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意见解读报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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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全文解读

资管新规全文解读

资管新规全文解读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日益繁荣,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

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防范金融风险,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并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二、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1.定义和范围资管新规明确了资产管理业务的定义,即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同时,明确了资产管理业务的范围,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

2.监管原则资管新规明确了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原则,包括:穿透式监管、宏观审慎管理、风险中性、投资者适当性等。

3.业务规范资管新规对资产管理业务提出了严格规范,包括:禁止刚性兑付、限制杠杆水平、规范资金池运作、强化流动性管理、加强信息披露等。

4.过渡期安排为保障市场的稳定过渡,资管新规设置了过渡期,要求金融机构在过渡期内按照新规要求对存量业务进行整改。

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新规的业务将予以清理。

三、资管新规的影响1.对金融机构的影响资管新规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金融机构需调整业务结构,加强风险防范,提高合规意识。

2.对投资者的影响资管新规使投资者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如禁止刚性兑付、强化信息披露等。

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需更加关注产品的风险收益特性,合理配置资产。

3.对市场格局的影响资管新规将促使金融机构加强竞争和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同时,资管新规将有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降低金融风险,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四、应对策略和建议1.金融机构的应对措施(1)优化业务结构,调整盈利模式;(2)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合规意识;(3)加大创新力度,开发符合新规要求的金融产品。

2.投资者的应对策略(1)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合理配置资产;(2)关注产品的风险收益特性,谨慎选择理财产品;(3)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素质。

资管新规全文解读

资管新规全文解读

资管新规全文解读:资管新规是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其核心内容是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以降低企业杠杆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资管新规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 禁止资金池业务:禁止金融机构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2. 禁止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

3. 限制期限错配:金融机构将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其他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从而将本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资金委托给其他机构进行投资的,该受托机构应当为具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

4. 强调主动管理:受托机构应当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进行转委托,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

委托机构不得因委托其他机构投资而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

此外,资管新规还对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杠杆率、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总体来说,资管新规旨在规范资产管理业务,降低企业杠杆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

在解读资管新规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资管新规适用于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

2. 资管新规的目的是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而不是限制其发展。

因此,在遵守资管新规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仍可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3. 资管新规对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产品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机构应当为金融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机构可以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4. 资管新规对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杠杆率等方面进行了限制,这将对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5. 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这将有利于投资者了解资产管理的运作情况,保护自身权益。

总之,资管新规旨在规范资产管理业务,降低企业杠杆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

资管新规解读

资管新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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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主要是指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4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
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新规》)。

该规定是对原有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规范,旨在促
进金融机构加强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资本市场运行
效率。

《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严禁刚性兑付:《新规》明确规定资产管理计划不能以刚性兑付
为目标,资产管理机构不得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渠道为资产管理计划
提供无条件或类似无条件的兑付担保。

这是为了杜绝资产管理计划
的高风险、低收益特点,保护投资者利益。

1
2. 尽职免责原则:《新规》提出了尽职免责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
资产管理业务中应加强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但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对于正常市场风险造成的投资损失,投资者应自行承担风险。

3. 分级管理:《新规》将资产管理产品分为普通产品和专项产品两类,对于专项产品将进一步强化监管,要求专项产品的发行和投资
必须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同时加强产品募集、运营、退出等方面的
监管。

4. 杠杆管理:《新规》在杠杆管理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要
求金融机构加强杠杆控制和风险管理,杜绝杠杆率过高的现象,防
止资产管理计划因杠杆放大而产生的风险。

5. 防范套利行为:《新规》强化了对资产管理机构的内控要求,要
求资产管理机构加强风险管理,避免利用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和信息不对称等违法行为。

2
综上所述,资管新规对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进行了更加规范和严格的监管,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3。

资管新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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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约束机构界定外拓
四 合格投资者门槛变化
• 原先对自然人合格投资者的要求是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 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正式稿修改为具有2年 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 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七 资管产品分级放松
• 在正式稿中;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而征求意见稿还 多出两种不得分级的资管产品;包括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 超过50%即视为单一;投资债券 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 品
• 在可以分级的封闭式私募产品中;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 后级份额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 混合类产品均不得超过2:1
• 一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 • 二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也不能采用估
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 正式稿显示;金融机构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净值;应当采用适当的风险控制手段;对金融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 评估 当以摊余成本计量已不能真实公允反映金融资产净值时;托管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调整会计核算和估值方法 金融机构前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加权平均价格与资产管理产品实际兑付时金融资产的价值的偏离度不 得达到5%或以上;如果偏离5%或以上的产品数超过所发行产品总数的5%;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以摊余成本计量金 融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
• 也就是说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这一项达标;再加上具有2年以上投 资经历;也属于合格投资者

资管新规解读

资管新规解读

资管新规解读一、背景介绍资管新规是指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旨在防范金融风险、提升资产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风险管理水平。

本文将对资管新规进行全面解读。

二、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资管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业务范围和分类资管新规规定了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范围的界定和分类,根据投资者的属性和投资策略可以分为不同的产品类型,如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等。

2.2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要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金融机构需要通过风险评估等方式,确定投资者适宜参与的产品类型和风险等级,并向投资者提供相应的风险提示和投资建议。

2.3 资产投资管理资管新规对金融机构的资产投资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明确禁止金融机构违规担保、违规同业、违规损害投资者利益等行为。

并对金融机构的投资决策、投资组合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2.4 杠杆和融资管理资管新规对金融机构的杠杆和融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金融机构在进行资产管理业务时,需要合理控制杠杆水平,防止过度融资、过度杠杆等风险。

2.5 产品募集和销售管理资管新规对金融机构的产品募集和销售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规定,包括产品募集的限额、募集资金的管理、销售的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

金融机构在募集和销售产品时,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6 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识别和控制风险。

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信息披露,增强透明度,方便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

三、资管新规的影响和意义资管新规的出台对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3.1 保护投资者权益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提供风险提示和投资建议,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资管新规

资管新规

A银行决定满足其 资金需求,但A银 行的贷款总量不足 300亿元。
幅降低资本充足率;
3、表内贷款移至表外 的需要,实现避饶监管 套利。
十二、消除多层嵌套,允许一层嵌套
允许一层嵌套 资管产品可以投资一层资管产品,但是所投资 的资管产品不得再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公募证 券投资基金除外)
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
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收益权时,投资退出安排和产
品到期时间应当对应。 但是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通常无固定期限的退出安排,投资此类资产的资管产
品如何设置产品期限,有待进一步明确。
二十三、对投资者的影响
1、不再存在保本保收益的资管产品
2、不再有90天以下的银行理财产品 3、禁止机构刚性兑付,投资者投资需风险自担
甲公司为A银行的 高端授信客户,甲
A银行的放贷的考量:1、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考
因此,A银行通过购买B银 行理财,通过定向资管计划
公司向A银行申请
28亿元人民币贷款。
量;
2、贷款资产的风险权 重高直接发放贷款将大
和单一信托计划,向甲公司
投资。在本案例中,A银行 形式上投资,实际上贷款; B银行、券商和信托公司形 式上是理财、资产管理和信 托,但实际上属于过桥;甲 公司形式上使用信托资金, 实际上使用银行资金。
信托
公募/私募
除了公募做净值化管理,其他基本上都有隐形资金池,保本保收益。
五、资管新规的主要基调
统一监管 有效过渡 打击监管套利,给整个中国的资管行业提供了法律性、纲领性的标准 针对目前100万亿的存量市场,给予了两年半的改进时间
取消多层嵌套
去杠杆,引导脱虚向实
打破刚兑
加强信息披露,净值化管理,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风险自负

资管新规全文

资管新规全文

资管新规全文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通称“资管新规”。

这项新规涉及多个领域,对金融行业以及广大投资者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资管新规明确了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范围和定位。

新规规定,金融机构进行的资产管理业务应该以风险管理、收益率和流动性为核心目标,同时注重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这一规定将有助于遏制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行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资管新规对产品设计、运作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

新规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期限等因素,设计符合投资者需求的产品。

同时,金融机构应当对已发行的产品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情并做出合理投资决策,避免投资风险。

再次,资管新规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处罚机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新规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运作。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金融机构将面临更加严厉的监管和处罚。

这一规定将有助于加强金融机构的自律和风险意识,提高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水平。

最后,资管新规明确了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同要求。

对于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资管新规分别制定了具体的业务要求和限制。

这一规定将有助于进一步细化金融机
构的资管业务,提高业务的专业性和适应性。

总之,资管新规是金融监管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防范金融风险、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相信在新规的指导下,金融行业将迎来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

关于资管新规的比较分析

关于资管新规的比较分析

关于资管新规的比较分析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资管产品监管标准,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2022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正式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为更好地理解资管新规及其配套细则的内容,本文从业务模式、资管产品、投资运作、运营管理、风险内控和销售管理共六个方面,对资管新规相关文本进行分析,并就新规的相关规定与既有规定进行比较,从而反映资管新规对资产管理行业的影响。

一、业务模式1.禁止资金池业务,实行“三单”原则资金池业务是本轮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重要模式之一,也是资管新规明令禁止的业务模式。

资管新规颁布前,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各项文件中也曾三令五申禁止各类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包括银行理财资金池、信托资金池、资管计划资金池、保险资金池等,但缺乏统一监管。

资管新规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在具体规定上,资管新规对资管机构发行多只资管产品投资于同一项目提出明确要求,“金融机构不得违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通过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立多只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变相突破投资人数限制或者其他监管要求;同一金融机构发行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同一资产的,为防止同一资产发生风险波及多只资产管理产品,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该资产的资金总规模合计不得超过300亿元。

”从既有规定与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中关于资金池的规定比较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差异:一是既有规定是各监管机构分别对职责内监管的金融机构进行规定,而资管新规是从整体资产管理行业角度进行规定;二是部分既有规定,例如对信托资金池业务的规定,仅限于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而对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的开展没有明确限定,对保险资金池业务的规定,仅限于投资非公开市场的品种,而对投资于公开市场投资品种的产品并未做出限制性规定;资管新规则是对整体资金池业务进行限制,不再区分标准化理财资金池和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非公开市场与公开市场。

资管新规最新解读

资管新规最新解读

资管新规最新解读资管新规的背景01资管新规细节解读02E N T S目资管新规的影响03C O N T 录P A R T01资管新规的背景Origins of New Regulation一行三会体制下的资管行业格局在原有“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下,资管行业长期存在着“监管重叠”、“监管真空”并存的现象。

跨子行业之间的“政策套利”也成为了各金融机构的牟利手段。

百万亿规模的资管市场里,刚性兑付、多层嵌套、资金池等风险日趋暴露。

2018年4 月27 日,在经历近半年的意见征询后,央行终于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正式稿,市场期待已久的资管新规正式落地。

总体而言,新规在打破刚兑、消除多层嵌套及通道、净值管理等根本性原则上未作松动与让步,显示了监管层面引导资管业务回归本源的决心未变;但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在执行上略显温和,以预防因监管硬着陆1.1 资管新规的背景资管新规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资管新规”出台意在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2017年11月出台的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为一行三会和外汇局联合发文。

而在此次正式稿下发前的一个月,银监会和保监会正式合并,“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也成为历史,“统一监管”的时代划开序幕。

带来的次生危害。

资管新规的正式出台,短期而言消除了悲观预期及政策不确定性的负面影响,对市场气氛有一定稳定作用;在行业逐步规范过程中,对部分金融机构的业务及盈利能力的确会带来短时间阵痛,但对于行业长期的健康及可持续发展无疑是有利的,同时也符合我国防范金融风险、引导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目标。

资金池99号文定义,即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是指“信托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银行间市场以外没有公开市价、流动性较差的金融产品和工具,从而导致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不能一一对应、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期限不匹配(短期资金长期运用,期限错配)的业务”。

资管新规解读

资管新规解读

资管新规解读一新规概览二新规条文结构新规条文共计三十一条。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遵循的的原则,第三十一条为新规实施日期的规定以及相关名词解释。

其他的条文主要围绕资管业务存在的“资金池”、“嵌套”、“刚兑”等重要问题做了专门性的规定。

三新规的重点问题解读(1)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原则(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

把..............严防增量风险。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

既充分........跨区域传递。

(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

........留出发展空间。

(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

正确.......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八字总结:加强监管、控制风险(2)资管产品定义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依据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不适用本意见。

(3)资管产品的最低投资要求(4)合格投资者资质标准和认购标准(5)禁止“资金池”业务新规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6)统一资管产品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标准新规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

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产管理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产管理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将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情况报告金融管理部门。

(7)统一负债杠杆比例新规第十九条:资产管理产品应当设定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上限,同类产品适用统一的负债比例上限。

资管新规全文解读

资管新规全文解读

资管新规全文解读摘要:I.资管新规概述A.资管新规的背景和意义B.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II.资管新规对资产管理行业的影响A.资管新规对金融机构的影响1.产品结构的调整2.投资行为的规范3.风险管理的加强B.资管新规对投资者的影响1.投资门槛的提高2.信息披露的加强3.投资理念的转变III.资管新规对金融市场的意义A.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B.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C.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提升IV.资管新规的实施与展望A.资管新规的实施进度B.资管新规的挑战与机遇C.资管行业的未来发展正文:资管新规,即《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是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资产管理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以下将从资管新规的概述、对资产管理行业的影响、对金融市场的意义以及实施与展望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I.资管新规概述资管新规的背景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产管理行业规模迅速扩大,各类金融机构纷纷涌入这一领域。

然而,资产管理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了资管新规。

其次,资管新规的发布有助于促进资产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最后,资管新规对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有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

资管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资产管理业务的定义和范围;规范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运作;强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协调机制等。

II.资管新规对资产管理行业的影响资管新规对金融机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产品结构的调整、投资行为的规范和风险管理的加强。

金融机构需要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调整资产管理产品的设计和运作,确保产品符合监管要求。

同时,金融机构需要加强投资行为的规范,避免出现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不正当行为。

资管新规解读

资管新规解读

资管新规解读
资管新规是指中国银监会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新规”),该指导意见旨在规范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改善金融体系的结构和效率。

该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资管业务的归类和业务范围:对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进行了明确的分类,要求金融机构根据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其中包括公募、私募、专户和理财四类产品,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各类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和禁止投资范围。

2. 资管业务的投资规则和限制:该指导意见对不同类别的资管产品进行了投资范围和比例的限制,同时也对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规定,包括强化交易管理、增加风险警示机制等。

3. 资管产品的合规运作和信息披露要求:该指导意见也规定了资管产品的销售、运作、净值估算和风险调查等方面的要求,并对相关信息要求公开和透明。

4. 资管业务的风险共担和风险处置机制:该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共同承担风险,同时需要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方案,并明确风险处置的程序和时间计划表。

总的来说,资管新规的出台旨在规范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和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原创∣资管新规正式发布,核心内容重点解读

原创∣资管新规正式发布,核心内容重点解读

原创∣资管新规正式发布,核⼼内容重点解读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靴⼦终于落地。

整体来看正式公布的资管新规要⽐征求意见稿温和了许多,可以谨慎解读为利好。

下⾯我们就⽐较核⼼的⼏点进⾏简要的解读:⼀、保本理财成为过去新规第⼆条明确规定:“资产管理业务是⾦融机构的表外业务,⾦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出现兑付困难时,⾦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这预⽰着保本理财成为历史,⾦融机构以后只能发⾏⾮保理财产品。

⼆、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在新规规范之列新规第三条规定:“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保本理财产品,资⾦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公司、基⾦管理公司、基⾦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融资产投资公司发⾏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依据⾦融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依据⼈⼒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布规则发⾏的养⽼⾦产品,不适⽤本意见。

”三、公募产品最低投资门槛降低利好银⾏理财产品新规第四条规定:“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募集⽅式的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

公募产品⾯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

公开发⾏的认定标准依照《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执⾏。

私募产品⾯向合格投资者通过⾮公开⽅式发⾏。

” 第五条规定:“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类。

”由于当前银⾏理财最低投资门槛为5万元,在新规落地后,门槛有望降低到1000元,这将进⼀步扩⼤银⾏理财产品的受众范围。

四、投资者投资资⾦须为⾮债务性资⾦新规第五条规定:“投资者不得使⽤贷款、发⾏债券等筹集的⾮⾃有资⾦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这要求⾦融机构在销售资管产品时需要履⾏适当的对资⾦来源的调查⼯作,但应该问题不⼤,主要还是以投资者⾃⾏承诺确认为主。

五、标准资产、⾮标资产标准仍须由监管机构另⾏认定新规第⼗⼀条列举了符合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主要条件,并明确具体认定规则由由中国⼈民银⾏会同⾦融监督管理部门另⾏制定。

《资管新规解读》课件

《资管新规解读》课件

05
资管新规对投资者的启示
理性看待投资收益与风险
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
投资者应认识到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 。
风险评估与分散投资
在投资前应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采取分散投资的策略 ,降低单一资产的风险。
长期投资与价值投资
投资者应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关注企业的基本面和长期价值,避 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
规范资金池运作
禁止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 池模式,要求每只产品单 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 核算。
限制非标投资
限制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比例 ,防范影子银行风险。
信托业的转型发展
回归信托本源
资管新规要求信托业回归 信托本源,强化信托产品 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意识。
限制通道业务
禁止信托公司开展通道业 务,要求信托产品必须由 信托公司自主管理。

估值难题
资管新规要求净值化管理,但某 些资产估值存在难度,如非标资 产、定增产品等。
解决对策
建立完善的估值体系,统一行业 标准,提高估值的准确性和公允 性。
打破刚性兑付的风险防范
刚性兑付问题
资管新规要求打破刚性兑付,但实际操作中存在风险防范问 题。
解决对策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测,提高风险 管理水平。
禁止资金池业务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 的流动性风险,减少金融体系内的风 险传递。
规范杠杆操作
杠杆操作是指资管机构通过放大 投资杠杆,以较小的资本控制较 大的资产规模,从而提高投资收
益。
规范杠杆操作有助于降低金融体 系的杠杆率,防范系统性风险。
资管机构应按照监管要求,合理 控制杠杆水平,确保业务风险的

2023年最新的资管新规细则全文十三篇

2023年最新的资管新规细则全文十三篇

2023年最新的资管新规细则全文十三篇资管新规细则全文篇1 研报摘要:4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当前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监管套利、产品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等问题,资管新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7月20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并进行说明,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行两会同时发文,针对资管新规部分内容进行修正,并出台资管新规配套细则,就过渡期内有关具体的操作性问题进行明确,以促进资管新规平稳实施。

一、资管业务定义【原文】资管新规: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金融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收取合理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入管理费,须与产品一一对应并逐个结算,不同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串用。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意见,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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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强实际的资产管理能力,帮助投资者进行合理 资产配置,寻找优质资产 2、短期内,资产管理规模会有一定的收缩 3、长远来看,资产管理能力较强的机构会越来越受到青睐
十六、对银行的影响
1、打破刚兑,不再承诺保本保收益 2、净值化转型,不再是稳赚不赔的安全品 3、资金端层面,部分资金回归表内业务
3、分离定价 未进行合理估值,脱离资产实际收益情况进行分配、发行和赎回。
八、禁止刚性兑付
认定标准 (一)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真实公允确定净值原则,对 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
(二)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 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
(三)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 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偿付。
(四)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刚性兑付向净值化管理转换
1、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
2、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
3、由托管机构进行核算并定期提供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 被审计金融机构应当披露审计结果并同时报送金融管理部门。
七、规范资金池
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1、禁止滚动发行
期限错配,定期或不定期关东开放,短期资金投资长期项目,多层产品及资产 期限不对应。 2、集合运作 多只产品混合运作,资金和资产不对应,多只产品体现为一只产品,共用一张 表。
减少监管真空和套利
实行穿透式监管
向下识别产品的底层资产,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
十三、合格投资者
机构类型 银行理财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者人数 无限制 50或不受限 起售金额 5万 100万/300万 合格投资者标准
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
200人以上
200人以下
视具体类型,要 求较低
100万 个人100万且300万 金融资产 个人100万且300万 金融资产
三、2017年底资管产品的存量约100万亿
29
17.5
17.6
16.9
10.2
9.2 1.7
银行
信托
公募 基金
私募 银行 产品
证券 资产
基金 及其 子公 司
保险 资管 产品
过渡期从意见发布之日至2020年底,相比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一年半的时间
四、新规之前资管产品的主要特点
银行 理财类为主,多为保本保收益 银监会 资管 信托
B银行、券商和信托公司形
式上是理财、资产管理和信 托,但实际上属于过桥;甲 公司形式上使用信托资金,
行的贷款总量不足
300亿元。
十二、消除多层嵌套,允许一层嵌套
允许一层嵌套 资管产品可以投资一层资管产品,但是所投资 的资管产品不得再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公募证 券投资基金除外)
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
十、多层嵌套
银行理财资金
第一层 第二层
信托、基金、保险 证券、保险、基金专户的资管计划
第三层
公募基金
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管计划
第四层
结果:1、造成资金在金融系统内空转;2、资本脱实向虚
十一、多层嵌套的风险

每个监管部门自己辖内的资管产品看上去都是符合监管要求, 但是所有的链条叠加后,杠杆过高了,或者投向会失控。
甲公司为A银行的 高端授信客户,甲 公司向A银行申请 28亿元人民币贷款。 A银行决定满足其 资金需求,但A银
A银行的放贷的考量:1、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考 量; 2、贷款资产的风险权 重高直接发放贷款将大 幅降低资本充足率; 3、表内贷款移至表外 的需要,实现避饶监管 套利。
因此,A银行通过购买B银 行理财,通过定向资管计划 和单一信托计划,向甲公司 投资。在本案例中,A银行 形式上投资,实际上贷款;
取消多层嵌套
去杠杆,引导脱虚向实
打破刚兑
加强信息披露,净值化管理,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风险自负
六 、此次新规关于资管产品的分类
固定收益类 权益类 债权类不低于80% 股票、未上市股权不低于80%
商品和金融衍 生品类
衍生品不低于80%
混合类
上述三者都未达到80%的比例
分类的意义:后续监管的标准之一,对产品杠杆率的限制、起售金额的规定、 信息披露的要求各有不同
通道业务理/权益类投资为主 证监会
公募/私募
除了公募做净值化管理,其他基本上都有隐形资金池,保本保收益。
五、资管新规的主要基调
统一监管 有效过渡 打击监管套利,给整个中国的资管行业提供了法律性、纲领性的标准 针对目前100万亿的存量市场,给予了两年半的改进时间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且具有2年 以上投资经历;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十四、投资要求和限制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券商集合资管计划
基金母/子公司
小于200人
小于200人
100万
100万
保险资管
小于200人
十三、和私募的合格投资者对比
1、根据《指导意见》第5条规定,我国资管产品投资者将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 资者两大类,并明确私募产品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而在合格投资者的准
入标准上,《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无疑对私募市场是一记重击。
非标准化债券类资产是指在银行间市场、证交所市场等国务院和金融监管 部门批准的交易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债权性资产, 具体认定规则有人民银行会同警容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其他债权类资产为均为非标债权类资产。
金融机构不得将资管产品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十五、对金融机构的宏观影响
资管新规意见解读报告(最新)
一、新规关键词
严 格 信 息 披 露
二、资管产品的范围框定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 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 司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金融监管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标准的ABS业务), 不适用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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