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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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
(一)境内进口商备案申请材料
1.《进口商备案申请表》电子版(可在海关总署外网下载);
2.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等;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
办理时间
各主管海关业务现场
咨询电话
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
监督电话
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6.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7.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海关核实企业提供的信息后,准予备案。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
境内进口食品进口商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http://ire.eciq.cn提交电子《进口商备案申请表》的同时,还要向工商注册地海关提交“申请材料”的1至7项纸质备案申请材料。
(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四)拟经营的食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类、存放地点;
(五)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化妆品品种、数量);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
各主管海关业务现场
实施机构
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
法定办结时限
境内进口商备案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承诺办结时限
境内进口商备案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结果名称
通过备案系统发放备案编号并上网公布备案名单或者通过备案系统告知备案不通过原因并退回备案申请。
办理流程
链接
办理形式
窗口、网上办理
审查标准
进口食品进口商应当于食品化妆品进口前向工商注册地海关申请备案。海关部门对企业提供的下述信息进行核实:
(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二)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事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八条;《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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