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实有人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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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包括专业建设类项目、课程建设类项目和教学综合改革类项目)经费的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健康发展,保证和提升项目研究与建设成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改项目经费的使用坚持“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

第三条教改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学校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审计监督。

第四条为保证和提升项目研究与建设成果,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各级各类教改项目一定的经费支持:1.凡我校教师主持的省部级及其以上教改项目,若项目的批准单位对项目经费有明确的配套要求,我校按要求予以配套;若无明确要求,则按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2.凡我校教师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学会及其他社会团体设立的教改项目,原则上不予进行项目研究经费的配套。

第五条经费下达:课程建设类项目经费一般在每年的4月底前一次性下达;专业建设类项目和教学综合改革类项目的经费分2次下达,4月底前下达第一笔经费,9月份中期检查通过,下达第二笔经费。

第六条教改项目的经费使用根据项目属性特征,按教务处和财务处有关项目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

项目研究经费原则上不允许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硬件设备(信息化教学改革相关项目除外)。

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在以下界定的范围内实施。

1.印刷费:指打印、复印、誊写调查问卷材料、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等材料的费用,以及教材出版费和论文发表版面费、文献检索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邮寄费:寄送材料、托运物品等费用。

3.维修(护)费:设备维修费、房屋及室外工程维修费。

4.专用材料费:购买实验材料、办公耗材(日常生活用品如纸巾、毛巾、扫把、拖把、垃圾袋等不在此范围)、电脑配件等费用。

5.外籍专家费:支付境外合作人员费用。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ShanghaiNormal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ShanghaiNormal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ShanghaiNormal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18年7月修订)为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管理行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入学与注册(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等,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获准后生效,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是一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入伍通知书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新生入学期间,持我校开具的保留入学资格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五)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3. 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 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5. 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上海常住人口管理规定(2篇)

上海常住人口管理规定(2篇)

上海常住人口管理规定上海市常住人口管理规定是指上海市政府制定和实施的管理上海市常住人口的法规和政策。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户籍管理:上海市常住人口管理规定了居民户口的办理、迁移、注销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相关手续和条件。

2. 居住管理:上海市常住人口管理规定了居民的居住证办理、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包括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等。

3. 人口调控:上海市常住人口管理规定了人口调控的政策和措施,包括限制非本市户籍人口进入上海、控制人口总量等方面的规定。

4. 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管理:上海市常住人口管理规定了常住人口享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规定,包括就学、就医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常住人口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建议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规定和政策信息。

上海常住人口管理规定(二)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相关法律和规定,上海的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如下:1. 常住户口的定义:上海市常住户口是指在上海市合法居住并且在上海市有稳定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的人口,包括本市户籍人口、外地来沪居民集体户口人员、外地来沪人员集体户口人员等。

2. 办理常住户口的条件: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具备稳定的工作、住房和生活条件。

对于外地来沪人员集体户口人员,还需要满足相应的规定。

3. 常住户口的申请流程:申请人需向所在区的居民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住房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

申请人还需要填写常住户口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即可办理常住户口。

4. 常住户口的限制:常住户口一般只能在一个地方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地方拥有常住户口。

如果申请人已在其他地方拥有常住户口,需要先注销原户口才能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

5. 常住户口的管理:上海市对常住户口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包括住房登记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户籍变更管理等。

申请人在办理常住户口后,需履行相应的户籍管理义务并接受相关的调查核实。

上海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上海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上海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较高理论素养、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小学“综合型”卓越教师。

具体要求如下: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扎实的语文、数学、英语或科学学科的学识修养和专业基础,了解相应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小学教育实践中问题,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4、能够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行创造性的研究与教育教学工作。

5、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6、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7、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并能熟练运用。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

所修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

五、教学方式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

应在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在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

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答辩委员会由专业负责人召集,由三到五名与专业有关的教授、副教授组成,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上师大免费师范生

上师大免费师范生

上师大免费师范生简介近年来,随着教育发展的进一步推进,中国各级高校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优秀学生成为免费师范生。

其中,上海师范大学作为中国著名的师范大学之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设立并招收了大批免费师范生。

本文将介绍上师大免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和申请要点。

免费师范生政策概述上师大免费师范生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优秀的教育人才,满足基础教育发展对高素质师资的需求。

该政策旨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师范专业,并提供相关的奖学金和补助。

申请条件申请成为上师大免费师范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2.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学习成绩、综合能力等;13.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对师范专业具有浓厚兴趣;4.家庭经济状况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申请流程下面是申请上师大免费师范生的一般流程:1.在上师大正式招生网站上获取最新的免费师范生招生信息;2.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高中成绩单、个人简历等;3.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所需的申请材料;4.根据上师大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参加面试和笔试等评估环节;5.根据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查看录取结果。

奖学金和补助上师大免费师范生将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免除学费和住宿费用;2.提供每月的生活费补助;3.提供一次性的学习用品补贴。

2此外,免费师范生还可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奖学金评选,以鼓励和激励学生在学习和教育实践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就业与发展成为上师大免费师范生不仅可以获得优厚的待遇,还将享受到良好的就业机会和发展前景。

毕业后,免费师范生可以选择在各级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攻读硕士研究生等。

此外,上师大还为免费师范生提供实习、实践和培训的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未来教育工作的需求。

结语上师大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实施,为培养高素质的教育人才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和机会。

通过免除学费和提供优厚的奖学金和补助,吸引了更多学生参与到师范专业的学习和实践中。

上海流动人口问题的应对措施

上海流动人口问题的应对措施

上海流动人口问题的应对措施戴军;白光润【摘要】上海经济发展极为迅速,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吸引了周边及内地众多的人口源源不断流入上海,流动人口问题已成为上海经济建设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上海的流动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然而现行的管理措施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对城市生态场势与现行户籍制度关系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可对不同教育程度、从事不同行业的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并尝试从观念、管理制度(留居证制度)、居住、劳务市场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几点对上海流动人口问题的应对措施.【期刊名称】《上海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年(卷),期】2003(032)002【总页数】6页(P77-82)【关键词】流动人口;经济发展;应对措施【作者】戴军;白光润【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城市与旅游学院,上海,200234;上海师范大学,城市与旅游学院,上海,20023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3320 引言流动人口是相对于常住人口而言的,是指离开了常住户籍所在地,跨越了一个一定的行政辖区边界,在某一地区滞留一定时间,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口,以人户分离为标准. 上海强大的经济实力、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吸引了周边及内地众多的人口源源不断流入上海,流动人口问题已成为上海经济建设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依据市公安局的暂住人口统计和历次上海流动人口调查推算的结果,20世纪50年代到2002年流动人口规模变化如图1. 可以看出,上海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张始于80年代,并且规模越来越大.图 1 1955~2000年上海外来流动人口规模的变化图1 上海流动人口产生的原因及其社会作用1.1 人口流动是上海社会经济发展必然趋势上海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客观上为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创造了有利条件. 浦东的开发使上海的经济迅速腾飞,成为东部地区经济实力最为雄厚的城市. 现阶段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有34547元(2000年),居全国第一位,而全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7078元(2000年),中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还远达不到这一数字. 上海职工的收入远远高出全国大多数农民和其他城市居民的收入. 客观上存在的城市与农村,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造成人们的心理预期不同,大量人口流向预期值高的上海. 除此以外,上海基础教育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众多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教育水平居全国一流,形成了较好的文化氛围. 服务设施完备,交通发达,信息灵通,生活环境较好. 这些都形成了较强大的“拉力”,吸引着其他地区的人口源源不断的流入上海.1.2 流动人口是上海经济发展的必要因素上海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而经济发展急需大量的劳动力,使用外来劳动力势在必行. 上海从1993年起人口自然增长率已持续出现负增长,正在步入严重老龄化城市行列,后备劳动力资源日益匮乏. 调查显示,在上海的流入人口中,20-34岁的青年占了一半以上,这是缓解上海人口老龄化趋势的重要补充,缓和了城市经济发展与劳动力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 并且,大量的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较高技术水平的高级人才的进入,给上海带来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为上海高新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现阶段上海某些行业和工种劳动力结构性缺员状况严重,本地居民大都不愿意从事“苦、脏、累、险、差”的工作,大量的流动人口适时填补了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的一些空缺职业,弥补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缺口.大量的流动人口繁荣了城市第三产业,对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起着显著的作用,活跃了市场,扩大了市场容量,方便了市民. 大批外地流动人口来沪经商,为上海人民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需品,弥补了国有渠道供给的不足.上海大量的流动人口激发了社会竞争,提高了城市经济的效率,给本地人口增加了就业的竞争压力. 在城市各行业产生激励作用,增强城市人的危机意识,提高城市经济运行效率.流动人口刺激了城市的供给与需求,繁荣了城市经济,提高总产出. 流动人口接受了城市的生活方式,采用了城市的消费模式,一定程度上繁荣了城市经济.当然,在肯定外来流动人口给上海所作出的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不能否认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多,也给上海的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劳动生产等带来了许多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和负面效应. 如,给城市社会综合治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流动人口中犯罪现象较严重,给城市社会治安带来一系列问题等等. 但不管怎样,如果缺少了这几百万的流动人口,将给上海的经济建设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2 城市生态场势与现行户籍制度关系分析2.1 城市生态场势与人口分析城市存在着区域生态场势. 场是物质存在的空间形式,势是描述场的一种量. 场的存在是由环境系统的非均衡所决定的,它导致了物质迁移、能量交换和信息传递.城市中,由于社会经济条件、教育文化水平、环境条件等诸多因素在各行业各层面上的分布不均衡,形成了高低不同层面的区域生态场势,构建出不同发展空间. 人的生态价(生态价是人自身所拥有的得以维持其生态位的能力)应与区域所提供的生态势相均衡,这样人口(人才)才处于稳定状态,城市才可以充分发展[1].在城市生态场势最核心、最高级场势空间上的是城市产业中核心的部分,即需要高水平的文化知识、高级管理水平和高新技术的行业,这些岗位工作环境好、经济收入高,由具有高生态价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来填充. 高科技领头羊不断带动城市经济向前发展. 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永不停止,人的生态价的提高追赶不上科技的进步,在最核心、最高级的场势空间上总是出现生态位空缺,因而城市对高科技人才的需求永远不会饱和. 城市本身因受人口自身素质、教育等原因所限,无法提供与高级生态场势层面需求量相均衡的大量的高生态价人才. 城市对这部分人的需求需要不断地从外部吸纳.城市生态势从最核心的部分到外围部分、从最高级层面到最低级层面依次递减,形成不同的发展空间,不同空间中的岗位对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科学素养、技能水平的要求也依次递减. 最低级生态场势空间上的是城市产业中外围的不需要太多技能、工作条件艰苦的岗位,由低生态价的人员来填充. 由于城市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城市原有居民的教育程度、技能水平在不断提高,导致城市居民的生态价不断总体提升,不断向白领管理阶层和熟练的技术蓝领阶层过渡抬升,大量简单、工作条件艰苦的岗位不断腾空,需由外来人员去从事.可见,城市生态场势中高级层面和低级层面,即核心和外围是两个不断生长的空间,所以城市对具有高生态价和低生态价的两部分人是永远需要的,必须有外来人口不断地、经常地填充于这两个空间,城市才能高速发展.2.2 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现行的户籍制度使得外来人口很难获得当地户口,进来者只能以打工的方式暂时留居,得不与城市本身居民同等的待遇,外来人口中的优秀者无法长期留下来. 而另一方面,某些已得到城市户口的流动人口,当他们自身素质已无法适应城市工作的需要、他们自身生态价与城市所提供的生态势已不相符时,仍然不愿离开城市. 因为若户口迁出城市,则以后轻易无法再迁入. 也就是说现行的户籍制度实际上是一个屏障,拦住了大量具有与城市生态势相适合的生态价的人员. 在这种制度下,外来人口轻易进不来、留不下,好不容易留下的又不愿再出去. 这一制度阻碍了城市生态场势中高低两端场势的扩充、发展.因此要对现行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但又不能完全放开,应设有一定的“门槛”,只吸纳那些具有与城市生态势要求相均衡的生态价的人. 设定的“门槛”不能绝对化、单一化,这是由以下几点因素决定的:首先,人的生态价不一样,不能盲目地以一条标准衡量;其次,因为城市中存在着不同的场势,不同场势对于填充于其中的人员的生态价要求不同,岗位本身存在着差异;再次,城市本身在不断往前发展,不同的发展阶段其生态场势不同,对人的生态价的要求也在不断地调整. 这些因素就决定了在对现行的已不适应时代要求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时,要因时、因地、因岗、因人制宜,对外来人口有差别对待.合理的人口管理制度应起到过滤作用. 城市高级场势层面上需要的高生态价的人才可以毫无阻碍地进入,而低生态价的劳动力想进入城市外围环节行业,需经过这一“过滤网”,素质较差者将被这一门槛拦住,只有那些素质较高、有一技之长者才可以进入城市. 已进入城市者,若自身已无法适应城市工作的需要,需被淘汰出去. 待其经过学习充电,自身的生态价提高到相应高度时,可再次进入城市. 这样城市才可以充分吸纳到与自身的生态势相吻合的具有不同生态价的人员.3 正确处理流动人口问题的几点建议目前上海采取的强制性地对单位使用外来人员进行数量限制和工种限制的做法,以及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一方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外来人口大规模地流向上海,另一方面,这种做法又限制了一大批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技能素养的人来沪发展.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上海经济的迅速发展,不利于上海城市化进程.可行的解决办法只有转变观念、改革现有的管理体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3.1 转变观念,积极创造亲和氛围在我国,长期以来城乡差别巨大,城市居民有着强烈的优越感.而上海作为中国最大、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上海居民的优越感更为强烈,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原职是农民的流动人口)较为歧视.加之流动人口在都市中的就业使得上海就业竞争加剧,从普通市民到行政部门管理者普遍认为流动人口抢了市民的饭碗,从心理上产生排斥感.这妨碍了流动人口与上海居民的交流,甚至易引发恶性冲突.并且,由于许多流动人口素质较差,犯罪违规现象严重,这又增添了上海居民对流动人口的恐惧感.于是上海居民对流动人口更加排斥. 这样易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团结.流动人口进入上海的过程,同时也是上海获取巨大的人才、人力资源,以及凝聚、吸附其身上的社会财富的过程.正如上海的崛起是以广大内地相当部分的财力、物力向上海的汇聚为条件一样,上海的现阶段发展也同样以汇聚、吸纳内地的人力与人才为前提,从而与资本的原始积累相配合,造成了内地所无可企及的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不断强化了上海国内经济的霸主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上海的发展与繁荣是与广大内地的巨大贡献、与庞大的流动人口的贡献分不开的.上海的政府管理者和城市居民必须清楚的意识到这一点,以海纳百川的心态正确应对流动人口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舆论手段,在全社会营造起一个亲和的氛围.可通过媒体(报纸、电视、广告牌、宣传画等)和其它宣传教育手段宣传流动人口对上海的积极贡献,阐述上海市民在生活休闲工作等各方面对流动人口的依赖,倡导本地居民与流动人口的和睦相处,弱化上海市民对流动人口的排斥感.同时,也要对流动人口宣传上海市民热情好客,并强调上海人民热烈欢迎遵纪守法的流动人口,也可制作学说上海话的培训节目和介绍上海风土人情的节目播出,一方面可使流动人口感受到上海的可亲友善,另一方面也可使流动人口尽快熟悉上海,融入上海.和睦友好的氛围有利于社会的团结与稳定.3.2 实施正确的管理制度上海发展不仅需要成千上万的科技、经贸、教育、医疗等各类高级人才,同时也需要成千上万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普通劳动者.上海市管理机构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应本着“对有能力者政策放活,对无能力者设槛”的原则.可对不同教育程度、从事不同行业的人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实行留居证管理制度,加大上海吸纳优秀人才和劳务人员的力度,增强城市活力.留居证是持有者在上海居住工作的证明,可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宜.上面载有持有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签发日期、有效日期、身份证编号、国籍(地区)、居住地变动情况等内容.可将留居证分为A,B,C,D四类,不同类别的持有者享受不同的待遇.3.2.1 D类留居证的申领发放标准D类留居证为临时留居证,是流动人口在上海临时居住的凭证.凡在上海居住一段时间以上(可暂定为3个月),不管其是否从事经济活动,都要在住所附近的有关管理机关登记申领D类留居证,以便公安机关进行有效管理.3.2.2 C类留居证的申领发放标准C类留居证的持有者只能在上海短期居住,最长期限为一年,可从事经济活动,不享受上海市居民可享受的任何优惠待遇.对于在上海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达一段时间以上(可暂定为3个月)的流动人口,则必须申领 C类留居证.由政府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C类留居证.政府还应严格规定,只有持有C类以上等级留居证的人员才可以在上海从事经济活动,无C类以上等级留居证者,任何单位不得接收,个人也不得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基层政府可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一定的专业技能、行业规则、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可换发新证,考核不合格者,不与发放C类留居证,不得再继续从事经济活动,直到其自身知识技能水平提高,达到有关要求.3.2.3 B类留居证的申领发放标准B类留居证持有者,可以长期在上海居住,但在工作、办理有关个人事务、子女就学等方面有一定限制,如可规定没有住房公积金补贴,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可在上海就学、但不可参加上海市的高考等.对拥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拥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专科学历但所学专业为上海紧缺专业或有一定科研成果,只要其在上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固定的住所,经考核合格后可发给B类留居证. 在上海有一定金额的投资,但投资金额达不到A类标准的,也可发给B类留居证.3.2.4 A类留居证的申领发放标准A类留居证相当于上海市户口,持有A类留居证的人员可享受与上海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在就业工资待遇、购房、购车等方面的要求与上海市民一样,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贷款等.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拿到A类留居证,其子女便可以在上海就学,就学条件与市民一样.对申请来沪创业和工作的境外人才、入外籍和取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以及申请来沪创业、投资、工作的外省市人才,拥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达到一定标准、拥有硕士以上学历、研制出国家级重大科研成果、拥有副高以上职称、拥有上海市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相当等级以上证书,对这些人上海市应该无条件引进,发给A类留居证.3.2.5 留居证换发标准B类留居证的持有者,工作一定年限,在相应的工作部门做出一定贡献,或者私营企业主的资产扩张到相当程度,对解决上海居民就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有关部门考核后可换发A类留居证.对于持有C类留居证的流动人口中从事制造业、建筑业熟练的、技术水平较高的工人,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在上海居住工作一定年限以上,有固定的单位和住所,经单位、居住地街道委员会或社区委员会推荐,经有关部门考核后,可换发B类留居证.持有此类留居证者,若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研制出重大科研成果或对该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经有关部门考核后可以换发A类留居证.对愿意在上海郊区、郊县从事农业生产,并懂得相应的农业科学知识的外来流动人口,以及第三产业中就职于固定的公司企业中,或经营个体、私营经济实体,表现突出的也可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管理.总之,对不同教育水平、不同技能水平、不同投资金额的流动人口发放不同类别留居证,并且达到一定条件后可换发更高类别的留居证,这样可以设置门槛拦住低技能、低素质的流动人口,而为高级人才的引进清除了较多的障碍,加大了人才引进的力度,同时也留住了上海各行业急需的熟练的技术工人和素质较高的初级劳动力.并且,在相当程度上刺激了更多的流动人口为争取更好的优惠待遇而加倍努力,加速经济的发展.3.3 优化流动人口居住环境目前上海的流动人口,除一小部分有稳定高收入的人外,大部分的流动人口的收入较低且不稳定,他们基本上居住在租借的破旧房屋或自行搭建的临时性房屋(棚户)中,居住条件“脏、乱、差”,不仅对身体健康不利,而且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甚至还易成为藏污纳垢之地.政府可引导房产开发商在城郊结合部集中、规模开发消费对象为流动人口的简易、低价实用住房. 房型可以小间和大开间为主,家庭户的流动人口可租借单个的小房间;大开间可采用集体宿舍式布置模式,出租床位.这样不仅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大大得到改善,又减轻了流动人口的经济负担,房地产商也可从中获益.并且,流动人口集中居住,为有关部门的规范管理提供可能. 3.4 开发劳务市场,开辟成才渠道目前流入上海的流动人口就业,特别是那些文化水平较低的从事体力劳动的流动人口,他们对职业的寻找,常靠亲友、老乡介绍,或立于街头巷尾消极等待雇主.虽然有诸如保姆市场之类的劳务市场,但多规模不大、也不很正规.通过非正规渠道找到职业的流动人口,不仅雇主所给薪水通常较低,而且有的连最基本的健康、人身安全保障都没有.可由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建立综合性、专门性的流动人口劳务市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和用工单位才可以进入劳务市场,方便流动人口和用工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建立综合性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和发布有关信息,降低流动人口就业的盲目性,降低流动成本.此外,流动人口也强烈希望能学到相关的专业技能,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但城市中或无相关的培训班、或收费较高,流动人口无法得到有效的帮助.建议建立收费低廉、实用性强的流动人口就业技能培训网络,定期或不定期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让流动人口迅速掌握从业所必需的基本技能.4 结语流动人口问题是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目前上海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而人气旺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庞大的流动人口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因素.上海应该以海纳百川的胸襟,拆除围墙,开门迎客,同时也要积极应对,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参考文献:[1] 白光润,朱海森.中国大陆人口移动机制与调控对策[J].人文地理,1999,3.[2] 李清明.关于上海流动人口的调查[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1999.[3] 陆炳炎.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研究[M].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4] 华东师范大学软科学研究中心课题组.上海流动人口问题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5] 中国统计年鉴[C]. 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6] 张鹤年.外来人口上海冲击波[J].社会科学报.2002,5.。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11.25•【字号】沪人社规〔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规定,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1月25日附件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适用对象(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引进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细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等其他特殊管理人员的引进落户,根据相关部门或文件规定执行。

二、关于申办条件(一)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三)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所称“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政府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

上海师范大学培养方案

上海师范大学培养方案

上海师范大学培养方案第1篇上海师范大学培养方案一、前言为贯彻落实我国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师范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二、培养目标1. 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2.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广博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

3.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能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三、培养原则1. 坚持德育为先,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2. 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并重,强化实践教学。

3. 坚持分类指导,发挥学生个性特长。

4. 坚持开放办学,拓宽国际视野。

四、培养方式1. 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2. 采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国际交流等多种培养方式。

3. 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培养质量。

五、课程设置1. 公共课: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体育等,旨在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英语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身体素质。

2. 专业基础课: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等,旨在为学生奠定扎实的专业基础。

3. 专业核心课:根据不同专业方向设置,旨在培养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

4. 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旨在拓宽学生知识面,发展学生个性特长。

5. 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创业训练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培养环节1. 入学教育: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明确培养目标、要求和课程设置。

2. 课堂教学:按照培养方案,开展理论教学。

3. 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参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活动。

4. 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复旦大学等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实行属地化管理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复旦大学等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实行属地化管理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复旦大学等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实行属地化管理通知正文:----------------------------------------------------------------------------------------------------------------------------------------------------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复旦大学等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实行属地化管理通知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为做好本市高校派出所机构改革后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的规定,经市局研究决定,本市复旦大学等7所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统一由属地公安派出所管理。

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9月1日起,本市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7所高校的学生集体户口,统一划归高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管理。

二、工作要求(一)户口迁移。

2009年9月1日起,录取新生户口需迁入学校的,由高校保卫部门负责收齐相关落户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核对无误后,集中到属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

学生毕业时,由高校保卫部门负责提供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由属地公安派出所根据名单集中办理毕业生户口迁出手续,并打印《户口迁移证》交高校保卫部门,由高校保卫部门负责分发给毕业生。

(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学生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本人凭加盖高校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到属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三)《户籍证明》开具。

学生因《居民身份证》不能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户籍证明》的,本人凭高校保卫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注明《户籍证明》用途)到属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四)档案管理。

高校保卫部门负责对历史户籍档案进行整理,经接受地公安分局验收合格后,分别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存档保存。

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师范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培育和构建人才高地,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学校决定实施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创新团队的建设目标是:1、面向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创新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以及人才战略目标,通过在若干优先发展领域的有限主攻方向上,组织、培育和建设优秀学术群体,集聚核心创新资源,构筑人才新高地。

2、通过建设,创新团队能基本具备进入上海市优秀学术群体计划的必要条件,争取进入教育部及国家的优秀创新团队,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及上海市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并产出一批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

第三条学术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原则1、研究创新与制度创新并重,探索有利于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的组织模式和激励机制。

2、培养领军人物与提高团队整体水平并重,形成学术精湛、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学术梯队。

3、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并重,发挥学术创新团队承担科研任务、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作用,以高水平科研促进高质量教学。

4、全面建设与重点培育并重,在加强全校科研工作基础建设的同时,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学科方向、能承担重大课题、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和凝聚力强的优秀学术创新团队。

5、坚持分类建设、分类评价。

在创新团队遴选、建设目标规划、拨款机制和评价验收标准上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学术创新团队的主攻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的科技发展规划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所确定的优先领域,一般设立三个研究方向。

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申报,坚持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和项目研究的有机结合。

第五条学术创新团队的负责人一般应是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和年龄在45周岁以内(含45周岁)的本校教学科研的全职人员,同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优秀业绩,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知名度。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20180501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20180501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通知
索取号
AA7118004-2018-001
发布机构
上 海 市
文件编号 公 安 局
沪公行规 〔2018〕1 号
公开类别
主 动
产生日期 公 开
2018-03-09
记录形式
文 载体类型

纸质
关键词
内容描述
现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人口办 联系。
第二十三条 父亲或者母亲原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定居国(境) 外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其在境内生育、具有中国国籍、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未满 五周岁的子女,可以向本市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报出生登记。但父母一方现为外省市户口的,应当随外省市户口方申报出生登 记。
父亲或者母亲原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定居国(境)外被注销本市常 住户口,其在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生育的,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或者 外国国籍,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或者出入境通行证入境后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未满 五周岁的子女,可以向本市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报出生登记。但父母一方现为外省市户口的,应当随外省市户口方申报出生登 记。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可以申
请设立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
(一)有办事处设立的批准文件;
(二)有拟设立集体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使用
证明。
一个办事处只能设立一个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
户。
第十七条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应当指定集体户户主,设置专(兼)
人担任。

中国城市流动人口道德状况及其引导对策

中国城市流动人口道德状况及其引导对策

中国城市流动人口道德状况及其引导对策——以上海为例王正平/苏建军【专题名称】伦理学【专题号】B8【复印期号】2010年04期【原文出处】《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6期第1~11页【英文标题】Moral Status quo of the Mobile Population in Chinese Cities and Guiding Measures to Improve It:Taking Shanghai as an Example【作者简介】王正平,苏建军,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传统思想研究所,跨学科研究中心,上海 200234王正平(1951-),男,浙江海宁人,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传统思想研究所、跨学科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哲学、伦理学研究。

苏建军(1971-),男,湖北枣阳人,上海师范大学跨学科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哲学、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社会调查,在了解和把握上海市流动人口的道德状况的基础上,就提高城市流动人口道德素质的对策进行了深入探讨。

调查显示,夫妻关系和谐度较高,对婚前性行为较婚外恋宽容,择友时注重伦理因素,守时观念较强,有较高的公德意识,有一定的助人精神,注重赚钱手段的合道德性,环保意识强,看重才能、知识、成就等价值标志,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幸福观既有理想色彩又注重现实因素,这些都是上海市流动人口道德素质中的积极因素;而重人情,践行公德水平低,过于注重金钱而忽视德性、名誉和贡献等价值标志,是其道德素质中亟需提高的方面。

具体到引导对策,在指导思想上应坚持四个相结合,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社区道德建设,完善公共设施,加强行业自律和对流动人口的岗前职业道德培训,健全竞争机制,加强道德教育和法制建设,以进一步完善城市流动人口的道德素质。

On the basis of a good grasp of the moral status quo of the mobile population in Shanghai through painstaking and profound social investigations, the writer of this paper conducts a thoroughexploration of various measures for improving the moral character of mobile people in cities. The findings show the following positive elements in the moral qualities of mobile people in Shanghai : a relatively good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husband and wife; being more tolerant of premarital sex than of extramarital affairs; while choosing friends paying attention to their morality; having a relatively strong sense of punctuality; possessing a relatively high sense of social ethics ; being sort of ready to help others ; making a point of earning money by fair means; demonstrating a strong sens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ttaching much importance to such value marks as one' s talent, knowledge, achievements, etc ; showing a relatively strong sense of collectivism; their concept of happiness touched with ideal colors and concerned with consideration of reality. Meanwhile, the results also display undesirable elements in the moral character of mobile people in Shanghai which need to be improved: setting a great store on human feelings; showing a poor level of public morality; attaching too much importance to material life or money to the neglect of such value marks as morality, reputation, and contribution. As for guiding measures intended to improve them, ideologically, we should hold on to “the four combinations”; meanwhile, it is necessary to bring the government' s functions to the fullest, to strengthen morality construction in communities, to improve public facilities, to reinforce self - discipline in different walks of life and intensify the training of mobile people in work ethics before they are assigned jobs, to perfect competition mechanisms, to enhance morality education and heighten the building - up of our law system so as to further raise the moral qualitities of mobile people in cities.【关键词】城市流动人口/道德状况/日常生活伦理/公共生活伦理/价值观/道德引导urban mobile population/moral status quo/ethics for married couples/ethics for public life/views on values/morality guidance思想道德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5日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在促进新时代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完善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人才引进坚持以“城市发展导向”为指引,紧紧围绕上海服务国家战略、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品牌”等目标,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实行条件管理,明晰分类;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日常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房屋管理、税务、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高层次人才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国内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实有人口,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政策。

下面将详细介绍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首先,上海市规定了实有人口登记的范围和程序。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登记和管理规定》,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

常住人口是指在上海市连续居住满六个月的人员,而暂住人口是指在上海市暂时居住不满六个月的人员。

上海市规定,实有人口需要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居民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登记,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注册表格。

其次,上海市规定了实有人口的权益保障。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实有人口享有平等就业、平等教育、平等医疗等基本权益。

上海市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和录用时不能以户籍地为依据进行歧视,不得限制实有人口就业。

此外,上海市还要求提供教育和医疗服务的机构不能以户籍地为限制条件,确保实有人口享有平等的教育和医疗资源。

第三,上海市规定了实有人口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规定》,上海市要确保实有人口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上海市要求建立健全实有人口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根据实有人口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别化的福利政策。

第四,上海市规定了实有人口的居住管理。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居住管理规定》,上海市要对实有人口进行居住管理,包括居住登记、居住证明等。

上海市规定,实有人口需要在居住地居住满30日的,需要及时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居民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居住登记。

同时,上海市还要求房东出租住房给实有人口时,需要向派出所或社区报备。

最后,上海市规定了实有人口的安全管理。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要加强对实有人口的安全管理。

上海市要求实有人口居住单位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居住单位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

同时,上海市要对实有人口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实有人口对自身安全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11.13•【字号】沪人社规〔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1月13日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上海师范大学访客入校申报

上海师范大学访客入校申报

上海师范大学访客入校申报根据学校规定“对校外人员,按照‘谁预约,谁负责’的要求,由预约单位严格查验保存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入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具体要求,校内各单位应完善校外人员入校前的健康报备、查验和存档要求,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方可由单位指定人员在保卫处预约系统中进行入校预约。

为解决此问题,学校利用“一网通办”平台开发了“疫情期间访客入校申报”应用,采用统一表单和统一流程完成访客入校前的健康申报、查验和存档工作。

本应用涉及到校外访客、本次访问的校内联系人(邀约人)及各单位具体负责进行预约的老师(部门归口人员)。

具体操作指引如下:一、访客申请方法1:访客打开微信,搜索微信小程序“XX大学一网通办门户”。

选择“游客访问”进入,点击“入校健康申报”。

方法2:访客通过微信公众号“XX”,选择菜单“更多服务”——“入校健康申报”进入。

方法3:访客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应用。

二、访客报备个人信息及材料。

访客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健康码等相关截图(表单详细内容将根据学校防疫政策的调整而调整),并输入邀约人手机号(所联系的校内老师的手机号,输入后系统会自动匹配姓名),点击提交。

三、邀约人审批1、访客提交后,邀约老师会收到审批通知(邀约老师的企业微信会提示待办消息,或者进入一网通办门户也会提示待办消息)。

2、邀约人点击待办,查看访客提交的报备材料。

如符合防疫要求,则审核通过。

点击办理后,选择并转交给本部门归口人(本部门具有保卫处门禁预约权限的老师)办理。

四、部门归口人审批部门归口人收到审批通知并审核后,到保卫处系统办理门禁预约。

预约办理完成后,可以勾选发送“审批结果短信”给访客,提示预约办理成功。

事业(学校) - 上海师范大学

事业(学校) - 上海师范大学
事业(学校)类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
上海师范大学分解指标
报告维度
报告内容
报告指标
I-1
员工责任
II-1
员工教育
1、以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为指导,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大都市的建设,并形成特色;(责任单位:各单位)
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本单位从业人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责任单位:各单位)
2、依法办学、履行合同,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校办)
3、对违法投诉及时处理,无重大违法案件发生。(责任单位:校办、纪委办、保卫处)
II-7
守法诚信
1、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教育,增强员工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责任单位:宣传部、人事处、工会、妇委会、团委、教务处、学工部(处)、研工部(处)、财务处、社科处、科技处、校医院)
2、重视网络民意,发挥网络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委、工会)
3、做好突发事件回应处理工作,对社会、媒体舆论监督及家长意见等及时进行分析整改反馈。(责任单位:校办、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处)、研工部(处))
I-3
诚信
责任
II-6
学法与执法
1、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保卫处)
II-10
志愿服务
1、适应社区居民需求,积极参与“学习雷锋、奉献爱心”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团委、研工部(处))
2、积极参与文明礼仪、扶危救困、应急救援社会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团委、校办、研工部(处))
3、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促进社区志愿服务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培育、志愿组织及职业化、专业社工组织发展。(责任单位:团委、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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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为了加强上海师范大学实有人口(特指临时人员)服务和管理,促进学校的发展与交流,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保障校内临时人员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平安世博”安保工作目标,将校内临时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作为工作抓手,全面采集、核对我校临时人员和出租房屋的基础数据,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各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把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分为集中与常态两个工作阶段(集中阶段:4月17日至4月28日;常态阶段:5月1日以后)。

具体管理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校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院、部门分管行政的副院长或副职领导组成。

成立校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常设保卫处治安科),由保卫处分管副处长任主任,治安科科长任副主任,成员由治安科人员组成。

各学院、部门成立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下设专管员1——2人(由办公室成员组成)
此项工作在校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保卫处和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由各学院、部门具体实施。

二、信息采集登记
上海师范大学实有人口(临时人员)即指在上海师范大学的非在编人员,主要系外省市来校务工人员、本市来校务工人员包括反聘人员、外聘教师、非计划类学生、各类培训班学员(连续培训七日以上)及在校内暂住或租赁
房屋人员;凡上述人员均需本人填写由学院或部门提供的《高校来(在)沪实有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其中在校内暂住或租赁房屋的,还需由学院或部门填写《暂住人口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经学院或部门审核和保卫处同意后,由学院或部门安排宿舍或出租房屋。

此项工作集中阶段完成截止时间4月20日。

三、汇总统计
临时人员所属的学院或部门将其本人填写的《高校来(在)沪实有人员登记表》和学院或部门填写的《暂住人口申请登记表》、《高校来(在)沪实有人员统计表》及《校内房屋租赁单位统计表》表格一式二份登记、统计完成后,各一份交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另一份由各学院或部门留存。

此项工作集中阶段完成截止时间4月30日,日常管理5月1日起每月25日由学院和部门将各自临时人员和出租房屋的调整变更情况以及上述四类表格报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办公室(联系地点:保卫处治安科联系电话:64322645)。

四、办证规定
凡是外省市来校临时人员(主要指务工人员)和在校内暂住或租赁房屋临时人员必须办理上海师范大学临时出入证。

此类临时人员从来(在)我校次日起三日内,由其本人填写《高校来(在)沪实有人员登记表》和学院或部门填写《暂住人口申请登记表》后,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但是,外省市来校临时人员(主要指务工人员)暂住或租赁房屋在校外的,不需填写《暂住人口申请登记表》,只需学院或部门出具证明(在校情况)办理临时出入证。

办证时须带好一张1寸免冠彩照,工本费人民币5元整。

集中办证时
间:3月23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地点保卫处治安科办公室;日常办证时间:从5月1日起每周一、三、五正常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64322645—807,联系人:凌嵘、张志强。

凡是外省市来校临时人员,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暂住或租赁房屋的,除办理上海师范大学临时出入证外,根据本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实施办法与规定,还必须到暂住或租赁房屋地所属区和街道(或镇政府)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暂住或租赁房屋在校内的,凭学院或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
情况)、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证、婚育证明以及人民币二十五
元(办证押金,退证发还)到徐汇区康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桂林西街23号咨询电话:54620248)免费拍照和办理《上海市临
时居住证》。

2、暂住或租赁房屋在校外的,凭学院或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
情况)、暂住或租赁房屋地居委会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
证、婚育证明以及人民币二十五元(办证押金,退证发还)到暂住或
租赁房屋地所属区和街道(或镇政府)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免费拍
照和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五、管理检查
各学院、部门在学校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必须高度重视我校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形成和完善“一口管理、互相协作”的工作机制,并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我校临时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

同时,积极开展我校实有人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等法制宣传教育,
做到在校内的临时人员服从管理和遵纪守法,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保卫处与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办公室汇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校内临时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以及办理临时出入证等工作情况检查、清查或抽查,发现未填表办证的,保卫处与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办公室将责令相关学院、部门和当事人限期补办。

对故意隐瞒、推诿和不服从管理的,将由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具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

如发生重大案(事)件和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按有关法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一:高效来(在)沪实有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口申请登记表、高效来(在)沪人员汇总表以及校内房屋租赁单位统计表可在校园网保卫处网页上下载。

注二:四类表格的填写、登记和统计汇总和上报及日常管理,由学院或部门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组及专管员具体负责实施完成。

上海师范大学保卫处
上海师范大学实有人口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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