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7-5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注:1、有关分部工程的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作出检验计划并报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
2、监理单位同时应制定有关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抽检计划与施工单位协商后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