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使用规范(2017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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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使用规范

为保障临床技能中心更好的为临床及教学服务,本中心制定使用规范如下:

1、本中心供全院“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和“临床医生”技能培训使用。

2、各科室的培训内容原则上提前7天预约,由中心统筹安排,如有特殊变动,需提前3天联系更改。

3、培训学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各项技能操作需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操作。

4、中心由我院投入大量资金建设而成,设备昂贵,带教教师、学生、医师应爱护临中心设备,严禁野蛮操作,严禁拆卸设备;如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按设备价格赔偿。

5、培训者须保持中心室内卫生、安静、着白大衣,严禁大声喧哗、乱扔杂物,严禁吸烟及随地吐痰,严禁在培训室内进餐,非学习物品禁止带入中心。

6、培训结束后,培训者需将设备、物品归还原处,一次性废物及锐器需妥善处理,保持环境整洁,由借用培训室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经技能中心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

7、如培训者私自将临床技能中心设备带离中心,本中心一经确认,将取消责任者再次培训资格。

8、如发现物品丢失,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等现象将追究相关使用部门责任。

9、本培训中心设备、物品、器械原则上不予外借,如有临床需要外借,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填写申请并联系中心予以安排。

希望大家在中心培训顺利,获得临床技巧的提升。

盛京医院临床技能中心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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