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5-内蒙古兴安盟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0507-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锡林郭勒盟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来源:锡林郭勒盟统计局锡林郭勒盟统计局 2011年5月17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盟常住人口全盟常住人口为102802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934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4622人,增长3.49%。
年平均增长率为0.34%。
二、家庭户人口全盟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53774户,家庭户人口为96054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1人减少0.49人。
三、性别构成全盟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36361人,占52.17%;女性人口为491661人,占47.83%。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78上升为109.09。
四、年龄构成全盟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1788人,占13.79%;15-64岁人口为817616人,占79.53%;65岁及以上人口为68618人,占6.6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8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2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盟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81876人,占66.33%;蒙古族人口为309764人,占30.13%;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6382人,占3.5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7976人,增长2.71%;蒙古族人口增加22364人,增长7.78%;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减少5718人,下降13.58%。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各省数据汇总
各省各市都有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来源: 国家统计局中国总人口达13.397亿人 10年增加7390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今日发布。
此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1.07%的长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
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以下是数据详情: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2010年我国人口普查各少数民族人口统计数据
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东乡族:621500人,占比0.0466%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 达斡尔族:131992人,占比0.0099% 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 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 塔吉克族:51069人,占比0.0038% 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 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 怒族:37523人,占比0.0028%鄂温克族:30875人,占比0.0023% 京族:28199人,占比0.0021%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 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 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俄罗斯族:15393人,占比0.0012% 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 乌孜别克族:10569人,占比0.0008% 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 鄂伦春族:8659人,占比0.0006%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塔塔尔族:3556人,占比0.0003%。
中国民族分布及人口统计(2010第六次人口普查)
é luó sī zú
俄罗斯族
è wēn kè zú
鄂温克族
dé áng zú
德
昂
族
bǎo ān zú
保
安
族
yù gù zú
裕
固
族
jīng
zú
京
族
tǎ tǎ ěr zú
塔塔尔族
dú lóng zú
独
龙
族
è lún chūnzú
鄂伦春族
hè zhé zú
赫
哲
族
mén bā zú
门
巴
族
luò bā zú
41
10,569
49
15,393
47
30,875
42
20,556
45
20,074
46
14,378
48
28,199
43
3,556
56
6,930
52
8,659
51
5,354
53
10,561
50
3,682
55
23,143
44
其他未识别的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国籍
合计
640,101 1,448
1,332,810,869
中国少数民族分布简表(2010)
我国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除汉族外,有五十多个少数民族,占全国总人口的6.6%,分布在我国总 面积 50—60% 的土地上。
民族名称
主要分布地区
2010第六次 人口普查人数
人数 排名
Han
zú
汉
族
1,220,844,520
1
méng gǔ
蒙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人民网4月28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发布,具体内容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0512-内蒙古阿拉善盟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阿拉善盟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 阿拉善日报网2011-05-27阿拉善盟统计局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 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及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盟常住人口全盟常住人口[3]为23133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9935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1983人,增长16.04%。
年平均增长率为1.50%。
二、家庭户人口全盟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77440户,家庭户人口为19834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2人减少0.56人。
三、性别构成全盟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6144人,占54.53%;女性人口为105190人,占45.47%,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5.04上升为119.92。
四、年龄构成全盟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1093人,占13.44%;15-64岁人口为185333人,占80.11%;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908人,占6.4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7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6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盟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72466人,占74.55%;蒙古族人口为44635人,占19.30%;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4233人,占6.1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6879人,增长27.2%;蒙古族人口增加120人,增长0.2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657人,增长34.58%。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地级市数据
总人口
(人) 合计
户籍人口 (人)
19612368 12554049
23019196 14185160
12938693 9919579
28846170 33149845
104320459 85024973
95792719 95479481
94029939 104281397
80417528 89980794
78660941 74963132
71854210 71910486
65700762 70780713
59500468 68620208
57237727 61759716
54426891 47331520
广西壮族 自治区
46023761 51591711
云南省
45966766 45631063
江西省
抚顺市 辽宁
辽阳市 辽宁
阜新市 辽宁
本溪市 辽宁
盘锦市 辽宁
赣州市 江西
上饶市 江西
宜春市 江西
南昌市 江西
吉安市 江西
九江市 江西
抚州市 江西
萍乡市 江西
景德镇市 江西
新余市 江西
鹰潭市 江西
苏州市 江苏
徐州市 江苏
南京市 江苏
南通市 江苏
盐城市 江苏
无锡市 江苏
淮安市 江苏
宿迁市 江苏
泰州市 江苏
681.4 578.99 556.82 549.42 453.06 374.85 372.93 280.48 280.11 203.53 129.85 220.87 139.68
48.93
44.17
37.84
27.33
25.67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
地 区 人口数(万人) 10430.3132 9579.3065 9402.3567 80.4182 7865.9903 7185.4202 6568.3722 595.0051 572.3774 5442.6891 4602.6629 4596.6239 4456.7475 4374.6323 3831.2224 3732.7378 3689.4216 3571.2111 3474.6468 288.4617 2746.2297 2557.5254 2470.6321 2301.9148 2181.3334 1961.2368 1293.8224 867.1518 63.0135 562.6722 300.2166 464.9985 230 广东省 山东省 河南省 四川省 江苏省 河北省 湖南省 安徽省 湖北省 浙江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云南省 江西省 辽宁省 黑龙江省 陕西省 福建省 山西省 贵州省 重庆市 吉林省 甘肃省 内蒙古自治区 上海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北京市 天津市 海南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 西藏自治区 难以确定常住地 现役军人 比重(%) 2010年 2000年 7.79 7.15 7.02 6.00 5.87 5.36 4.90 4.44 4.27 4.06 3.44 3.43 3.33 3.27 2.86 2.79 2.75 2.67 2.59 2.15 2.05 1.91 1.84 1.72 1.63 1.46 0.97 0.65 0.47 0.42 0.22
6568.3722
5442.6891
省份或自治区
4602.6629 4596.6239 4456.7475 4374.6323
3831.2224 3732.7378 3689.4216 3571.2111 3474.6468 2746.2297 2557.5254 2470.6321 2301.9148 2181.3334 1961.2368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区数据汇总
年龄结构
民族构成
0-14岁
15-64岁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22245.97 16.60% 99843.34 74.50% 11883.17 8.90% 122,593.3 91.51% 11,379 8.49% 11963.68 8.93% 18798.60
105.20 106.80 114.52 102.84 105.56 108.05 102.54 102.67 103.22 106.18 101.54 105.69 103.39 105.96 107.46 102.33 102.06 105.56 105.81 109.00 108.26 110.90 102.43 103.14 106.89 107.84 105.69 106.92 104.42 107.40 105.09 105.34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市自治区数据汇总
省市自治 区
人口总数
家庭户人口
人数 (万人)
比5普 增长
排名
户数 (万户)
人口 (万人)
户均 (人)
性别构成
男性
女性
性别比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女性=100
全国 133,972.49 5.84% 北京市 1,961.20 44.50% 天津市 1,293.82 29.27% 河北省 7,185.42 6.55% 山西省 3,571.21 9.98% 内蒙古 2,470.63 4.00% 辽宁省 4,374.63 3.21% 吉林省 2,746.23 0.67% 黑龙江省 3,831.22 3.85% 上海市 2,301.91 37.53% 江苏省 7,865.99 5.75% 浙江省 5,442.69 16.37% 安徽省 5,950.05 -0.60% 福建省 3,689.42 6.28% 江西省 4,456.75 7.66% 山东省 9,579.31 5.50% 河南省 9,402.36 1.58% 湖北省 5,723.77 4.04% 湖南省 6,568.37 2.00% 广东省 10,430.31 20.69%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各地区主要数据公报
5.8 4.6 1.2 0.5 1.2 1.5 0.4 2.1 0.5 2.3 1.8 5.5 0.3
27.5
2.7 2.1 1.8 0.7 0.7 0.4 0.6 0.5 0.4 0.9 0.2
11.0
5.2 5.0 7.4 4.0 2.2 5.2 5.4 1.6 0.5 5.4 2.1
43.9
56 34 34 9 22 8 28 19 21 231 13 19 8 32 22 14 33 55 31 41 42 309
1.8 1.0 0.4 0.3 0.3 0.4 0.3 0.3 0.3
5.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5.6 3.4 3.4 0.9 2.2 0.8 2.8 1.9 2.1
23.1
1.9 1.1 0.4 0.4 0.3 0.4 0.3 0.4 0.3 0.6 0.2
1.4 1.9 0.5 0.9 0.4 0.6 0.6 0.4 0.4 0.5 0.3
7.9
9.4 5.3 2.6 9.4 7.9 12.3 4.0 3.4 7.9 4.3 4.6
71.2
6.7 6.4 3.5 1.7 1.5 2.5 3.2 2.4 1.7 1.8 1.3 3.0 3.4 2.6 41.9 9.3 5.6 1.7 0.9 1.5 2.5 0.9 2.6 0.8 2.8 1.9 6.0 0.4 37.0 7.9 7.1 9.2 4.7 2.9 5.6 5.9 2.1 0.9 6.3 2.3 54.9 10.9 7.3 3.1 10.2 8.3 12.9 4.6 3.8 8.3 4.8 4.9 79.2
6.2
1.3 1.9 0.8 3.2 2.2 1.4 3.3 5.5 3.1 4.1 4.2
2010第六次人口普查各民族人口总数及排名
民族人口总数汉 族1220844520壮 族16926381回 族10586087满 族10387958维吾尔族10069346苗 族9426007彝 族8714393土 家 族8353912藏 族6282187蒙 古 族5981840侗 族2879974布 依 族2870034瑶 族2796003白 族1933510朝 鲜 族1830929哈 尼 族1660932黎 族1463064哈萨克族1462588傣 族1261311畲 族708651傈 僳 族702839东 乡 族621500仡 佬 族550746拉 祜 族485966佤 族429709水 族411847纳 西 族326295羌 族309576土 族289565仫 佬 族216257锡 伯 族190481柯尔克孜族186708景 颇 族147828达斡尔族131992撒 拉 族130607布 朗 族119639毛 南 族101192塔吉克族51069
普 米 族42861
阿 昌 族39555
怒 族37523
鄂温克族30875
京 族28199
基 诺 族23143
德 昂 族20556
保 安 族20074
俄罗斯族15393
裕 固 族14378
乌孜别克族10569
门 巴 族10561
鄂伦春族8659
独 龙 族6930
赫 哲 族5354
高 山 族4009
珞 巴 族3682
塔塔尔族3556其他未识别的民族640101
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448
合计1332810869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官网。
0502-内蒙古包头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包头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包头市统计局2011年6月21日根据《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包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2650364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29740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52960人,增长15.36%,年平均增长率为1.44%。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938662户,家庭户人口为248288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5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2.95人减少0.3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68696人,占51.64%;女性人口为1281668人,占48.36%。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7.9下降为106.79。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52466人,占13.30%;15-64岁人口为2064264人,占77.89%;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3634人,占8.82%。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7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0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7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499508人,占94.31%;蒙古族人口为85121人,占3.2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65735人,占2.48%。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33151人,增长15.38%,蒙古族人口增加17243人,增长25.40%;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566人,增长4.06%。
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情况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情况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东乡族:621500人,占比0.0466%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达斡尔族:131992人,占比0.0099%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塔吉克族:51069人,占比0.0038%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怒族:37523人,占比0.0028%鄂温克族:30875人,占比0.0023%京族:28199人,占比0.0021%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俄罗斯族:15393人,占比0.0012%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乌孜别克族:10569人,占比0.0008%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鄂伦春族:8659人,占比0.0006%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塔塔尔族:3556人,占比0.0003%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448人,占比0.0001% 其他未识别的民族:640101人,占比0.0480%。
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情况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情况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东乡族:621500人,占比0.0466%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达斡尔族:131992人,占比0.0099%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塔吉克族:51069人,占比0.0038%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怒族:37523人,占比0.0028%鄂温克族:30875人,占比0.0023%京族:28199人,占比0.0021%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俄罗斯族:15393人,占比0.0012%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乌孜别克族:10569人,占比0.0008%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鄂伦春族:8659人,占比0.0006%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塔塔尔族:3556人,占比0.0003%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448人,占比0.0001% 其他未识别的民族:640101人,占比0.0480%。
2010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象和内容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
(八)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 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汇总。 汇总。 军队各类单位中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非 军队各类单位中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 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 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在军队营院内 居住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 居住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 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 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 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居住的,由地方人口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内蒙古统计局李松林
八、人口普查的质量控制
十七) 在人口普查登记、 ( 十七 ) 在人口普查登记 、 快速汇总、 编码、 快速汇总 、 编码 、 数据处理各环 节实行质量验收制度。 节实行质量验收制度 。 验收不合 格的必须返工, 格的必须返工 , 直至达到规定的 质量验收标准方可转入下一工作 环节。 环节。
内蒙古统计局李松林
六、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十四)普查登记时,申报人 十四)普查登记时, 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 如实回 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 , 答普查员的询问, 不得谎报、 答普查员的询问 , 不得谎报 、 瞒 拒报。 报、拒报。
内蒙古统计局李松林
六、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十五) 普查登记结束后, ( 十五 ) 普查登记结束后 , 普查 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 方法进行全面复查, 发现差错, 方法进行全面复查 , 发现差错 , 应 重新入户核对, 经确认后予以更正。 重新入户核对 , 经确认后予以更正 。 复查工作应于2010年 11月15日前 复查工作应于 年 月 日前 完成。 完成。
呼和浩特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呼和浩特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日期:2011-5-29 浏览:695 次【大中小】更多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及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2866615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43789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28717人,增长17.59%。
年平均增长率为1.63%。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950652户,家庭户人口为257360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5人减少0.34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62277人,占51.01%;女性人口为1404338人,占48.99%。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51下降为104.13。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98716人,占13.91%;15-64岁人口为2248977人,占78.45%;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8922人,占7.6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5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1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38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498647人,占87.16%;蒙古族人口为285969人,占9.98%;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81999人,占2.8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40953人,增长15.80%;蒙古族人口增加78364人,增长37.75%;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9400人,增长12.95%。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_人口金字塔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201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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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兴安盟统计局
2011年5月25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盟常住人口
全盟常住人口[3]为161325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618882人相比,十年共减少5632人,减少0.35%。
二、家庭户人口
全盟常住人口中有家庭户[4]518101户,家庭户人口154653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8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66人减少0.68人。
三、性别构成
全盟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27993人,占51.32%;女性人口785257人,占48.68%。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人口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84下降为105.44。
四、年龄构成
全盟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32047人,占14.38%;15-64岁人口为1283477人,占79.56%;65岁及以上人口为97726人,占6.0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8.1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28个百分点; 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8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盟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74393人,占54.2%;蒙古族人口为665828人,占41.2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73029人,占4.53%。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521人,增长0.59%;蒙古族人口增加1339人,增长0.20%;其他少数民族减少12662人,减少14.1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盟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865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202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2504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578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277人上升为61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731人上升为1252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318人上升为3874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9024人下降为33212人。
全盟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5248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8015人,文盲率[5]由8.06%下降为3.25%,下降4.18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2010年全盟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按地址码排列):
乌兰浩特市 327081人
阿尔山市 68311人
科尔沁右翼前旗 299834人
科尔沁右翼中旗 251465人
扎赉特旗 392346人
突泉县 274213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盟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盟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