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材料提交清单、专家个人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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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最新版】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最新版】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

二、组织评审机制(一)组织评审部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直辖市可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以下任一方式组织评审。

1.组织专家评审;2.指定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或者组织评审;3.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部门分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1.确定组织评审方式;2.受理申请;3.建立专家库;4.档案、信息管理;5.报告质量信息公开;6.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1.核实地块用地面积(四至范围)、历史、现状、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途、用途变更、有关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等信息;2.推荐本系统专家进入专家库;3.确定部门代表参加评审。

(四)组织评审的经费组织评审的经费应当分别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算。

三、评审依据及有关原则(一)评审依据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土壤修复、修复效果评估资料备案申报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土壤修复、修复效果评估资料备案申报表

重庆市工业企业场地备案申报表(试行)
编号:
注:本表及附件纸质件一式二份(附电子版),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在开展场地调查工作前提交市环保局备案。

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或委托区县环保部门现场核实,落实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和构建筑污染拆除要求。

重庆市工业企业场地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备案申请表(试
行)
编号:
注:本表及附件纸质件一式二份(附电子版),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在开展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工作后提交市环保局备案。

备案后送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存档备查。

重庆市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备案申请表(试行)
编号:
注:本表及附件纸质件一式二份(附电子版),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在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前提交市环保局备案。

备案后送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存档备查。

重庆市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验收备案申请表(试行)
编号:
注:本表及附件纸质件一式二份(附电子版),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在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后提交市环保局验收备案。

备案后送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存档备查。

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

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

(八)《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 (九)《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十)《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有更新时,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规范执行。 三、补充规定 (一)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 初步调查工作流程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
度;地块内存在暗浜的,暗浜区域及暗浜底部原状土均应采集样品。 土壤钻孔深度不低于 6m,土壤样品筛选间隔不超过 2m,同一性质土层厚度较大或出 现明显污染痕迹时,根据筛查结果和实际情况在该层位增加采样数量。不同性质的土层至少 采集和送检 1 个典型样品。 4. 初步调查地下水监测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表明,地块存在或历史上存在以下情况的,初步调查应涵盖地下 水环境调查和采样监测工作,地下水监测指标应与土壤监测指标保持一致: (1)涉及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管线、储罐或沟渠等的; (2)涉及卤代物、苯系物、六价铬等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3)地块饱和带土壤存在油迹、异味和异色等污染迹象的; (4)历史上发生过倾倒、泄漏等污染事件的。
备注:
1)加油站的汽油罐区和柴油罐区,分别归属汽油类污染和柴油类污染进行甄别;
2)石油加工行业涉及到原油的提炼生产加工以及油品的储存区域,应根据不同油品的生产
加工区和不同油品库归属不同类型污染进行甄别;
3)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生态环境治理等行业的生产加工区域归属润滑油类污染进行甄别,行业地

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结合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重点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

其他情形可参照执行。

二、组织评审机制(一)组织评审部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省级组织评审部门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市级组织评审部门可采取直接组织评审、指定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或组织评审方式。

(三)部门分工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1.确定省级组织评审方式;2.受理申请;3.建立省级专家库;4.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档案、信息管理;5.报告质量信息公开;6.会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并动态管理本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1.确定本市组织评审方式;2.受理申请;3.有条件的建立本行政区域专家库;4.调查报告档案、信息管理,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存档;5.报告质量信息公开;6.对辖区内土地使用权人开展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价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指引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价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指引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价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指引评审指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价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价报告一、概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是当代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一个重要的环境问题。

因此,针对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风险评价以及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的评价成为必要的工作。

本评审指引旨在为相关报告的评审提供指导,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评审内容1.报告概述与目标: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的概述和目标进行评审,确保报告目标明确和与调查场地相关。

2.调查方法与数据采集: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的调查方法和数据采集过程进行评审,包括采样点位选择、采样方法、样品分析等,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污染物列表及限值: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列出的污染物列表和相关的限值标准进行评审,以确保报告的严谨性和实用性。

4.土壤污染状况评价: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的土壤污染状况评价进行评审,包括对现场实测数据的分析、风险评价模型的选择与应用等,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风险评价方法与结果: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的风险评价方法和结果进行评审,包括对不同污染物的风险评价、对不同受体的评价等,以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6.风险管控措施: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提出的风险管控措施进行评审,包括对不同风险阶段的管控策略和方法的评价,以确保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7.土壤修复效果评价: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的土壤修复效果评价进行评审,包括对修复前后土壤污染情况的对比分析、评价指标选择和修复效果的定量评价等,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8.报告结论与建议: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的结论和建议进行评审,以确保结论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评审要求1.评审人员需要确定报告是否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提供的数据、图表和结果进行核对和验证,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可靠。

3.评审人员需要对报告中涉及的方法和指标进行评估,确保其科学、合理和可行。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引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是为了指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评估工作,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的土壤污染治理提出的具体要求。

本文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2024征求意见稿)》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和改进。

【主体内容】一、报告评审1.评审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并严格按照评审规定进行评审。

a.技术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b.数据收集、分析和处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c.评估过程中是否涉及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意见反馈。

d.评估结果是否具有可靠性,是否考虑了不确定性因素。

e.是否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人类健康和社会安全等因素。

f.是否提出了合理的修复方案,并评估了修复效果。

g.报告的逻辑性和规范性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3.评审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审要点。

二、报告内容改进1.在报告中应明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目的、范围和方法,提供清晰的背景介绍和问题陈述。

2.数据采集和处理过程应详细说明,包括采样点的选择、采样方法、分析方法以及数据质量控制。

3.对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应进行详细的风险源识别和排放特征描述,充分考虑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人体接触途径。

4.评估过程中应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经济评估和生态评估等综合因素。

5.在风险管控方面,应提出详细的管控策略和措施,并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时限。

6.修复效果评估需要明确修复目标、修复方法和评估指标,并根据修复实施情况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三、报告评审流程改进1.定期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培训,提高评审专家的评审水平和认识。

2.评审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鼓励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意见反馈。

3.评审结果应为评审意见和建议,评审意见应明确指出问题和改进方向。

4.结合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和完善评估指南,推动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 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 评估报告评审指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报告的评审工作。

其他情形可参照执行。

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

二、组织评审机制(一)组织评审部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直辖市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组织评审部门)应当本着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方式组织评审。

1.组织专家评审;或2.指定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或3.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组织评审的经费组织评审的经费应当分别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算。

三、评审依据及有关原则(一)依据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地下水质量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审查评价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审查评价表

附件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报告审查评价表附表2-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审查评价表报告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评审专家:评审时间:序号主要项目撰写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意见1形式审查地块权属信息*送审报告是否加盖从业单位和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的公章*送审报告是否明确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信息及亲笔签字*检测实验室是否具有土壤和水质检测项目的CMA资质*实验室检测报告是否加盖CMA章*2污染识别资料收集地块资料收集是否齐全包括:地理位置图、各历史时期地形图、产品、原辅材料及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地勘报告等地块位置、面积、边界表述是否准确,包括:地块位置图、地块范围图、边界拐点坐标地块周边现状与历史情况表述完整性与准确性区域自然环境概况表述是否完整、准确周边敏感目标描述是否完整、准确地块未来规划用途是否明确,如无明确规划应以最严格的方式进行调查49序号主要项目撰写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意见现场踏勘是否进行踏勘踏勘过程是否包括地块重点区域、污染痕迹、储槽与管线、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排水管/渠、污水或其他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周边可能存在污染的企业以及周边敏感点,并描述与周边敏感点与地块的位置关系人员访谈是否进行人员访谈是否能准确体现地块及周边的环境状况信息分析及结论是否明确地块及周围区域有无可能的污染源现场污染痕迹和潜在污染状况和污染因子识别的全面性与准确性3初步采样布点方案调查范围调查范围是否合理监测介质是否调查地块内疑似污染的介质监测项目土壤样品监测指标是否包含《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45项必测项和污染识别阶段确定的关注污染物地下水监测指标是否包括污染识别阶段的所有污染物土壤点位布设采样点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布点位置的设置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地下水点位布设采样点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布点位置的设置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地表水/底泥点位布设采样点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布点位置的设置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4样品采集土壤样品采集采样深度是否合理土壤采样方法是否规范地下水样品采集采样深度是否合理地下水建井是否规范地下水采样方法是否规范50备注:带*号项有1项不合格,则报告不通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为了确保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受到保护,对于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是非常必要的。

此类调查和评估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土壤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分布情况,并评估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风险。

本文将介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步骤。

调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第一步是收集有关建设用地历史和现状的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包括土壤使用情况、历史使用情况、周边环境污染源、土壤改造工程等。

通过收集这些信息可以初步判断建设用地土壤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污染物的种类。

第二步是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和数量,采集土壤样品。

土壤样品需要代表性,可以根据建设用地的大小和分布情况,采集一定数量的样品。

采集到的土壤样品需要送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主要污染物的含量。

分析结果确定了建设用地土壤中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和含量后,可以根据相关标准和指南,计算出土壤污染物的潜在风险。

根据土壤污染物的毒理学特性和暴露途径,评估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风险。

风险评估可以分为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两种方法。

定性评估是根据污染物的毒性和暴露途径,进行风险判定,判断土壤是否存在潜在风险。

定量评估是根据土壤中污染物的浓度和暴露途径的具体情况,计算污染物对健康的实际风险。

风险评估的结果可以帮助决策者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减少和消除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风险。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土壤修复、建设用地规划调整、降低污染物排放等。

在实施这些措施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监测和审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

《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青环发〔2020 〕51 号)各区、市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和规范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 年6 月19 日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和规范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 〕63 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以下情形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工作:(一)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二)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拟变更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拟收回、转让的建设用地地块;(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的其他情形的建设用地地块。

二、组织评审机制(一)组织评审部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二)组织评审方式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

(三)职责分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1.受理申请;2.建立和更新专家库;3.核实地块及周边污染源情况;4.档案、信息管理;5.报告质量信息公开。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审查评价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详细调查、修复(含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审查评价表

附件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报告审查评价表附表2-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审查评价表报告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评审专家:评审时间:序号主要项目撰写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意见1形式审查地块权属信息*送审报告是否加盖从业单位和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的公章*送审报告是否明确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信息及亲笔签字*检测实验室是否具有土壤和水质检测项目的CMA资质*实验室检测报告是否加盖CMA章*2污染识别资料收集地块资料收集是否齐全包括:地理位置图、各历史时期地形图、产品、原辅材料及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地勘报告等地块位置、面积、边界表述是否准确,包括:地块位置图、地块范围图、边界拐点坐标地块周边现状与历史情况表述完整性与准确性区域自然环境概况表述是否完整、准确周边敏感目标描述是否完整、准确地块未来规划用途是否明确,如无明确规划应以最严格的方式进行调查49序号主要项目撰写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意见现场踏勘是否进行踏勘踏勘过程是否包括地块重点区域、污染痕迹、储槽与管线、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排水管/渠、污水或其他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周边可能存在污染的企业以及周边敏感点,并描述与周边敏感点与地块的位置关系人员访谈是否进行人员访谈是否能准确体现地块及周边的环境状况信息分析及结论是否明确地块及周围区域有无可能的污染源现场污染痕迹和潜在污染状况和污染因子识别的全面性与准确性3初步采样布点方案调查范围调查范围是否合理监测介质是否调查地块内疑似污染的介质监测项目土壤样品监测指标是否包含《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45项必测项和污染识别阶段确定的关注污染物地下水监测指标是否包括污染识别阶段的所有污染物土壤点位布设采样点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布点位置的设置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地下水点位布设采样点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布点位置的设置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地表水/底泥点位布设采样点数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布点位置的设置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4样品采集土壤样品采集采样深度是否合理土壤采样方法是否规范地下水样品采集采样深度是否合理地下水建井是否规范地下水采样方法是否规范50备注:带*号项有1项不合格,则报告不通过评审。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分析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分析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分析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房地产开发建设均是在原有的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场地进行的再开发,对其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非常必要。

对此,笔者,阐述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意义,并对其调查与风险评估要点作了分析,以供参考。

标签: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对于原用于建设用地的土壤,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1]。

对于建设用地而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既是识别土壤污染风险的起点,也是防治工作的起点,通过实地调查和风险评估,有利于了解土壤的污染状况,为后续土壤的再利用提供重要依据。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意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指基于系统调查法判断场地使用是否被污染,并确定其污染范围和程度的过程。

之所以开展此项工作,是因为建设用地的最终使用者是人,如果场地土壤污染严重且未经调查处理,日积月累则会威胁人体健康,影响周围环境,因此出于对保障人体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考虑,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十分必要。

再者,通过初步调查,如果结果表明建设用地土壤中的污染物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相应用地的限值要求,则无须进行后续的详细调查,反之则要进一步详细调查并对其风险进行评估,进而为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再利用等提供有力的支持,更为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提供重要的参考。

由此可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容忽视。

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要点2.1 .遵循调查原则一般情况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选择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满足备案要求,必要时需进行评审,还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是针对性,即结合建设用地特征,对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特性、浓度以及空间分布等进行调查,以此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然后是规范性,要求整个调查过程符合系统化和程序化要求,以此保证其客观性和科学性;最后是可操作性,基于对调查时间、方法、经费、专业技术等相关因素的综合分析,保证调查工作切实可行[2]。

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细则

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细则

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提高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以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一)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二)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地块。

本规定不适用于放射性物质、致病性生物污染以及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评审。

第三条评审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评审工作相关经费应当分别列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预算。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确定组织评审方式;受理申请;—1 —.建立专家库;档案、信息管理;报告质量信息公开;发布污染地块名录;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地块用地面积(拐点坐标或矢量数据)、历史、现状、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途、用途变更、有关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等信息;推荐本系统专家进入专家库;确定部门代表参加评审。

第四条评审工作坚持整体性原则和实事求是原则。

要从整体上把握报告评审工作,必要时,可以对前一环节报告是否能够满足本环节工作的要求进行评审。

评审风险评估报告或效果评估报告时,应当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数据是否能够满足要求进行评审,对数据不满足要求的应该在风险评估阶段或者效果评估阶段开展补充调查。

对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等后续环节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现未调查出的污染(包括污染物或者污染区域),要正确区分客观不确定性和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分类处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是指由于人类的活动导致土壤中存在有害物质,超过了对土壤质量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要求,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潜在风险的状态。

为了保障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一、调查方法1. 采样方案设计:根据调查目的和现场情况,确定采样点位,以保证代表性。

采取系统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土地性质等进行科学选取。

2. 数据采集:采取现场实地取样的方法,选择不同深度的土壤,保证样本的代表性。

记录现场温度、湿度、天气等环境因素,有利于后续的数据分析和解释。

3. 分析方法: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土壤样品中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进行分析。

可以采用物理化学分析方法、生物学检测方法和环境监测仪器等。

4. 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计算出土壤污染物的含量和分布情况,绘制土壤污染地图。

二、风险评估方法1. 资料收集:收集调查区域的土地利用史、工业发展状况、化学品使用记录等相关资料,了解潜在污染源的情况。

2. 污染源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和潜在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土壤污染源及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3. 风险评估模型: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模型,将土壤污染物的含量、接触途径和毒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对土壤污染风险进行定量或半定量评估。

4. 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确定适用于调查区域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污染物的含量、土壤的敏感性、人体暴露途径、环境风险阈值等。

5. 风险评估结果:根据风险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进行计算和分析,得出土壤污染的风险等级和分布情况,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三、数据报告编制在调查及风险评估完成后,应编制数据报告,将调查结果、分析方法、风险评估模型、风险评估结果等内容进行总结和归纳。

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调查区域的背景信息、人类活动和土地利用情况等;2. 调查方法和采样方案的设计;3. 对土壤样品的分析结果和污染物的含量分布情况;4. 潜在污染源的分析和影响评价;5. 风险评估的模型、指标体系和结果;6. 风险管控措施的建议和可行性分析;7. 未来监测与评估的建议和方向。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土壤修复、修复效果评估资料备案申报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土壤修复、修复效果评估资料备案申报表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土壤修复、修复效果评估资料备案申报表
重庆市工业企业场地备案申报表(试行)
编号:
注:本表及附件纸质件一式二份(附电子版),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在开展场地调查工作前提交市环保局备案。

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或委托区县环保部门现场核实,落实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和构建筑污染拆除要求。

重庆市工业企业场地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备案申请表(试
行)
编号:
注:本表及附件纸质件一式二份(附电子版),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在开展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工作后提交市环保局备案。

备案后送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存档备查。

重庆市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备案申请表(试行)
编号:
注:本表及附件纸质件一式二份(附电子版),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在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前提交市环保局备案。

备案后送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存档备查。

重庆市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验收备案申请表(试行)
编号:
注:本表及附件纸质件一式二份(附电子版),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在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后提交市环保局验收备案。

备案后送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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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材料提交清单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A类文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材料
序号文件名收集情况是否上传系统备注1初步调查报告(含水文地质调查内容)*□有□无※□是□否
2初步调查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3初步调查检测报告*□有□无※□是□否
4详细调查报告(含水文地质调查内容)*□有□无※□是□否
5详细调查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6详细调查检测报告*□有□无※□是□否
7地块边界文件□有□无※□是□否
8地块边界图片□有□无※□是□否
9地块规划相关材料□有□无※□是□否
1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有□无□是□否
B类文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阶段材料
序号文件名收集情况是否上传系统备注
11风险评估报告*□有□无※□是□否
12风险评估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13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有□无□是□否
C类文件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阶段材料
序号文件名收集情况是否上传系统备注14风险管控方案*□有□无※□是□否
15风险管控设计方案□有□无□是□否
16风险管控施工方案□有□无□是□否
17风险管控竣工报告□有□无□是□否
18风险管控监理报告□有□无□是□否
19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有□无※□是□否
20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
21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有□无※□是□否
22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方案□有□无□是□否
23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方案□有□无□是□否
24治理与修复工程竣工报告□有□无□是□否
25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理报告□有□无□是□否
26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有□无※□是□否
27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信息*□有□无※□是□否D类文件申报通用材料
2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
复治理效果评估评审申请表*
□有□无□是□否
29申请人承诺书*□有□无□是□否
30报告出具单位承诺书*□有□无□是□否
注:1.标注有“*”号的必须提交纸质材料
2.标注有“※”号需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
3.走到后一阶段的地块需连同前一段阶段资料一并提交
附件5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个人意见表专家姓名职称专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文件名称
评审要求
依据国家场地污染防治管理相关技术规定,结合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
进行论证评审
工作质量1.工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2.工作程序是否完善?□完善□基本完善□不完善
3.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科学合理□基本科学合理□不科学合理
4.文件编写是否规范?□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
5.其它与文件内容相关的工作质量评语:
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
评审结论1.污染识别是否准确?□准确□基本准确□不准确
2.采样点布设、样品采集是否科学规范?□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
3.对GB36600-2018中未明确的污染物项目标准值确定是否合理?□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
5.文件结论是否可信?□可信□基本可信□不可信
6.是否同意文件通过专家论证评审?□同意□修改后同意□不同意
7.其它应明确的论证评审结论:
专家签名:日期: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姓名职称专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文件名称
评审要求
依据国家场地污染防治管理相关技术规定,结合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
进行论证评审
工作质量1.工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2.工作程序是否完善?□完善□基本完善□不完善
3.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科学合理□基本科学合理□不科学合理
4.文件编写是否规范?□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
5.其它与文件内容相关的工作质量评语:
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
评审结论1.报告的概念模型选择是否合理?□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
2.参数选择是否规范?□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
3.不确定性分析是否合理?□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
4.风险控制值的确定是否合理?□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
5.文件结论是否可信?□可信□基本可信□不可信
6.是否同意文件通过专家论证评审?□同意□修改后同意□不同意
7.其它应明确的论证评审结论:
专家签名:日期:
土壤污染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姓名职称专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文件名称
评审要求
依据国家场地污染防治管理相关技术规定,结合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
进行论证评审
工作质量1.工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2.工作程序是否完善?□完善□基本完善□不完善
3.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科学合理□基本科学合理□不科学合理
4.文件编写是否规范?□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
5.其它与文件内容相关的工作质量评语:
主要问题及修改该建议
评审结论1、管控/修复工程是否符合修复方案要求?□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2、管控/修复工程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完善?□完善□基本完善□不完善
3.采样点布设、样品采集是否科学规范?□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
4.文件结论是否可信?□可信□基本可信□不可信
5.是否同意文件通过专家论证评审?□同意□修改后同意□不同意
6.其它应明确的论证评审结论:
专家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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