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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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人大机关管理制度

前言

加强制度建设,用严格的制度和科学的机制规范机关管理,用严明科学的制度管人管事,是规范机关工作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保证机关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机关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规范管理转型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市人大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采取上下结合、上下认同的方式,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地进行了机关制度的修订、补充、完善和重新制定工作。这次制度的修订,既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人大机关管理的一贯要求,又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对干部管理和机关建设的新要求。

这次汇编入册的18项制度,经市人大办公室党组讨论,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并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探索,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工作纪律守则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结合市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守则。

一、严守政治纪律

1.严禁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编造、传播政治谣言。

2.严禁发表、散布有损形象、影响团结和破坏机关和谐的不良言论、小道消息。

3.确保政令畅通。对上级或领导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保证及时办结,提高办理质量,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4.严禁瞒报、谎报、迟报重要信息和紧急情况。

5.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或赌博活动。

6.严禁组织、参与或支持封建迷信、非法组织、伪科学、反科学等活动。

二、严肃上班纪律

1.严格实行坐班制。干部职工凡离开岗位半天以内时间的,应向各专(工)委(办、室)负责人报告;离开岗位1-2天时间的,应向秘书长或常委会分管领导报告;离开岗位3天及以上时间的,按程序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司机上班时

间不在办公大楼的,应向车队队长或分管副秘书长报告动向,向秘书长请示批准。

2.遵守工作纪律。机关干部严禁在工作时间外出逛街、购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司机无工作任务时,应在办公大楼随时待命。

3.严守岗位职责。按照责任分工,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工作程序,逐级请示报告,逐项抓好落实,密切配合,同舟共济。副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凡所在专(工)委(室)有明确工作任务时,以所在专(工)委(室)工作为主;凡所在专(工)委(室)无明确工作任务时,以办公室工作为主。遇到中心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机关干部在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下各司其职,不得以专(工)委工作为由推诿。当日事当日办结,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4.保持良好秩序。办公场所保持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公共场所、会议室禁止吸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下班后关闭电灯、电脑、空调、门窗。

三、加强值班值守

1.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机关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和领导轮流带班

制度。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不得漏接电话,不得遇事推诿。在公休日、节假日负责机关的安全检查。

3.明确值班任务。①接听电话。对于上级、各镇(办)和市直各单位来电,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及时按程序办理。②接收文件、传真、邮件等。工作日由办公室或有关专(工)委(办、室)接收,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可由值班人员接收后,按有关程序办理。③接待来访。工作日由机关信访办接待,公休日、节假日由值班人员接待。

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人身份和事由,并核实有关情况。对来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答复和处理,无权答复和处理的,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办理,或指引其到有关单位办理。④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项的报告或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紧急情况,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迅速作出处理,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⑤其它。值班人员要稳妥地办理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事情,结果及时向领导反馈。值班司机、车辆要按时到位,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四、严肃会纪会风

1.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党员会议、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以及学习活动、培训活动、文体活动,均实行到会人员签到制。办公室要安排专人作好记录,并一月一通报。

2.会议通知一般采取机要通信、公示栏、电话、短信、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布,紧急会议采取电话通知。

3.会议记录、整理及存档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

4.参会人员应主动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静音,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做好会议笔记。不得在会议期间看杂志小说、打瞌睡、说小话、上网、玩游戏。

5.会议的出席、缺席、迟到等情况作为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和评先表模的依据。

五、强化督查管理

1.责任主体。常委会各分管领导为分管专(工)委(办、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主要责任人,各专(工)委(办、室)负责人为本专(工)委(办、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具体责任人。

2.督查主体。由办公室负责督查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

3.督查方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

“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为本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奖惩措施的确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全局性专项工作和敏感事项决策,各方面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重要人事任免的内容为人事管理权限内的人员录(聘)用、推荐、任免、调动或奖惩。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容为本单位设备、大宗物品等资产的购置及使用安排;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2万元以上的装修、装璜、房屋修缮等支出项目的确定;其它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大额资金使用的内容为除工资等常规性支出外,单笔重大开支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一定数额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各类奖金发放;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及结算;其它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决策主体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常委会党组或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不是党组成员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有关专业人员列席会议。

(二)决策要求

1.决策有计划。“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讨论、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决策要有计划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2.决策有依据。决策前根据工作计划,进一步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干部的调整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各类人才引进及招聘、各类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要依法依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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