、0813401000、0813402000、0813403000、0813404000;HS编码20章的2006001000、2006002000、2006009090、2007100000、2007910000、2007991000、2007999000、2008192000、2008201000、2008209000、2008301000、2008309000、2008401000、2008409000、2008500000、2008601000、2008609000、2008701000、2008709000、2008800000、2008910000、2008920000、2008991000、2008992000、2008993900、2008999000。

国家质检总局第55号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第55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 1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附件1: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以下统称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

本规定附表所列经营食品种类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主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负责公布和调整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的受理、备— 3 —案资料信息审核,以及在食品进口时对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的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第四条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附件1),提供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进口坚果到国内准入要求及检验检疫申报指南

进口坚果到国内准入要求及检验检疫申报指南

干(坚)果包含坚果和籽类、干果。

其中,坚果和籽类食品含有核桃、带壳核桃、核桃仁、苦杏仁、甜杏仁、板栗、开心果、夏威夷坚果、带壳夏威夷坚果、夏威夷坚果仁、榧子、腰果、松子、榛子、白果、扁桃仁(巴旦木)、瓜子、红瓜子、黑瓜子、白瓜子、其他瓜子、莲子、巴西果等;干果食品含有干枣、椰枣、葡萄干、龙眼干、杏干、干无花果、干菠萝、李干、梅干、柿饼、干椰子肉、山楂干、柠檬干、荔枝干、香蕉干、芒果干、干的槟榔果等。

一、进口干(坚)果(一)资质要求1.准入要求海关对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实施准入制度。

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的国家或地区对应的产品,方可进口。

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10个都县进口干(坚)果。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2.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干(坚)果的境外生产企业需获得海关总署注册方可向出口。

坚果与籽类、干果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3.进出口商备案向境内出口干(坚)果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

干(坚)果的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

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在海关总署的备案号可通过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验核。

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备案号,已经实现系统核查。

(二)申报要求1.基本申报要求货主或者其代理应当在干果进口前或者进口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并随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特定国家证书要求见“(四)进口干(坚)果检验检疫要求”]。

2.其他申报要求进口日本干(坚)果时,还应随附以下文件:(1)日本官方出具的原产地证明;(2)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干果需要)。

3.录入要求(1)在企业资质栏目,选取“508-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509-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并分别填写企业资质编号。

20200518我国准予进口粮食和植物源性饲料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20200515更新)

20200518我国准予进口粮食和植物源性饲料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20200515更新)

附件: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境(含过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粮食,是指用于加工、非繁殖用途的禾谷类、豆类、油料类等作物的籽实以及薯类的块根或者块茎等。

第三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区域内进出境粮食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海关总署及主管海关对进出境粮食质量安全实施风险管理,包括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准入,包括产品携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监管体系评估与审查、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等。

第五条进出境粮食收发货人及生产、加工、存放、运输企业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并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疫情防控体系,对进出境粮食质量安全负责,诚实守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进境检验检疫第一节注册登记第六条海关总署对进境粮食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以下简称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

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并达到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实施注册登记管理的进境粮食境外生产加工企业,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向海关总署推荐。

海关总署收到推荐材料后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予以注册登记。

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境外官方推荐生产企业注册申请书(空白表格)

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境外官方推荐生产企业注册申请书(空白表格)

附件2-2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境外官方推荐生产企业注册申请书□新申请注册□改扩建□新增注册产品品种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基本信息1.1 所在国家(地区):1.2 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1.3 所在国家(地区)注册批准机构名称:1.4 (在华)注册编号、时间、有效期(如有):1.5 企业名称:1.6 生产场所地址(如生产场所迁址,需重新申请注册)1.7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1.8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1.9 建厂日期:1.10 改扩建日期、改扩建项目说明(如适用)1.11 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许可生产证明等):2.拟对华注册/增加的产品2.1 生产类型□生产□加工□贮存2.2 HS/CIQ编码:2.3 拟输华具体产品:2.4 品牌名称:2.5 拉丁文学名:2.6 贮存库数量(个)、容量(立方米):2.7 年设计生产/加工能力(吨/年):2.8 实际生产/加工能力(吨/年):2.9 产品具体生产/加工工艺2.10 产品具体生产/加工工艺说明文件是否采用HACCP体系:□是□否(如选是,以附件形式提供HACCP体系文件)2.11 以附件形式提供清晰的产品照片3.近两年对华贸易情况3.1 拟输华具体产品3.2 近两年是否有对华贸易:□是□否(最近一次对华出口贸易时间_______;近两年对华出口产品数量______(吨))4.近两年出口贸易情况4.1 出口贸易时间4.2 出口的国家(地区)4.3 出口产品4.4 出口产品数量(吨)5.已获对华注册资格5.1 在华注册编号5.2 HS/CIQ编码5.3 已批准注册具体产品5.4 首次批准注册时间6.原料/配料信息6.1 拟输华具体产品6.2 原料/配料名称6.3 原料/配料类型:□转基因□非转基因(以附件形式上传转基因证明文件或非转基因证明文件)6.4 原料/配料来源国家(地区)6.5 该原料/配料在产品中占比7.农药使用情况7.1 □未使用农药□使用过农药7.2 农药中文名称7.3 农药英文名称8.生产对应关系8.1 拟输华具体产品8.2 关联企业类型: 原料供应商□再加工企业□其他(如选其他,则关联企业类型为:___________)8.3 关联企业名称:8.4 关联企业是否获得所在国注册编号: 是□否(如选是,则关联企业所在国注册编号为:_____________)8.5 关联企业是否获得在华注册资格: 是□否(如选是,则在华注册编号为:_____________)9.生产/加工用水(如使用)9.1 水源:□公共用水□企业自有水源□其他(提供其他水源说明)9.2 是否对生产/加工用水的水质进行检测:□是□否9.3 如果是企业自有水源,是否对水进行消毒处理:□是□否(如适用)9.4 自有水源消毒处理方式:□加氯处理□臭氧处理□其他(如适用)10. 人力资源10.1 企业员工总数10.2 管理技术人员数量(人)10.3 驻厂官方检验检疫人员数量(人)10.4 派驻机构第二部分企业声明声明上述情况及提交材料真实无误,按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条件及对照检查要点表》进行自查合格,企业能够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上海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处关于加强进口燕窝及其制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通知

上海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处关于加强进口燕窝及其制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通知

上海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处关于加强进口燕窝及其制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口岸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关正文上海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处关于加强进口燕窝及其制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通知要求,现就上海口岸进口燕窝及其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进口燕窝及其制品的范围进口燕窝:HS编码为0410001000的干制燕窝产品,如燕盏、燕角、燕碎或燕饼。

进口燕窝制品:经深加工制成的燕窝制品(如冰糖燕窝、燕窝饮料等),常见HS编码2106909090、 2202900099。

二、进口燕窝及其制品备案管理要求进口燕窝及其制品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进口收货人需在上海口岸实施备案管理,具体备案流程参照《关于实施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的通知》(详见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专栏)。

三、进口燕窝检疫审批要求进口燕窝入境前需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一)对于进口后将再加工(如分装、深加工等)的燕窝,在首次申办许可证时还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进口燕窝国内加工企业信息表》(详见附件一),有效期内可免于重复提交。

(二)对于进口后不再加工(如分装、深加工等)的燕窝,在申办许可证时须提交《进口燕窝用途说明》(可参考附件二模版)。

(三)申办检疫审批及纸质材料要求参照上海局官方网站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栏综合业务中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相关内容。

(四)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1.“品名”栏须填写能够区分燕窝品种(白燕窝或血燕窝)及形态(燕盏、燕角、燕碎或燕饼等)的具体、准确名称;2.“产地(国家)”栏须填写原产国家或地区名称;3.“其他境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出口商”栏须填写国内加工厂名称(如进口后需要再加工的)或国内仓储企业名称(如进口后不再进行加工的)。

进口国外植物源性饲料已准入产品信息

进口国外植物源性饲料已准入产品信息

类型种类输出国家或地区高粱缅甸、美国、澳大利亚、阿根廷(饲用)、尼日利亚(饲用)、墨西哥干豌豆波兰、法国、荷兰、匈牙利、英国、缅甸、印度、南非、马拉维、阿根廷、加拿大、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比利时(饲用)、日本(饲用)、越南(饲用)燕麦俄罗斯、芬兰、美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英国豆粕韩国(发酵豆粕)、中国台湾(发酵膨化豆粕)、俄罗斯(粕/饼)、阿根廷、白俄罗斯、巴西、赞比亚菜籽粕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阿联酋、日本、埃塞俄比亚、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俄罗斯(粕/饼)、乌克兰(粕/饼)、白俄罗斯玉米酒糟粕美国、保加利亚葵花籽粕乌克兰、保加利亚、俄罗斯(粕/饼)花生粕苏丹甜菜粕乌克兰、美国、埃及、俄罗斯、白俄罗斯、德国、塞尔维亚米糠粕(饼)泰国棕榈仁粕泰国(粕/饼)、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棕榈脂肪粉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棉子粕坦桑尼亚(粕/壳)、巴西椰子粕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辣椒粕印度橄榄粕西班牙扁桃壳颗粒美国米糠越南、美国、西班牙麦麸哈萨克斯坦、蒙古国、法国、塞尔维亚、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木薯渣老挝、柬埔寨、泰国饲用小麦粉哈萨克斯坦饲用大麦粉哈萨克斯坦其他产品(深加工)丹麦(大豆蛋白)、美国(过瘤蛋白)、巴西(大豆蛋白),巴西(橙纤维颗粒)允许进口植物源性饲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2022年12月版,截至2023年1月1日仍为新版本)植物源饲料及饲料原料(粕渣麸糠类)籽实类粮食、油籽苜蓿草保加利亚、罗马尼亚、西班牙(包括颗粒)、哈萨克斯坦(包括颗粒)、苏丹、阿根廷、加拿大、美国(包括干草块和颗粒)、南非、意大利(包括颗粒)、俄罗斯(包括颗粒)燕麦草澳大利亚、西班牙梯牧草加拿大、美国天然饲草立陶宛(青贮饲料)、尼泊尔(青贮饲料)、蒙古国虎尾草巴基斯坦饲草。

药食同源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名单

药食同源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名单

药食同源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名单总览附:官方出处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薰衣草、大豆异黄酮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问题的说明(2015-3-9)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收到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薰衣草和大豆异黄酮能否作为食品原料进行生产。

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经研究,现就此问题进行如下说明:由于缺乏薰衣草的食用部位、食用方法、食用历史、人群及安全性等相关资料,不能确定其管理方式。

科学研究表明,大豆异黄酮具有类雌激素样作用,不宜作为普通食品使用。

如需开发薰衣草和大豆异黄酮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有关普通食品、新食品原料的问题,可以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

国卫办食品函〔2014〕1075号陕西省卫生计生委:你委《关于将华西银腊梅(药王茶)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陕卫监督函〔2014〕273号)收悉。

经研究,现回复如下:一、“华西银腊梅”是蔷薇科委陵菜属植物,规范名称应当为“白毛银露梅(Potentilla glabra Lodd. var.mandshurica (Maxim.) Hand. -Mazz)”。

二、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委将白毛银露梅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通食品管理的意见。

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按照规范名称进行标注。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4 年 11 月 19 日关于西洋参作为新食品原料使用问题的答复意见(2014-8-22)2003 年 9 月 12 日,原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对《庆元县卫生局关于要求认定西洋参是否可作为食品新资源使用等相关问题的紧急请示》(庆卫〔2003〕84号)提出了回复意见:“西洋参不是卫生部批准生产的新资源食品,不能作为除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的原料或配料使用,《食品卫生法》未设立食品新产品卫生许可项目”。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仅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仅管理制度)

福州合利食品有限公司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其他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我单位就促进进口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原则:1)以客户为中心,与所确定的客户要求保持一致。

2)管理层应明确公司安全质量管理的目标,提供资源,建立以质量为中心的企业环境,设定目标并加以实现。

对员工进行训练、提供帮助并给予授权。

3)全员参与,对员工进行培训,明确权限和职责。

利用员工的识和经验,通过培训使得他们能够参与决策和对过程的改进,让员工以实现公司的目标为己任。

4)建立、控制和保持安全质量管理的过程。

5)建立并保持实用有效的文件、信息化的安全质量体系。

6)持续地改进安全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7)以报告、纠正措施、不合格品、客户投诉以及其他来源的实际数据和信息作为安全质量管理决策和行动的依据。

8)适当地确定供方应满足的要求。

对供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情况进行评价。

与供方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承诺让客户满意并持续改进。

二、进口食品信息数据库1)建立完善的进口食品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中外文对应的品牌、品名、生产企业,及来源地、规格、预包装食品标签等。

2)由专人负责建立并执行。

三、仓储物流管理制度1)仓储场地选址应远离饲养场、兽医站、屠宰厂和水源等,并有围墙与其它建筑物分开。

以厂区或库区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内没有饲养的家畜家禽等动物,或其他工业污染源。

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和防潮,保持库房温湿度环境,防止食品霉变、生虫。

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保持适当的温度,定期除霜,并保持完整的温度检查记录。

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须知

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须知
未经口岸或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7、申请进口肉类产品的企业需要有什么资质,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各直属局对辖区内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实行检疫监督制度。直属局对辖区内遵章守纪、诚信经营、具备一定经营进境肉类业务实绩且无任何不良记录的合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资格认定,报质检总局审定后上网公布,从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专栏”可以查到《获得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名单》。各直属局对认定资格的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二次,以督促、确认各项检验检疫要求和规定是否在经营活动中有效落实。如发现违规经营(夹带、瞒报、存放疫区产品,擅自销售调运、开拆、损毁检验检疫封识、标志,伪造、变卖各种单证等),注销其报批与报检资格。
14、《常见进境肉类产品名称与CIQ代码对照表》;
15、《获得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名单》。
(三)受理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应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登记证;应具有网上审批用电子密钥,并在各直属局登记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十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4、《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第25号令);
5、《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年第26号令);
(6)退运原因说明、退运协议、出口时所有单证(退运货物)。
2、许可条件
(1)输出和途经国家或者地区有无相关的动植物疫情;
(2)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公司进口食品备案制度范本

公司进口食品备案制度范本

公司进口食品备案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我国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的进口食品备案制度。

二、备案范围本公司进口的食品种类包括:肉类、蛋及制品类、水产及制品类、中药材类、粮谷及制品类、油脂及油料类、饮料类、糖类、蔬菜及制品类、植物性调料类、干坚果类、其他植物源性食品类、罐头类、乳制品类、蜂产品类、酒类、糕点饼干类、蜜饯类、卷烟类、茶叶类、调味品类、其他加工食品类、特殊食品类、燕窝产品类、境外远洋捕捞等。

三、备案主体本公司作为进口食品的收货人,应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备案。

四、备案程序1. 备案申请:公司需向其住所地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收货人备案申请表;(2)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3)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4)两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2. 海关审核:海关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予以备案并发布。

3. 备案变更:若公司的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

五、法律责任1. 公司应保证备案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若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应按照备案范围经营进口食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备案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进口食品质量管理体制,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公司应定期对进口食品进行自检,确保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公司应配合海关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公司名称:日期:(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号】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日期】2012-04-05【生效日期】2012-10-01【效力】【备注】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以下统称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

本规定附表所列经营食品种类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主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负责公布和调整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的受理、备案资料信息审核,以及在食品进口时对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的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第四条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濒办字[1999]2号

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濒办字[1999]2号

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正文:---------------------------------------------------------------------------------------------------------------------------------------------------- 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1999年2月26日)国家濒管办各办事处及其授权单位;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以及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和海关总署在已发布的《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以下简称《商品目录》)(濒办综字(1997)48号)的基础上,经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实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野生动植物种及其产品的种类、商品编码作了调整。

一、取消对部分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一)取消对银狐、兰狐、水貂、貉、海狸鼠、麝鼠、黄鼠、艾虎、部分水产品粉末及废料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

(二)取消对猕猴桃、人参、党参、白芍、枸杞、松茸、百合花、杜鹃、玫瑰、白果、甘草、野山参、黄连、冬虫夏草、黄芪、大海子、发菜、血竭、阿魏等物种以及松脂、天然树胶、树脂、人参蜂王浆制剂等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

(三)取消对胶合板、多层板制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

(四)取消对樟子松、山毛榉等部分树种原木和锯材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

二、调整部分含野生动植物成分产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监管范围(一)调整对中药酒、其他中式成药、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监管条件,其中,濒危野生动植物仅指《公约》附录所列物种、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种以及蛇类。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

第三章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
第八条进口食品收货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收货人应当于食品进口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申请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六)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七)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检验检疫机构核实企业提供的信息后,准予备案。

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of Food Exporter/Agent
食品进口记录收货人名称:收货人备案编号:
填表人:审核:
附件2
进口食品销售记录收货人名称:收货人备案编号:
填表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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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
1101000090
韩国
52
大连泰玛贸易有限公司
2100603952
大米粉
1103192990
泰国
2112000261
2012.11.15
麦芽粉、烤麦芽
1107200000
意大利
53
丹东市东潆板栗食品有限公司
2107000411
鲜板栗
0802411000
韩国
2112000269
2012.11.20
2012.10.11
西伯利亚松子仁
0802903090
26
营口华东食品有限公司
2110000092
鲜板栗
0802411000
日本(熊本、大分)、韩国
2112000031
2012.10.11
27
丹东绿星食品有限公司
2108600114
芝麻
1207409000
印度、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危地马拉、尼日利亚
0910990000
美国
2112000206
2012.11.7
45
大连不二粮食选别有限公司
2100001954
杏仁
1212991200
美国
2112000207
2012.11.8
花生
1202420000
阿根廷
46
丹东科健食品有限公司
2107000660
葡萄干
0806200000
美国、日本
2112000233
加拿大、英国
2312000023
2012.10.17
7
上海大昌行经贸有限公司
3100703349
冷冻玉米棒
0710400000
美国
3112000219
2012.10.18
8
延吉秀爱食品有限公司
2201000443
核桃
0802310000
美国
2212000047
2012.10.18
核桃仁
0802320000
2012.11.12
干核桃仁
0802320000
47
丹东天富贸易有限公司
2107000340
苏籽
1207999900
朝鲜
2112000242
2012.11.12
红松子
0802909010
地瓜梗
0712909990
盐渍菜
0711903900
蕨菜干
0712904000
月见草籽
1207999900
金银花、覆盆子、细辛、玉竹、升麻、苍术
2107000114
苏籽
1207999900
朝鲜
2112000175
2012.11.1
红松子
0802909010
红松子仁
0802903010
橡子仁
0802909090
地瓜梗
0712909990
41
大连信连食品有限公司
2100000222
盐渍蕨菜
0711903900
俄罗斯
2112000176
2012.11.1
30
大连天鹏食品有限公司
2100000482
芥末粉
0910990000
美国
2112000041
2012.10.15
31
丹东正兴食品有限公司
2108600103
鲜板栗
0802411000
日本(熊本)
2112000084
2012.10.17
32
大连野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100002155
面粉
1101000001
日本
2112000074
2012.10.17
面粉
1101000090
33
辽宁晟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103602617
亚麻籽
1204000000
加拿大、新西兰
2112000004
2012.10.22
月见草籽
1207999900
新西兰
琉璃苣籽
1207999900
新西兰、加拿大
黑加仑籽
1207999900
植物源性食品进口收货人备案目录(13年12月13日更新)
序号
进口商名称
检验检疫企业备案登记号
进口品种
HS编码
贸易国家/地区
备案编号
备案时间
1
长春宝石制造油有限公司
2200000127
月见草籽
1207999900
荷兰、新西兰
2212000002
2012.9.29
琉璃苣籽
1207999900
波兰、加拿大、新西兰
2107601066
苏籽
1207999900
朝鲜
2112000441
2012.12.5
64
丹东市世纪星工贸有限公司
2107600215
苏籽
1207999900
朝鲜
2112000564
2012.12.21
65
丹东市宏基展业贸易有限公司
2107600726
苏籽
1207999900
朝鲜
2112000565
韩国
2112000270
2012.11.16
57
沈阳台美亚商贸有限公司
2103603579
胡椒粉
0904120000
台湾
2112000290
2012.11.20
58
丹东科华经贸有限公司
2107000352
地瓜梗
0712909990
朝鲜
2112000291
2012.11.21
苏籽
1207999900
59
2112000024
2012.10.10
盐渍榛蘑
0711511900
24
大连兴业源农产品有限公司
2100004475
速冻榴莲肉
0811909090
马来西亚
2112000032
2012.10.11
25
大连鑫洋食品有限公司
2100004223
红松子仁
0802903010
中国(大连物流园)
2112000033
冻甜玉米棒、粒
0710400000
美国
3112000080
2012.10.11
冷青豆
0710229000
5
吉林盛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204600088
松子
0802909010
朝鲜
2212000031
2012.10.16
红松子仁
0802903010
6
哈尔滨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2300600014
豌豆
0713109000
2112000025
2012.10.10
绿豆
0713319000
缅甸
白凤豆
0713909000
缅甸
豌豆
0713109000
澳大利亚、荷兰
芝麻
1207409000
印度、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莫桑比克
23
大连日升食品有限公司
2100002094
盐渍蕨菜、山芹菜、刺嫩芽
0711903900
朝鲜、俄罗斯
2201600334
地瓜秧
0712909990
朝鲜
2212000083
2012.11.23
苏籽
1207999900
16
吉林瑞华食品有限公司
2204600010
松子
0802909010
朝鲜
2212000087
2012.11.26
17
青岛天和富食品有限公司
3701014114
苏籽
1207999900
朝鲜
黑加仑籽
1207999900
波兰、新西兰、英国
2
南京哈威斯商贸有限公司
3201603306
开心果
0802510000
伊朗
3212000127
2012.9.29
3
天津通江经贸有限公司
1200603845
苏籽
1207999900
朝鲜
1212000095
2012.10.10
4
上海中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00716401
54
大连雅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119600616
小麦粉
1101000090
日本
2112000283
2012.11.20
55
大连隆腾食品有限公司
2100605845
红松子仁
0802903010
朝鲜
2112000285
2012.11.20
56
丹东澳森食品有限公司
2107000031
鲜板栗
0802411000
美国
2112000255
2012.11.14
50
大连韩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100605201
胡椒粉
0904120000
韩国
2112000256
2012.11.14
面粉
1101000090
韩国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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