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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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的
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
为深入推动“”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人大机关工作效能,营造“快捷、高效、文明、有序”的办公秩序,人大机关支部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人大常委会机关系列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
请示汇报制度
一、以下情况应事先请示:
1、以常委会名义下发的文件、通知;
2、提出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的工作指导性意见;
3、报请上级领导机关审批的公文;
4、对上级领导机关的请示、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5、下步工作意见;
6、其他需要请示的问题。
7、请示要及时,并要逐级请示,不要就一个问题请示几个主任,如需请示的工作一般请示主管主任,凡重大事情由主管主任提交主任决定或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下列情况应及时汇报:
1、领导或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及落实完成情况;
2、有关人大工作的信息、动态;
3、上级来信的办理情况;
4、其它要汇报的工作。
5、汇报要及时,并要逐级汇报,应当立即汇报的,不能过时,能当天办理的,必须当天办理,养成雷厉风行的好作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洁自律制度
一、要经常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反腐败的决定和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对反腐败重要性的认识。
二、模范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按照要求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执行中央制定的“两个五条规定”和“四条补充规定”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
三、把廉洁自律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
四、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在乘车、住房、接待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准参加营业性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要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搞特殊化,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六、要做到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有接待任务,一般对口座陪,区内公务活动需要就餐时,一律吃工作餐。
七、应遵守区纪委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
1、不准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
2、不准饮酒影响正常履行公务职责;
3、不准因饮酒失密、泄密;
4、不准因饮酒造成人身伤害;
5、不准因饮酒损害公私财物;
6、不准饮酒中划拳行令;
7、不准酒后驾车;
8、不准因饮酒损害机关尊严和工作人员形象。
八、要反对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为子女和亲友谋私利。
九、要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代表的监督。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保密和印章使用制度
一、机要文件、印章要有专人保管。
二、机要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外借文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三、外出开会听汇报的内容,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办公室或机要人员,个人不得长期保存。
四、工作调离或离职学习时,应及时交还机要文件、资料。
五、印章的使用要完善审批手续,凡需要加盖公章的,要按程序办理。各委、办公章有各委、办主任批准;常委会公章由常委会主任或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批准,不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加盖公章,外出人员更不准携带公章。否则,后果自负。
六、注意内外有别,在公共场所和无关人员面前,不准谈论与机关有关的保密问题。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请假制度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不能出勤者,必须请假,不请假者,视为旷工。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请假三天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由主管主任批准,五天以上者由主任批准;各委、办主任请假需经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管副主任批准。
三、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假;超假要及时续假,不续假的视为旷工。
四、请假期满要及时销假。
五、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情,不准玩耍娱乐,外出时间要向领导打招呼。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文件签发制度
一、收到上级的来文来电以及下级报送的各种材料,要及时附上来文处理单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提出拟办意见方可签发、传阅。
二、文件签发后,要及时传阅,一般文件三天阅完,重要文件不超过一周。阅完都要有处理结果,有传阅人签字。
三、文件要建立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制度,及时登记,及时处理,不积压、不乱丢乱放,做到件件有交待,件件不丢失。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公文撰写制度
一、凡起草公文,一定要严肃认真,简明扼要、层次清楚、文理通顺、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潦草马虎。
二、公文起草后,要及时让办公室领导审核、修改,修改后的文件,要逐级让领导审阅后才能签发。
三、人大常委会文件由常委会主任签发,主任不在家,由主管副主任签发。人大常委会各委办文件,由各分管副主任签发。
四、文件签发后,方可交付打印。
五、校对文件要认真负责,严禁出差错。
六、发文要登记签名,发文后要留存三份连同底稿及时存档。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要努力学习车辆驾驶、保养、维修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二、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辆良好状态和车辆内外清洁。
三、驾驶员行车要谨慎小心,严防事故发生,确保领导和工作人员乘车安全。
四、对车用工具进行登记,需购买者,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五、车辆维修要经领导批准,不经领导批准,不能私自送修,修车单要经领导签字。
六、要节约用油,每月超出标准,要经领导批准。
七、有事需出车时,必须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准私自出车。如私自出车,无论出什么事,后果自负。
八、不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准交无证人驾驶,否则,要承担一切责任。
九、驾驶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出车时要在通讯员办公室等待出车,做到随叫随到。
十、晚上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随意改变停车点,车辆丢失,司机赔偿一切损失,并停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