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
2.在上面的页面修改信息内容(如果不是在暂
存状态下进行变更,企业名称与国家/地区无 法修改),点击企业承诺书的同意按钮,点 击 【提交】按钮。提示“企业端备案提交 成功,请等待局端审批”。
取消备案申请
出口商或代理商企业可以对初次申请暂存、 审核不合格、抽查不合格、备案名单发布的备案 信息进行取消备案操作。
备案变更申请
备案信息变更
出企业可以对待修改、待变更、审核不合格、 抽查不合格的备案信息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食品种类、中国贸易 伙伴、企业承诺书等信息。 在信息变更页面可以进行暂存、提交、取消备案操作。
注意事项
5.在上面的提交确认页面,点击【确定】,提示“备案提
交成功”,提示备案号与查询号。
注意事项
用户一定要记录下备案号与查询号,以便于登录出口商
或代理商企业端系统,在首页面输入备案号与查询号后点击 【初次申请】/【登录】按钮后进入初次备案页面,可以进 行提交、变更后提交、或变更后暂存操作。如果忘记了备案 号与查询号,可以通过找回查询号,进行信息找回。
在上面的页面修改信息内容点击 【取
消备案】按钮。点击提示页面【确定】按钮。 提示“取消备案成功等待审核”。
备案进度查询
出口商或代理商企业登录系统后,可以查看企业所
有流程环节记录。包括操作日期,状态和说明。
备案名单查询
查询已经在系统中审核合格,并被发布企业的备案信息 。
点击备案名单查询,在页面上可以查看到企业名称(英
项目目标
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按《入境食品化妆品进口流
向记录表》如实记录进口食品流向。收货人应按报检
批次登记流向记录,每一批次使用一个记录表;流向
记录表由填写单位归入企业质量管理档案,保存期限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办理流程
办理事项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
二、办理方式
登录“互联网+海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版块,或者登录“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办理。
三、申请条件
从事进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
四、提交材料
线上填写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申请表单。
五、办理流程
(一)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在“互联网+海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进行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
(二)完整填写申请表单并提交。
(三)海关总署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公布境外出口商名单,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企业。
(四)可在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信息服务”-“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栏目查询。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号】 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日期】 2012-04-05【生效日期】 2012-10-01【效力】【备注】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以下统称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
本规定附表所列经营食品种类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主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负责公布和调整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的受理、备案资料信息审核,以及在食品进口时对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的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第四条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海关-食品进口收货人备案系统用户手册
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境内收货人企业端用户手册V1.0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目录1初次备案申请 (3)1.1操作步骤 (3)1.2填写说明 (7)2备案变更申请 (8)2.1操作步骤 (8)3取消备案申请 (11)3.1操作步骤 (11)4信息进度查询 (14)4.1操作步骤 (14)5食品进口和销售情况 (17)5.1操作步骤 (17)6备案名单查询 (21)6.1操作步骤 (21)7找回查询号 (21)7.1操作步骤 (21)8企业投诉申请 (23)8.1操作步骤 (23)1 初次备案申请1.1 操作步骤第一步:启动IE6.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登录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第二步:点击境内收货人备案系统图片下的【登录系统】连接,进入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子系统:备案页面:注意:在上面的页面中填写各项信息,必填项必须填写,其中电话、传真、手机三项必须填写一项,否则保存不成功。
第四步:填写完企业备案信息,点击承诺书【同意】,再点击【暂存】按钮,保存信息。
此时信息被暂存,下次登录时进行提交;或者直接点击【提交】按钮。
提交成功后,在局端的收货人备案审核页面可以查看到提交的信息,可以进入备案审核流程。
第五步:在上面的提交确认页面,点击【确定】按钮.提示”备案提交成功”,弹出结果提示信息,提示备案申请号与查询号。
注意:用户记录下备案申请号与查询号, 以便于登录进口收货人企业端,或用来查询备案号,在首页面输入注册申请号与查询号后点击【初次申请】按钮后进入初次备案页面,可以进行提交、变更后提交、或变更后暂存操作。
1.2 填写说明1、以上信息中,带*星号的项目如果不填写,系统将无法处理。
2、[1]企业地址、检验检疫机构:输入时,点击蓝色按钮,在列表中选中对应项目前的单选按钮,点击【确定】按钮。
3、[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期日期、工商营业执照到期日期:输入时,点击按钮,选择一个日期。
出口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文档编号:版本号:V1.0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南京朗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朗赢对本文件资料享受著作权及其它专属权利,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将该文件资料(其全部或任何部分)披露予任何第三方,或进行修改后使用。
目录第 1 章企业用户系统使用操作步骤 (1)1.1注册 (1)1.2登录后页面功能介绍 (2)1.3找回密码 (3)1.4修改企业信息 (4)1.5修改密码 (5)1.6备案申请 (5)1.6.1初次备案 (5)1.6.2重新办理 (7)1.6.3延续备案 (8)1.7变更申请 (10)1.8我的通知书 (12)1.9我的提醒 (13)1.10业务办理记录查询 (14)1.11我的档案 (15)1.12整改信息提交 (16)文件修订记录第 1 章企业用户系统使用操作步骤1.1注册首先贵公司要使用该系统,需要先打开网站,在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账户】跳转注册界面,正确填写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完成注册操作,如下图:注:1.在输入完组织机构代码后,应该会自动带出企业基本信息,若没有带出请先联系管理员检查2.点击坐标后若是不能打开坐标地图,建议更换浏览器重试(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注册完成后,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
1.2登录后页面功能介绍页面功能简介(建议先详细了解此处):1.我的待办:此处会显示保存的申请信息、需要补充补正的申请、需要整改的不符合项等等信息(一句话就是显示用户需要办理的事)2.备案申请:用户填写备案申请的地方(详见1.6节)3.备案变更:企业信息变更填写申请的地方(详见1.7节)4.整改信息提交:评审组评审后若有不符合项,则需要在此处填写整改后的信息,提交给评审组(详见1.12)5.我的通知书:显示所有收到的通知书,包括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等等(详见1.8)6.业务办理查询:A、查看提交的申请以及当前申请所在的处理环节;B、删除已保存但未提交的申请;C、撤回已提交但未被受理的申请(详见1.10)7.我的提醒:接收信息提醒(详见1.9)8.我的档案:查看企业的信息(详见1.11)1.3找回密码如果用户的密码忘记,可在登录处点击【忘记密码?】跳转找回密码界面,正确填写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找回密码操作,如下图:注:选择电子邮箱系统会自动将新的密码发送至企业注册的邮箱中;选择手机找回会自动向注册的手机中发送新的密码。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登录【网址】登录【网址】,进入如下界面:•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备案:可直接在本系统进行电子信息备案。
•收货人应当在食品进口前完成备案工作。
境内进口商(收货人)在本系统电子备案同时,还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55号公告第九条规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的备案申报手续,申请备案的材料包括: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附件1,也可以打印申请网页)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3.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附件2);4.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附件3);5.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6.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备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号以及境内收货人备案号;•进口食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对进口食品进行报检时,应当在报检单中注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
检验检疫机构可以登录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局端核对备案编号和进出口商名称等信息与备案系统内备案信息的一致性,对未备案或者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告知其完成备案或者更正相关信息。
•已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里获得境内收货人备案的企业,如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在备注栏中备注修改时间及修改内容),并递交变更后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附件2申请表,注明修改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由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已获得备案的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信息实施监督抽查。
备案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收货人,应当及时更正、完善。
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更正、完善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录入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信誉记录。
输华食品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V1.0
输华食品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V1.0进口收货人企业端-用户手册V1.0用户手册—进口收货人企业端目录1介绍 (3)1.1目的 (3)1.2范围 (3)1.3参考资料 (3)1.4背景 (3)1.5术语 (4)2系统概述 (5)2.1网络拓扑图 (5)2.2功能框架图 (5)2.2.1功能框架图 (5)2.2.2功能依赖关系 (6)2.3系统总体流程图 (6)2.4系统功能清单 (7)2.5系统特点 (7)3系统支持环境 (7)3.1硬件环境 (7)3.2软件环境 (7)4初次申请 (8)4.1查看下载公告 (8)4.1.1功能说明 (8)4.1.2注意事项 (8)4.1.3操作步骤 (8)4.2初次申请 (9)4.2.1功能说明 (9)4.2.2注意事项 (9)4.2.3操作步骤 (9)4.3变更提交 (12)4.3.1功能说明 (12)4.3.2注意事项 (12)4.3.3操作步骤 (12)4.4取消备案 (15)4.4.1功能说明 (15)4.4.2注意事项 (15)4.4.3操作步骤 (15)4.5信息进度查询 (18)4.5.1功能说明 (18)4.5.2注意事项 (18)4.5.3操作步骤 (18)4.6食品进口和销售情况 (21)4.6.1功能说明 (21)4.6.2注意事项 (21)4.6.3操作步骤 (21)5备案名单查询 (26)5.1备案名单查询 (26)5.1.1功能说明 (26)5.1.2注意事项 (27)5.1.3操作步骤 (27)6找回查询号 (27)6.1.1功能说明 (27)6.1.2注意事项 (27)6.1.3操作步骤 (28)7投诉 (29)7.1.1功能说明 (29)7.1.2注意事项 (29)7.1.3操作步骤 (29)8技术支持说明 (32)9常见问题解答 (32)1 介绍1.1 目的本手册主要说明了“输华食品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并简要介绍了该系统的主要功能和组成结构。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
背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掌握进 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和境内收货人的动态信息,便于加 强对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保证进口食品的可追溯性,根据 《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开展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代 理商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食 品追溯和召回体系。
食品进口和销售情况记录维护
谢 谢!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 以书面信息表及电子版形式提交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信息表》
项目目标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食品收货人填报《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提交书面及电子版,并随附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2.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并交验正本; 3.企业管理制度文件
备案变更申请
备案信息变更 出口商或代理商企业修改备案信息,必须向国家质检总局 提出变更申请。备案企业可以对待修改、待变更、审核不合格、 抽查不合格的备案信息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食品种类、中国贸易 伙伴、企业承诺书等信息。 在信息变更页面可以进行暂存、提交、取消备案操作。
注意事项 当初次申请暂存、总局审核不通过、总局抽查不通过、 备案名单发布后可以在企业端进行变更操作。 备案变更,企业名称和国家/地区不允许进行修改。 提交前必须确认企业承诺书内容,并点击同意按钮。 中国贸易伙伴至少有一条记录。
1. 分别输入企业备案号、查询号以及附加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 入备案信息维护页面。如果企业状态是“备案信息暂存”,且是初次申请, 那么此处点击【初次申请】登录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管理子系统。
新备案系统问题及解答
新备案系统问题及解答一、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记录系统该系统为新增系统,除国家质检总局已需事前注册的产品(肉类、水产品、燕窝、乳制品)外,其他需自行登记,以便在进口商填写销售记录时选择。
问题1:生产企业与出口商一致(酒、奶粉等),是否可以选择不重复填写?答:登记号与备案号不一致,故需要做两次录入工作。
后期,总局会考虑进行合并,自动生成登记号。
问题2:其他企业填写的记录,是否可以勾选?答:建议做维护前,先在首页进行查询,如已有相关信息,无须重复登记,在销售记录中勾选维护即可。
问题4:如果进口食品是市场购买的,境外生产企业怎样填写?答:由进口商核实该进口食品标签上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信息(企业名称(英文)、企业地址(英文)、国家/地区等)并填写。
而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件等信息由进口商填写。
问题5:一些农产品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或者从市场上采购的食品,没有或无法落实境外生产企业,如何处理?答:建议填写境外采购商或出口商企业的信息。
问题6:请问国外生产商地址名称为小语种的,如何登记?答:企业都会有英文名称的,建议对方使用英语进行备案。
二、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信息备案系统问题1:如境外出口商邮箱填写错误,无法找回查询号,如何操作?答:企业提供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beianguanli@):(1)进口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找回备案号和查询号的申请书加盖公章;(3)国外公司授权进口商找回备案号和查询号的签字授权书。
系统后台维护人员核实企业申请情况后将查询号通过邮箱返回。
三、境内进口商备案系统问题1:哪些企业需要做进口商备案?按照(质检办食函〔2015〕950号)文件,进口食品进口商指与外方签订贸易合同的进口企业(包括实际收货人,以及受实际收货人委托、代理签订外贸合同的买方企业)。
这里的“收货人”是指依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习惯上称为外贸合同或进出口合同)的买方。
收货人就有相应两种类型:一是拥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且直接与外商签约的收货人,二是受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外贸合同的买方,即“名义”收货人。
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
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简介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是一种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管理系统,旨在提高食品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效率和信息交流速度。
本系统可以帮助食品进出口商实现备案信息的统一管理、备案申请的自动化处理、备案审核的快速反馈等功能,为食品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备案管理服务。
功能特点1.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专门的模块,用于存储、查询和更新食品进出口商的备案信息。
用户可以通过输入关键字或者选择特定条件进行查询,从而快速找到所需的备案信息。
2.备案申请处理:系统允许食品进出口商通过在线申请的方式提交备案申请。
系统会自动根据申请提供的信息,生成备案申请表格,并发送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完成后,系统会及时反馈审核结果给申请人。
3.审核流程管理:系统支持多级审核流程的定义和管理。
管理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相应的审核流程,并指定每个审核环节需要的审核人员。
系统会根据设定的审核流程和人员信息,自动分配审核任务,并对任务的进程进行跟踪和管理。
4.统计分析报表:系统具备统计和分析备案信息的能力。
管理员可以通过系统生成各种报表,以便监测备案申请的数量、审核通过率等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权限管理:为了保证系统安全性和数据的机密性,系统实现了灵活的权限管理机制。
管理员可以根据用户角色的不同,配置相应的权限,限制用户对系统的访问和操作权限。
技术实现1.前端技术:系统采用HTML、CSS和JavaScript等前端技术实现用户界面和交互功能。
利用Bootstrap等开源框架,可以快速搭建用户友好的界面,并实现响应式布局。
2.后端技术:系统后端使用常见的Web开发框架,如Node.js、Django或Ruby on Rails等。
通过使用这些框架,可以大大简化后端开发过程,提高开发效率和系统稳定性。
3.数据库技术:系统需要使用数据库来存储备案信息和用户相关数据。
常用的数据库技术有MySQL、MongoDB等,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数据库类型。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随着我国食品出口业务的逐渐扩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是针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需求而设计的一套信息化系统,旨在帮助相关管理部门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进行规范化、高效化管理,确保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一、系统实现的功能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信息管理功能:该系统可以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修改、查询等操作,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工商注册信息等;2.出口食品备案管理功能:管理人员在系统中可以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信息进行登记、审核、备案编号生成等操作,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食品进口许可证信息管理功能:该系统可以对食品进口许可证的信息进行管理,包括进口许可证的编号、有效期等信息,保证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相关标准和规定;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追溯管理功能:在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系统可以通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编号、出厂批次号等信息对出口食品产品进行追溯,及时调查和处理;5.系统权限管理功能:该系统可以对使用系统的不同角色(管理人员、企业人员等)进行权限管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6.数据导出功能:管理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将系统中的备案信息等数据进行导出。
二、系统可带来的优势1.提高企业备案管理的效率:传统的企业备案管理方式繁琐、耗时,而该系统能够实现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备案管理效率;2.保证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通过系统验证企业提供的基本信息,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升备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可信度;3.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该系统可以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产品追溯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有效提升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4.便捷的数据分析和统计功能:系统具有数据分析和统计功能,可以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的管理决策,有利于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系统应用范围该系统适用于从事出口食品生产的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对这些企业的备案信息、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流程
(四)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五)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化妆品品种、数量);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通办范围
全国预约办理ຫໍສະໝຸດ 否网上支付否
物流快递
否
办理地点
各主管海关业务现场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6.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7.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海关核实企业提供的信息后,准予备案。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
境内进口食品进口商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提交电子《进口商备案申请表》的同时,还要向工商注册地海关提交“申请材料”的1至7项纸质备案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
各主管海关业务现场
咨询电话
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
监督电话
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
办理流程
链接
办理形式
窗口、网上办理
审查标准
进口食品进口商应当于食品化妆品进口前向工商注册地海关申请备案。海关部门对企业提供的下述信息进行核实:
(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二)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事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八条;《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
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
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摘要: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是指由海关管理部门开发和管理的一种电子化系统,用于管理和监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备案。
本文将介绍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的背景、功能和优势,并探讨其对企业和海关的影响。
第一部分:引言随着全球贸易的增长和国际间贸易合作的深入,各国海关部门不得不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电子化系统来管理和监督进出口业务。
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作为一种重要的电子化工具,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国海关部门。
本文将对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进行全面介绍。
第二部分: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的背景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起源于对贸易数据的管理需求。
传统的纸质备案方式往往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无法满足贸易快速发展的需求。
于是,海关管理部门开始研发和应用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以实现信息的电子化和自动化处理。
第三部分: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的功能1. 自动备案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通过与企业的贸易ERP系统对接,实现数据的自动导入和备案。
企业只需将相关数据录入其系统,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系统即可自动完成备案流程,极大地提高了备案的效率和准确性。
2. 数据管理与分析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通过对进出口数据的快速收集和整理,为海关管理部门提供了全面的数据分析和监督能力。
海关可以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违规行为,确保贸易合规性。
3. 通关加速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与其他关联系统的互联互通,使得整个通关流程更加顺畅和高效。
系统可以迅速获取企业的备案信息和货物信息,从而实现更快的通关速度,减少货物滞留和延误。
4. 信息共享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可以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信息共享。
通过与其他相关系统的对接,海关管理部门可以快速获取各种信息并与其他机构进行数据共享,提高了协同工作的效率。
第四部分: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的优势1. 提高效率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的自动化处理和快速通关功能大大提高了备案和通关的效率,使得企业更加便捷地进行进出口贸易。
2. 降低成本传统的备案方式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而海关进出口备案系统的智能化处理使得备案流程更加简捷,降低了企业的备案成本。
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此系统是为了加强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管理而建立的,主要目的是让政府有一个更完善的掌控体系,以确保食品出口业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关于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的详细描述。
一、系统目的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监管和管理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和出口等方面的活动。
系统旨在保障中国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以满足国际市场的要求,并对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和控制。
二、系统架构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的架构主要包括五部分:用户管理、企业备案、产品备案、审核与批准、系统管理。
1. 用户管理:管理员在该部分负责用户的开户、分配账户、密码设置等管理工作。
用户划分为四类:超级管理员、管理员、食品生产企业、其他用户。
超级管理员拥有最高权限,可以操作所有的系统功能;管理员拥有相对低一层的权限,在负责的区域内实施各种操作和任务;食品生产企业,是指向该系统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关生产企业可以在系统中检查企业备案、产品备案等各项信息,同时也需要在该部分提交资料,将企业基本信息、营业执照等登记备案,以防止非法的企业通过该系统进行出口;其他用户,主要包括一些外部的机构、组织等,提供一些与该系统有关的信息,但是对系统操作权限较少。
2. 企业备案:在该部分,用户可以查询现有的企业备案信息,还可以申请新的企业备案。
在申请备案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组织代码、资质证书等,以便后期审核和管理。
3. 产品备案:该部分需要企业提供出口食品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配料、生产批号、质量检测报告等。
管理员对所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产品是否可以备案。
4. 审核与批准:该部分主要任务是对企业与产品进行审核、判定、批准。
审核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是由管理员完成,对企业与产品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与评估。
如果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审核通过,就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企业端问题解答
进口食品和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常见问题解答企业端目录一、系统使用1. 怎样选用浏览器设置2.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分别指哪些企业3. 需做备案的进口商收货人是哪类企业4.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管理的相关规定5. 如何使用系统完成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6. 系统咨询电话有哪些二、申请备案1.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和境内进口商收货人备案提交信息形式的区别2. 备案审核的流程时限有多长3. 进口商备案状态始终为“备案申请,待审核”或“备案变更,待审核”怎么办4.进口商初次备案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现在企业3证合一,没有代码号,怎么填写5. 进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后,发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错误怎么办6. 进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后,发现检验检疫机构一项填写错误怎么办7. 进口商在网上更改备案信息后,发现页面上只有“返回”选项,无法保存怎么办8. 境外出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时,系统提示“企业已经备案,不能重复”,怎么办9. 某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已在备案系统内成功备案,但在“备案名单”中查询不到该企业怎么办10. 特殊情况的境外出口商和境外生产企业的备案怎样录入11. 如何查询备案号及查询号12. 查询号、邮箱等使用注意事项13. 旧系统备案过,12月20日试运行的食品化妆品新系统还需要重新备案吗14.出口退运食品,是否需要备案15. 备案的进出口商名单从哪查三、进口和销售记录1. 食品、化妆品进口和销售情况何时填写2. 进口、销售记录的保存时间3. 进口和销售记录都不需要填写的情形4.“销售记录”填写的几种情形5. 进口货物销售记录维护前是不是都要进行境外生产企业维护6. 登录境内进口商备案系统后,境外生产企业维护添加没有该企业信息,如何处理7. 进口货物销售记录维护,一条进口记录需要对应两个境外生产企业,如何怎么填写8. 哪些境外生产企业信息不用登记9. 如果进口食品化妆品是市场购买的,怎样填写境外生产企业10. 一些农产品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或者从市场上采购的,没有或无法落实境外生产企业,如何处理四、报检规定1. 进口食品、化妆品报检时,需要提交哪些与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相关的材料2. 提交进口销售记录的要求是什么3. 哪些情况不需要提交上一批次食品、化妆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4. 进口商提供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是否需要盖章5. 进口商打印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是否可以隐藏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6. 能否可以提供进口和销售记录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7. 系统可否支持进口销售记录模板导入五、其他1. 是否收费2. 怎样避免重复备案3. 进口和销售记录一定要在系统内完成吗4. 进口化妆品进出口商何时正式开始备案5. 进口食品和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报检信息的区别一、系统使用1.怎样选用浏览器设置访问本系统时,请使用IEInternet Explorer6、7、8、9、10和11版本的浏览器;IE10和IE11版本需使用兼容模式;如遇网络不稳定等问题,需要多次尝试提交;2.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分别指哪些企业进口食品、化妆品出口商指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化妆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商指进口食品、化妆品的境内进口商即进口报检单上的“收货人”;但不包括以下进出口商:1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食品、化妆品,转口食品、化妆品以及互市贸易进口食品、化妆品的;2以快件、邮寄和旅客携带方式进口食品、化妆品的;3进口自用包括进口用作样品、礼品、赠品、展示品等非贸易性的食品、化妆品,使领馆自用的食品、化妆品的;4以跨境电商形式进口食品、化妆品的;5进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等产品的进出口商;需做进出口商备案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具体范围见系统首页进口产品及编码范围下载,或咨询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3. 需做备案的进口商收货人是哪类企业进口商收货人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拥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且直接与外商签约的收货人,二是受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外贸合同的买方,即“名义”收货人;即,进口食品化妆品报检单上的“收货人”都需要备案注意:不是报检单上的“报检单位”;4.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管理的相关规定可从系统首页下载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进行了解;5. 如何使用系统完成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可从系统首页下载用户手册进行了解;6. 系统咨询电话有哪些生产企业和出口商备案咨询二、申请备案1.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和境内进口商收货人备案提交信息形式的区别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在系统填写电子信息后提交,由总局审核、发布,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境内进口商备案在系统中填写电子信息,同时要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交纸质材料,直属局审核通过后,将电子信息提交质检总局审核、发布;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所需纸质材料在质检总局2012年55号公告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所需纸质材料在质检总局2016年77号公告中有明确规定;2. 备案审核的流程时限有多长进口商收货人备案申请资料齐全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境外出口商备案和生产企业信息记录的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完成,时限为3个工作日;3. 进口商备案状态始终为“备案申请,待审核”或“备案变更,待审核”怎么办进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或变更申请后,需及时到直属局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后方能审核;4. 进口商初次备案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现在企业3证合一,没有代码号,怎么填写三证合一企业,选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填入组织机构代码号位置;5. 进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后,发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错误怎么办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更改,请在页面点击提交“取消备案”申请,待取消备案审核成功后,重新进行“初次申请”;详见“用户手册”;6. 进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后,发现检验检疫机构一项填写错误怎么办联系提交信息的直属局退回,重新修改检验检疫机构后,再次提交;7. 进口商在网上更改备案信息后,发现页面上只有“返回”选项,无法保存怎么办请查看备案状态,如果为“备案申请,待审核”或“备案变更,待审核”;请与备案申请提交的检验检疫局联系退回,然后重新进行变更操作;详见“用户手册”;8. 境外出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时,系统提示“企业已经备案,不能重复”,怎么办该提示表明该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已备案,系统默认同一企业名称不能重复备案;请在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界面下方“备案名单查询”中查询备案号;9. 某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已在备案系统内成功备案,但在“备案名单”中查询不到该企业怎么办备案系统对企业名称的英文大小写均有识别要求,请录入与提交备案申请时完全一致的英文企业名称进行查询;10. 特殊情况的境外出口商和境外生产企业的备案怎样录入1远洋捕捞的境外出口商和境外生产企业的备案信息可以填写实施远洋捕捞的中国企业;2出口商备案申请表中有“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选项,“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出口商可以备案;3出口转内销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备案信息可以填写出口食品的中国生产加工企业;11. 如何查询备案号及查询号1选择境内进口商备案系统登陆界面,点击找回查询号按钮,选择通过邮箱找回,填写”企业名称”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后提交,系统自动将信息发送至企业备案邮箱;2选择境内进口商备案系统登陆界面,点击找回查询号按钮,选择通过企业信息找回,填写:企业名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期日、企业工商注册号、工商营业执照到期日等信息,点击提交,系统核对已备案信息正确,页面显示备案号及查询号;3前两种方案无法找回查询号情况下,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中,由相关人员审核回复;12.查询号、邮箱等使用注意事项备案暂存或提交后要牢记生成的备案申请号、备案号、查询号,以便再次登入时使用;要妥善保存联系人邮箱,以便后续找回查询号,注意不要使用gmail和hotmail邮箱;13.旧系统备案过,12月20日试运行的食品化妆品新系统还需要重新备案吗不需要;14.出口退运食品,是否需要备案出口退运食品,不需要做进出口商备案;15. 备案的进出口商名单从哪查进出口商的备案名单信息及境外生产企业的记录信息可以从本“已备案名单查询”;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网站;三、进口和销售记录1. 食品、化妆品进口和销售情况何时填写进口商拿到检验检疫证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口记录填写,销售货物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销售记录填写;2. 进口、销售记录的保存时间进口、销售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3. 进口和销售记录都不需要填写的情形1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食品、化妆品、转口和互市贸易进口食品、化妆品的;2以快件、邮寄和旅客携带方式进口食品、化妆品的;3进口自用包括进口用作样品、礼品、赠品、展示品等非贸易性的食品、化妆品,使领馆自用的食品、化妆品食品、化妆品的;4进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等产品的;5以跨境电商形式进口食品、化妆品的;6出口退运食品不需要填写进口和销售记录;4.“销售记录”填写的几种情形1进口商自用:不需要填写销售记录;2进口商替实际收货人代理进口:销售记录填写实际收货人信息;3进口商卖给加工厂或下游经营单位:销售记录直接填写加工厂或下游经营单位信息;4进口商直接卖给消费者个人:填进口商自己的信息;5实际收货人进口用作免税经营的,不需要填写销售记录;6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不需要填写销售记录;7出口退运的,不需要填写销售记录;5. 进口货物销售记录维护前是不是都要进行境外生产企业维护是,因为填写进口货物销售记录时需要关联境外生产企业相关信息;6. 登录境内进口商备案系统后,境外生产企业维护添加没有该企业信息,如何处理登录,在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记录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待局端审核发布后才可使用;7. 进口货物销售记录维护,一条进口记录需要对应两个境外生产企业,如何怎么填写一条进口货物记录不能对应两个境外生产企业,只能一对一填写;8. 哪些境外生产企业信息不用登记境外生产企业在系统登记信息后提交,由总局审核、发布;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于已经获得在华注册资格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包括肉类、水产品、乳制品、燕窝4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可免于填写有关信息,案系统自动将认监委注册信息导入并生成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记录号;9. 如果进口食品化妆品是市场购买的,怎样填写境外生产企业由进口商核实该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上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信息企业名称英文、企业地址英文、国家/地区等并填写;而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件等信息由进口商填写;10. 一些农产品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或者从市场上采购的,没有或无法落实境外生产企业,如何处理可填写境外采购商或出口商企业的信息;四、报检规定1. 进口食品、化妆品报检时,需要提交哪些与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相关的材料自2015年10月1日,进口食品报检时,需要提供进出口商名称、备案编号和上一批次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无需企业提供备案截图;自2017年3月1日,进口化妆品报检时,需提供进口商名称、备案编号及上一批次化妆品进口和销售记录,无需企业提供备案截图;2. 提交进口销售记录的要求是什么进口食品、化妆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在报检时,应当提交上一批次食品、化妆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该记录可在新备案系统打印;1提交上一批次进口和销售记录指:进口商提交本公司在全国口岸范围内进口的上一报检批次进口食品2015年10月1日后,进口化妆品2017年3月1日后的已出具合格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不要求同一食品、化妆品品名;2进口商每次报检只提交上一报检批次的一个品种销售给一家单位的进口和销售记录,只打印一张记录即可,其余品种不用打印;进口和销售记录要加盖进口商公章;3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打印是根据用户选择的来打印,即:选择打印最近一批的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如果没有销售,那么只打印进口记录,销售记录部分为空白内容;报检时只提交进口记录即可;3. 哪些情况不需要提交上一批次食品、化妆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115年10月1日后全国范围内首次进口的食品,17年3月1日后全国范围内首次进口的化妆品;2自15年10月1日起,同一进口商所进口的食品未取得合格检验检疫证明,再次进口报检时不需要提交上一批次进口和销售记录,自17年3月1日起,同一进口商所进口的化妆品未取得合格检验检疫证明,再次进口报检时不需要提交上一批次进口和销售记录;4. 进口商提供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是否需要盖章需要加盖进口商公章,因为打印出的进口销售记录有加盖公章的要求;5. 进口商打印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是否可以隐藏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进口商可以隐藏某些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要求其提供进口销售记录的目的是为了督促企业做好这项工作,落实主体法定责任;检验检疫机构可以通过备案系统查询到所提供的进口销售记录信息;6. 能否可以提供进口和销售记录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对于某些检验检疫辖区外的进口商,或辖区内进口商单位地址距离报检口岸距离较远,提供盖章原件不太方便的情况,可以采取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的方式,但需要代理报检公司在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上盖章,并向口岸检验检疫局说明,经口岸局同意方可;7. 系统可否支持进口销售记录模板导入系统支持通过模板将进口销售记录导入,导入模板可从系统首页下载;五、其他1. 是否收费通过备案系统完成进出口商备案及备案信息对外公布,无需缴纳任何费用;2. 怎样避免重复备案进出口商只允许在系统中备案一次,如境内进口商替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备案前请先在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界面下方“备案名单查询”中查询有无备案;3. 进口和销售记录一定要在系统内完成吗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进口和销售记录,以免影响再次进口;4. 进口化妆品进出口商何时正式开始备案2016年12月20日,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试运行,进口化妆品进出口商可以进行备案,之前的化妆企业备案信息撤销;2017年3月1日,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工作正式实施;5. 进口食品和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报检信息的区别进口化妆品报检只需提供进口商名称和备案编码;。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一、引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是针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需求而开发的一种信息化系统。
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以及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各国对于食品出口的监管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为了满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于备案管理的需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应运而生。
二、系统概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是一种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管理系统,可帮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完善备案管理流程,提高备案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该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将企业的备案信息集中管理,并提供全面的备案管理功能,包括备案申请、备案审核、备案查询等。
三、系统特点1. 灵活的备案申请:系统提供了灵活的备案申请功能,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进行备案申请,并根据需要添加相应的备案材料。
系统支持自动识别国家或地区要求的备案信息,提高备案申请的准确性和效率。
2. 审核流程自动化:系统通过配置相应的审核规则和流程,实现备案审核流程的自动化。
审核人员只需要根据系统提供的提示信息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的审核决定。
系统将保留备案申请和审核记录,方便后续的备案查询和跟踪。
3. 备案查询功能:系统提供了强大的备案查询功能,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查询条件,快速查找到所需的备案信息。
查询结果可以按照各种方式进行排序和展示,方便用户查阅。
4. 统计分析功能:系统通过对备案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提供企业备案管理的决策支持。
系统可以生成各种统计报表,展示备案数据的变化趋势和分布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备案情况和趋势,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系统模块1. 用户管理模块:管理系统的用户信息和权限,包括用户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操作,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2. 备案申请模块:提供备案申请功能,包括备案申请信息的填写、备案材料的上传等操作。
系统支持多国家或地区的备案申请,并根据相应的要求进行备案申请的验证。
3. 备案审核模块:提供备案审核功能,包括审核流程的配置、审核记录的保存等操作。
进口食品备案流程
进口食品备案流程进口食品备案流程在当今国际贸易中,各种类型的商品仍然持续流通。
越来越多人开始选择进口食品,而这些食品需要遵循国家的相关法规和规定,例如进口食品备案。
这篇文章将会介绍进口食品备案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什么是进口食品备案?进口食品备案是指外国制造商进入中国市场、销售进口食品时按照国家的要求,向我国有关部门报告信息并接受审查的行为。
通过进口食品备案,可以确保进口的食品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进口食品备案的流程进口食品备案流程包括以下五个主要环节:1. 提交申请首先,需要在智能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填写进口食品备案申请,以此向中国质检总局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局(简称“中检院”)提交进口食品备案申请。
2. 审查备案信息中检院将对进口食品备案申请中的信息进行审查,以核实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在这个环节,需要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名称、性质、规格、生产企业、生产国家和地区等信息。
3. 抽样检验中检院将针对所提交的食品抽取样品,并对样品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与我国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相一致。
如果样品未通过检验,则申请备案将不予核准。
4. 审核及批准申请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开展审核工作。
在审核过程中会发现不符合我国法规的信息,申请人应及时修改补充。
如果申请通过审核,则中检院将核发《进口食品批准证书》并注册该进口食品。
5. 入境过关食品进口前,必须出具《进口食品批准证书》、《卫生证明书》等必要证书,进口时必须申报样品成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与进口食品备案申请中所提供的信息保持一致。
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建议为了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规和规定,申请人需要关注以下几点:1. 提交申请时,要提供详细的信息,以便中检院核实其真实性。
2. 避免填写虚假信息,伪造或故意遗漏关键信息,这将导致进口食品备案失败。
3. 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委托代理机构合法且合规。
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在全球食品贸易中,中国作为一个重要的出口国,其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举足轻重。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号】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日期】2012-04-05【生效日期】2012-10-01【效力】【备注】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以下统称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
本规定附表所列经营食品种类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主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负责公布和调整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的受理、备案资料信息审核,以及在食品进口时对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的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第四条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境内进口商业务
备案系统升级的背景情况 备案系统升级版的主要功能和特点
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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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案系统升级的背景情况
1、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2、加强对进口食品监管的要求 3、为企业提供便利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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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系统升级版的主要功能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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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3、检验检疫部门对备案信息管理的要求 已经由四川局食安处下发,请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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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的使用
Content
系统概述
系统访问地址/上线时间/客服支持方式 子系统的组成/功能概述 企业端首页功能解读
境外生产企业及出口商、代理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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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进口商业务
备案业务流程 找回查询号流程 货物进口及销售记录的填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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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业务流程
退回企业端
审核不通过
企业端
• 提交申请
直属局
• 审核申请信息
总局
• 审核申请信息 • 发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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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业务流程 – 企业端(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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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业务流程 – 企业端(初次)
(2)及时完成进口和销售记录
• 及时补充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 • 当购货单位发生变化时,及时维护购货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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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3)报检时提交备案信息和进口销售记录
• 报检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纸质信息。 • 在报检单中注明境外出口商(代理商)以及境内 进口商的名称及备案编号。 • 提交上一批次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
备案业务流程 - 查询已发布名单/初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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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生产企业及出口商、代理商业务
备案业务流程 - 查询已发布名单/初次备案
境内进口商业务
备案业务流程 - 初次备案/备案变更
查询号遗失找回流程 货物进口及销售记录的填写流程
质检总局监管信息查询
货物进口及销售记录查询 - 境外出口商查询 - 境外生产企业 - 境内购货单位
系统概述 – 子系统组成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
企业端系统
局端系统
New 境外生产企业
企业端
境外出口商或 代理商企业端
境内进口商 企业端
系统概述 – 子系统组成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
境内进口企商业可端代系理统申请备案
局端系统
境外生产企业 企业端
境外出口商或 代理商企业端
境内进口商 企业端
系统概述 – 企业端首页功能
货物进口及销售记录维护
进口记录维护 销售记录维护
境外生产企业 境外出口商
境内购货单位
境外出口商维护
境外生产企业维护
境内购货单位维护
货物进口记录维护
New
(3)报检时提交备案信息和进口销售记录
• 报检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纸质信息。 • 在报检单中注明境外出口商(代理商)以及境内 进口商的名称及备案编号。 • 提交上一批次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
(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4)落实法定职责并接受监督
• 真实性 • 完整性 • 及时性 • 法律责任
(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进口食品
进出口商备案系统
Registration System for Importers and Exporters of imported Food
一、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 的启用要求
备案系统升级的背景情况
备案系统升级版的主要功能和特点
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一)备案系统升级的背景情况
(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 (1)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
2015年10月1日后,进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 者代理商应当通过新备案系统向国家质检总局申 请备案。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也可委托境内进 口商或代理人进行备案。
(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 (1)进口食品境内进口商备案 进口食品境内进口商应当通过新备案系统向工
备案业务流程 – 企业端(初次)
备案业务流程 – 企业端(变更)
境内进口商业务
备案业务流程 找回查询号流程 货物进口及销售记录的填写流程
找回查询号流程
找回查询号流程
境内进口商业务
备案业务流程 找回查询号流程 货物进口及销售记录的填写流程
货物进口及销售维护 境内购货单位维护
(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1、启用新备案系统的法律依据和文件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3)《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 销售记录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 (4)《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 公告》(2015年第98号公告) (5)《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 级版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5〕950号)
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进口食品的境内进口商指与外方签订贸易合同
的进口企业(包括实际收货人,以及受实际收货 人委托、代理签订外贸合同的买方企业)。
(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2)及时完成进口和销售记录
• 及时补充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 • 当购货单位发生变化时,及时维护购货单位信息
(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Section 2
境外生产企业及出口商、代理商业务
信息记录或备案流程
企业端首页 • 查询已发布名单
企业端 • 提交申请
总局
• 审核申请信息 • 发布名单
信息记录或备案流程 – 企业端
信息记录或备案流程 – 企业端
信息记录或备案流程 – 企业端
信息记录或备案流程
企业端 申请信息
总局
信息记录或备案流程 – 总局审核
(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2、进口食品企业填报备案信息的工作要求
(1)进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备案(信息记录) (2)及时完成食品进口销售记录 (3)报检时提交备案信息和进口销售记录 (4)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并接受监督
(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 (1)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记录
2015年10月1日后,境外生产企业可按要求自 行填写其信息。也可以由境内进口商通过备案系 统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填写有关信息,获得 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记录号。
系统概述
• 系统登录地址 – 企业端访问地址: – 局端访问地址:
• 域名映射配置
– 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 – 10.98.100.18 ire.ciq • 客服联系方式 – 各检验检疫局业务咨询电话(企业端下载) – 客服中心:400-665-9988 • 使用手册-(企业端下载)
(4)落实法定职责并接受监督
• 严格备案信息的审查和复核。 • 施检部门随时抽查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性。 • 质检总局开展定期的监督检查。
(三)备案实施的规定要求
3、检验检疫部门对备案信息管理的要求 已经由四川局食安处下发,请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二、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的使用
Content
系统概述
信息记录或备案流程 – 总局发布
Section 3
境内进口商业务
境内进口商业务
备案业务流程 找回查询号流程 货物进口及销售记录的填写流程
备案业务流程
退回企业端
审核不通过
企业端
• 提交申请
直属局
• 审核申请信息
总局
• 审核申请信息 • 发布名单
备案业务流程 – 企业端(初次)
备案业务流程 – 企业端(初次)
1、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2、加强对进口食品监管的要求 3、为企业提供便利化的要求
(二)备案系统升级版的主要功能和特点
对老备案系统进行了优化。增加和完善了5项主 要功能,包括:
1. 增加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记录功能。 2. 增加进口食品报检信息导入功能。 3. 完善食品进口、销售记录便捷维护功能。 4. 优化进口食品监管信息查询功能。 5. 增加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打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