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09年度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09年度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评
审材料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川农业函[2009]313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09.05.04
【实施日期】2009.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09年度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川农业函[2009]313号)
各市(州)农业(牧)局、成都市农委、省级有关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我省各有关单位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评聘工作的需要,四川省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拟于今年10月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副高级、中级职务任职条件,均可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省人事厅要求,暂缓受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
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材料的要求
(一)凡需报省评审的高级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3、《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主要业绩、历年年度考核结论及单位意见,字数在1000字以内);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论文或著作一至二篇(部)(系合著的,本人须是第一作者);
6、答辩登记表与答辩文章(系合著的,本人须是第一作者);
7、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个人业绩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