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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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川农业函[2010]705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0.11.22

【实施日期】2010.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0]705号)

各市(州)农业(农机)局、厅属各单位:

为减少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

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现就抓好全省农业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省厅《关于切实抓好全省四季度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0]6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分析形势,高度重视冬季消防安全工作

点滴火星,可能带来重大灾难。目前,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

形势严峻。从全国看,近期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这些重特大火灾事故人员财产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当前,正值岁末,农业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繁重,行业内工作、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均处于高峰,加之已进入冬季,天气寒冷、风干物燥,诱发火灾因素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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