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临床技能中心_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技能中心的管理,提高临床技能培训质量,保障医学生、临床医师及医护人员的临床技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临床技能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学员及教学设备。
第三条临床技能中心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以学员为中心,注重提高临床技能培训质量。
(二)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临床技能培训的系统性、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
(四)坚持安全第一,确保临床技能培训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临床技能中心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第五条临床技能中心下设以下部门:(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教学部:负责临床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设备部:负责教学设备的采购、维护、更新等工作。
(四)考核部:负责学员临床技能考核的组织、实施、成绩评定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1.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心年度工作计划;2. 负责中心人事、财务、物资管理等工作;3. 负责中心内部文件的起草、发布、归档等工作;4. 负责中心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
(二)教学部:1. 负责制定临床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教学资源的开发、整合、更新;3. 负责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创新;4. 负责教学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三)设备部:1. 负责教学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2. 负责教学设备的更新换代;3. 负责教学设备的合理配置和调度;4. 负责教学设备的报废和处置。
(四)考核部:1. 负责制定临床技能考核标准;2. 负责组织实施临床技能考核;3. 负责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的评定、公布和反馈;4. 负责考核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临床技能培训课程设置:(一)基础技能培训: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基本操作等;(二)专科技能培训:包括各专科的诊疗技术、手术操作等;(三)综合技能培训:包括急救技能、团队协作、沟通技巧等。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使用管理制度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科学合理计划和实施技能培训,提高培训效率,确保中心设备、用电、用水等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遵循教学设施共享、人力资源共享的原则,由科教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教学资源主要为本单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医生、实习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等其他参训人员服务,同时承担院级及以上级别的临床技能操作考核任务。
二、培训中心的仪器设备由管理员负责统一保管,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以保证培训中心安全;对损坏及需要维修的物品,列表上报医学装备科、科教科。
三、申请科室或个人拟到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或考核,均需提前三天在“OA办公系统”发起预约使用流程,提交培训中心审核并统一安排。
四、申请科室需确定培训项目的负责人,其职责是负责项目的申请、项目执行过程管理及结束后的收尾等工作,并协助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五、培训部门负责人和学员要服从中心管理员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允许超培训范围使用训练设备;学员必须在管理员或带教老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使用培训模型,否则,造成设备的损坏将按照《XX 县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培训器材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处理;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中心管理员反映,不允许擅自修理,否则,按人为损坏处理。
六、爱护医学教学模型,教官和学员课前要剪短手指甲;学员不得在任何模型上做标记,一经发现除取消培训资格外,还将按照《XX县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培训器材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七、培训期间要保持训练室卫生良好;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位,确保训练室整洁;关好门窗、关闭水源和电源开关,确保教学设备和培训中心安全。
八、按照教学大纲协助科教科、医务科、护理部、各教研室制定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培训、考核,切实提升学员技能操作水平。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一、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为医护人员及医学生进行临床技能训练的场地。
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本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外来参观人员须经中心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二、为合理利用资源,凡需使用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科室,均需提前1周填写《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使用申请表》,由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培训室及训练模型。
三、工作人员要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整理好各培训室物品、卫生,检查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向指导老师及参加训练人员介绍模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以保证训练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人员应严守岗位,尽职尽责,随时对训练室进行巡视,补充培训所需物品,发现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物品等不良行为要制止。
五、参加培训人员按照要求到更衣室更衣,并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由指导老师负责登记,并到指定的培训室进行训练,实同学须凭本人实证件进入,不准携带无关人员进入。
六、加入培训人员保持训练室内安静、清洁,不得在培训中心内高声喧哗、游玩打闹。
非本次培训所需的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乱动,与培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七、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爱护公共财产,如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因人为不正规操作造成器材损坏的,须按相关规定赔偿,故意损坏模型者加倍赔偿并严肃处理。
八、培训结束后应将仪器、设备清洁后放回原处,并将垃圾分类处置惩罚,打扫好训练室的环境卫生。
九、工作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仪器设备登记汇报并及时联系维修,确保物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以备下次培训时使用。
xx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xx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条在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下称“培训中心”)进行教学活动,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经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方可进行。
第二条进入培训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肃静,保持室内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第三条非培训中心人员到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或使用仪器设备时,需提前申请管理员批准,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任何科室和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培训设备和工具,不得私自接受外来人员在培训中心进行仪备设备操作及外借等事宜。
第四条使用培训中心的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若发现遗失、损坏等情况要立即报告培训中心管理员,以便及时处理、维修,若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将按责任进行赔偿。
第五条培训中心不得存放任何与培训无关的物件,更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一旦发现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务部、后勤保卫科等相关职服部门。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基本技能训练是医学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医学生将来临床工作的基础。
为了顺利完成在临床技能中心的学习和培训,确保人身、教学器材安全,培养学生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和爱护国家财产的优秀品质,要求每个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制度。
一、实验前经充分预习,认真阅读教材和技能培训手册,明确本次培训的主要目的及要求。
弄清所涉及的医学基础知识。
教师在学生操作前对预习情况进行检查。
预习通不过不准进行操作。
二、使用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设备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准确、规范的操作。
非本次培训所需的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动用。
三、在培训中应认真听取老师讲解的操作要领,仔细观察老师的操作规范,一丝不苟地进行临床技能训练。
学生完成培训后,需有教师认可其操作符合临床规范后才为合格。
四、遵守纪律,注意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
不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事情。
五、实验结束后,关掉仪器设备电源开关,将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设备整理好,实验现场整理干净,得到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在临床技能培训过程中如发现医学模型或教学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老师,并积极协助老师处理。
如因人为不正规操作造成器材损坏,要按实验室规定赔偿。
七、本实训中心所有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概不外借。
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规章制度
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的管理,提高学生的临床技能水平,确保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内所有师生员工,凡进入实训中心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的宗旨是“求实创新,提高技能”,以培养具有扎实临床技能和创新精神的医学人才为目标。
第四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设立实训教室、实训设备室、实训科研室、实训药房等功能区域,各区域的使用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行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制度,每周日进行设备维护和大扫除工作。
第六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根据需要举办各类技能比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参与活动需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师生员工在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内严禁吸烟、饮酒、赌博等行为,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规处理。
第二章师资队伍管理第九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设立教师岗位,招聘具有扎实临床技能和教学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教师。
第十条教师应遵守教学计划安排,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师应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带领学生学习临床技能,力求做到言传身教。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教学培训和专业进修,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临床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倡导师生平等互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四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设立督导岗位,对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督导应熟悉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建议。
第十六条督导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教师、学生的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设立教研岗位,负责教学科研工作的指导和推动。
第十八条教研应定期召开教研会议,总结经验,交流心得,推广教学方法,完善教学体系。
第十九条教研应组织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为保障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正常工作秩序和公共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人员有如下作息安排:早班、晚班、行政班和休息。
早班时间为7:30—15:00,晚班时间为14:30—22:00,交班时间:14:30—15:00;行政班时间同医院作息时间规定。
二、早班、晚班人员具体负责医学模拟教学设备的管理及使用,同时负责学习人员的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
三、早班、晚班人员应详细记录各训练室及模型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发现物品损坏后及时查找责任人并向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主任汇报。
四、每班交班前,整理好各训练室物品,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训练室及设备物品交接班,并认真书写交接班记录。
晚班人员下班前还应全面检查各训练室设备物品,并关闭电灯、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
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必须向主任及行政班人员请假。
六、行政班人员协助主任做好技能培训管理及科内日常事务。
临床技能中心规章制度
临床技能中心规章制度一、总则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技能中心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及来访者。
2.临床技能中心是为提升医护人员临床技能、满足医疗服务需求的综合性实践平台。
3.遵守本规章制度是每位员工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二、中心管理1.中心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确保中心秩序和设备安全。
2.员工及来访者应遵守中心规定,不得在非指定区域进行实验或活动。
3.任何人在使用中心设备或资源时,需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并获得许可。
4.禁止未经授权的使用、修改或损坏中心的任何设备、设施。
三、实验动物管理1.实验动物用于医学研究、教学和实验,需受到尊重和保护。
2.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对实验动物进行喂养、护理和使用。
3.任何人在接触或使用实验动物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获得许可。
4.废弃物和死亡动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四、教学与培训1.临床技能中心提供临床技能培训课程和实践活动,以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能力。
2.参与培训的人员应按照课程安排和教师指导进行学习,尊重师长,友善交流。
3.严禁作弊、抄袭等不良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
4.培训结束后,参与人员应清理个人物品,确保教室整洁有序。
五、安全与卫生1.员工和来访者应遵守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严禁在中心内吸烟、饮食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遵守卫生规定,保持个人清洁和环境卫生。
4.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卫生问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六、监督与考核1.临床技能中心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中心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所有员工应接受定期考核,以评估其工作表现和技能水平。
3.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处罚。
4.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大家积极进取。
七、附则1.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临床技能中心所有。
如有需要,可随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2.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位员工及来访者认真遵守执行。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滨州医学院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
滨州医学院临床技能实训中心 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目 录1.滨州医学院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 (3)2.滨州医学院教学实验室设置管理规定 (7)3.滨州医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9)4.滨州医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 (14)5.滨州医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 (16)6.滨州医学院实验室开放暂行规定 (25)7.滨州医学院实验技术项目立项及成果奖励办法 (27)8.滨州医学院实验室工作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规定 (31)9.滨州医学院实验室校、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及职责划分 (34)10.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37)11.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管理办法 (38)12.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40)13.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动物手术实验室规章制度 (41)14.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废弃物处理的规定 (42)15.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化学试剂的管理规定 (43)16.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关于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规定 (44)17.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工作规程 (45)18.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管理细则 (47)19.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室环保措施 (49)20.高级实验师职责 (50)21.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规定 (51)22.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52)23.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主任职责 (53)24.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54)25.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教师考核办法 (56)26.实验师职责 (57)27.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58)28.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室规则 (59)29.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60)30.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61)31.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室学生守则 (62)32.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63)33.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专管共用的规定 (64)34.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室主任职责 (65)35.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66)36.助理实验师职责 (67)37.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细则 (68)38.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物理诊断技能训练室规则 (72)39.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 (73)40.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显微镜室管理制度 (74)滨州医学院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滨医行发〔2004〕55号为改革我校的实验室管理体制,强化校、系(部)两级管理,实现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科技开发中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一、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为医护人员及医学生进行临床技能训练的场地。
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本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外来参观人员须经中心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二、为合理利用资源,凡需使用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科室,均需提前1周填写《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使用申请表》,由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培训室及训练模型。
三、工作人员要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整理好各培训室物品、卫生,检查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向指导老师及参加训练人员介绍模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以保证训练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人员应严守岗位,尽职尽责,随时对训练室进行巡视,补充培训所需物品,发现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物品等不良行为要制止。
五、参加培训人员按照要求到更衣室更衣,并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由指导老师负责登记,并到指定的培训室进行训练,实习同学须凭本人实习证件进入,不准携带无关人员进入。
六、参加培训人员保持训练室内安静、清洁,不得在培训中心内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非本次培训所需的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乱动,与培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七、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爱护公共财产,如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因人为不正规操作造成器材损坏的,须按相关规定赔偿,故意损坏模型者加倍赔偿并严肃处理。
八、培训结束后应将仪器、设备清洁后放回原处,并将垃圾分类处理,打扫好训练室的环境卫生。
九、工作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仪器设备登记汇报并及时联系维修,确保物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以备下次培训时使用。
十、电子医学教学模型与设备,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出,应有严格的审批登记手续。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1.目的:为更加有效的发挥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作用,切实保证进入中心的学习、使用人员的需要,同时为受训人员营造一个规范化的训练环境,保证教学培训得以有序进行。
2.范围:科室、临床指导教师、医学学员。
3.定义:无。
4.权责:无。
5.制度内容5.1凡需使用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模型设备、器械的教研室和科室,需提前10天到教学管理部办理使用审批登记手续,填写“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设施、操作器械、耗材使用申请单",便于协调。
5.2在中心培训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模型设备和器械,请在申请时预先通知中心管理人员,由中心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5.3为爱护医学教学模型设备,使用前应先掌握模型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学生使用时必须有带教教师负责,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和操作,并按规定做好签到等登记工作。
5.4使用模型设备前须先洗手,严禁在模型表面涂写、做记号等;避免墨水笔等染色物品污损模型设备。
5.5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模型设备故障、损坏时,应及时向中心管理人员报告,说明损坏原因,严禁擅自修理、拆卸、组装任何模型、软件等。
5.6操作完成后必须按程序关闭水源、电源开关,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
清洁、整理好所用仪器设备、放回原处,保持操作台面的整洁。
5.7操作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倒入指定的回收容器中,不得倒入水池。
5.8严格遵守培训时间安排。
5.9不得将培训中心的物品私自带出。
5.10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任何场所应保持安静整洁,在里面不准吸烟、吃零食、乱扔废纸及其他污物。
5.11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不负责个人物品保管,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以免遗失或被盗。
5.12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人员负责教学模型设备的日常管理。
5.13医学教学模型设备、器械,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借出,如需借出使用,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所有借出模型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所有设备、器材不得转借。
5.14请学习、使用人员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因不遵守规定,造成模型设备、器械丢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
临床技能训练中心规章制度
临床技能训练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技能训练中心的管理,提高临床技能训练质量,保障学员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全体教职员工和学员。
第三条临床技能训练中心的宗旨是培养具备实践技能和职业素养的专业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中心领导班子负责本中心的全面工作,各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五条中心教职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心规章制度,发挥专业水平,保障学员的学习效果。
第二章中心管理第六条中心设立院长一人,副院长一人,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中心设立行政部、教务部、学生管理部、实训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的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共同促进中心的发展。
第九条中心应当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提高教职员工的业务水平。
第十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学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中心应当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成绩等信息。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十二条学员应当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职员工的管理。
第十三条学员应当认真学习,按时参加教学活动,不得旷课、逃课。
第十四条学员应当爱护中心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损坏。
第十五条学员应当维护中心的形象,不得有损中心的声誉。
第十六条学员在中心期间应当遵守纪律,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应当热爱岗位,勤奋工作,发挥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参加中心的各项培训活动,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九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学员的隐私,不得泄露学员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条教职员工应当积极配合中心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不得擅自私放学员。
第二十一条教职员工应当尊重学员,不得侮辱、歧视学员。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若学员有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中心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罚。
第二十三条若教职员工有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中心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调岗、降职等处罚。
医院技能训练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水平,加强临床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技能训练中心的所有人员及培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实际操作技能培养;(二)科学合理,确保培训效果;(三)严格管理,保障培训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技能训练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心管理制度、监督培训工作、协调相关部门。
第五条技能训练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培训科、设备科等部门。
第六条技能训练中心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文件管理、信息报送、对外联络等工作;(二)培训科: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三)设备科:负责设备的采购、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七条培训内容:(一)基本技能培训:如心肺复苏、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二)专业技能培训:如腔镜手术、内镜操作、电生理等;(三)综合技能培训:如病例讨论、手术模拟等。
第八条培训方式:(一)理论培训:邀请专家授课、专题讲座等;(二)实践操作:模拟操作、临床带教、实习等;(三)考核评估:理论考核、技能考核、综合评估等。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九条报名与选拔:(一)医务人员根据自身需求报名参加培训;(二)培训科负责组织选拔,确保参训人员具备相应条件。
第十条培训计划:(一)培训科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二)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等。
第十一条培训组织实施:(一)培训科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活动;(二)培训科应提前做好培训场地、设备、耗材等准备工作。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培训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场地、耗材等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培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培训安全。
第十四条培训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参训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临床技能中心管理制度
临床技能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临床技能中心管理,提高临床技能训练质量,保障学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临床技能中心管理机构包括技术指导委员会、教学管理委员会和行政管理委员会。
技术指导委员会为临床技能中心的决策和技术指导机构,由专业技术人员和领导组成;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临床技能培训课程,保障教学质量;行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整个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人员管理1. 中心负责人由技术指导委员会提名,根据中心规模和需求确定具体人选。
2. 中心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教学经验,经教学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担任教学任务。
3. 学员应按照规定的入学条件进行报名,入学后需参加培训课程,并通过相关考核才能获得结业证书。
四、设施管理1. 临床技能中心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设施和教学设备,以保障教学和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技术设施的使用管理应由专人负责,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 教学设备的保养和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教学管理1. 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确保课程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工作,并定期评估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
3. 学员应认真学习,按时参加课程和考核,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
六、安全管理1. 临床技能中心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安全。
2. 学员在进行临床技能培训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保持课堂纪律,切实做到安全第一。
3. 如遇到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并根据紧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置。
七、考核评价1. 学员在培训结束后,需参加结业考试,通过考核者方可获得结业证书。
2. 教师的教学效果和业绩将根据学员的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进行评定,对于教学质量出现问题的教师,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整改。
以上是临床技能中心的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应严格执行,确保临床技能中心的正常运行和学员的学习效果。
XX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汇总
XX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科教科2020年10月XX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第一条在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下称“培训中心”)进行教学活动,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经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方可进行。
第二条进入培训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肃静,保持室内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第三条非培训中心人员到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或使用仪器设备时,需提前申请管理员批准,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任何科室和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培训设备和工具,不得私自接受外来人员在培训中心进行仪备设备操作及外借等事宜。
第四条使用培训中心的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若发现遗失、损坏等情况要立即报告培训中心管理员,以便及时处理、维修,若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将按责任进行赔偿。
第五条培训中心不得存放任何与培训无关的物件,更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一旦发现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务部、后勤保卫科等相关职服部门。
XX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章程1、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下称“培训中心”)管理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复,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备用状态。
2、培训中心的所有设备、模型、耗材均应建立明细登记表,专人管理。
在培训开始及结束后,使用者应对物品进行清点并登记在登记本上,发现损坏、遗失应立即追查,否则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3、培训中心的物品一般不得外借。
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医务部同意并经领导签字后方可借用。
借用者需登记并注明用途和归还日期,使用期间需妥善保管,如果丢失或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严禁私人占有或借用。
4、使用技能中心应提前三天向管理员提出申请,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培训室。
培训前要充分预习,认真学习培训资料和操作视频,明确培训的主要目的和要求,认真掌握医学基础知识和技能。
5、进入培训中心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服,保持培训中心安静、整洁。
所有进入培训中心的人员不得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三甲医院来院进修管理制度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工作制度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的技术资质审核办法与管理规定
市立医院行政管理制度三甲评审复审制度资料修订版目录来院进修管理制度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工作制度外来短期工作人员的技术资质审核办法与管理规定为规范进修人员的管理,保证进修质量,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来院进修人员三主要内容1来院进修人员需具备的条件:1.1 进修条件1.1.1 医院只接受合法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1 .2临床进修生除必须具备正规医学院校学历、临床工作实际经验(中专5年以上,大专3年以上,本科1年以上)外,还需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
1.2 招收录取时间及进修时限依据医院各临床、医技、护理专业设置情况,常年接收各级单位选送的各类进修人员。
1.2.1 临床进修班;(妇科、产科、门诊、生殖、儿科、中医及其他)。
时间:6个月~1年,其中在门诊时间为进修时间的三分之一,病房进修时间为三分之O12.2保健进修:(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孕产保健、计划生育保健)。
时间:3~6个月1.2.3医技科室进修:超声、病理、检验、放射科:时间:3~6个月1. 2.4手术、麻醉、分娩监护:时间:3个月12.5护理进修:时间3~6个月2进修费用规定:进修费每月160元,对口支援及下级妇幼保健机构按政策减免进修费。
3进修人员管理3.1凡来我院进修的医务人员由科教科统一接收安排,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各部门、临床、医技科室不得私自接收进修人员°任何科室和个人以任何借口自行安排进修人员,一经发现,扣当事人200元,扣科主任200元。
3∙2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专业工作经历和执业资格。
应填写我院的进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交)科教科。
科教科根据有关科室情况,研究同意者发给进修通知单。
进修人员持我院进修通知单和单位介绍信按时到科教科办理进修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来院时提供《市立医院进修学员须知》要求的各种资料,填写进修人员登记表O3.3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服从科教科及所在科室安排,参加院及科室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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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一、凡需使用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模型设备、器械的教研室和科室,需提前10天到教学管理部办理使用审批登记手续,填写"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设施、操作器械、耗材使用申请单",便于协调。
二、在中心培训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模型设备和器械,请在申请时预先通知中心管理人员,由中心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三、为爱护医学教学模型设备,使用前应先掌握模型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学生使用时必须有带教教师负责,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和操作,并按规定做好签到等登记工作。
四、使用模型设备前须先洗手,严禁在模型表面涂写、做记号等;避免墨水笔等染色物品污损模型设备。
五、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模型设备故障、损坏时,应及时向中心管理人员报告,说明损坏原因,严禁擅自修理、拆卸、组装任何模型、软件等。
六、操作完成后必须按程序关闭水源、电源开关,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
清洁、整理好所用仪器设备、放回原处,保持操作台面的整洁。
七、操作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倒入指定的回收容器中,不得倒入水池。
八、严格遵守培训时间安排。
九、不得将培训中心的物品私自带出。
十、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任何场所应保持安静整洁,在里面不准吸烟、吃零食、乱扔废纸及其他污物。
十一、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不负责个人物品保管,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以免遗失或被盗。
十二、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人员负责教学模型设备的日常管理。
十三、医学教学模型设备、器械,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借出,如需借出使用,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所有借出模型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所有设备、器材不得转借。
十四、请学习、使用人员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因不遵守规定,造成模型设备、器械丢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