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及说明、电子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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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附:证明材料
填表说明:
1、此表由转入学校提供。
2、跨省、市、县转学一式四份,转入、转出学校和转入、转出学籍主管部门各一份;本县内转学一式三份;高中转学一式五份(市学籍主管部门一份)。
3、家长自行联系转入(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
4、六年级、九年级后半学期不办理转学。
5、此表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白。学生监护人须持户口本和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学校须提供正确的临时学籍号,转入(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校长签字后方可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上传扫描此表,申请转
学。转学完成后交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存档。
转学电子操作流程
由转入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学校核办。
(1)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
——点击右侧“申请”——出现新的页面
——在检索学生内输入:学校名称(搜索后点击选择)、学籍号和学生姓名后,点查询——第二个方框内出现学生的详细情况(核对是否该学生)——点击第三个方框内异动类别(选择转学)、异动时间(选择今天)、在异动说明里,说明转学理由,选择转学后班号
——点击右上角“保存”按钮——跳出对话框(是否上传异
动证明材料)——点击“是”(上传扫描的转学申请表)。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员):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中学生——点击右侧的“审核”——跳出学生信息,核对后点“同意”、(或“不同意”该学生还保留在学校。)——点右上角“确定”。
(3)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4)转出学校核办:登陆系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中学生——点击右侧的“审核”按钮——跳出学生信息,核对后点“同意”(或“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驳回。)——点右上角“确定”。
(5)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该学生转学信息变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