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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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讲 保险合同
(三)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不仅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还应当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进行积极的施救,以避免损 失的扩大。
我国《保险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 后,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 损失”。为鼓励被保险人积极履行施救义务,《保险法》 还规定,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 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投保人、被保险 人未履行施救义务的,对于由此而扩大的损失,应当承担 责任。
保险事故危险增加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个是由投保
人或被保险人的行为所致。第二种情况由投保人或被保险 人以外的原因所致,与投保人个人无关。
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通常采取提高费率和解除保险
合同两种做法。在提高费率的场合,如果投保人不同意, 则保险合同自动终止。在保险人接到“危险增加”的通知 ,或虽未接到通知但已经知晓的情况下,应在一定期限内 做出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不作任何表示 ,可视为默认,以后不得再主张提高费率或解除保险合同 。
缴纳保险费与合同效力的关系,通常由当事人约定。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一次缴纳保费的形式。在人 身保险合同中,可以采取趸(dǔn)缴、分期缴纳、终身缴 纳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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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知义务
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在保险合同中,危险增加有特定含义,它是指在订立
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双方未曾估计到的保险事故危险程度 的增加。
一、投保人的义务
(一)缴纳保费的义务 缴纳保险费是投保人最重要的义务。 投保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法缴纳保费。 根据保险通例,保险费的缴纳可以由投保人为之,也
可以由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之。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 可以代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但他们并不因此而享有保险合 同上的利益,保险人也不能在第三人缴纳保险费后,请求 其继续给付,而只能向投保人作出请求。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 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保险财产的权利主体。在 被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 行赔偿。
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从保险合同中取得对其生 命、身体和健康保障的人,同时他也是保险事故发生的本 体。
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对他人的财产损毁或人身 伤亡负有法律责任,因而要求保险人代其进行赔偿,由此 对自己的利益进行保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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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 保险事故的发生,意味着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履行
保险义务的条件已经产生。保险人如能及时得知情况,一 方面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另一方面可以 迅速查明事实,确定损失,明确责任,不致因调查的拖延 而丧失证据。
关于通知的期限,各国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如果投保人未履行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则有可 能产生两种后果:一是保险人不解除保险合同,但可以请 求投保人(被保险人)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二是保险 人免除保险合同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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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可将保险合同 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即以财产(有形或无形) 为保险标的的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即以人 的生命、身体或健康作为保险标的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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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 同与超额保险合同
※ 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将保险合同 分为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 同。
保险合同依照其订立的程序,大致可以分为四种书 面形式: 1.投保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 约。 2.暂保单
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它是正式保单发出前的临时合 同。有时在保险代理人收到第一期保费后,即发给投保人 作为具有暂保单效力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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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暂保单不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经程序。一般来说, 使用暂保单有下列三种情况: (1)保险代理人在争取到业务但尚未向保险人办妥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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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单所有人
在保单签发之后,对保单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被 称作保单所有人。保单所有人的称谓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 合同的场合。其拥有的权利通常包括以下各种: (1)变更受益人; (2)领取退保金; (3)领取保单红利; (4)以保单作为抵押品进行借款; (5)在保单现金价值的限额内申请贷款; (6)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 (7)指定新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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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
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 险事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给付责任的人。
各国法律一般要求保险人具有法人资格,但并非任何 法人均可从事保险业。只有依法定程序申请批准,取得经 营资格才可经营;此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 如果保险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所订的保险合同无效。如 属超越经营范围,合同效力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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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行赔偿给付义务
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主要包括赔偿金的内容和 赔偿金的支付方式。 1.赔偿金的内容
第一,赔偿给付金额; 第二,施救费用; 第三,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付的受损 标的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 2.赔偿金额的支付方式 在原则上,保险人通常以现金的形式赔付损失和费用, 而不负责以实物补偿或恢复原状,但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 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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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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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费收据 保费收据是在人寿保险中使用的、在保险公司发出正式保
单发之前出具的一个文件。保费收据只是投保人缴纳保费(通常是首期保
费)和可能获得预期保障的证据。
4.保险单 保险单简称保单,它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行为
的一种正式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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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之前,对被保险人临时开出的证明。 (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投保时,需要请示总公司
审批;或者还有一些条件尚未全部谈妥。在这种情况 下,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向投保人开出暂保单。 (3)正式保单需由微机统一处理,而投保人又急需保险凭 证。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在保单做成交付前先签发 暂保单,作为保险合同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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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保人
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 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 人。
投保人通常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二,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第三,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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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
(一)足额保险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是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
合同。 在足额保险合同的场合,通常来说,当保险事
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全部损失时,保险人应依据保 险价值进行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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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足额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又称低额保险合同, 它是指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产生不足额保险的原因通常有以下三种: (1)投保人基于自己的意思或基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约定
而对保险标的的部分价值进行投保。 (2)投保人因没有正确估价保险标的的价值而产生的不足
额保险。 (3)在订立保险合同以后,因保险标的的市场价格上涨而
产生不足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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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额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价 值的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第40条第2款指出,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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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益人
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他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 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 (1)受益人的构成要件
第一,受益人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 第二,受益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所指定的人。 (2)受益人与继承人的区别 两者性质不同:受益人享有的是受益权,是原始取得; 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的分割,是继承取得。受益人没有用其 领取的保险金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的义务;但继承人在其 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的义务。
尽管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的含义不尽相同,但两者的 关系则是相互依存的。一般的说,在被保险人没有转让保 险标的的情况下,保险利益以保险标的的存在为条件:保 险标的存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也存在;保险 标的遭受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也将蒙受经济上的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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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2.保险标的 3.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的确定应当依据以两个原则: (1)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2)严格遵循保险利益原则。 4.保险费 5.保险期限 计算保险期限通常有两种方法: (1)按日历年、月计算 (2)以一项事件的始末为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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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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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人的义务
(一)确定损失赔偿责任
在保险条款中,关于保险人的损失赔偿或给付责任的 称为“责任范围”。 1.基本责任 2.附加责任 3.除外责任
规定除外责任的原因包括:第一,避免保险人遭受重 大损失;第二,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赔偿;第三,避免逆 选择。
除外责任的内容包括:其一,除外地点;其二,除外 风险;其三,除外财产;其四,除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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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 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是保险合 同的客体。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 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或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
特定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订立的必要内容。但是订 立保险合同的目的并非保障保险标的本身。
通常来说,产生超额保险的原因有以下四种:(1)出 于投保人的善意。(2)出于投保人的恶意。(3)经保险人允 许,或根据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条款条件,经保险双方当事 人特别约定,按照保险标的重置成本投保,从而使保险金 额高于保险标的的实际市场价格。(4)保险合同成立后, 因保险标的的市场价格跌落,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 金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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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
第八讲 保险合同
一、概述
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 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而不是
单方的法律行为。 3.保险合同必须合法,否则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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